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地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晓慈

安全生产条例是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律依据和道德责任准则,具有必要性和现实意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施工工地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施工工地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施工工地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精选篇1)

一、组织管理

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管安全。工地主任(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

2、工地应建立由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等)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并检查监督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同时还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4、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应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现简述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要求。

1、施工现场(单位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安全技术交底书。

安全设施任务单(复杂或特殊要求的设施,还应有设计图纸、计算书)。

安全设施验收书。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

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应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设施要列入任务单,布置落实,责任到人。

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处;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施工现场特别需重视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一是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二是各种气瓶的正确运输、存放、使用。气瓶放置地点应距明火作业点10m以外,要防曝晒,气瓶防振圈、瓶帽等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瓶阀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时,不准开启瓶阀;三是对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都必须熟悉其运输、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在运输、保存、使用时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一、对新入的职工、调动工作及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都应进行严格的三级教育。

1、在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了解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学习一般电气安全知识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发生事故后,如何自报、抢报等,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在工区或项目部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生产情况、劳动纪律、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了解工作地的危险部位、危险机电设施、尘毒作业情况等。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程,紧急情况下安全处置及疏散车。

3、在班组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了解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学习机具设备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以及发生事故的紧急防护措施等。

三、特种作业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

2、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理论和实际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准钱库镇独立作业。

3、无证上岗,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部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4、取得操作证,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四、变换工作岗位的工人教育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企业通过减员,以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要求职工一人多岗,一专多能,工人换岗后应进行从新教育。

1、新岗位的操作规程。

2、新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知识。

3、新岗位的设备常见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4、该岗位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经教育后,方准上岗操作。

五、外来务工人员教育

随着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走上了生产岗位,他们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差,生产技能不熟练,在工作时,有章不循,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疲劳作业,从而引起较多的伤亡事故,因此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1、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璺、政策,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基本知识、危险岗位及通用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3、一般职业危害的预防,常见职业伤害的现场急报。

4、交通、用电、消防及日常生活安全常识。

经教育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证>后方可从事企业的生产劳动,但学仍需参加企业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

六、采用五新作业人员的教育

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教育,学习:

1、“五新”的基础知识。

2、“五新”的性能、特点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

3、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方法。

4、为避免事故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选用正确的劳动防护用品。

5、采用“五新”后发生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在撑敢基本性能、基本操作规程和操作方法后,才能上岗操作。

七、经常性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把它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经常性的教育内容包括:

1、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的文件、指示。

2、各部门、科、室和各个职工的安全责任。

3、安全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4、事故案例及教训和安全技术先进经验、革新成果等。

班组应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

八、对工伤事故和久假复工的应从新进行安全教育。

九、安全管理干部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管理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便更好地教育,培训职工的安全知识。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工会应对安全生产作出全面系统的检查,是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组织,推动检查督促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1、监督检查本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定期研究分析职业危害趋势和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2、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植。

3、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不安全问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对安全技术规程的执行情况。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和安全措施项目完成情况。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和问题有权提请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制止其施工和生产。

7、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

8、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监察机构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10、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造成事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和未年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12、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13、在业务上接受地方安全监督机构和上级安全机构的指导,并如实反映情况。

施工工地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精选篇2)

1施工现场管理

1.1施工现场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1.2项目经理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消防]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和预防火灾发生的措施,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出现或隐瞒重大责任事故,并对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节严重承担相应责任,重新考核项目以理资格。

1.3若公司在项目建设中是分包单位的,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若项目经理因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或违反司安全生产规范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项目经理承担主要责任。

1.4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队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和用户的交接手续。

1.5施工现场应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和制作相关检查记录。

1.6公司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2现场施工作业安全

2.1现场施工用火、用电、设备搬运以及高空、临边、洞口、操作平台作业,要求服从现场总承包方安全生产管理,并不得违反《(建筑安装)安全([消防])生产规范》以及施工现场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因违章出现安全事故,项目经理承担主要责任。

