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管理制度办法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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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我们总会被制度管束着,因为这样才能有一个和谐的社会,那么一起看看商品房销售管理制度办法怎么写吧!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商品房销售管理制度办法10篇,欢迎阅读!

商品房销售管理制度办法10篇

商品房销售管理制度办法篇1

为确保公司年度销售计划的顺利落实,增强电话营销与网络营销人员的责任感与工作激情,共同创造良好、健康、积极的工作气氛,特做如下规定:

1、市场部门电话营销员工日电话量标准为50个,传真量或电子邮件标准为8份,寻找意向性客户不少于4个;网络营销员工日信息发布量10个网站,电子邮件20个,信息收集30个。(附表3)

2、电话量的考核与统计工作由市场部主管或指派助理兼职具体负责,在每日下班前10分钟内将统计结果交部门经理审核检查;

3、营销人员必须详细记录当天电话、网络具体内容,整理出意向明确客户,有需求客户,潜在客户,一般客户,及时更新客户数据库。

4、网络信息发布量的考核与统计工作由主管具体负责,采取员工自报、主管监督抽查的方式。

5、员工发传真或电子邮件必须有详细的记录,包括联系人、职务、单位名称、电话及传真等信息,信息不全或未事先电话联系的传真和电子邮件不能计入当天传真记录,虚报传真一经查实一次扣除50元罚款;

6、本着“日清日结、日结日高”的工作原则,日电话量、传真量、网站信息发布量、信息收集量、电子邮件量,原则上要求在下班前完成;对未能当日完成工作量的员工,可延迟下班半小时完成;对延迟下班尚未完成的员工必须写检讨报告,由部门主管审核予以通过;

7、对电话量与传真量或电子邮件规定落实特别优秀的员工,公司每月适当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在月总结大会上通报嘉奖;

8、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数量及质量是员工工作业绩与工作态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在转正、工资调档及晋升方面将予以优先考虑。

商品房销售管理制度办法篇2

1、销售文员应服从部门主管的管理和指导。

2、销售文员须将当天工作内容整理,依照附表1格式筛选出意向客户电话记录,需在当日下班之前或在次日九点之前递交部门经理批示。部门经理在接收报表起一个工作日之内给予批示回传,保证工作信息流通顺畅。

3、销售文员每天需在笔记本上详细记录电话日志,跟踪日志,网络日志并及时更新客户数据库(附表2)。部门经理每天对电话日志和网络日志进行签字检查并列入考评指标。

4、销售文员经过部门经理认同后可与公司业务员保持联系,为业务员提供信息,协助业务员与客户顺利签单。

5、对于正常工作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无特殊原因不得越级或越部门请示。

6、销售文员严格遵守销售文员工作流程图(附图1),按时向部门主管完成汇报反馈任务,协助部门做好销售工作。

商品房销售管理制度办法篇3

一、目的

为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集团公司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二、制定原则

本方案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1、公平:是指相同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同时根据员工绩效、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级进行动态调整,可上可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资差异;

2、竞争:使公司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3、激励: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对相同职级的薪酬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4、经济:在考虑集团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与企业能够利益共享。

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

三、部门管理机构

主任:总经理

部门成员:销售经理、销售主管、销售业代

四、岗位职级划分

1、岗位分为个四层级分别为:(a):销售经理;(b):销售主管;(c):销售业代;(d):长期导购员;

具体岗位与职级对应见下表:

职级岗位对应表

序号职级对应岗位1a销售经理2b销售主管3c销售业代4d长期导购员五、薪酬组成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全勤奖金+绩效奖金(业绩提成)+综合补贴+个人相关扣款(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奖金。员工在试用期间享受如下薪酬结构:

薪酬结构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全勤奖金年终奖金高温津贴综合补贴社保住房公积金福利其它销售经理销售主管销售业代长期导购员员工在试用期结束之后并经转正合格方可享受如下薪酬结构:

薪酬结构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全勤奖金年终奖金高温津贴综合补贴社保住房公积金福利其它销售经理销售主管销售业代长期导购员

1、基本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相应的职级和职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

2、岗位工资:是指试用期合格并转正的员工岗位责任及工作,给予岗位工资享受。

3、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指员工完成岗位责任及工作的同时,公司对该销售员工所下达的业绩达成绩效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绩效奖金的结算及支付方式详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4、全勤奖金:是指所有销售人员每天必须在9:00前打卡,超过10分钟内扣10元/次,超过10分钟的扣20元/次,超过1小时按旷工处理。无故不打卡按旷工处理,累计超过三次无故旷工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有特殊情况者应提前向部门主管申请。正常出勤即可享受全勤奖金。

5、销售人员在规定的工作日程内应保持在8:00-22:00间自己的通讯工具处于正常待呼状态,如发现3次/月不能正常传呼者,将扣除当月全勤奖金。

6、综合补贴:包括手机通讯补贴、个人日常餐费补贴等。

7、个人相关扣款:扣款包括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福利的个人必须承担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及因员工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而被处的罚款。

8、奖金:奖金是公司为了完成专项工作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等员工的一种奖励,包括年终奖(按全年销售达成率×0.5%)、专项奖、突出贡献奖等。

9、新老员工必须承诺遵守个人薪资保密的规定,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询问或评论个人薪资。违者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将受到批评、处罚、降薪的处分。公司在需要时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第三款的规定,不予事先告知而单方面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以任何经济补偿。

五、试用期薪酬

1、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基本工资+全勤奖金)的100%。

2、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而终止劳动关系的或试用期间员工自己离职的,不享受其期间的全勤奖金。

3、试用期合格并转正的员工,正常享受绩效奖金。

六、薪酬的支付

1、薪酬支付时间计算

a、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日工资标准统一按国家规定的当年月平均上班天数计算。

b、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为下月15日。遇到双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发放。

2、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b、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c、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d、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e、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七、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

一律员工在试用期合格并转正三个月后依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一、目的

强调以业绩为导向,按劳分配为原则,以销售业绩和能力拉升收入水平,充分调动销售积极性,创造更大的业绩。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列入计算提成的产品,不属于提成范围的产品公司另外制定奖励制度。

三、销售任务

销售经理按全年每月部门总销售额的绩效提成提取。

销售业务员的销售任务额为每月月初由销售管理人员公布,试用期业务员第一个月不设定销售任务,第二个月按正式员工的50%计算任务额。

四、绩效提成制度:

1、提成结算方式:分为两项,第一项以每月销售业绩达成考核当月结算,第二项以货款回款率提成结算;试用期合格并转正的销售业务员业绩达成率底于50%不给予考核绩效工资。

2、提成考核:本销售提成制度以完成销售任务的比例设定销售提成百分比;

3、提成计算办法:

