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住宿的规章制度

| 嘉红

住宿登记过程包括三个部分:表单登记(需要客人签字);电脑系统登记(房态修改);扫描客人证件并上传至公安系统。另,部分国家的护照首页需要复印并且上传至当地派出所。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员工住宿的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员工住宿的规章制度

员工住宿的规章制度篇1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 员工宿舍指专门为公司员工提供的宿舍。

第四条 宿舍长负责对本宿舍的管理和协调。

第五条 宿舍入住的条件:

1.在公司工作的员工,由于家不在市区或离家较远的可以入住宿舍。

2.所有住宿人员必须符合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等条件方可入住。

3.所有人员在入住前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六条 宿舍管理。

1.宿舍租金与物业管理费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煤气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

2.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应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1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3.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4.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宿舍长的同意。

5.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

6.宿舍长职责如下:(1)负责监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内务。 (2)负责监督宿舍人员维护宿舍环境卫生。 (3)负责住宿人员的相关材料的管理,如个人安全、紧急联络人等。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宿舍长应及时通知店长或经理。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节严重。

2.宿舍内出现违法行为或火灾等事件。

3.住宿人员身体不适以至病重的,并且应当及时送医院及通知其亲友。

4.住宿人员需要留宿亲友的。

第八条 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3.起床后将被褥叠放整齐。

4.换洗的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阴雨天除外),暂时不用的衣、鞋等必须放入橱内和床下,不得随意摆放。

5.使用电视、收音机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

7.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

8.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由宿舍长制定值日表并严格执行。

9.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九条 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如实呈报店长和经理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窃行为的。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

员工住宿的规章制度篇2

1、目的

为了更好地给本公司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结合员工宿舍的使用情况,加强宿舍安

全、文明管理,保持员工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在清洁、宁静、安全、文

明的生活环境中休息,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执行并非定期检查,总经理负责监管。

3、管理规定

申请住宿要求:

员工在工作地无适当住所者,可以申请住宿及午休,、但在以下情况者不得住宿、或午休: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遵守本制度者;

住宿规定:

1、每日22点关灯就寝,(除节假日外)所有灯具、电器全部关闭;(寒冷冬天、炎热夏天空调除外,参照《空调管理制度》)

2、爱护公物,宿舍内一切物品不得恶意损坏;

3、离开宿舍时,检查水、电是否关好,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造成的危险性;

4、出入锁好门,做好防盗工作;

5、服从楼长及管理人员的管理,派遣和监督;

6、夜间看电视,开关门等动作应尽量小声,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7、电费自理;床上用品、室内保洁用品统一采购,费用自理。

8、宿舍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宿舍资格外应呈报总公司领导查处;

8.1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

8.2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

8.3将房间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

8.4擅自留宿异性者;

8.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8.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

8.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

8.8有偷窃等不良行为;

9、员工迁离宿舍或辞职,应先提交书面申请,清算各项费用,保证舍内公共物品及设施完好无损,无缺失,宿舍钥匙交综合管理部,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离去。

10、应爱护公司配发住宿设施、物品。应做到:设施、物品、电器责任到人,如因保管不善或人为损坏、丢失应照价赔偿;

11、个人物品、被褥叠放整齐,床铺上下整齐无杂物,用具保持清洁卫生,衣物洗涤后按指定位置晾晒,墙壁或橱柜上不得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保持墙壁的清洁整齐;

12、宿舍区内禁止饲养动物,走廊、通道等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其他物品要按指定的位置摆放整齐;

13、注意防盗,出入应随手关门,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应注意关闭门窗及电源,夜间注意关闭门窗,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带住宿;

14、员工离职即终止宿舍使用权,应于离职之日起迁离宿舍,不得无拖延或提出任何要求,及时完整交出房门、橱柜钥匙,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验收。