3现场用火(焊接作业)安全

动火前按现场管理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

3.1乙炔瓶在使用、运输和储时,环境温度一般不得超过40℃;超过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禁止敲击、碰撞。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小于10m(高空作业时,应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瓶阀冻结,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

3.2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3.3气焊与气割用的压缩纯氧是强氧化剂,矿物油、油脂或细微分散的可燃物质,严禁与压缩纯氧接触;操作时严禁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接触瓶阀、减压器;一旦被油脂类污染,应及时用二氯化烷或四氯化碳去油擦净。

环境温度不得超过70℃;严禁受日光暴晒,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0m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

应避免受到剧烈震动和冲击,严禁从高处滑下或在地面上滚动。禁止用起重设备的吊索直接栓挂气瓶。

3.4使用前应检查瓶阀、接管螺纹、减压器及胶管是否完好。发现瓶体、瓶阀有问题,要及时报告。禁止带压拧动瓶阀阀体。检查气密性时,应用肥皂水。严禁使用明火试验。

3.5瓶阀手轮逆时针方向旋转则瓶阀开启。瓶阀开启时,不得朝向人体,且动作要缓慢。减压器与瓶阀连接的螺扣要拧紧,并不少于4~5扣。冬季遇有瓶阀冻结或结霜,严禁用力敲击或用明火烘烤,应用温水解冻化霜。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滚动、倾倒;不宜平卧使用,应将瓶阀一端垫高或直立。氧气瓶严禁用于通风换气,严禁用于气动工具的动力气源,严禁用于吹扫容器、设备和各种管道。

3.6车辆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应横向码放,不宜直立。易燃物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同车装运。运输时,气瓶须装有瓶帽和防震圈,防止碰断瓶阀。

3.7同一储存间严禁存放其他可燃气瓶和油脂类物品。库存氧气瓶应码放整齐,直立放置时,要有护栏和支架,以防倾倒。

3.8焊炬和割炬上装接的可燃气与氧气胶管严禁颠倒位置和混用。目前我国现行标准规定为:氧气胶管为红色,内径8mm,长度30m,允许工作压力为1.5Mpa;乙炔胶管为黑色,内径10mm,长度30m,允许工作压力为0.3Mpa。

3.9焊接操作人员属特殊工种人员。须经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掌握操作技能和有关安全知识,发给操作证件,持证上岗作业。未经培训、考核合格者,不准上岗作业。

施工现场焊、割作业须执行“用火证制度”,并要切实做到用火有措施,灭火有准备。施焊时有专人监护并就位配置灭火器材;施焊完毕后,要留有充分时间观察,确认无复燃的危险后,方可离去。

3.10作业场地的大小要以作业者伸展开为准,原则上不可以在有障碍或狭小的场地进行焊接作业。如情况特殊,焊工在金属容器内、地下、地沟或狭窄、潮湿等处施焊时,要设监护人员。其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工作岗位,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应急抢救方法。

3.11作业区域的要求,操作区内不许放置纸张、抹布、塑料等易燃物及有机熔剂等危险品。作业区域应放置灭火器材。

3.12每天工作前,关闭焊炬的开关。打开气瓶的阀门,顺着气体流动方向检查气体管路是否漏气,确认无气体泄漏后在进行操作。

3.13休息或午休期间,焊炬气阀需要关闭,点火器的气阀也需要关闭。

气焊的温度可以达到2800℃-3000℃,被焊接的金属在高温的作用下,蒸发成金属烟尘.产生有毒的金属蒸气,应该保持良好的通风。

3.14焊接中发现气管或阀门漏气应立即停止工作,维修后方可使用。

气瓶内的气体不能用尽,氧气瓶应留余压1-2Mpa,乙炔应留余压0.1-0.3Mpa。

乙炔气瓶应离氧气瓶的最短距离为5M,离火源的最短距离为10M。

严禁将带有气源的焊接炬存放在工具箱内。

4现场用电安全

4.1现场电源使用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电工操作,并服从总包方管理。

4.2配电装置均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上锁。

4.3电工和用电人员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

4.4如遇发生人员触电或电气火灾的紧急情况,则允许就地、就近迅速切断电源。

4.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并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配电装置的漏电保护器应于每次使用时用试验按钮试跳一次,只有试跳正常才可继续使用。