销售提成=净销售额×销售提成百分比+货款回款提成百分比

净销售额=当月发货金额-当月退货金额

4、销售绩效提成比率:

提成等级

销售任务完成比例(销售业务员)销售提成百分比(销售经理)销售提成百分比第一级100%以上0.0%0.0%第二级70%~100%0.0%0.0%第三级50%以上0.0%0.0%5、货款回款提成比率:提成等级销售任务完成比例(销售业务员)货款回款提成百分比(销售经理)货款回款提成百分比第一级100%以上0.0%0.0%第二级70%~100%0.0%0.0%第三级50%以上0.0%0.0%

五、激励制度

为活跃业务员的竞争氛围,特别是提高业务员响应各种营销活动的积极性,创造冲锋陷阵式的战斗力,特设四种销售激励方法:

1、周销售冠军奖,每周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周销售冠军,给予___元现金奖励(周销售冠军必须超额完成月销售任务的三分之一);

2、月销售冠军奖,每月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月销售冠军,给予___元奖励;

3、季度销售冠军奖,每季度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季度销售冠军,给予___元奖励;

4、年度销售冠军奖,每年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年销售冠军,给予___元奖励;

5、各种销售激励奖奖金统一在年底随最后一个月工资发放;

6、未完成月销售任务的业务员不参与评奖;

7、各种奖励中,若发现虚假情况,则给予相关人员被奖励金额五倍的惩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市场策略

一、计划概要:

产品投入市场一般要经历前阶段开发导入期、后阶段开发导入期、发展期、成熟期、四个阶段。一个产品要抢占市场并非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事,往往要经历数几个月持之不懈的努力和维护才能做到。

1、为前阶段开发导入期为3个月,通过全市各区域商圈的评估测算、预计莞樟区(大朗.黄江.樟木头.塘厦)、莞长区(东城.城区.南城),预计可开发60--80家bc商超和2家连锁便利店。3--5家bc商超场内形象专柜、力争销售额达到60万元,以20%的纯利润来计算,利润收支大约平衡,市场营销费用约为10万元。

2、为后阶段开发导入期为12个月向全市各大连锁商超开发,以最快的速度达到全市各大ka、bc、连锁超市和连锁便利店的覆盖率80%以上。第三年到第六年都为发展期、成熟期,力争年销售额突破1200万元,市场营销费用为100万元。

3、开发导入费用分解:条码费用、入场费用、对私费用、

a、条码费用是指入场以条码单个产品的条码计算,目前一般为30--100元/个。

b、入场费用是指入场合同费,一般采购都会分五个节日计算,五一、中秋、十一、春节、周年店庆,每个节日大多为300--800元。

c、对私费用是指个别卖场单店给予采购或给一半商场一半采购本人。

(以上数据只是起参考作用,具体数据还要根据具体市场情况而定和公司的策略)

二、目标市场:

全市各大ka、bc、连锁超市和连锁便利店,厂方团购,住宅花园小区,中高收入家庭,特别侧重白领人士多的商品楼盘周边的大、小商超。

三、价格定位:

其产品定位决定了他的价格定位,但是要做到使产品更具有市场竞争力,价格应稍低于竞争对手同类产品。但是要做到全市货品统一供货价,只是个别区域或时间促销除外(但是也应该在公司销售部的同意下进行)、具体价格还要根据具体市场情况而定。

四、服务:

对销售人员、导购员进行先期系统培训、建立一流的服务水平、服务过程标准化。

五、广告:

前期开展一个大规模、高密度、多方位的广告宣传运动。突出产品的特色,突出企业和产品形象场外活动。

六、行动方案:

1、人员配置(暂列4人):销售经理:1人;销售业务员3人。

2、销售部工作总流程:

人员配置-岗前培训-工作计划和分配-市场调查-开发市场-产品销售信息反馈-售后服务跟进-货款结算-市场分析。

七、区域划分:

全市共划分为四个区域、八条线路。(此项请看附件业务区域划分表)。

八、结束语:

国内的红酒市场前景广阔,如何能在这块人人垂涎三尺的大蛋糕上分得属于我们的一杯羹。不仅仅只取决于一份营销方案的好坏,更多的还在于营销计划的执行力度并要根据市场的情况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以达到市场营销的最优化。当然,还与公司企业领导人的眼光和支持力度有很大关系。品牌与做人之间,策略与做事之间,做企业和做经营之间,差一毫而失千里。在国产、进口红酒界普遍呼唤强势品牌的今天,只要我们能对市场做出科学的判断,然后制定出确实可行的营销战略,并要求相关人员强有力的执行下去。看问题能始终站在市场的角度出发,处处能以客户和消费者的满意度来作为衡量我们工作得失的标准。那么,市场的春天就已经离我们不远了。

商品房销售管理制度办法篇4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下同)销售活动的单位,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开发经营单位)将建造的居住或非居住房屋销售(含预售,下同)给承购人的交易行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开发经营单位将正在建造中的居住或非居住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并向承购人收取定金或房价款的交易行为。

第四条 拉萨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是本市商品房销售经营主管部门,拉萨市房产管理局具体负责本市市区商品房销售经营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县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销售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各县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

第五条 开发经营单位销售商品房,应按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领取《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商品房销售。

第六条 开发经营单位预售商品房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售的商品房设计图纸须与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相符;

(三)按提出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已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七条 开发经营单位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须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一)本办法第六条(一)至(三)项规定的证明材料;

(二)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三)工程施工合同;

(四)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五)商品房预售方案。

房地产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同意预售或不同意预售的答复。同意预售的,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同意预售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八条 开发经营单位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须按规定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第九条 开发经营单位销售已竣工商品房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固定资产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所销售商品房建设工程已竣工,并经验收合格;

(三)已落实物业管理措施;

(四)所售商品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

(五)已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第十条 开发经营单位申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须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提供第九条(一)至(四)项规定的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应向商品房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开发经营单位出具的委托销售书。

第十二条 开发经营单位销售商品房,须与承购人签订载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违约责任等内容的商品房销售合同。

经济适用住房应按规定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并优先出售给无房户、危房户和住房困难户。

第十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价格,由物价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定。

经济适用住房等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居民住宅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第十四条 开发经营单位应当在商品房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 开发经营单位及其委托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电视、报刊等媒体做商品房销售广告,须向广告经营单位出具《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广告经营资格许可证》;未出具《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广告经营资格许可证》的,广告经营单位不得为其制作和商品房销售广告。

