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半年工作总结

| 雷昕

无论在学习或是工作中,很多事情都需要整合,进行汇报,汇报可以是工作开始前的规划安排,也可以是工作完成后的分析总结,是不是有很多人都曾经或正在为写汇报而发愁?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物价局半年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物价局半年工作总结

物价局半年工作总结1

年,我局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我局实际,紧紧围绕服务发展这一主题,努力增强投资吸引力和提升综合竞争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社会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了“环境建设年”各项任务的落实。现将我局环境建设年半年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做法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抓好“环境建设年”活动

一是12月20日召开全局“三个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二是结合单位实际,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事务,为活动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三是结合本单位实际,分解细化具体工作,制定实施方案,下发到各股室。四是召开动员大会,参会率达100%,确保每一名职工参与到“环境建设年”的活动中来。

2、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规范公务人员的行为。一是进一步学习中共思南县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党政机关开展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有关文件,重申了纪律要求。二是加强教育,提高意识,切实抓好以党风带政风促行风工作。结合“创先争优”和“四帮四促”活动,全局干部职工加强学习,增强了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自律意识。三是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坚持用制度管事,坚持执行了考勤制度、首问负责制、去向留言制、服务承诺制度等制度。四是局纪检组不定期对各股室上班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各股室都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职责,没有发现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没有发现工作时间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上网炒股、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按照项目审批权限,加强对项目进行立项、备案、批复。按照审批权限,对我局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对审批内容、时限、程序进行公开。对同一个投资项目特别是工业项目,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就如何缩短审批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意见。

4、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严格执行国家投资体制改革制度,加强项目上报、审批、备案工作。上半年,我局上报项目13个,总投资16207.29万元;审批项目28个,总投资32946万元;下达投资计划1个,总投资1093万元;备案项目4个,总投资7700万元。今年,我县列入省、地重点项目共13个(其中省重点项目7个,地区重点项目6个),项目总投资4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58亿元。我局已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分别对13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量化分解,并以思发改发[]16号下达到各部门执行。根据县委、政府关于“项目建设年”工作部署和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目标,我局通过广泛收集和征求各部门意见,对全县年全县投资100万元以上所有收尾、续建、新开工和预备项目进行了量化分解,并以(思发改发[]17号)文件下达各部门执行,共分解项目108个,项目总投资44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4.5亿元,其中收尾项目13个,续建项目25个,新开工项目58个,预备项目12个。包括:产业项目、能源项目、城市建设项目、交通项目、农林水利项目、社会发展项目、经贸流通项目、就业和服务业项目等八大类。我局已按照县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已相继制定了《思南县项目工作考核办法》(暂行),该办法包含三个考核细则,即:《思南县项目争取工作考核细则》、《思南县项目建设管理考核细则》、《思南县固定资产投资考核细则》。此办法已交给县政府分管领导,待县委、政府审定通过。

5、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和营造工程建设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我局按照职能权限,对招投标进行进一步督促、监管,严格执行《招投标法》以及《贵州省招投标管理条例》。我县招投标领导小组设在县住建局,我局全力配合招投标领导小组工作,认真实施招投标活动。

6、开展收费专项清理,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

我局根据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经信委、贵州省纠风办、贵州省法制办、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进一步清理整顿收费秩序工作的通知》(黔价费〔〕217号)及地区物价局、财政厅、工信委、纠风办、法制办、民政厅《关于开展进一步清理整顿收费秩序工作的通知》(铜地价〔〕8号)文件精神,与财政局、工贸局、纠风办、法制办、民政局于年2月12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清理整顿全县收费秩序工作的实施方案》(思价发〔〕1号)文件,对如何开展好进一步清理整顿收费秩序工作作了统一的安排部署,结合省地文件精神,制定了自查自纠、清理审核、重点检查、规范总结阶段的具体时间和自查自纠、清理审核、重点检查的内容。并明确了各部门的相关责任。

