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多雨防汛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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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多雨防汛管理办法怎么做?在防御1954年长江洪水,1957年松花江洪水,1958年黄河洪水,1963年海河洪水等超防洪标准洪水中,通过加强人员对堤的防守,保卫了重点防护区免遭水灾,减少了损失。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夏天多雨防汛管理办法。

夏天多雨防汛管理办法

夏天多雨防汛管理办法精选篇1

1变电站内应根据需要配备适量的防汛设备和防汛物资,防汛设备在每年汛前要进行全面的检查、试验,处于完好状态;防汛物资要专门保管,并有专门的台帐。

2每日检查开关、瓦斯继电器等设备的防雨罩应扣好,端子箱、机构箱等室外设备箱门应关闭,密封良好。

3雨季来临前对可能积水的地下室、电缆沟、电缆隧道及场区的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疏通,做好防进水和排水措施。

4下雨时对房屋渗漏、下水管排水情况进行检查。

5雨后检查地下室、电缆沟、电缆隧道等积水情况,并及时排水,设备室潮气过大时做好通风。

6变电站应根据本地气候条件制定出切实可行防风管理措施,刮大风时,应重点检查设备引流线、阻波器瓦斯继电器的防雨罩等是否存在异常。

7每日检查和清理变电站设备区、变电站围墙及周围的漂浮物等,防止被大风刮到变电站运行设备上造成故障。

8冬季气温较低时,应重点检查开关机构内的加热器运行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机构箱要采取防寒保温措施。

夏天多雨防汛管理办法精选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强化防汛管理工作,使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项目公司下发的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防洪防汛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防洪工作方针,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员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

第三条认真贯彻《防洪法》,遵守所在流域的防汛统一规划,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信守合同,努力做好本单位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条项目部所属各部门要齐心协力、切实担负起防汛的责任,所有员工都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第五条防汛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防汛工作的具体责任由项目部的各工区分管领导承担。

第六条本制度适应于开民一分部项目部所属各工区。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七条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各工区成立由工区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抢险小组,组织抢险队伍等,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组长:项目经理施正宝

副组长:项目书记赵永红生产副经理刘华生产副经理李永强

组员:李东坡(安保部)李逢国(工程部)

白子慧(财务部)周龙江(材料部)葛颖(经营部)杜玉生(测量组)孟香(综合办)黄爱装(试验室)

第八条项目部将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当年的防汛规划,突出防汛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

第九条项目部将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认识防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十条项目部将充分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检查、早落实,把好汛前检查关,消灭防汛“死角”。

汛前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防汛组织机构(即:防汛领导小组、防汛办公室、抢险队伍)是否健全、指挥调度是否灵活。

2、防汛制度、措施、防汛应急预案是否制定。

3、水工建筑物(即:施工围堰、防洪墙等)强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安全可靠。

4、动力、通信、交通、供水、排水、消防等设施,是否状况良好,使用可靠;抢险物资是否准备到位。

夏天多雨防汛管理办法精选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的需要,规范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调用和经费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防汛抗旱物资(以下简称中央物资),是指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由水利部负责购置、储备和管理,用于支持遭受严重洪涝干旱灾害地区开展防汛抢险、抗旱减灾、救助受洪灾旱灾威胁群众应急需要的各类物资。

第三条中央物资管理坚持“定额储备、专业管理、保障急需”的原则。中央物资的有关技术标准由水利部负责制定。

第四条中央物资购置、补充、更新经费和储备管理费,属于中央财政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第二章储备定额、品种

第五条中央物资储备定额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防总)根据全国抗洪抢险、抗旱减灾的需要确定。

储备定额的调整,由水利部商财政部后报国家防总批准。

第六条中央物资品种包括防汛物资和抗旱物资。

(一)防汛物资。包括编织袋、复膜编织布、防管涌土工滤垫、围井围板、快速膨胀堵漏袋、橡胶子堤、吸水速凝挡水子堤、钢丝网兜、铅丝网片、橡皮舟、冲锋舟、嵌入组合式防汛抢险舟(艇)、救生衣、管涌检测仪、液压抛石机、抢险照明车、应急灯、打桩机、汽柴油发动机、救生器材等。