商品房销售广告,应载明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编号。

第十六条 商品房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开发经营单位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承购人提供载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开发经营单位应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在商品房保修期内,因开发经营单位的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影响,给承购人造成损失的,开发经营单位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承购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承购人有权退房;因此给承购人造成损失的,开发经营单位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承购人预购商品房的,应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承购人购买现有商品房的,应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开发经营单位应协助商品房承购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第十九条 开发经营单位在商品房销售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擅自销售商品房的,责令其停止销售、补办手续,并可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内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三)将商品房预售款挪作他用,没有按规定用于有关工程建设的,责令期限抽回挪用资金,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按规定办理备案和登记手续的,责令其补办手续,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对有违反工商、土管、规划、物价等法律规范行为的,分别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当事人进行罚款时,应出具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罚款收入按规定上缴财政。

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商品房销售管理活动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制度办法篇5

(一)、客户管理的步骤

收集记录客户信息

筛选客户信息(分类)

研究分析客户情况

客户信息再分类

客户跟踪与回访

客户资料存档

再次跟踪与回访/交易不成功

交易成功

促成二次交易或请其介绍新客户/存档,以备后用

(二)、接待管理

1、销售员排列接待顺序,严格遵循轮流接待程序。

2、第一位销售员接待客户时,第二位销售员必须坐在接待台后准备接待。

3、当应接待客户的销售员因公事外出或忙于接待客户时,其他销售员按顺序轮流接待。当外出销售员归来时,空几轮,补接几名新客户。

4、场销售员按照顺序表循环接待客户,并在客户登记表上填写记录,不得抢客、争客或怠慢客户。如有抢客、争客或怠慢客户,一经查实视具体情况将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一般情况下,将扣罚当事人当日基本工资,情况严重者,将扣罚当月基本工资和当月应发奖金的50%。

5、销售员接待客户,首先要问客户是否来过,是否有其他销售员接待过,如果有其他销售上轮到的销售员应积极主动地接待客户,违者将给予处罚。如果当日成交,奖金则五五分成,否则属义务接待。

(1)如首次来访客户,进门后即要求指定某个销售员接待,即为该销售员客户,可不按排序表接待;如销售员认识首次来的客户,但客户并不声明指定接待,则按排序表接待

(2)客户以后重新上门,不管是否被首次销售员接待,均不计入接待名额。

(3)销售员之间应以公司利益为重,团结协作,互助互爱,对待购房客户应热情礼貌,亲切周到,时刻注意保持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声誉,否则一经查实,故意挑起事端者,即给予辞退处理,并扣罚当事人当月应得成交奖金的50%。

(4)销售员要全面掌握项目情况、销售资料及客户较关心的问题,做到对答如流,如遇到客户提出的问题自己不能解答时,不能简单说"不知道",而应请客户稍等一下,并及时找到销售经理或其他部门负责人予以解答。

(三)、客户的登记管理

1、销售员与新客户接触后要作书面记录。

客户来电要记录来电登记表。接待新客户,登记来人登记表。销售员每人一个笔记本,记录客户的背景、来访时间、成交情况、签约时间、各种建议、未成交及退房原因等情况。

2、晚会时,销售员要向销售经理汇报客户情况,特别是新客户资料。

3、销售经理要把每日客户情况登记在会议记录上。

4、客户签小定时,要登记在小定单登记表上。

5、客户签大定时,要登记在大定单登记表上。

6、经理每日要组织填写《来人来电统计表》。

7、经理每周组织填写《周来人来电统计成交状况分析表》

8、经理每月填写《月来人来电统计成交状况分析表》

10、经理每日组织销售代表邀约客户、通知客户签约、交款。

11客户资料均存入集团系统电脑,进行存档、分析。

(四)、客户追踪管理及分析

1、销售员接待的A、B类客户,要填写《客户追踪表》,由销售主任保管,定期对销售员的客户追踪情况进行检查。

2、每晚的例会由销售员汇报当天的客户追踪情况,追踪情况填写在《客户追踪表》中,录入SRM系统中,便于销售经理对意向客户的把控。

3、销售员在客户追踪过程中,出现抗性或其他疑难问题,销售经理要与销售员一起对客户进行分析,提供技术层面的支持。

4、所有销售代表必须每天做客户登记,并上交上级主管,必要时提出个人分析汇报。

(五)、客户的分配确认

1、客户首访原则。发生客户纠纷时,以客户登记表的时间和经理的晚会记录为准,谁登记早是谁的客户。

2、客户区分原则

(1)客户建档有效期为2个月。

(2)以成交为准。

(3)以客户意愿为主:即在任何情况下,必须要热情接待客户,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冷落客户。

3、客户区分准则:

(1)销售员A(以下简称A)在接待过程中,知道销售员B(以下简称B)曾接待过该客户,而B又在现场,原则上交回B接待,成交后业绩属B。

(2)若客户不愿找B,要求A接待,后继跟进则由A负责,若成交则业绩属A,若B属建档有效期,提成为A:80%,B:20%,,若B属建档无效期,则与B无关。

(3)客户说出B曾接待过,但B不在现场,则由销售员C协助接待,不列入前台轮值指标,若成交后,业绩属B,奖金B:80%,C:20%分配。

(4)客户说出B曾接待过,但不愿找B,对B进行投诉,则A将此情况告知销售主任及B,待销售主任落实后,此客户成交与B无关。

(5)客户到本搂盘看楼多次,并能说出多名销售员的名字,但不指定谁接待,则由客户说出的第一位销售员A接待,若A不在场,则由第二位销售员B接待,以此类推;如客户所说出的多名销售员都不在场,由前台轮值C接待。

(6)如A所接待的客户位争取销售折头而找B,业绩奖金全部属A。

(7)如客户表示曾来看过楼,但忘记谁(B)接待,则列入前台轮值(A),成交与(B)无关,或客户走后,A通过潜在客户档案找B是谁,若属建档有效期,则由"A或B"负责后继工作,成交后业绩属"A或B",奖金A:50%,B:50%,若属建档无效期,则与B无关。

(8)如有客户在第N次来看楼时,指定A接待,则由A接待,成交后,业绩奖金属A:50%,N次前的销售员50%。

(9)客户的后继跟进工作及售后工作由业绩所属的销售员负责。

(10)原则上由旧客户带来的新客户,属原始接待者所有。

(11)客户中家庭有一方先来看房,另一方后来看房,成交后以先接待者为准。

(12)销售代表请长假或调离时,其客户由经理按随机抽数分配给其他销售代表。

(13)开房展会或楼盘开盘等其他活动,客户的确定由经理按其他方法确定。

4、如出现客户交叉现象,当事人应本着友好的态度互相协商,协商不成交部门调解;如发生争吵,该交叉楼宇的业绩、奖金归部门。当所发生的客户交叉情况本标准没有明确时,由部门经理进行界定,销售员必须服从,否则该交叉楼宇的业绩、奖金归部门。