我县共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54个(以在物价部门登记的点计算,下同),经营性收费单位48个,截止3月9日止,收到书面自查意见102份,自查面达到100%。从此次自查的情况来看,全县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和经营性服务收费单位基本上都是按照《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的,且均对其所收费项目建议保留,只有极个别单位存在多收费现象。

7、建立落实岗位责任、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全程代办、联合审批、效能评估、责任追究等制度。设立“首问责任窗口”和“服务接待窗口”并制定专人负责,向社会发布公开承诺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年上半年以来,我局在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解读国家产业政策不够深入;二是极少数干部服务意识有待加强,下基层时间少,联系群众不够。三是价格专项还需进一步加强。由于我局人手较少,工作任务繁重,对市场价格检查存在时间不够、人手不够的情况。对于上述问题,局主要领导要求全体干部进行反思和剖析,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在工作中不断进行总结和改进,确保“环境建设年”取得真正的实效。

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是切实解决我县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我局将继续立足工作实际,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提高政务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努力形成团结、安定的政治环境、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宽松便利的投资环境、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为确保“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物价局半年工作总结2

年以来,在市党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全区物价工作会议要求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具体部署,着力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价格环境。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价格监管,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综合运用价格调控监管手段,加强对市场价格监控,实现了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1-5月我市cpi同比累计上涨1.14%,比年初自治区制定的3.5%控制目标低2.36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处在可控范围之内。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测,严密监视市场价格动态。重点监测粮、油、肉、蛋、菜、奶、液化气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汽油、药品等98种重要商品价格,严格执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加强对价格形势的分析判断,特别是高度关注粮油价格变动趋势,了解并分析粮油生产、销售、库存及价格运行情况,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二)抓好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认真抓好物业服务收费申请备案工作,每个住宅小区均派员到场实地审查,对尚未交房的,均不予同意申请备案,有效保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了物业服务收费行为。认真开展价格备案工作,年1-5月共对33个商品房楼盘进行销售价格备案,严格要求经营单位进行明码标价,不得在价外收取任何费用。

(三)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在元旦、春节、五一等传统节日到来前,为了保障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祥和的传统佳节,我们积极开展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价格稳定。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元旦、春节期间分别带队到各县(区、市)巡查,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特别是对粮油、副食品、燃气、交通运输、成品油、停车、旅游景点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重点检查,并请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报道有关价格信息。通过开展市场价格监管和巡查,规范了市场价格行为,抑制了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

二、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和消费者负担。

(一)清理和规范市级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规范市级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由我局牵头联合市编办、财政局等部门对市级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清理。清理工作从年1月起,到6月20日止,清费工作已进入总结统计上报阶段。

(二)开展全市收费单位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36号)文件规定,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停止《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同时根据文件精神,对全市各收费单位开展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

(三)将国家、自治区各项收费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根据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关于取消一批地方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x财综〔〕1号)的通知精神,取消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是根据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取消、停征、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x财综〔〕24号)的通知,取消、停征或免征国土、人力资源等部门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

三是根据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四是根据《物价局关于降低我区养老机构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等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年5月1日起,各类养老机构的有线(数字)电视安装费收费标准按70%收取,基本收视维护费按当地居民用户主终端收费标准50%收取。

(二)进一步加强清费治乱减负力度。强化收费管理,完善收费公示制度、收费许可证制度。

(三)强化价格服务职能,不断拓宽认证工作领域,提升工作水平,推动价格认证工作再上新台阶。扎实抓好农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在提高质量、成果转化运用方面上台阶。不断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工作。重视价格政务信息工作。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机关效能。巩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提升素质,转变观念,改变作风,提高效率。强化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双拥创建活动。全力做好机关党建、综治、双拥、扶贫等各项工作。