宿舍房内卫生管理: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1、卫生定期打扫,大家共同维持宿舍内的整洁;宿舍应由住宿人员轮流进行卫生值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注意通风。应做到:地面整洁,无污物,无污渍,室内无异味,桌面、电器表面无灰尘;

2、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员工负责,实行轮值制度,每天的卫生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洁工作;

3、经常清理屋顶的蜘蛛网;

4、床铺应摆放整齐;

5、综合管理部每周检查,每月评比一次;

消防安全管理:

1、自觉遵守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得挪用消防设施及装备。

2、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及使用大功率电器。

3、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热炊具、电熨斗及各种交流电器用具;

4、人离熄灯,切断所有电器电源及门窗;

5、严禁在床上及楼道内吸烟;

6、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

7、男同志不得进入女同志宿舍;女同志更不能随意进入男同志宿舍。

宿舍来访出入规定:

1、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宿舍;

2、进入宿舍的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在来访登记表上如实填写,并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

3、带行李、物品出宿舍大门的员工须自觉接受相关人员的检查;

4、凡外出的员工必须在22时前回宿舍;

5、不得私自留宿外人,两宿舍之间不得串寝,非住宿的公司其他员工不得在宿舍留宿;

6、来访时间:8:00至21:00;

附则

1、本规定所列事项如有违反,每次罚款10元;视情节严重者取消住宿资格。

2、公司将免费提供住宿条件但每月将公布水电费明细表,在住宿人员工资中平均扣除。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员工住宿的规章制度篇3

为搞好学生宿舍管理,培养学生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的良好习惯和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为学生创建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创建良好的校风、学风,特制定学生住宿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管理机构

(一)学生处下设学生宿舍管理部,由学生处成员、舍务老师和学生干部组成,对学生宿舍实行全面、科学管理。

(二)学生处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以及夜间值班,负责学生在宿舍的卫生纪律评比和教育。男女生宿舍楼分别安排两名舍务管理员,除此之外,舍管部给每层楼选派2名优秀的学生干部负责该层楼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学生处及时与各系沟通联系,齐抓共管,定期例会,研究解决宿舍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把优质服务与管理教育结合起来。

(四)学生处与总务后勤及时联系,加强学生宿舍修缮和维护。

第二条管理方法

(一)实行校系两级管理,学生处及舍管部负责学生在宿舍区的纪律、日常行为、卫生、安全及公共财产、水、电等方面的检查、评比及考核,凡违反有关规定者,舍管部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各系党支部书记全面负责本系学生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及日常行为规范的监督与管理。对违纪严重且不接受教育的学生,建议并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二)学生处及舍管部和各系共同开展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在加强学生思想工作的同时,着重加强对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纪律的检查和督促。

(三)学生处将宿舍检查情况以整改通知单的形式通报各系,并提出整改要求,各系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落实。

(四)学生在宿舍的表现直接与学生的奖学金及各种评优、评先挂钩。

第三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一)在我校注册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统一在校内住宿。

(二)特殊情况,在学校住宿确有困难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情况方可批准走读。①家在市内的学生,且交通方便,市内有亲属住宿方便的学生。②患有疾病,须在家治疗的学生,须二甲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③其它特殊原因。

(三)申请走读的学生必须学生本人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经系里核准同意,填写《走读申请表》,家长亲自到学校签字,由所在系报学生处批准备案。

(四)走读学生在校外发生被盗、人身安全事故等状况,由本人及监护人负责。

第四条学生宿舍物品摆放要求

(一)在宿舍内不准乱贴、乱钉、乱挂、乱画。

(二)拖鞋要整齐摆放在床下,鞋跟朝外。

(三)被褥按要求叠好,统一靠床头摆放。

(四)个人皮箱放在床下,放不进床下的较大皮箱在不影响寝室其他同学起居方便的前提下,可放在室内合适位置。

(五)暖瓶一律放在窗台上,洗漱用具放在床下。

第五条学生作息时间规定

(一)早上7点起床。

(二)8点20分前要离开宿舍,提前进入课堂。

(三)晚间21点查寝,熄灯前洗漱完毕。

(四)21点30分熄灯后,不允许洗漱,不允许在走廊走动喧哗,按时就寝。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五)任何学生除中午休息外,白天不得躺在床上,如果确实生病需要卧床,必须出具带有辅导员签字的假条。

