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登记管理办法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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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登记管理办法怎么写?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高校毕业登记管理办法。

高校毕业登记管理办法2023

高校毕业登记管理办法2023【篇1】

《意见》共4部分、16条,从充分认识实习的意义和要求、规范实习教学安排、加强实习组织管理、强化实习组织保障等4个方面,对当前大学生实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予以呼应,并提出具体的工作举措。

近年来,在高校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共同努力下,产学研融合不断深入,大学生实习工作稳定开展、质量稳步提高。但与此同时,有些高校对实习不够重视、实习经费投入不足、实习基地建设不规范、实习组织管理不到位等现象仍然存在。

《意见》强调,高校要充分认识实习的意义,准确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背景下实习的新要求,把实习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实习教学改革与研究,健全实习教学体系、规范实习安排、加强条件保障和组织管理,切实加强和规范实习工作。

明确高校是学生实习管理的主体  

针对规范实习教学安排,《意见》明确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相关政策作为高校加强实习教学的政策依据,提出实习应当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集中实习,要求高校加强实习教学体系建设,合理安排实习组织形式,科学制订实习方案,选好配强实习指导教师。

《意见》要求,高校要加强实习组织管理,抓好实习的组织实施,明晰各方的权利义务,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做好学生权益保障,加强跟岗、顶岗实习管理。《意见》明确提出,高校是学生实习管理的主体,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在强化实习组织保障方面,高校要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加强实习基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加强实习信息化建设。同时,高校要加大实习经费投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校实习工作的监管。

推出错峰实习等多项改革举措

据教育部高教司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高校实习管理的实际情况,《意见》推出了多项改革举措:

一是错峰实习,结合实习单位实际,灵活安排实习时间,有利于解决长期以来高校扎堆实习导致实习单位接收能力不足的突出问题。

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校企双方的实习需求信息对接。

三是支持虚拟仿真项目建设,对于难以实现现场实习的问题,开发相应的虚拟仿真项目替代现场实习。

四是鼓励开展研究性实习,推动多专业知识能力交叉融合,探索解决实习教学需求与实习单位需求相互脱节、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脱节的矛盾。

高校毕业登记管理办法2023【篇2】

加强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是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实习是高校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之一。近年来,在高校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共同努力下,产学研融合不断深入,大学生实习工作稳定开展、质量稳步提高。同时,部分高校对实习不够重视、实习经费投入不足、实习基地建设不规范、实习组织管理不到位等现象仍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才培养质量整体提升。为进一步提高实习质量,切实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现就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习的意义和要求

1.充分认识实习的意义。实习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获取、掌握生产现场相关知识的重要途径,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树立事业心、责任感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2.准确把握新时代实习的要求。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奔腾而至,正在迅速改变着生产模式和生活模式。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为代表的新型生产方式,对产业运营、人力资源组织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高校必须坚持以本为本、落实四个回归,积极应变、主动求变,把实习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实习教学改革与研究,健全实习教学体系、规范实习安排、加强条件保障和组织管理,切实加强和规范实习工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二、规范实习教学安排

3.加强实习教学体系建设。高校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相关政策对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系统设计实习教学体系,制定实习大纲,健全实习质量标准,科学安排实习内容。鼓励根据实习单位实际工作需求凝练实习项目,开展研究性实习,推动多专业知识能力交叉融合。

4.合理安排实习组织形式。高校要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内容,确定实习的组织形式。各类实习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集中实习。根据专业特点,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可以允许学生自行选择单位分散实习。对分散实习的学生,要严格实习基地条件、实习内容的审核,加强实习过程指导和管理,确保实习质量。

5.科学制订实习方案。高校要根据实习内容,按照就地就近、相对稳定、节省经费的原则,选择专业对口、设施完备、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符合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进行实习。要打破理论教学固化安排,根据单位生产实际和接收能力,错峰灵活安排实习时间,合理确定实习流程。

6.选好配强实习指导教师。高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教师和技术人员全程管理、指导学生实习。对自行选择单位分散实习的学生,也要安排校内教师跟踪指导。高校要根据实习教学指导和管理需要,合理确定校内指导教师与实习学生的比例。

三、加强实习组织管理

7.抓好实习的组织实施。高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任务、考核标准等,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实习指导教师要做好实习学生的培训,现场跟踪指导学生实习工作,检查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实习考核。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8.明晰各方的权利义务。高校在确定实习单位前须进行实地考察评估,确定满足实习条件后,应与实习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管理责任。未按规定签订合作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9.加强学生教育管理。高校要做好学生的安全和纪律教育及日常管理。实习单位要做好学生的安全生产、职业道德教育。学生应当尊重实习指导教师和现场技术人员,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保守实习单位秘密,服从现场教育管理。