物价局半年工作总结3

20年上半年,在省、市物价局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上级精神,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全面强化价格调控监管,深化价格公共服务,在深化价格改革、疏导价格矛盾、完善价格机制、整顿价格秩序和规范收费行为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现将上半年以来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强化综合调控,维护市场稳定

(一)加强价格监测和价格调控工作,为政府当好参谋。一是为提高政府驾驭、调控市场物价的能力和价格决策水平,应对价格异常波动,根据市场变动情况,上半年我们及时上报县政府群众关心的鸡蛋、玉米、白菜、大豆、花生等价格信息共5篇,为政府了解市场行情,转方式、调结构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二是努力做好市场价格的监测工作。按照市局要求,能够全面、及时地采集并上报各类监测品种价格信息。共上报《县城区居民主要消费品价格监测表》24份、价格巡视情况汇报6份、价格走势分析2份,并督促各个基层监测站及时上报各种价格监测表。同时,建立了1月份至6月份的电子台帐及档案,逐步实现价格监测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使价格监测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价格应急网络体系建设。一是20年上半年不断完善价格监测网络体系,各镇(街办)和大型超市设立14个价格监测站,分为农村价格监测和城镇社区价格监测两个系统。各价格监测站利用单位自有的设备和人员负责数据采集和上报工作,每个价格监测站有一名兼职价格监测员并选3个价格监测点,县物价局价格监测总站负责对各价格监测站数据的汇总和定期上报工作。每周四上午十点前层层上报市物价局及省物价局《县城区居民主要消费品价格监测表》、《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收购价格监测表》、《价格巡视情况汇报》等报表,今年上半年所有数据的上报工作均按时完成;二是今年来我们不断加强价格应急制度建设。为了进一步做好价格监测工作,我们先后制定了《县物价局价格预警和价格应急监测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加大了对制度贯彻落实的力度,将制度充分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二、加强行政事业性价费管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一)及时完成收费统计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收费统计工作。根据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年度收费统计工作的通知》继续做好收费统计和收费动态监管工作,按时汇总上报市物价局,圆满完成了收费统计工作。二是及时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收到省、市有关调整收费标准文件后,通知相关部门落实文件精神,要求及时调整有关标准,做到收费公示。

(二)严格落实上级精神,做好各项民生和公用事业价格的管理,维护群众权益。加强成品油价格管理。根据省物价局统一政策规定,及时调整我县成品油销售价格,并做好成品油价格调整后的执行情况上报和价格监测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宣传工作,稳定我县成品油市场价格;加强民生价格管理,依法调整了城市供水价格和车载天然气价格。

(三)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推进商品房中明码标价工作。一是加强市场调查,摸透市场行情。经常进行市场调查,按区域、分地块选几处代表性楼盘进行调查比较,摸清市场行情,为做好以后商品房备案打好基础。受国家房价调控及其他因素等影响,自去年以来房地产交易低迷,成交量较小,有些楼盘几乎没有成交量,价格相对稳定。二是杜绝高备低卖,按实际成交价格进行备案。各开发企业受资金影响,今年三月份后才陆续开工,有些项目即便是开工也是寥寥数人。来备案的商品房有时采取备案价格高,实际成交价格低的方法,然后打折或优惠价格出售,备案价格与实际成交价格差距较大。由于前期市场调查基本摸清市场行情,以地价决定房价原则,分区域、地块制定指导价格,对于高备低卖一律不备案,以实际成交价格进行备案,有些特别情况如:委托建房、内部认购、精装房等提供合同证明,有效杜绝房价过高过低等问题。

一至六月份共20个项目进行了备案。对每一个提供的资质、批文、建设、规划等文件严格审核把关,特别是规划建筑面积与实际建筑面积是否相,容积率等是否合理,各区域商品房价格是否合理等逐项把关,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不予备案,有效调控房市价格。

三、积极做好成本监审工作

一是积极做好成本监审工作。今年上半年,我们对依山东实康水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依法对我县城市供水价格进行了成本监审。二是各项统计报送工作。今年上半年我们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价费项目调整报备和各项统计资料上报工作,对市场价格信息和政府定调价情况按规定准时报送。