(六)、换房、换名、违约、退房的管理

1、换房:把握以小换大、以好换差、以金额小换金额大的原则。

2、换名:签订合同后换名,按过户性质收取过户费。

3、违约:以及时追回欠款为首要任务,下发催款通知单进行催款,若违约期超过两个月,按违约责任处理。

4、退房:原则上不退房,签订合同前要求退房的尽量做客户工作,签订合同后,坚决不退房。

(七)、现金管理

1、销售人员开认购书后,带客户到财务交缴定金,不得私自收取。

2、客户所交每笔房款,必须到财务交缴,严禁销售员私自收款,违者开除。

(八)、突发性事件的管理

由于销售现场就是咨询和交易现场,遇到销售人员与客户之间发生冲突或比较刁蛮的客户故意找茬,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要密切注视,如有此类事情发生,要迅速予以处理。最好的办法就是在第一时间将当事人带离现场,然后再进行处理。只要带离了现场,对现场中其他客户的影响就会降到一个最低点。

(九)、售房部信息保管

1、销售部人员都要认真填写计划表格,早上填写计划后,上交给销售助理,下班前销售助理要将计划表格发回销售人员填写总结,周计划表在每周六填写。

2、销售部经理也要填写日计划表、周计划表。

3、订单、认购书签过后交由专人统一保管。

4、来人登记表、来电登记表由接待销售人员填写。

5、小订明细表、大订明细表、销售统计表、签约明细表由销售助理负责填写,每发生一项业务后要及时填写。

6、每周销售综合分析表、业务综合周报由销售经理统计分析之后认真填写。

7、收据、认购书由该楼盘现场销售主管领取后统一使用。

8、销售人员在收取客人定金前,必须先核对销控,确认该单元未售出方可让客人定购,并立即通知总销控。

9、收取客人定金后,开出指定收据,并与客人签署一式四份的认购书,客人1份财务部1份,销售部2份。

10、认购书上不能擅自涂改,特别是余额一定要细心填写,联系地址应填写现在可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11、为了提供及时准确的销售信息,实行销售信息的电脑化管理。销售原始数据一律电脑存档。

12、网上信息的查询:每星期查阅有关房地产信息,提供给部门有关人员分析。

商品房销售管理制度办法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合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降低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所属各部门公司名义与公司外各类法人、自然人、其他各类经济组织所进行的各类经济活动和非经济活动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章程等。本制度不包括职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的预案审查、合同的执行、合同的监督、合同的管理。包括从资信调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合同终结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授权签订"的原则,实行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制。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为合同事务主管部门,设立法律事务专员负责公司合同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合同管理职能:

1、负责监督指导公司格式条款合同以及部分非格式条款合同的起草制定,对部分重大及重要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审核,避免出现法律漏洞。

2、组织、协调合同审查及会签程序。

3、对涉及公司的合同订立、变更、执行、终止等行为进行监督。

4、负责处理公司与外部的重大合同纠纷。

5、负责公司合同及其纠纷处理资料的汇总归档、分类保存、调阅登记等日常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法律事务专员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熟练掌握并宣传经济合同法律法规及其他法规。

2、协助进行重大合同的可行性分析,并提出书面分析报告。参加公司重大合同的谈判及文件起草工作;

3、对公司各类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参与合同纠纷的处理;

5、负责合同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的处理;

6、对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统一登记、编号并分类保管,并造册记录已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已履行的合同装订成册,分别整理归档;

7、及时向公司领导如实汇报合同管理、签订、履行中的问题,遇有紧急情况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问题扩大。

第八条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1、根据授权依法组织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事宜;

2、负责初审合同承办人草拟的合同的可行性、对方经营范围、资信及履约能力;

3、依法履行合同,及时向司法办通报履行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方案;

4、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5、负责本部门合同文本管理及归档移交工作。

第九条合同承办人的主要职责:

1、根据授权办理签订、变更、解除合同事宜;

2、草拟合同,提供草拟合同的可行性论证及对方经营范围、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的调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3、按合同签订的权限,提前向合同承办部门提交合同草本及前款规定的材料,提请有关部门审查;

4、认真履行已生效的合同,随时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5、及时向主管领导及办公室汇报在履行中发生的问题,并按时将合同有关文件交合同管理员归档;

6、依法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第十条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合同管理办法;

2、协助合同承办人依法签订或变更合同,必要时参与本部门重大合同谈判与签订;

3、协助合同承办人草拟合同并对合同进行初审,保证合同的完整性、合法性、可行性,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5、对签订、履行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司法办和部门领导报告;

6、参加处理本部门合同纠纷;

7、负责编制合同付款、收款计划,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后报财务部备案。

8、负责合同台账、档案的建立及合同文本(包括协议书、有关文件、信函、图表)的管理;

9、每季度向司法办汇报合同管理工作,送交合同登记总台账及合同管理情况统计表。

第三章授权

第十一条下列人员有权代表公司签订经济合同:

1、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委托人。

第十二条各法人委托人的具体代理权限由法定代表人在签发《法人委托书》时注明。法人委托人必须严格按授权范围行使签约权,禁止超越代理权限对外签约。

第十三条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

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2、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3、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4、对所签订合同的履行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同时积极想办法解决;对发生的合同纠纷负责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

5、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及工作人员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改变合同内容,不得变更、解除合同及放弃合同规定的权利。

第十五条公司内部的职能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授权委托分为期间授权委托和单位时间授权委托。

第十七条单位时间授权委托仅在单位时间内授权委托有效。

第十八条被授权的部门行政负责人原则上不再向其他有关人员办理继续授权委托,如情况必需,办理之前须征得授权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九条期间授权委托制,即一事一委托,期间可以为合同签订全过程也可以为合同签订的某一阶段。具体程序为:经办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附合同拟稿和可行性报告及其它材料送办公室审查,经总经理批准和授权后,对外签立合同。

第四章合同审批权限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各项合同签订的最终审批人。合同标的在100万元以下的,授权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一条合同主办部门或提报部门提请合同时,必须在办公室的组织和监督下,获得相应的审批同意,并将相应的审批意见连同所要提请的合同一起并入合同签订审批流程。

第五章合同审查

第二十二条合同应由承办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领导进行审查。

第二十三条合同审查的具体程序为:

1、首先由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承办人和合同管理员对所提报合同以及与合同相关的所有事宜进行自查和初审,并在此基础上完成合同草稿和必要的情况说明书;

2、然后将合同文件移交办公室,由办公室和合同承办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如财务部)逐条审查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事项。

3、最后由办公室将合同文件提交公司工程建设分管副总、财务分管副总、总经理逐级审批。

第二十四条需重点审查的内容包括:

1、对方主体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

2、经营范围:合同标的应符合对方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有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3、代理权限: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4、履约能力:具有支付、生产、技术能力。必要时应要求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需提供担保的合同,应查明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

5、履约信用: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犯罪案件。

6、合同内容

(1)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中相关规定;

(2)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合理、严密;

(3)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明确、平等;

(4)合同条款中有无潜在对公司不利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条款;