10.做好学生权益保障。高校和实习企业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安全健康的环境,不得安排学生到娱乐性场所实习,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得扣押学生财物和证件。实习前,高校应当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

11.加强跟岗、顶岗实习管理。跟岗、顶岗实习是培养应用型人才必不可少的实践环节,各高校要科学组织,依法实施。严格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实习协议的签订,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除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及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外,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不得安排加班和夜班。要保障顶岗实习学生获得合理报酬的权益,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顶岗实习。

四、强化实习组织保障

12.健全工作责任体系。高校是实习管理的主体,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负责建立实习运行保障体系。教务部门是实习管理的责任部门,要组织开展实习教学改革与研究,建立健全实习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做好实习工作的检查督导。各教学单位要会同实习单位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实习组织管理,做好安全及其它突发事件的风险处置。

13.加强实习基地建设。高校要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大力推动实习基地建设,鼓励建设满足多专业实习需求的综合性、开放共享型实习基地。要加强实习基地质量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等高水平实习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带动一流实习基地建设。要结合实习基地条件和实习效果,对实习基地进行动态调整。

14.推进实习信息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加强实习信息化建设,建立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校企双方的实习需求信息对接,加强实习全过程管理。支持高校加强现代信息技术、虚拟仿真技术在实习中的应用,鼓励开发相应的虚拟仿真项目替代因生产技术、工艺流程等因素限制无法开展的现场实习。

15.加大实习经费投入。高校要加大实习经费投入,确保实习基本需求。要积极争取实习单位支持,降低实习成本,确保实习质量。

16.加强实习工作监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校实习工作的监管,重点监督高校本科生培养方案中实习环节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实习组织管理是否规范、学生安全和正当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实习经费是否充足、实习效果是否达到预定目标等。对实习工作扎实、实习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效显著的高校予以表彰。对实习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要约谈相关负责人,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高校毕业登记管理办法2023【篇3】

一、充分认识实习的意义和要求 

1.充分认识实习的意义。实习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获取、掌握生产现场相关知识的重要途径,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树立事业心、责任感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2.准确把握新时代实习的要求。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奔腾而至,正在迅速改变着生产模式和生活模式。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为代表的新型生产方式,对产业运营、人力资源组织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高校必须坚持以本为本、落实四个回归,积极应变、主动求变,把实习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实习教学改革与研究,健全实习教学体系、规范实习安排、加强条件保障和组织管理,切实加强和规范实习工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二、规范实习教学安排 

3.加强实习教学体系建设。高校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相关政策对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系统设计实习教学体系,制定实习大纲,健全实习质量标准,科学安排实习内容。鼓励根据实习单位实际工作需求凝练实习项目,开展研究性实习,推动多专业知识能力交叉融合。

4.合理安排实习组织形式。高校要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内容,确定实习的组织形式。各类实习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集中实习。根据专业特点,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可以允许学生自行选择单位分散实习。对分散实习的学生,要严格实习基地条件、实习内容的审核,加强实习过程指导和管理,确保实习质量。

5.科学制订实习方案。高校要根据实习内容,按照就地就近、相对稳定、节省经费的原则,选择专业对口、设施完备、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符合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进行实习。要打破理论教学固化安排,根据单位生产实际和接收能力,错峰灵活安排实习时间,合理确定实习流程。

6.选好配强实习指导教师。高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教师和技术人员全程管理、指导学生实习。对自行选择单位分散实习的学生,也要安排校内教师跟踪指导。高校要根据实习教学指导和管理需要,合理确定校内指导教师与实习学生的比例。

高校毕业登记管理办法2023【篇4】

第1条 为加强高等学校毕业生在见习期间的培养和管理,使他们更好的理论联系实际、熟悉生产技术业务、进行实际工作的锻炼,为铁路建设培养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各单位对分配的毕业生,应根据专业对口,学用一致的原则,结合工作需要,分配到有利于全面见习、培养的单位进行见习。

第3条 分配到铁路的毕业生实行见习一年的制度。通过见习,高等学校本科(工科)毕业生达到助理工程师标准,专科毕业生达到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标准。

第4条 各单位对毕业生应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使他们做到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积极工作,努力钻研技术业务,遵守纪律,自觉地为四个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5条 毕业生的见习:由局、院、厂统一分配和管理,并制定见习大纲;分局、工程处、设计总队负责具体组织毕业生的全面见习管理工作;站、段、队、车间等基层单位根据见习大纲的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和负责日常的见习管理工作。