4.6电缆敷设应采用架空方式,严禁沿地面明设,以防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4.7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其护套不得破裂,其接头必须绝缘、防水包扎防护好,不应有裸露带电部分。

4.8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地线不得用裸露的金属或结构钢筋代替。

4.9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且中间不得有接头。电缆必须配置标准插头或插座。

5手工电弧焊的安全技术规程

5.1做好个人防护。操作时必须按劳动保护规定穿戴防护工作服(口号各种钮扣,上装不应束在裤腰里)、绝缘鞋和防护手套,并保持干燥和清洁,防止触电和烫伤事故。

5.2电焊所用的工具必须安全绝缘。电焊机的接线、开关板的安装均应由电工进行。电焊机的接地线不得接在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或设备上。

5.3焊机必须有良好的绝缘和可靠的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装置,其裸露的带电部分应有安全防护罩。

5.4焊机的电源线必须有足够的导电截面积和良好绝缘,电源线不宜过长,一般不应超过3M。如确需较长,则应架空2.5M高以上。铁壳开关的外壳和焊机的接地线,要有足够截面积,并连接牢固。

5.5执行正确的操作规程。如焊工推拉闸刀时,应使用右手,头部不要正对电闸,防止因短路造成电弧火花烧伤面部;启动旋转式直流弧焊机时,一定要使用○Y△启动器,不允许直接按闸刀启动。

5.6焊机接地回线应采用焊接电缆线,且接地回线应尽量短。软线绝缘应良好,焊钳绝缘部分应完好。

5.7操作行灯电压应采用36V以下的电源。

5.8在狭小舱室或容器内焊接时,应加强绝缘措施,如必须穿绝缘鞋,垫上橡胶板或其他绝缘衬垫,并要两人轮换工作,以便互相照顾,采用有效通风,以防有害气体和烟尘对人体的侵害。作业时舱室(容器)外应有人监护。

5.9焊接作业应离易燃易爆物10M以外。严禁在有压力的容器、管道上进行焊接作业。

5.10在有燃、爆危险的施工区域内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并做好安全措施,否则,焊工可以拒绝动火。焊工擅自动火,发生事故由焊工自己负责。

5.11在场内或人多的场所焊接,应放置遮光档板,以免他人受弧光伤害。

5.12雨天禁止露天作业。

5.13清除焊渣应戴防护眼镜作业过程中,禁止乱抛焊条头等物,下面不得放置任何易燃易爆物

5.14下列操作应切断电源开关后才能进行:改变焊机接头;更换焊件需要该接二次线路时;转移工作地点;检修焊机故障和更换保险丝。如焊接中停电,应切断电源。

5.15工作结束后,应将焊钳放在与线路隔绝的地方并卷好电缆线,及时切断电源。

6现场设备搬运安全

6.1设备吊装作业必须遵守“十不吊”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6.2现场设备搬运时,注意吊运设备的吊臂回转范围或叉车的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员活动;吊运期间必须安排专人负责调运区域安全,及时提示他人注意安全。

6.3现场设备搬运时,注意所经过的路线区域的情况。坑、洼等位置需要回填(垫);地面或空中敷设的电气线路需要保护或迁移,防止因压断或刮段线路而引起的短路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

6.4在水平或斜下、垂直移动设备时,要缓慢进行,速度过快易引发突然事故。

6.5设备本体倾斜搬运时,注意在设备周围配置保护人员或器材,防止出现设备意外倒伏。

搬运过程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使用搬运工具,对大型设备(如压缩机、冷凝器、陈列柜和配电柜)的搬运,应首先保障人员安全,兼顾物品安全。如有必要,可对搬运施工工作合同外包、投保。