四、加强市场监管,营造良好经济生活秩序

(一)结合医保定点刷卡审批和检查活动,开展药品价格检查。我局于2月至5月期间开展了零售药店药品价格检查活动。 对全县100多家零售药店药品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1)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执行情况;(2)政府定价药品是否按照规定价格执行,是否存在突破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销售。通过检查发现,我县政府定价药品均未突破最高限价,同时各药品经营单位均能按照要求对药品销售价格进行公示。

(二)畅通各种投诉渠道,完成各类价格举报和咨询。价格问题直接影响群众的切身利益,对待群众来信来访的态度,直接影响着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影响着物价部门的形象。今年以来,我局坚持市场巡查与价格举报工作相结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做到热情服务、严格执法,不论大小,不推、不拖、不上交,使群众反映的问题都能得到妥善的解决,及时化解了矛盾,切实保证了价格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努力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宣传调研工作。在价格监督检查宣传调研工作中,正确处理好务实与务虚的关系,充分发挥作用,摆正宣传调研与业务工作的关系,使之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宣传调研工作进行调度,从而为此项工作提供了有力地组织领导保障。建立激励奖惩机制,将价格宣传调研工作纳入全年目标任务考核。确定宣传方向和重点,明确要求在宣传报道上要面向社会、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及时发现价格和收费变动的新情况新动态。

物价局半年工作总结4

20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充分履行价格管理职能,加强市场监督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努力做好民生价格服务,化解社会价格矛盾,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价格监管,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1、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巡查,确保物价水平基本稳定。加强元旦、春节、清明、端午等传统节日及"5.18"、"6.18"等重要展会期间的市场巡查力度,组织人员对经营单位商品价格、服务收费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类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价格稳定。期间共出动检查45人次,发现经营单位存在问题的共8家,其中现场整改6家。

2、认真办理价格投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做好"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网上信访信息系统、"12345"公共服务系统的价格举报投诉工作,切实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今年上半年共办理有关教育收费、物业收费、停车管理费、医疗服务收费等举报投诉148件,其中"12345" 投诉举报、咨询件96件,"12358"投诉39件,电话举报投诉11件,省长信箱投诉2件。

(二)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和消费者负担。

1、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价格改革调研。为充分掌握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价格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今年初,我局联合区卫计部门通过实地调查及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对区内13家镇、街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医药价格改革工作调研,全面调查了解了我区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情况,重点听取了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药价格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6月份,我局又针对上级拟定的《县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初稿,会同区卫计、人社部门组织征求修改意见,多次综合汇总他们提出的有关医药价格改革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市物价和卫计部门,为上级机关今年合理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提供详实依据。

2、认真落实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政策。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精神,我局今年起停止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许可证年审及发证工作,同时按规定实施收费情况公示清单制度及收费情况报告制度,重新审核了相关单位收费资格及收费项目,按时公布了55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称及收费项目。

3、建立行政事业收费执行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省、市出台的各项惠企、惠农政策,继续下大力清理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涉企收费,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今年初,我局全面汇总上报了各收费单位上一年度收费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各单位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变化,加强对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及收费行为的监管,督促整改个别收费单位存在的收费不规范行为,切实将我区清费减负工作落到实处。

4、建立行政事业收费情况公示清单制度。认真核实收费单位报送的信息资料,于今年1月底前将有资质的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在局网站上公布了辖区内162家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的报备情况,便于社会全面了解我区收费单位各方面信息,以满足广大群众知情权,增强收费的透明度。

5、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根据我省幼儿园收费管理相关规定,我局对民办幼儿园成本进行认真审核,据实按规定予以报备,并督促幼儿园收费标准严格实行办园成本核算、报备、审核和公示制度。进一步做好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督促检查各中小学校收费情况及公示制度的落实。今年上半年已办理民办幼儿园收费报备12家,正在办理民办中小学收费核定4家、民办幼儿园收费报备6家。