第六条爱护并妥善使用宿舍的公物和设施

(一)不准在寝室内使用酒精炉及电热器具,不准私接电源。

(二)不准私自安装非配套设施及拆卸学校统一配备的设施。

(三)不准往窗外泼水、乱扔杂物果皮。寝室内做到无杂物、垃圾。

(四)自觉维护走廊、洗漱间的卫生。

(五)节约用电,做到室内人走灯灭。注意节约用水,做到随手关闭水阀。

(六)宿舍公物设施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并到学生处填写报修单,由学校统一维修。

第七条学生宿舍行为文明的规定

(一)见到老师,要讲文明懂礼貌,自觉接受老师的询问和检查。

(二)要保持室内肃静,不准大声喧哗、超音量播放音乐和制造其它噪音。

(三)不准在寝室内就餐及存放易腐烂食物。

(四)不准在寝室内赌博或变相赌博。

(五)未经允许,禁止晚归寝和夜不归寝。严禁串寝、混寝。

(六)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和留宿外来人员(含亲属)。

(七)要服从学校舍务管理人员的查寝管理,不得无理取闹,甚至侮辱、谩骂管理人员。

第八条寒暑假宿舍管理规定

(一)寒暑假期间学生要将自己的贵重物品带离寝室,以免丢失。

(二)寒暑假期间任何学生不得留校住宿。

(三)必须按照学校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不准时返校或无故延期返校,按《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相应条款予以处理。

第九条寝室长职责

(一)寝室长负责管理本寝室同学的内务整理、值日安排及本宿舍的纪律。

(二)如有同寝室的同学生病或有事临时不住宿的,寝室长应及时向值班老师报告。

(三)寝室长及时反映同寝室同学生活上、管理上的意见和建议,献计献策,作好寝室管理工作。

(四)寝室长应鼓励同寝室同学争当优秀寝室,如发现同寝室同学有违反学校住宿制度的现象,应及时制止,如不听劝告,应向学生处老师反映。

(五)寝室长应关心同寝室同学的生活起居,关心爱护寝室环境,营造良好的住宿氛围。

(六)发现本寝室同学擅自离校或逾期不归者,及时向辅导员或学生处反映。

(七)寝室长享有评选优秀寝室长的权利,文明寝室长作为一种荣誉记录在学生档案中。评为文明寝室的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十条值班教师岗位职责

(一)值班教师必须准时到岗,按时交接班,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负责对值班的学生干部进行管理、协调和指导。

(三)在当班时间要不定时对校内各部位进行检查,掌握全校学生动态,严防发生不安全事故。

(四)发现个别学生有不良行为倾向要及时制止、劝导,对违纪学生要及时妥善处理。

(五)按规定时间查寝,严格记录旷寝学生,督促学生按时就寝和按时起床。熄灯后要严防学生串寝。

(六)对晚归寝学生要问清原因,进行教育,并做好记录,次日向学生处报告。

(七)双休日值班重点加强对舞蹈小班学生的监督和管理,小班学生外出必须经值班教师批准,并需按时归校销假。舞蹈小班学生无故不许外出。

(八)夜间值班男教师需在学生楼值班室住宿,当班期间不允许喝酒、玩电脑游戏、看电视等,不得离岗。

(九)值班教师交班时须将当日值班情况向学生处汇报。

(十)夜间值班时间为:下午4:00至第二天8:20(周一至周四值班教师如有课,可下午五点到岗),双休日白天值班时间:早8:20至下午4:30。

第十一条值班学生干部岗位职责

(一)值班学生干部必须准时到岗,按时值班,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协助值班教师对校园各部位进行检查,保证校园的安全。