第6条 毕业生在每个阶段见习终了时,本人写出见习小结,由所在班组、车间做出评语,见习期满后写出见习总结,由所在单位做出全面鉴定,提出确定技术职称的意见。

第7条 各单位要加强对毕业生见习的领导,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厂、分局、工程处、设计总队每季度检查一次,局、院每半年检查一次毕业生的见习情况。各有关部门应经常听取毕业生的意见,了解他们见习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见习中的实际问题。毕业生见习期间不得安排与见习计划无关的活动,对安排见习不当和不按见习计划进行见习等现象,应采取措施,迅速纠正。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一般不要调动工作。

第8条 毕业生在见习期间的职称,除分配在高等学校和卫生系统担任教学或医疗工作者外,统称为见习生。

分配在高等学校担任教学工作的,为见习助教或教学辅助人员职称;分配在其它各类学校担任教学工作的,可确定为见习教员或教学辅助人员职称。(原为学校教师,教龄在一年以上,考入高等学校毕业后仍做教师工作的可不实行见习期)。

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分配到卫生系统工作的,为见习医师、见习药剂师或见习技师。

第9条 分配在运输系统见习的毕业生,均应按附表规定的见习岗位进行见习;分配在工程、设计、工业、科研、院校、财经和卫生等系统的毕业生,其见习内容可参照本办法的精神结合本单位的特点自行确定。

第10条 毕业生见习期间,应指定具有较高技术业务水平的技术人员和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工人,对毕业生的见习进行指导。

第11条 对做出成绩的见习指导人员和见习成绩显著的毕业生,应给予表扬或奖励。对不遵章守纪,致使工作受到损失的,应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第12条 毕业生从到工作单位报到之日起,即为正式职工。见习一年期满,凡完成见习计划,达到国家所规定技术职称条件的,由任免权限机关确定技术职称。大学本科(工科)毕业生确定为助理工程师,专科毕业生一般确定技术员,特别优秀的确定为助理工程师。分配在科研、卫生、教学系统的毕业生,见习期满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确定技术职称。

第13条 凡见习期满,未完成见习计划,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应延长见习期,延长见时间为半年至一年。

第14条 见习生确定技术职称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分配做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或管理工作。

第15条 对相当分局级以上机关一般不直接分配毕业生,如需补充人员时,应从见习期满定职后的毕业生中选调。

第16条 毕业生(包括延长见习期的毕业生)见习期间的工资、定职后的工资和生活、福利待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工资从毕业生到工作单位报到之日起发给。凡是上半月报到的发给全月工资,在下半月报到的发给半月工资。在发给工资的当月,已领取助学金或生活补助费的应把重领部分扣除。

毕业生见习期满按国家的规定确定工资等级,新确定的工资从定职的第一个月起执行。

高校毕业登记管理办法2023【篇5】

一、修完理论课程后,学校推荐学生到实习单位进行生产和毕业顶岗实习;自己也可与企事业单位联系,实习内容应与本专业相关,在实践中进一步巩固和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强化专业技能,为适应未来工作岗位打下良好基础。

二、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要提前向系提出申请,出具实习单位接收证明,并附家长签字,系批准后方可到单位实习。

三、实习期间要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和毕业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考勤纪律、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保密制度等)。尊重指导教师和有关人员,听从指挥,虚心学习,认真完成实习单位布置的各项任务。

四、在教师指导下,认真做好生产实习和毕业顶岗实习记录,每学期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生产实习总结或病例分析,学期末寄交班主任。最后一学期的毕业顶岗实习写出不少于2000字的毕业实习报告或专业论文,连同毕业实习鉴定(加盖实习单位公章)一并在5月底寄交本班班主任。

五、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实习者,应履行请假手续。实习期间请假,应经指导教师和班主任同意。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实习单位,否则按旷课处理。

六、实习期间如需变更实习单位,须主动向指导教师和班主任报告,并书面提出更换实习单位的申请。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实习单位。

七、实习期间学生必须与班主任、系主任经常取得联系,应每月至少向班主任汇报一次情况,以便及时了解实习进度,掌握学生实习工作状况。

八、毕业实习成绩应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组织纪律、实习态度、任务完成情况、实习报告质量、实习单位意见等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实习成绩。毕业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分制评定。评定标准如下:

优秀:能圆满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实习态度积极、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良好: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中等: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主要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的总结;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及格: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虽有一般违纪行为但能深刻认识,及时改正。

不及格: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1.未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马虎潦草,或内容有明显错误;

2.未参加实习的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

3.实习中有违纪行为且教育不改,或有严重违纪行为者。

毕业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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