(5)是否存在无效条款。

(6)签约双方的用章是否为合同专用章。

7、合同文字

(1)合同用语是否规范;

(2)文字表达是否确切无误。

8、合同的经济效益

(1)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

(2)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五条在合同审查时,根据公司的实际,应注意的事项:

1、对于标的额较大的涉外合同、货物交付或工程竣工之日起一年后才能付清款项的合同。

2、销售、加工承揽、工程承揽合同中质保期的约定应不超过一年,质保金的约定原则不超过合同总标的额的5%,且必须在质保期满之日一次性付清,以上内容国家、行业有规定的依规定。

3、销售、加工承揽合同中付款期限的约定一般应为付款提货、货到付款,按比例付款时所有款项的付清期限最长不能超过自货到之日起三个月。

4、工程承揽合同中付款方式的约定一般应为按工程进度付款,且付款时间和付款数量的约定必须明确,所有工程款的付清期限最长不能超过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三个月。

5、为了有利于可能由于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法律诉讼,应在合同条款中作如下规定:

(1)我方为需方时必须约定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我方为供方,在尽力争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成为不可能时,可约定“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起诉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我方为供方,如约定需方到供方所在地提货时,我方为合同履行地,在争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成为不可能时,可约定“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律规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4)在合同签订时,估计我方违约的可能性大,且又争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成为不可能时,可约定“依法律规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六条审查时如对对方当事人履行能力及资信情况存在疑义时,应要求其提供相应担保并要求在合同中注明。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和财务部必须在合同文本送达三日之内出具审核意见书,不得拖延,在审核或审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错误、遗漏或不妥时,提出修改意见书,并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取得联系,直到修改意见达到统一为止。

第二十八条负责审查合同的部门和员工,因工作失职或循私舞弊而疏忽、放任审查,致使不该签订的合同得到签订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后果及其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经济赔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审查完毕后,负责审查人员应出具审查意见书,审查意见书应附有审查人员签名。

第六章合同的签订

第三十条签订合同必须内容合法、具体、条款齐全、责权明确,用语确切,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第三十一条合同承办人签订合同,必须先办理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和权限。未经授权委托或超出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由承办人承担责任。法人授权委托书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三十二条合同承办人凡签订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凡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上虽能即时结清的重大合同,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子邮件、图表等均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三十三条凡国家或行业有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使用,但在选用时,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经办人和办公室要重点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修改。无范本的合同采用公司办公室提供的示范文本。合同承办人不能自拟合同文本。

第三十四条公司合同的签订审批的常规流程如下:

1、合同承办部门确定的合同承办人会同本部门的合同管理员负责起草合同(草案)并填写“合同审批表”;

2、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合同的业务内容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3、办公室负责对合同的法律条款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4、财务部负责对合同的财务条款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5、如该合同牵扯其他业务部门,由办公室分送该业务部门经理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6、分管副总对合同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7、在完成以上审查修改后,由办公室将合同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8、合同标的在100万元以上的,须经董事长审批。

9、办公室在相关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签约审批表”上签字批准后,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合同生效后,各有关部门应妥善保存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凭证,包括结算单、结算证明、支付凭证、银行进账单、收料单、入库单、过磅单、发票等。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六条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和人员,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履行。

第三十七条合同执行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本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并督促本部门合同管理员按月统计合同执行情况。

第三十八条合同执行部门应同时负责记录和监督对方合同单位的履约情况,保留好有关的单据、信函等文字资料;并由合同管理员按月填写“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其中必须列明和验证对方各项履约行为和承诺(如质量、进度等),以此作为付款的基本依据。每月的“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必须由合同执行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分别报办公室、财务部备案。

第三十九条合同结算条款规定对方有付款义务的,合同执行部门应按付款条款中的规定及时向对方收取,由财务部统一出具发票。

第四十条合同结算条款规定本公司有付款义务的:

1、执行合同的各部门应依照财务部门有关规定和合同具体约定,在合同签订以后向财务部报送项目整体用款计划备案。

2、执行合同的各部门应填写《合同资金支付申请表》,本表一式三份,由办公室、财务部、执行部门分别留存。

3、款项拨付的基本依据是由合同执行部门提交的“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款项拨付必须在分管副总、财务分管副总及总经理逐级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具体程序参见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

4、如果合同履行中出现违约责任中所规定的行为,业务部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办公室,并书面报送分管副总及总经理。总经理应按合同规定进行违约处罚,并通知财务部在结算时执行。

第四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业务部门应及时督促解决。如无法履约,应向分管副总和总经理汇报。

第四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及资信程度下降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并向分管副总和总经理上报,及时向对方出具不安抗辩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八章合同的变更与废除

第四十三条合同一经签订即依法成立,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允许变更、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由合同的当事方共同商议。

第四十五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与原合同订立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相同。

第四十六条合同承办人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正式文件、电子邮件、电话后,必须及时请示领导,立即处理,紧急事宜不得超过一天,一般事宜不得超过三天,并在有效期限内正式答复对方。超过期限再作答复,造成严重后果的,承办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涉及经济纠纷的复电、复文,须经合同管理机构审阅后方能发出。

第四十七条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包括双方的信函、文件、传真等),由双方签订确认书。

第四十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主体变更应征得合同各方同意;

2、有担保条款的合同变更,应征得原担保单位的同意并在变更协议上加盖担保单位的印章;

3、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的合同或协议变更、解除,应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4、经公证、鉴证的合同,所达成的变更、解除协议,应报原公证、鉴证机关备案;

5、联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涉外等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应依特别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尚未达成或批准以前,原合同继续有效,仍应履行。

第五十条如因变更(解除)合同可能使当事人受到损失,双方应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中明确规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第九章合同纠纷的处理与诉讼管理

第五十一条提请合同纠纷的程序:

1、已经签订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合同履行部门应根据合同中有关纠纷处理的条款与合同订立方协商进行解决。

2、协商不成时,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向办公室汇报,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资料,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延误诉讼时效或擅自放弃实体权利,更不得隐瞒实情。

3、办公室应在接到报告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根据合同纠纷的不同情况,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纠纷,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如纠纷需进入法律诉讼程序解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处理。

第五十二条集团公司各单位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考虑留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时间。

第五十三条发生合同纠纷时,承办人除应将纠纷情况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以外,还应同时应迅速收集下列有关证据:

1、合同文本,包括附件、变更或解除协议、信函、图表、视听资料、广告、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及其他有关资料等;

2、开工、验收、提货、发票等有关单位票据;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的财务账目;

4、产品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

5、证人证言;

6、其它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五十四条处理合同纠纷,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在证据可能丢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及时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2、发现对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将使我方权利难以实现时,适时依法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且双方对债务无异议的,依法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

4、做好每起合同纠纷实况记录、存案备查;

