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资金管理办法

| 晓慈

自然灾害(Natural disasters)是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干旱、高温、低温、寒潮、洪涝、山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自然灾害资金管理办法,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自然灾害资金管理办法

自然灾害资金管理办法精选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做好救灾物资调拨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应急函〔20__〕36号)要求,确保汛期我市救灾物资保障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结合当前全市救灾和物资保障现状,现就做好救灾物资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进救灾物资储备规范化管理

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到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的重要性,承接好救灾物资储备相关工作。一要全面了解县级救灾物资实物储备现状,摸清家底,按照标准编制好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年度采购计划,协调发改、财政、民政部门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确保汛期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所需。二要督促做好协议储备(本救灾物资协议储备特指除实物储备外,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与拥有应急资源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偿服务合同,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合同约定,能够优先使用这些单位或个人的应急物资,满足救灾需要)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公益等方式,由相关生产企业、大型超市等提供社会化服务,加快构建多元化救灾物资保障体系。三要积极与民政、发改等部门进行对接,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救灾物资管理办法》,明确救灾物资的购置、储备、调拨、使用、发放及回收等事宜,确保救灾物资管理工作高效、规范、有序开展。

二、切实加强救灾物资保障能力建设

救灾物资保障工作时效性强、工作量大,要切实加强救灾和物资保障能力建设,为救灾工作提供保障。各县市区要根据应急管理部门“三定方案”职责定位,扎实做好人员转隶工作,配齐配强县乡两级专职救灾物资保障管理人员,强化工作衔接,加大培训力度,确保机构改革后责任清晰、履职到位,救灾物资保障工作有条不紊、平稳过渡,不断提升突发灾害应对能力。市局拟定于六月中旬召开县乡两级灾害信息员培训班,培训内容为灾情报送管理业务,县市区要巩固乡镇(街道)灾害信息员的业务培训成果,不断提升乡镇灾害信息员的灾情报送水平,及时、规范、准确有效地完成汛期灾情报送工作。

三、尽快建立县级救灾物资调运机制

5月24日,市应急局会同市发改委、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机构改革期间市级救灾物资调运的会商纪要》,对市级救灾物资调运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各县市区要根据部门“三定”方案职责定位,参照市级救灾物资调运工作机制,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厘清责任、明确流程、严格程序,强化部门联动,建立良性沟通协商机制,尽快建立县级救灾物资调运机制,确保机构改革期间救灾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四、进一步强化救灾物资应急调运演练

各县市区要尽快修订完善《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按照实战要求,在进入主汛期前,结合抗震救灾、防汛抢险等演练活动,强化救灾物资调拨、运输等关键环节的实战演练活动。力争通过开展多灾种、多形式的演练活动,发现短板、解决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救灾物资调拨程序机制。要强化综合协调,增强与发展改革、民政、财政、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的协同作战能力,确保关键时期救灾物资调运通畅,保障有力。

自然灾害资金管理办法精选篇2

为进一步规范当前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工作,切实保障“温比亚”台风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根据民政部《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规程》(民函〔20__〕221号)、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灾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的通知》(鲁民函〔20__〕236号)、潍坊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通知》(潍民函〔20__〕1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切实增强管好用好救灾款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政治性强、政策性强、敏感度高。管好用好救灾款物,直接关系到当前抗灾救灾工作的成败,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凝聚力和号召力,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密切关注,灾区群众热切期望。各镇街区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严格执行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的一系列政策法规,明确纪律要求,切实将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快物资资金筹集和发放

各受灾镇街区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抢险救灾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紧紧围绕抗灾救灾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多方筹集物资资金,及时调拨,确保当前灾害应急救助工作需要。要加强统筹协调,提高应急救助效率,及时高效向灾区调拨急需的资金和物资,并快速、有序、精准地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解决好受灾群众的衣、食、住、医等临时性生活困难,确保应救尽救、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三、明确使用范围和救助标准