(三)加快职能转变,强化价格服务力度。

1、严密监控市场价格动态。认真开展市场价格监测,着力做好民生价格信息服务工作,选取华威新西营里农贸市场、程埔农贸市场、大润发超市作为我区价格监测点,重点对粮油、肉禽蛋、水产品、蔬菜、水果等五大类70余种商品价格数据进行监测,在对价格形势进行分析判断的基础上,根据市场及时令变化选取25种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信息进行比对汇总,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物价局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布,并在部分价格监测点的LED显示屏上滚动发布,努力为居民群众了解价格信息提供服务。

2、认真开展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上半年,我局价格认证中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秉承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操作规程, 建立本区主要涉案财物采价网络,高效地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盗抢专项行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各类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真正做到了认定程序合法、认定结果公正、认定过程高效。 半年来,公安机关共委托办理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案件241起,涉案金额240.2万元。

3、积极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 进一步建立健全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网络,通过市价格认证中心牵头,筹划依托区司法系统人民调解机构建立价格纠纷调解点,进一步贴近基层,受理并调解群众关于价格方面的争议,努力为人民群众化解价格矛盾、解决价格纠纷。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并成功调解价格纠纷2起。

物价局半年工作总结5

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西安市物价局紧紧围绕“建强创佳”目标,积极履行“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职能,按照年初部署的价格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勤奋努力,踏实工作。为使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我局充分发挥目标管理责任制功能,对照目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从而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开展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运用经营城市理念,支持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

根据经营城市理念,着眼发展,围绕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化城市供水价格体制改革。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起草了全市水价改革五年规划(草案)及相关说明,经市长办公会讨论批准,4月上旬召开了西安市水价改革五年规划听证会,聘请消费者代表、用水大户代表、经营者代表、专家、学者及市政府有关部门代表共27名,通过新闻媒体征集,参加旁听代表15名,就方案的重要性、可行性,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进行了较充分的论证。听证会后,起草了我市水价改革的请示,经市政府同意,现已上报省物价局。二是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拆迁现场、建筑垃圾厂,了解运营情况。对生活垃圾收费成本进行了调查、审核和论证,制定了《西安市生活垃圾收费改革方案》(讨论稿),已上报市政府。三是积极支持企业发展。积极与有关方面协调,解决了西郊热电厂上年度一期上网电量及结算电价问题,为企业增收450万元。并多次向省物价局汇报,积极为其二期机组的上网电价及供热价格争取有利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对天然气公司、煤气公司提出收取有关设施维护费的报告进行了实地考察和测算,制定了我市天然气、煤气管网维护费收费标准,标准实行后企业和消费者双方均反映良好。四是为城市建设争取资金。先后向省物价局汇报了我市几个重要建设项目存在的资金短缺情况,上报了收取西安高架快速干道、东站立交工程、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及调整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请示,为筹集城建资金,缓解资金匮乏的状况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二)履行定规则职能,加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

认真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加强价格法制建设。我局起草的《西安市政府制定价格暂行规定》经市政府批准,以市长令11号颁布,从7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价格决策听证实施办法》,重新修改了《西安市价格决策听证实施细则》,已从6月1日起执行。为规范价格执法行为,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权利,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了《西安市物价检查所价格违法案件陈述、申辩暂行办法》。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市住宅小区居民用电计费标准存在一些问题,长期以来未得到解决,造成物业公司与居民之间收缴矛盾尖锐,群众投诉较多。对此,我们深入小区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物业公司和业主的意见,制发了《住宅小区公共用电电量分摊计算表》,理顺了计费中存在的问题,使费用的收缴逐步透明,受到各方面的好评。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今年又放开了涉及各类宾馆、饭店、招待所服务收费和一般性临展、临演、临赛门票价格管理权限,由经营者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定价。