5、凡属我方责任的合同纠纷,应逐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要求责任人员承担责任,并责成其提出补救措施。

第五十五条合同纠纷经协商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订立书面的协议,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五十六条双方已签署解决纠纷的协议书、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及法院的裁定书、调解书、判决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交给有关部门收执、备案或存档。

第五十七条合同纠纷处理完毕,应及时将有关材料汇总、归档、以备考查。

第十章合同的登记、备案与归档

第五十八条合同文本必须至少一式四份,其中二份交对方签约人,其余原件必须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报送办公室和财务部。合同签订部门、合同履行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原件时,向办公室办理暂借手续。

第五十九条合同的档案管理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办公室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合同台帐、报表,并按时填报。

第六十条办公室应对公司内所有合同文本以及与合同相关的往返法律文件进行汇总,并编号登记,制作月度合同签订情况一览表,反映公司合同的签订以及由合同引起的诉讼情况。

第六十一条合同签订部门的合同管理员对已生效的合同应当编号登记,分类归档,并建立合同台帐。合同的统计报表实行季报制,各部门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前三个工作日内填报上季度报表报送办公室。办公室应于每季度的前十个工作日内汇总,报公司主管领导。

第六十二条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员应将合同档案原件整理装订送交办公室存档。合同档案的范围包括:信誉调查报告、意向接触报告、合同文本草稿、合同签订审批表及审批修改意见、法人授权委托书、对方资质证明文件、各种审批管理表格、合同谈判记录、合同正本及附件、合同签订、变更、解除过程中的信函、电报、电话记录、传真资料、票据凭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文件。

第六十三条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员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文本及合同执行期间所有的往来信件、变更协议、收(付)款记录、请示报告等有关资料交一并归档,丢失的必须查清原因。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六十五条办公室应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的管理要求对本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合同管理制度能够起到切实有效的作用。

商品房销售管理制度办法篇7

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经济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的合同管理有序、成本控制有效、资金使用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经济管理工作是以对公司的经济工作过程中实施有效管理。控制和监督为目的,由经济管理部具体实施。

工程招投管理

一、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和甲供材料、设备的供应单位的选择,必须采用公开招投标(包括邀、议标)的方式进行,任何招标须有3个以上施工单位(供应厂家)参加竞、议标。

二、组织机构。

建设工程招标时,公司成立招标小组总经理和常务副总经理分别任组长和副组长,小组成员由总工及经管部、财务部、开发部、工程部、材料设备部等部门经理组成;其他项目招标时,可根据项目规模的大小及重要和复杂程度,由公司领导临时任命招标小组领导成员招标工作。由该小组拟定招标工作计划,组织招标工作成员实施,并对招标工作质量负全责,直至招标工作结束。

三、招标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和责任。

部对编制招标工作计划、起草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及主要经济条款和合同谈判负责;开发部负责办理有头招标手续;工程部、材料设备对施工组织、材料设备技术参数及质量、施工及供应能力等技术要求负责,领导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考查及确定、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定负责。有关部门具体职能按工作计划执行。

四、招标工作的具体操作按公司制定的《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执行。其他项目的招标参照该办法执行。

经济合同

一、公司所有的建设开发经济行为均须以经济合同为前提进行操作。前期开发过程中应缴纳的各项费用及总包管理范围内的“分包事项”在取费、工期、付款方式等方面视合同管理。

二、预算编审人员对工程计算、材料分析、定额套用、费率计取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编审误差率要严格控制在百分之二以内,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形成误差的,要追究当事人及主管领导的责任。

三、编审人员编制出预算表,工程部经理、总工程师、正、副总经理审核签署无异后,报法人代表同意后生效执行。

四、材料设备的报价及支出均需由经济管理部预算审核并逐级上报批准后执行。

五、其它经济开支均列入经济管理部的审核范围,并按程序逐级审批比管理部对备项经济预算设立台帐,如有超出应作出超预算分析报告,并按审批程序得到批准,据以调整。

项目建设用款审核

一、建设用款指前后配套用款、缴纳的各项费用、工程款及材料设备款。其用款由相关承办部门根据用款内容,做用款申请单(申请单附后,用款申请人、用款部门经理签署)报以济管理部专职审核人员根据政策缴费依据、缴费率、已完工程量、材料设备价格抽测等,比照合同付款方式进行审核。

二、经济管理部审核后,编制资金用款表或专项用款申请单,财务部经理、正副总经理审批签署无异后、报法人代表同意后执行。

三、承办部门对所申请用款对应的工程形象进度的实完工程量、材料实际需用量及前期和后配套用款事项等的真实性负责。经管部对付款事项中取费率、单价、总价等事项的核定负责。

四、公司财务部经理必须依据法人代表的签署意见及总经理据法人代表的用款支付授权,予以支付。

现场签证事项审核

一、工程施工急需安排的临时用工和零星工程,根据实际情况需调整设计的分项,可采用《工程联系单》形式作为合同的补充据此结算。

二、《工程联系单》均应有签证事项、工作量、计算单、合价等项,属设计变更事项还需有草图、设计洽商及估、预算书,经签证提报人、工程部经理(属设计变更由总工签署)签署意见后报经济管理部审核。

三、签证金额在__0元以下的,按现场专业承办人——工程部经理——经济管理部经理——正、副总经理的审核程序办理,方可纳入决算依据。

四、超过__0元以上的签证事项,应采用补充合同,按合同审批程序办理。

五、对于现场签证的增减工作量,工程部对设计变更及现场施工工作量的变化及材料用量的变更所发生的事项的真实性负责,经管部对所提报的增减内容的实际工作量、单价、总价的核定负责。

商品房销售管理制度办法篇8

第一条公司的一切资产均为北京__置业有限公司所有,必须纳入公司账内统一核算和监督。任何人或单位都不得保留账外资产,以防流失。

第二条财务部应做好流动资产的管理工作。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等。

第一节货币资金

第三条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部交到公司财务,及时入账,任何部门、任何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以任何形式截流或者挪用。

第四条对公司的货币资金和其他流动资产必须加以严格的管理,货币资金的使用和流动资产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经有关领导签字,否则不得支付和处理。

第五条公司只有总经理和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有货币资金使用和流动资产处理的审批权.

第六条为保证现金的安全,同时又不影响现金的合理使用,库存现金量最高不得超过10000元。

对每笔超过__元的大额现金支出应提前三天通知财务部,以便财务部提前做好准备.

现金的收支范围严格执行国家的现金管理规定。任何人均不能以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财务要求的票据字条等充抵现金,更不能擅自挪用现金。不得坐支现金.