(一)坚持使用原则。救灾款物的使用坚持“专款(物)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重点是重灾区和重灾户,特别是保障自救能力较差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不得平均分配,不得有偿使用,不得用于非自然灾害救助,不得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不得向无灾地区拨款,不得漏发、错发、抵扣各种欠款,不得用于与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无关的建设项目或开支。

(二)严格使用范围。

1、灾害应急救助。用于紧急抢救和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受灾群众灾后应急期间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临时性生活困难。

2、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用于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

3、过渡期生活救助。用于帮助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解决灾后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

4、倒塌、损坏房屋恢复重建补助。用于帮助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的受灾群众重建基本住房,帮助因灾住房一般损坏的受灾群众维修损坏住房。

5、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三)明确救助标准。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属地管理”原则,综合受灾人员情况、经济状况、自救能力等确定,按不低于以下标准进行救助:

1、因台风灾害转移安置应急救助,每人每天不低于30元,时间不超过10天(因灾紧急转移人员,集中安置的由各镇街区统一保障其基本生活,不发放生活救助资金);

2、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每人不低于1万元;

3、过渡期生活救助每人每天不低于20元,时间不超过3个月;

4、对因灾造成以居住为使用目的唯一房屋,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居住问题的困难人员恢复重建,由当地政府统筹规划,并根据受灾群众自救能力给予相应补助。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的恢复重建或易地重建补助,按户均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由市级制定标准,镇街区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一般损坏房屋修缮,按户均不低于20__元给予补助;

5、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按每人不低于9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救助。

上述各类救助标准,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家庭、困难独居老人、孤儿、重点优抚对象等,可适当提高。

四、规范发放程序和手续

(一)确定救助对象。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市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具体程序是:受灾户提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提名;村(居)民委员会进行民主评议;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市民政局审批。

(二)公示及登记造册。救助对象确定后,应在救助对象所在村(社区)政务公开栏内显要位置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救助类别、救助标准、救助金额以及举报联系电话等。公示无异议后,镇级民政部门制定花名册,按照花名册发放救助物资和资金。市民政局要以户为单位建立救助对象台账,主要内容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类型、家庭人口、需救助情况(人数、时段、总量)、救助资金和物资发放情况、联系电话等。

(三)救助资金发放。生活救助资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一卡(折)通”等形式,直接发放到救助对象的银行卡(存折)中。特殊情况下难以实行社会化发放,或实行社会化发放不利于迅速开展应急救助、影响应急救助效率的,可由镇街区确定采取其他方式发放。因失能、智障等原因无法到金融机构领取救助款的,可以现金形式发放给救助对象,也可由救助对象委托相关组织或监护人代为领取。因情况紧急未能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已经发放的救灾物资和资金,要抓紧补齐相关程序和手续。

(四)救助物资发放。集中发放的物资,要在灾区就近就便设置救灾物资发放点,直接向受灾群众发放,并吸收受灾人员代表参与发放工作;对确实无能力领取救灾物资的老弱病残人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人代领。分散发放的,要在镇民政办的指导下,将救灾物资直接发放到户。所发放的救助物资由救助对象签收。

(五)规范登记建档。镇街区民政办要规范救助台账,整理归档,并通过国家自然灾害救助管理系统填报建档,及时跟踪记录救助物资资金发放情况。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对救助对象的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及发放记录等原始材料及时存档备查,相关档案报市民政局备案。

五、健全完善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制度

(一)健全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制度。各镇街区要进一步完善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制度,设立专户,明确科目,实行专账管理,专人管理,专款专用。救灾款物的发放要手续完备、账目清楚、账款物相符,原始凭证和记录要妥善保存。要主动向社会公开救灾资金和物资的来源、数量及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完善救灾物资管理制度。加强救灾物资从采购到发放入户的全过程质量监管,物资出库、发放前要认真组织质量检查,确保不合格的物资不出库、不发放。严格执行救灾物资采购、保管、调运、接收、使用、回收、销毁等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回收类物资和非回收类物资品种按照民政部《救灾物资回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标准确定,救灾物资使用结束后,未动用或者可回收的回收类救灾物资,由市民政局组织回收、暂存。对使用后没有回收价值的回收类上级救灾物资,由市民政局统一进行排查清理。对非回收类物资发放给受灾人员使用后,不再进行回收。各镇街区要严格落实救灾资金和物资发放抽查制度,确保救灾物资和资金发放的准确性。