7现场高空作业安全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7.1凡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档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7.2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

7.3在雨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0.8m/s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候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7.4作业人员应佩戴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8现场人员文明施工

8.1公司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穿着公司工作服。如违反规定,对项目组罚款50/人次。

8.2项目经理应在每天开工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交底工作,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8.3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8.4特种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在工程施工时,统一由施工队伍的专人保管,以备查验。

8.5施工队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手套、安全帽、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应佩戴统一制作的工作卡,。

8.6高空作业必须按要求佩带安全带,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8.7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8.8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喝酒,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8.9严禁在工地现场大小便,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8.10现场违纪如打架斗殴、盗窃等,视情节司罚款500~1000元/次。相关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严重事件按工程事故论处,记录备案。

施工工地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精选篇3)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的原则,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的责任制度。

本公司工程部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制度有关规章制度如下:

1、文明施工,促进安全生产,树立新的形象。

2、各单位及班组从业民工,必须要身体健康,年龄年青化合符,建筑施工队伍用人的要求。

3、从业民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要戴安全帽,穿防滑鞋,严禁穿拖鞋,打赤膊违章作业。

4、脚手架的搭设:必须要保证脚手架结构稳定、不摇不晃、不倾斜、不沉陷等,搭设脚手架时必须要按规范要求做到实处。

5、外架的施工安全防护:外架四周必须要满挂防护安全网,剪刀撑连结到位,每隔一层满铺竹架板保护层。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7、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施工用电必须要按安装规范要求一机一开一箱进行正规操作。

8、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不能用花胶线、付导线、破皮线而不合规范的电线一律不能使用。施工用电线必须统一用电缆线,电线必须要架空式沿墙高处固定走向。

9、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如有洞口、高处部位及临边都要做防护栏,不同的区域悬挂不同的的宣传标语、安全警示牌,对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

10、施工机械进入工地必须要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要建立安全责任制,按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违章操作施工机械。

11、施工单位及班线应当严格遵守本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安全生产工作,否则违反了《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本公司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施工工地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精选篇4)

为了使本项目所有施工人员(包括建筑队工人)人人心中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地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活动,使每个作业人员不断增强安全自我保护和对他人的安全保护的意识,特制定如下安全教育制度:

一、对所有进场新工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宣传本企业、本项目有关的安全规定、制度和纪律,以及各工种的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从而使每个参加本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生产知识。

二、项目利用安全例会,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和民建队班组长学习安全知识,布置安全工作,不失时机地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要严格按照施工程序和施工操作安全规程,以及施工具体情况,认真做好书面和口头的对班组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层层落实。

四、班组长要根据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认真组织所有班组人员进行交底,时时刻刻都有安全意识,以利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五、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口头和书面地提出整改外,还应对违章作业的有关人员进行教育,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六、凡出现的工伤事故,不论大小,都应按“四不放过”原则,对责任人和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教育,以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七、有效利用广告牌、宣传标语和板报宣传作用,在现场重要部位挂牌,设置宣传安全的标语牌,同时,对每种机械设备都要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施工工地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精选篇5)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形成网络管理。

2、认真搞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和操作、换岗及特殊工种培训和教育,凡未经入场教育考核登记注册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明火作业必须持有用火证。

4、进入施工现场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岗,高空作业需系好安全带,严禁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和运料的吊笼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

6、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临边的交通路段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严禁触摸非本人操作的设备、电闸、闸门、开关等,拒绝违章作业。

8、现场使用机械、临电要有设计方案,技术交底要详细,验收手续要齐全,重要设备设专人管理,维修设备必须拉闸、断电。

9、大型机械、塔吊、电梯安装要有设计和详细交底,司机、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服从信号工的统一指挥。

144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