每笔现金支出都必须根据审核无误并经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签批的原始凭证支付,并编制记账凭证。

每笔现金收入也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对发生的业务要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日盘点现金,确保账实相符,月末与总账核对,保证账账相符。出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对造成损失的责任人,依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除差旅费和必须以现金支付的1000元以内的采购款外,其他支出均不能借用现金,严禁因私借款。

借用现金应说明用途、归还(或报销)时间,且必须按期归还(或报销)。逾期不还者将从工资中扣除。

借用现金,申请人应填制现金借款申请表,写明用途,由部门经理审核确认,经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领用。

第八条认真做好银行存款的管理,遵守银行结算制度

第九条支票的领取及管理

1、支票领取:

1)凡领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领单,写明用途、金额、使用人等项,经有关财务人员审核、财务经理复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后方能领取。

2)签发支票的金额超过__元,在填写申领单时,须提交符合审批程序的用款报告及附件(合同、采购单、计划书等)。

3)领取人应办理登记手续,于领取后10日内报账。

4)对末及时报账者财务人员应该及时督促,并有权不予签发新支票。

5)在支票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支票,或因情况变化未使用的支票应及时退还财务部.对未及时归还者财务部应及时督促,并不予签发新支票.

6)持票人应对支票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经济责任。

2、支票管理:

1)所签发支票应填写日期、金额(限额)、用途,不准签发空白支票。

2)建立银行支票使用登记簿,详细登记每笔银行支票的领用时间、号码、用途、金额、领用人、收款单位等.

3)出纳人员应每日编制银行存款变动表。准确掌握账户余额,不准发生空头、透支资金。

4)出纳人员应于月末填制“银行账户余额表”,送交财务经理批准后呈报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并传至总经理。月终前可根据公司资金变动的频繁程度和公司业务的需要,按照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的要求临时报送.

5)按时于月末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交财务部副经理(主管会计工作)审核,对未达帐项要认真查对,及时入账。

6)出纳人员应及时申购支票,并妥善保管。

7)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分专人妥善保管。

8)作废的支票,要及时注明“作废”,并妥善保管,统一注销。

第十条采用银行汇票,汇兑等其他结算方式的要严格按照《票据法》和银行规定,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内部申请、审批程序和银行的结算制度办理。

第十一条每日的银行收付业务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月末与总账核对。必须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第二节应收及预付款管理

第十二条应收账款的管理规定如下:

应收款的发生:公司在决定提供信用于客户之前,应对该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按相应的权限批准信用额度,最终由总经理决定是否对客户提供商业信用。

计财部应认真登记客户往来台帐,按照应收单位、部门或个人分别核算,及时核对、催收应收款项。应根据客户的欠款情况,分析其信誉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收回欠款。

所有应收帐项均按帐龄基准记存。公司负责应收账款的财务人员必须经常核查所有应收帐项(至少每月一次),确定每项账款的可收性,并每月编制帐龄账目分析,财务经理审核。此分析将作为设立坏帐准备及坏帐确认的基准。

公司应根据经验确定其本年度每月坏帐应计项目。该应计项目将作为计提坏帐准备的基础,并每半年进行调整,以反映目前状况。

公司负责应收账款的财务人员应经常与信用客户保持联系,按期填制并发送催帐通知单,与业务人员合作进行账款的催收,对业务人员催收账款进行督促和监督。

所有被视为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将根据实际金额计入坏帐损失。坏帐确认还应考虑以下条件:

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入回;

2)债务人逾期末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

公司财务经理应每季检查应收账款,100万元以下的坏账经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双签批准后,可作为坏帐处理。100万元以上的坏帐,应由董事会确定后才可进行处理。所有处理的坏帐,均应撰写情况摘要汇总到董事会。

公司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应遵循“谁经办,谁负责,及时清理”的原则。财务部定期考核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回收期等指标,确定奖惩措施。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将比照上述应收账款的管理执行。

第十三条预付款和定金,必须要根据合同办理,由经办人申请,各部门经理审核确认,经财务部门核对无误,金额在__元以内的,由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审批;__万元以上的报公司总经理加签。

第十四条预付款和定金应按对方单位或个人设明细帐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定期检查预付款和定金,监督合同的履行.

第三节存货管理

第十五条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

第十六条工程物资的管理

1、工程物资的采购:

1)工程物资的采购,根据工程计划和预算,编制总体采购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核后执行.

2)每月初,有关部门根据年度计划、上月工程物资的实际消耗情况、工程进度变化情况及合理的需要量制定月度采购计划,严禁无计划盲目采购。

3)工程物资的采购必须由专人负责,采购员应根据经审核过的计划及采购清单实施采购。

2、工程物资的入库:

1)工程物资购进后,必须认真验收,严把质量关、价格关、数量关,经检验质量合格、数量无误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

2)工程物资入库验收,发现采购不合格或不符要求的,由采购人员直接负责;验收入库后发现问题的,由保管员负责。

3)工程物资验收时发现短缺、毁损等数量、质量上的问题,应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其中应由运输部门负责的,要填制工程物资短缺毁损清单,由运输部门鉴证后,连同工程物资一并送交仓库。对于数量尚未点清,验质尚无结果的工程物资应单独保管,不得领用。

4)工程物资经验收后,保管员应填制收料单,一式三联,第一联材料采购部留存,用以考核工程物资采购计划执行情况;第二联随同发票送交财务部门报账;第三联仓库留存。

5)采购人员向财务部门报账时,原始单据和入库手续必须齐全,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账。

3、工程物资的领用:

1)工程物资的领用必须按领料单的要求严格填写,领料单如有缺项,保管员有权拒绝发货,仓库材料核算人员有权拒绝受理,并通知领用人补填完整。

2)领料批准权限,按各级领导的审批权的规定办理。

4、工程物资的库存管理:

1)仓库必须建立收、发、退料责任制,严格执行验收,规范计量工具、量尺过磅、点数、估堆、验质、上架、入库、立卡等管理制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

2)建立工程物资管理台账,进行数量、金额核算,设立核算人员,认真填写收、发、退料凭证,做到真实可靠。

3)仓库根据收、发、退料单登记材料明细账,并于月底报送财务部门,与财务部门核对无误。

5、工程物资的盘点清查制度:

1)为了不影响财务核算工作,仓库应在每月25日结账,编报工程物资变动表、支出清单并附收、发、退料凭单及时送交财务部门。每月25日结账时,要做好收、支、结存的盘点工作,核对库存数,从量上查明盘盈、盘亏数,报送财务部门。

2)建立工程物资定期清查制度,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用点数、过磅或测量等方法点清数量。盘点后,编制库存物资盘点表,将仓库工程物资卡片所列的结存数和盘点的实有数相核对,对于账实不符的材料,应切实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工程物资要求每季度清查一次。

3)财务必须认真做好原始凭证的审核工作,合理组织工程物资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做到帐帐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保证帐、卡、物、资金四相等。

4)做好工程物资的索赔工作。

6、工程物资的稽核:

1)财务部应设置专职的审计人员(在公司的中、远期规划中,视公司的发展状况,成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工程物资业务进行核查,对工程物资资金的利用效益进行分析。

2)审计人员应参与工程物资的盘点,现场观察存货的流动与控制。在调查过程中,还应听取生产技术人员、工程师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因为有些工程物资的专业技术性强,相应的管理措施也很有专业技术性,不了解这些情况,就很难对工程物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做出判断。

3)工程物资资金利用效益的考核是通过对材料会计核算反映的存货资金使用情况的计算、检查、分析(如计算工程物资周转率、周转天数等指标),以加强工程物资的管理,合理使用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十七条低值易耗品

1.根据公司的情况,规定20__以下,使用年限较短,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以及在经营中使用的包装物、周转材料等,为低值易耗品。

2.低值易耗品在购买之前应根据需要填写购买申请单,经有关部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方能选购。一次性购买低值易耗品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申请部门的部门经理同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一次性购买低值易耗品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申请部门的部门经理同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及公司总经理双签批准。

3.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实行归口管理,计算机类低值易耗品由信息资源部管理,其他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管理.

各归口管理部门在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中应进行以下工作:

1)参与供应商的选择评价

2)参与品种、型号、规格、价格的选择

3)负责验收

4)提出转移、报废处理意见及参与清理

5)参与组织资产清查等

4.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管理部统一购买.

5.为了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按使用单位和部门设置低值易耗品登记簿。

6.使用部门向仓库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制一式三份的领用凭证,一份留存仓库,作为登记“库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据:一份交给使用部门为实物管理的依据。一份交给会计部门作为记账的依据;除此以外,各部门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归口管理部门保管,控制各使用部门在用低值易耗品。

7.要建立以旧换新的赔偿制度,并及时按照制度的规定办理凭证,进行会计处理,按各使用部门设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细账(包括数量和金额),定期与实物核对.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低值易耗品,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8.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由负责使用部门及时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单,填明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和原价。入库残料按照规定作价。由于员工丢失损坏,照章应由员工赔偿的,还要注明应由员工赔偿的金额和员工姓名及签章,会计部门应根据报废单进行查审核对,并计算报废低值易耗品的已提摊销额和应补提的摊销额。

9.所有离开公司的人员,应办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库手续,同时,管理低值易耗的人员应监督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

第十八条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情况如与账面记录不符,应当于查明原因后,按时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在年终结账前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盘盈的存货,应当相应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应当相应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其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财务部应于每会计年度末对比存货的账面价值和现行市价,若账面价值低于现行市价,则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准备。

第二十条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正确核算完工产品成本.对产成品的入库、出库及时进行核算,确保回款的及时性,随时掌握产成品库存状况.

第二十一条出租开发的房屋、建筑物按竣工决算成本入账,在使用期限内分期进行摊销。建立出租开发产品台帐或卡片账,定期进行盘点,至少每年一次,评估出租开发产品的使用状况,正确、及时掌握资产的现实价值。

第二十二条对工程支出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准确核算在建工程成本。

预算内工程支出由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

预算外工程支出由总经理会同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

商品房销售管理制度办法篇9

一、目的

强调以业绩为导向,按劳分配为原则,以销售业绩和能力拉升收入水平,充分调动销售积极性,创造更大的业绩。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列入计算提成的产品,不属于提成范围的产品公司另外制定奖励制度。

三、销售任务

销售经理按全年每月部门总销售额的绩效提成提取。

销售业务员的销售任务额为每月月初由销售管理人员公布,试用期业务员第一个月不设定销售任务,第二个月按正式员工的50%计算任务额。

四、绩效提成制度:

1、提成结算方式:分为两项,第一项以每月销售业绩达成考核当月结算,第二项以货款回款率提成结算;试用期合格并转正的销售业务员业绩达成率底于50%不给予考核绩效工资。

2、提成考核:本销售提成制度以完成销售任务的比例设定销售提成百分比;

3、提成计算办法:

销售提成=净销售额×销售提成百分比+货款回款提成百分比

净销售额=当月发货金额-当月退货金额

4、销售绩效提成比率:

五、激励制度

为活跃业务员的竞争氛围,特别是提高业务员响应各种营销活动的积极性,创造冲锋陷阵式的战斗力,特设四种销售激励方法:

1、周销售冠军奖,每周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周销售冠军,给予___元现金奖励(周销售冠军必须超额完成月销售任务的三分之一);

2、月销售冠军奖,每月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月销售冠军,给予___元奖励;

3、季度销售冠军奖,每季度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季度销售冠军,给予___元奖励;

4、年度销售冠军奖,每年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年销售冠军,给予___元奖励;

5、各种销售激励奖奖金统一在年底随最后一个月工资发放;

6、未完成月销售任务的业务员不参与评奖;

7、各种奖励中,若发现虚假情况,则给予相关人员被奖励金额五倍的惩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商品房销售管理制度办法篇10

1、负责产品的市场渠道开拓与销售工作,执行并完成公司产品年度销售计划。

2、根据公司市场营销战略,提升销售价值,控制成本,扩大产品在所负责区域的销售,积极完成销售量指标,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

3、与客户保持良好沟通,实时把握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主动、热情、满意、周到的服务。

4、根据公司产品、价格及市场策略,独立处置询盘、报价、合同条款的协商及合同签订等事宜。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协调并监督公司各职能部门操作。

5、动态把握市场价格,定期向公司提供市场分析及预测报告和个人工作周报。

6、维护和开拓新的销售渠道和新客户,自主开发及拓展上下游用户,尤其是终端用户。

7、收集一线营销信息和用户意见,对公司营销策略、售后服务、等提出参考意见。

8、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销售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9、积极完成规定或承诺的销售量指标,并配合销售代表的工作。

10、办理各项业务工作,要做到:积极联系、事前请示、事后汇报,忠于职守、廉洁奉公。

11负责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督促合同正常如期履行,并催讨所欠应收销售款项。

12、对客户在销售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须办理的手续,帮助或联系有关部门或单位妥善解决。

13、收集一线营销信息和用户意见,对公司营销策略、广告、售后服务、产品改进新产品开发等提出参考意见。

14、填写有关销售表格,提交销售分析和总结报告。

15做到以公司利益为重,不索取回扣,馈赠钱物上交公司,在外收回的外欠款,要在三个月内上交公司,逾期未交,构成犯罪,按挪用公款罪追究法律责任。

16、对各项业务负责到底,对应收的款项和商品,按照合同的规定追踪和催收,出现问题及时汇报、请示并处理。

17、积极发展新客户,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和持久的联系,不断开拓业务渠道。

18、出差时应节俭交通、住宿、业务请客等各种费用,不得奢侈浪费。完成营销部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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