(三)进一步加大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接受审计监督和群众监督,发现问题要认真查处,严肃问责,坚决整改。对违反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规定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特别是对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受灾群众根本利益。

自然灾害资金管理办法精选篇3

一、工作内容

全镇13个村(社区)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全覆盖;学校医院场镇集市旅游景点群众安置点等重要场所,重点排查山洪灾害易发区水库水电站江河防洪工程重要城镇在建涉水工程等部位。

(一)山洪灾害易发区

监测预警转移避险责任人是否上岗到位,履职能力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防御预案;是否配置预警设施设备;转移路线安置点选择是否合理,以及安置保障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开展宣传演练;是否向受威胁群众发放避险明白卡;是否设置危险区警示标识标牌;危险区群众是否掌握避险常识,是否了解预警信号转移路线等。

(二)江河防洪工程

是否设置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是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抢险应急预案;是否设置监测设施设备;是否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并据此开展工作;是否对险工险段进行处置或落实应急度汛措施;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工程安全。

(三)水库水电站

是否设置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是否建立巡查监测相关制度并据此开展相关工作;是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抢险方案;是否在汛限以下运行;是否对大坝溢洪设施等主要部位进行安全监测;是否属于病险水库,是否开展整治或落实应急度汛措施;大坝下游泄洪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库区或大坝溢洪设施等主要部位安全。

(四)重要城镇

是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防洪应急预案;排涝设施设备设置是否合理,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全面掌握沿江(河)低洼地带下穿隧道地下空间等易涝区部位情况,是否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标牌,落实相应的应急措施。

(五)在建涉水工程

是否落实专门的防汛机构及监测预警转移避险等相关责任人;是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抢险预案;营地选址是否科学合理;应急转移路线及安置区域是否明确;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工程营地等区域及施工人员安全。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此次排查工作,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要亲自过问,靠前指挥。要逐一梳理区域内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对象,明确内容和要求,科学制定方案,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排查工作有序推进。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隐患排查有遗漏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执纪问责。

(二)全面摸排,不留死角盲区

我镇要对镇内所有山洪灾害易发区水库水电站江河防洪工程重要城镇在建涉水工程等部位,按照查缺补漏消除盲区堵塞漏洞的原则,逐一开展防洪安全隐患排查并登记造册,务必确保全面覆盖一个不漏。要建立确认机制,排查结果要经被排查对象有关防汛责任人签字认可,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排查工作扎实开展。

(三)边查边改,及时消除隐患

对发现的每一处隐患,均要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逐处逐项明确整改时限并销号。要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要求,查清一处,立即整改一处,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制定预案,加强监测预警,落实应急措施,全力确保度汛安全。

(四)加强警示,增强避险意识

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在第一时间告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短信明白卡和设置警示标识标牌等方式,广泛告知受威胁群众,确保告知率知晓率两个100%。要加大对基层干部群众的宣传培训演练力度,全面普及日常防灾避险知识,增强主动避险意识,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三、工作部署

(一)组织形式

我镇要认真组织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县防指及时跟踪督促指导,市防指采取随机抽查督查等方式,督促指导各县区按期按要求完成排查整改工作。

镇级水利国土住建交通经发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本系统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二)时间要求