第二,加强“热点”价格的监管。一是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为促进我市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在继续全面落实新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经请示省物价局同意,调整了陕西省森工医院和西安市八院的部分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会同市卫生局进行收费等级评定工作,制定了9家非营利性医院的特需病房价格。二是严格自制药剂价格管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市级医疗机构自制药剂价格进行严格审核,上半年共审定了市四院、市五院、中心医院、儿童医院、军工三院等医院共86种自配制剂价格;对药品、消毒材料等146种(类)价格,按规定及时办理了备案手续;针对群众反映药品价格虚高问题,下发了《关于加强药品价格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国家药品价格政策,提出了加强监管的具体措施,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起到了稳定药品价格、维护群众利益的作用。三是加强教育收费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教育收费秩序,我们对全市各类高中的教育成本进行了核算,并借鉴外地经验,会同市教育、财政部门起草了高中择校生实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的请示,5月下旬省物价局批准下发了《关于我省普通高级中学择校生实行“三限”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下发后,我们会同市教育局及时制定下发了有关实施意见。同时经省物价局批准,确定了我市11所省级重点高中择校生收费最高限额,制定了14所改制学校收费标准以及4所小学少儿日托管理班收费标准。四是适时调整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为促进我市旅游业健康发展,针对部分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偏低的情况,适度调整了翠华山森林公园、大兴善寺等门票价格。

(三)整饬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规范有序的价格环境

一是严格《收费许可证》制度。3、4月份,组织进行了我市2002年度《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共涉及55个部门,收费项目386项(其中行政性186项,事业性200项),共审验《收费许可证》4765个,审验率达91.2%(其中市本级审验率为98.3%)。通过审验,全市取消收费项目17项,降低收费标准43个,由行政事业性转经营性收费15项,查出有乱收费行为的单位109个,违纪金额106.5万元,减轻企业及群众负担近1000万元。还完成了物业管理收费年度审验工作,通过审验,摸清了全市物业收费的底数,强化了对收费单位的管理,规范了物业收费秩序。二是深化价费公示工作。继续巩固和完善涉农价费公示制度,全市涉农十区县151个乡镇(街道办)全部实行了涉农价费公示,2418个行政村、2636个行政事业单位也基本实现了公示,全市共设立涉农价费公示牌5804个。会同市教育局落实了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全市6201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已建立公示制度的占90%以上。对全市170家物业公司,400多名物业收费员进行培训,考试合格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收费。三是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检查,对一些大型商场、超市借节日之机利用打折、回赠等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予以告诫和查处;加强春运期间交通运输等价格检查,召开了春运期间交通运输价格警示会以及对外来务工人员收费警示会,从源头上减少乱收费行为的发生;以区县为主、市级抽查的方式对全市农业供水、供电价格和农机服务、农民建房收费等进行专项检查,有效遏制了涉农收费的混乱状况;开展机动车辆和路桥收费专项检查,在短短两周时间基本完成十三个区县交通局、交警队、农机站等23个单位的调查取证工作;目前全市正在开展越权定价行为专项检查,已完成了自查、复查阶段的各项任务,进入整改阶段。截止5月底,市物价检查所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59起,查出违法所得金额92.46万元。四是认真处理价格投诉举报。年初,受广东非典影响,我市一些商品价格曾有所上涨,群众举报增多,我局举报中心加强“12358”举报电话的值守,及时受理价格投诉和举报,并加强统计分析工作,在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安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上半年市举报中心共受理群众举报1643件,其中723件及时予以转办,查处48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还妥善处理了丹尼尔窑坊小区、阳光小区、二府庄小区等3起群众集体上访事件,通过宣传政策,化解了矛盾。