(三)负责查寝,对旷寝的学生认真记录,并填写查寝记录,督促学生按时就寝和按时起床。

(四)督促教育学生保持宿舍及走廊的环境卫生,熄灯后进行简单的卫生清扫。

(五)深入学生当中,了解学生间的矛盾和不良苗头,做好调和化解工作,对学生中尖锐的矛盾要及时汇报给值班教师,以便妥善处理。

(六)不允许随意串班串岗,有事情要提前向学生处请假,并找好替班。

(七)学生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要讲究工作方法和工作艺术,做学生的典范。

员工住宿的规章制度篇4

第一条严格遵守作息时间。熄灯后保持寝室安静,以保证睡眠。

第二条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注意维护公寓和寝室环境,保持个人卫生、寝室卫生,公寓内不准悬挂物品,衣柜上不准摆放杂物,

第三条住宿生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即不在公寓内吃饭、聚会。果皮自觉包起来放在垃圾桶内,每天起床后,把被子叠好,床单铺平,桌子上做到无杂物。

第四条安静有序不打扰他人,不乱串房间和楼层,不得在公寓内或楼道喧哗、打逗,特别注意安全。

第五条勤俭朴实,不带贵重物品,不带过多现金,不带违规物品,如电热产品、易燃物品、麻将牌等。

第六条懂礼谦让,尊敬辅导员,尊重他人,互帮互助,不激化矛盾、不打架,处理好寝室同学关系。

第七条提高自理能力和防范意识,注意防火防盗,管理好自己的物品。

第八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健体防病。如有身体不适,及时去医务室就医或与辅导员联系。

第九条住宿期间未经批准不得在外留宿,不得私自离校,不许私自外出,不得将外人带入公寓。

第十条请假外住、周末回家居住及外出补课必须找辅导员填写登记表,登记表须有监护人签字方可生效。

第十一条住宿生如请假,须经班主任或辅导员同意后,出具假条报辅导员批准,病假须持医务室假条报辅导员批准。

第十二条遇有学习、生活上的困难、问题,应及时向辅导员反映、交流。

第十三条住宿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德育处将根据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员工住宿的规章制度篇5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为广大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文明的住宿环境,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习任务,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特制本制度。

1、学生宿舍由学生处分配给各学院(部、直属系),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分配和调整,学生须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

2、学生进入宿舍必须遵守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学生上课时间不会客,休息时间会客在值班室。

3、提高警惕,防火、防盗,离开宿舍要锁门,携物外出要到值班室登记。

4、爱护宿舍内一切设备、设施,人为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不得擅自搬出或调换室内家俱、设施。新生入学要缴家具押金和钥匙押金,毕业或因其他原因离校时,要按卡片验收家俱等设施,一切齐全后方可予以办理离校手续,并退还押金。

5、节约水电,随手关灯,关水龙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严禁使用任何电器设备和煤炉等生火设备,熄灯后禁止使用蜡烛等照明。

6、讲究公共道德,注意公共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严禁在楼道泼水、焚烧废纸等。楼道不许停放自行车。

7、寝室由寝室长负责,采用轮流值日打扫卫生,值日生每日将垃圾入垃圾桶,倒入垃圾箱,保持室内和寝室门外整齐、洁净。禁止在寝室内抽烟。

9、禁止从窗口向外泼水、倒垃圾、扔酒瓶,不得将剩饭菜、杂物等倒入水池或便池内,以防下水道堵塞。

10、不准在宿舍楼内经商、打麻将、酗酒、跳舞、玩球或进行其他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11、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起床,晚归者要说明理由,进行登记。

12、学生不在分配的宿舍和床位就寝时,一日内须向寝室长报告,三日以内须向辅导员报告,三日以上须向院(系)报告。

13、上课、自修和学校明文规定的时间内,学生宿舍不准异性互相来访和逗留。未经批准,不得在宿舍留宿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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