本次排查工作周期为1个月,即20__年7月1日至31日。

(三)报送方式

在工作开展期间,按照“一日一报”原则,我镇及时将当天的排查结果报县防指。

我镇要落实专人负责联络收集相关部门每日工作成果并汇总上报。

自然灾害资金管理办法精选篇4

一、情况设想

__市内或镇辖区内受台风、洪水袭击时,__市内某一地域或__水地段及__湖联围可能塌方、漫顶或缺口。

二、行动决心

以最快的速度集结收拢全镇民兵、应急分队按时到达各险情地段(点),抢修堤岸加固加高堤围,堵住缺口,确保大堤安全,坚决完成抢险突击任务。

三、组织指挥

镇抢险救灾领导小组迅速在镇武装部开设并展开工作,负责抢险救灾行动的组织与指挥。

四、保障措施

(一)车辆保障由镇“三防”指挥部统一调遣派出;

(二)各单位要自行携带铁锹、铁镐、麻袋、纤维袋等救灾工具、器材;

(三)通信保障以现有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工具实施全程开通联络,镇电讯分局以不少于3条专线进行网络保障;

(四)各单位自备部分手电筒、照明应急灯;

(五)镇医院抽调部分医生组建医疗救护组,主要担负抗洪抢险第一线的医疗保障任务;

(六)由政府办公室安排有关人员组成后勤保障组,以干粮人均标准半斤的总量按3天计划为宜,另各单位出发时,自备1天的干粮。

(七)信(记)号规定按下发表执行。

自然灾害资金管理办法精选篇5

为提高抗旱工作的主动性,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的抗旱措施,实现积极应对、沉着应对、科学应对、科学抗灾,最大限度减轻旱灾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全镇社会稳定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防大旱、抗大灾的思想,自力更生,同心协力,共抗旱灾,努力将灾情损失降至最低程度,确保人畜饮水安全,维护农村社会大局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三阁司镇抗旱救灾领导小组。

政 委: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抗旱救灾办公室,由丁加奇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抗旱救灾具体组织实施。

三、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

2、预防为主,防抗结合。

3、坚持因地制宜,村组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坚持以人为本,社会稳定和谐,困难群众饮水、生活保障。

四、工作措施

(一)迅速开展灾情调查。驻村干部和村干部,深入村组开展旱情调查摸底工作,并将农作物受旱情况、干部群众开展抗旱工作情况及旱情每3天一次上报镇抗旱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水利、农业、社会事务办等部门要安排专人到各村调查了解旱情,并及时将统计核实情况上报。

(二)认真抓好水源地特别是重点水源的保护管理。做好水质卫生安全检测,管好水源地周边卫生,防止饮水出现问题。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水库、山塘,井地做好水源保护管理、卫生安全检测,确保饮水安全。

(三)抓好人畜饮水困难地方饮水输送供应工作。各村(居)、相关工作部门认真组织车辆,抓好运水工具及其设备的完善,对困难饮水地方进行运水供应,确保群众生活饮水。

(四)搞好晚稻及旱粮作物的种子供应。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做好晚稻种子和秋玉米、红苕等旱粮种子调运供应工作,力争早稻损失晚稻补,水稻损失旱粮补。要求进一步搞好结构调整,进一步扩大水改旱面积,确保粮食稳定增产。

(五)抓好森林安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认真落实责任,实行责任到山头、责任到丘块、责任到坟头,严防森林火灾。

(六)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做好村与村、组与组之间跨区域调水的协调,确保水源得到最大有效利用,协调好因饮水等问题发生的纠纷问题,关注鳏寡孤独、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为重点的饮水和生活问题,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七)抓好后勤保障,确保抗旱救灾有序推进。镇预算4万元抗旱救灾经费,重点用于宣传资料,电力、燃油以及困难群众生活保障。

(八)严格纪律,万众一心抗大灾。在抗旱救灾期间,镇取消节假日和双休日,杜绝无特殊情况请假现象,抗旱工作中所抽调的工作人员要服从指挥,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中不服从统一指挥,玩忽职守的要严厉追究相关责任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四、深化认识,为全面夺取抗旱救灾工作的胜利而努力工作

抗旱救灾工作是全镇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事关全镇社会稳定和民生问题,务必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并务实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务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树立“防大旱,抗大灾”的思想,正确分析旱情形势,从思想、组织、应对措施和保障机制上制定抗旱预案,打一场抗旱救灾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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