(四)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努力做好价格服务工作

“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是新时期对价格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们积极转变观念,履行服务职能,认真做好各项价格服务工作。一是努力转变工作作风。针对在去年“创争评”活动中我局被警示的情况,4-6月份,全市物价系统组织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大整顿”活动,各处室认真找差距,析根源,定措施,见行动,振奋精神,转变观念,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努力做好各项价格工作,在抗击非典斗争中取得了显著成绩。二是认真落实《价格监测规定》。根据国家要求,从今年6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的《价格监测规定》。我局认真落实了新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并制定了价格监测工作考评办法,为促进全市价格监测工作的开展,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价格监测质量年”活动。三是认真搞好成本调查工作。认真完成了国家发改委下达的农民种植意向、农户存粮、农资购买等情况的专项调查任务,并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编发了《西安市粮油副食品市场价格情况监测分析》,为广大农民和农村发展服务。四是加强价格信息网络服务。坚持做好“西安价格信息网”、“西安医药价格信息网”、“西安汽配价格网”三个网站的技术维护、页面和内容更新工作,充实完善了网站18个相关数据库的信息资源,拓宽了价格咨讯服务内容,扩大了价格网络覆盖面。五是认真做好价格认证工作。本着为司法服务,为企业发展服务的宗旨,认真做好价格鉴定、认证、评估、咨询等工作,截止6月底,全市价格认证、鉴定、评估1260余起,涉及金额2.18亿元。

(五)强化市场价格监管,确保非典时期市场价格平稳

“非典”期间,西安市场价格突发异动,根据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的通知及市委、市政府预防非典紧急会议精神,我局快速反应、紧急应对,采取果断措施,加强价格监管,稳定了市场,有力配合了非典防治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快速反应。4月17日,我局召开会议,紧急安排部署,成立了防治非典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防范和应对价格异动事件的组织、指导、协调和处理工作。下发了《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和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制定了《关于应对价格异动事件的方案》。局领导分工负责,各项工作全面铺开,紧张运转,紧急应对。

二是紧急干预,政策调控。根据非典期间市场部分商品特别是药品需求量剧增,一些不法商贩趁机哄抬物价,使预防非典药品、甲肝疫苗及相关商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的情况,我局采取果断措施,进行行政干预,就控制预防非典药品、中药材、卫生消毒用品及器材、主副食品等相关商品价格下发了10个紧急通知,较好地发挥了价格政策的调控作用。干预措施包括:公告价格政策、公布政府定价、控制差价率、规定最高限价、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及服务价格、从源头控制价格、禁止乱收费等。

三是严密监控,加强监测。为及时准确掌握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为政府决策、价格调控提供依据,改过去10日一测一报为一日一测一报或多报;落实监测人员230人,选择105个有代表性的医院、药房、药材市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作为监测点,监测范围覆盖全市城乡;由开始的药品、中药材、卫生消毒用品3类30个监测品种调整扩大到药品、中药材、卫生消毒用品、粮食、副食品、蔬菜等6类65个品种;编发《预防非典价格监测报告》39期,提供监测数据2600多个,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在西安价格信息网开辟预防非典价格专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为广大市民服务;选择重点地区,采取蹲点和巡回的办法,对价格变动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加强对价格投诉举报的整理分析,及时为价格调控提供依据,为价格监督检查提供线索。

四是强化执法,重拳出击。从4月中旬开始,集中全市价格检查力量,形成合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迅速抽调人员,分成10个检查组与工商、公安部门联合对城郊六区开展检查,从重从快打击不法商户。截止5月16日,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4900多人次,检查药品经销店和副食品市场等6200余家,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705起,对不法经营者实施经济制裁190.84万元;一批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典型案例在中央、省、市、区县媒体曝光;对少数不法分子移交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治安拘留,有力地打击了乱涨价、乱收费行为,震慑了不法经营者,迅速、有效地遏制了价格上涨势头,维护了市场和社会稳定。为配合防止非典疫情向农村扩散工作,稳定农村市场价格秩序,还开展了农村市场价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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