财务的上半年工作总结

| 新华
我国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多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而且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而且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我国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多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企业因特殊情况不能实行,可经批准实行其他工作休息方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因生产经营需要,可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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