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疫情防控开学前防控职责

| 柳苑

疫情,汉语词语,指疫病的发生和发展情况。较大范围内出现的较大型疫情有重症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中学疫情防控开学前防控职责,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中学疫情防控开学前防控职责

 一防控原则与适用范围

  1.防控原则。科学防治、依法管理、分类指导、家校联防、医教联控,确保学校各项防控措施全覆盖,无死角。

  2.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全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

  各类儿童青少年校外培训机构参照使用。

  (二)分区分级实施防控

  1.低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学校开学(园)复课均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开学(园)前做好预案和监测设备准备、(临时)隔离室预备、环境卫生改善,物体表面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等工作,做好肥皂、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开学(园)后开展晨午(晚)检,落实了报告制度;禁止校园外无关人员进入,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错时错峰就餐。对外地返校返园师生员工进行全面排查,对来自中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一律严格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来自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禁止返岗返校返园。对有发热、干咳、气促、呼吸道症状的师生员工,及时上报并配合核查排查。

  2.中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推迟学校开学(园)复课时间,合理开展在线教育、网上学习和居家教育;做好开学前人员排查,严格落实了报告制度。

  3.高风险地区。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学校严格采取停课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大在线教育、网上学习和居家教育力度。对师生员工进行追踪随访和登记报告,严格落实了报告制度。

  二、明确部门职责

  进一步强化落实了“四方责任”,即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责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教育主管、卫生健康监管、学校主体、师生员工及家长全力配合的力量,阻断疫情在学校的传播。

  (一)教育行政部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指南。督促检查本区域内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了本指南,指导学校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保障方案有效实施,指导学校做好在校师生防控制度落实了、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协调当地疾控机构来定点医院、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等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学校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卫生应急处置指导,确保防控工作科学开展。在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安排学校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含经培训的乡镇社区公共卫生人员)每周不少于3次对已开学的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和师生健康服务工作指导。对防控措施落实了情况予以执法监督。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辖区内学校校医(保健教师)、师生员工的体温检测、健康状况监测和校园卫生消毒等进行技术指导,免费培训疫情防控卫生员或相关工作人员,为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健康教育提供技术支持。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接到聚集性疫情报告后,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同时报告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四)学校。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了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职责。严格遵守、认真执行防控方案,保障师生员工的健康安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向学校派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到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卫生健康指导工作,学校应积极配合并接受指导,要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精准精细落实开学工作各项要求

(七)统筹确定学校开学时间

根据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__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的通知》总体要求,我市今年以来一直处于低风险地区,9月1日可正常开学返校。各地中小学开学返校方案、开学工作的具体时间和批次安排,由各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备案,按照“安全第一、大体相当、区别对待”的原则开学。

(八)分类加强返校师生健康管控

各校要通过告家长书、短信、微信等多种途径告知每位师生员工和家长,严格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返校,精准落实好返校途中防护措施。返校时,所有师生员工须提供14天连续体温测量记录,并如实填写健康卡、假期行程等信息,进行体温测量并佩戴口罩,确保师生员工安全返校。学校发出正式开学返校时间通知后,对需要重点关注的人群按照以下要求分类处置:

1.本人或同住人员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同住人员有疑似病例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待全部转绿码后,居家实施14天健康监测,体温测量确定健康,期满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学校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

2.仍身处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返校前21天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待符合返校条件时(按照学校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学校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

3.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或次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集中隔离期满后,应居家实施14天健康监测,期满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学校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

4.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且为非新冠病毒感染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治疗无症状后,经学校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有感冒、流涕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幼儿暂缓返校,治疗无症状后,经幼儿园专业保健人员认定后再返校

四、开学前准备工作

  1、健全机制

  1)学校要按照“一校一案”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开学工作方案。

  2)提前与属地镇(街)、卫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系,落实“一对一”常态化协作专班机制,健康副校长主动到校指导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协同联动保障开学秩序。

  2、健康监测

  1)学校要动态掌握师生暑假期间健康状况和行踪情况,完善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报备制度,“一人一档”建立台账,确保每名师生返校前14天的旅居史、健康史、接触史底数清、情况明。

  2)学校严格落实相关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3)对暂缓返校师生员工要保持“一对一”联系,充分做好沟通和解释工作。

  3、疫苗接种

  1)完成12—17岁应接未接学生第一针的查漏补种。

  2)高校要引导、提醒大一新生暑假期间尽早在属地接种疫苗。

  4、门岗管理

  1)假期中小学和幼儿园一律封闭管理。

  2)高校要严格门岗管理,未经允许非暑期留校学生不得提前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确需入校的,要核验身份、查验健康码、询问健康情况、开展体温检测,做好信息登记。

  5、物资准备

  1)校验额温枪、红外线测温仪等防疫设备,确保开学正常使用。

  2)对已经储备的物资进行全面盘点,清理过期、临期和损毁物品,并根据学校规模、师生数量储备足够数量、符合要求的防疫物资。

  3)在合适区域配备水龙头或移动洗手设施,准备肥皂、洗手液等用品。有条件的学校可配备免洗手消毒剂或其他手消毒设施。

  6、场所准备

  1)统筹利用学生宿舍、教室、闲置场所,在校内设立医务室(或卫生室)、隔离观察室,校门口设立临时观察室。

  2)隔离观察场所位置相对独立,并按要求配备相应防疫用品。

  7、环境准备

  1)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清除校内环境卫生死角。对教室、食堂、宿舍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洁和预防性消毒。

  2)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提前进行预防性消毒。

  3)区教育局会同政法、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和街道、社区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8、应急演练

  1)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组建应急工作队伍,加强应急工作人员培训。与卫生健康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开展应急预案全员、全过程、全要素演练。

  2)制定发热病人处置、全员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等场景应急演练脚本,开展桌面推演或实景演练,确保出现突发情况能及时有效处置。

  3)科学制定突发疫情学生推迟返校的在线教学应急预案,分类制定教学计划。

  9、开学核验

  1)区卫健局(疾控)、区教育局制定疫情防控核验细则,对辖区学校进行逐一核验和督查,梳理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

  2)各学校要开展全方位自查,及时查漏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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