(二)抗旱物资。包括大功率水泵、深井泵、汽柴油发电机组、输水管、找水物探设备、打井机、洗井机、移动浇灌、喷滴灌节水设备和固定式拉水车、移动净水设备、储水罐等。

第七条中央物资属国家专项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国家防总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

第三章储备管理

第八条物资储备由水利部或已授权的代储单位与仓库签订代储合同。

第九条水利部负责储备管理,其职责:

(一)制定储备管理制度,对代储单位和仓库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定期检查中央物资的保管养护情况;

(三)监督仓库按规定管理、使用储备管理费,定期检查储备管理费的使用情况;

(四)负责中央物资的调用管理;

(五)负责调出的中央物资按期归还和补充;

(六)负责向财政部报送中央物资储备、调用、补充和更新计划及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条代储单位负责协助水利部做好储备管理工作,其职责:

(一)负责中央物资入库验收工作;

(二)负责对仓库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三)负责组织协调紧急调运中央物资工作;

(四)根据授权和仓库签订代储合同。

第十一条仓库负责储备日常管理,其职责:

(一)定期向水利部和代储单位报送中央物资储备管理情况;

(二)严格执行调度命令,负责中央物资的紧急调运工作;

(三)按照中央物资不同的特性和储备要求,加强仓库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中央物资储备管理水平;

(四)参加中央物资的入库验收,负责清点、检查中央物资的接收入库;

(五)每年年底,向水利部和代储单位报告中央物资调用和库存情况。

第四章调用

第十二条中央物资用于大江大河(湖)及其重要支流、重要防洪设施抗洪抢险、防汛救灾、以及严重干旱地区抗旱减灾的需要。

第十三条防汛抗旱救灾需要的物资,首先由地方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自行解决。确因遭受严重水旱灾害并符合第十二条规定,需要调用中央物资的,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向国家防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调用。若情况紧急,也可先电话报批,后补手续。申请的内容包括调用中央物资的品名、用途、数量、运往地点、时间要求等。

第十四条代储单位接到国家防总调令后,应当立即组织仓库发货,由仓库快速将中央物资运抵指定地点,并及时向国家防总、水利部反馈调运情况。

第十五条调用中央物资所发生的调运费用,由申请单位直接与调出物资的仓库结算。

第十六条申请单位要做好中央物资的接收工作。防汛抢险或者抗旱减灾工作结束后,未动用或可回收的中央物资,由申请单位负责回收,经修复保养后,返还调出物资的仓库存储。已消耗的或使用后没有修复价值的中央物资,由申请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调出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重新购置返还给指定的仓库储备。

第十七条国家防总启动Ⅰ级或Ⅱ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级别时,地方应对该响应级别申请调用并已消耗或使用后没有修复价值的中央物资,可申请核销。

第十八条水利部直属流域机构(以下简称“流域机构”)申请用于中央直属工程的中央物资,未动用或可回收的,由流域机构负责回收,经修复保养后,返还调出的仓库存储。已消耗或使用后没有修复价值的中央物资,可申请核销。

第十九条符合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可申请核销,以及因储存年限到期或非人为破损需要报废的中央物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核销或报废。

(一)对因储存年限到期或非人为破损需报废的中央物资,仓库要组织清产核资,及时专题报告水利部,说明原因和具体处理意见。由水利部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s收入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报废手续。

(二)申请核销中央物资,申请单位、流域机构应当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如实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情况和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二十条申请核销中央物资,在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后,由申请单位、流域机构随同申请文件一并报水利部。水利部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核销手续。单位价值或者批量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物资的核销,由水利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单位价值或者批量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物资的核销,由水利部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财政部备案。

中央物资报废处置或核销的残值收入,全部上缴中央国库,纳入预算。

第五章补充、更新购置费和储备管理费

第二十一条中央物资补充、更新购置费是指按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对经批准报废或核销的物资进行补充、更新所需要的经费。

第二十二条中央物资补充、更新购置费由财政部根据国家防总批准的储备定额、物资价格及物资运往仓库运费确定。

水利部应在中央物资达到储备期限的当年,向财政部申报补充、更新购置费预算建议。财政部审核后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规定拨付补充、更新购置费。水利部应及时完成中央物资补充、更新工作。

第二十三条因管理不善或人为因素导致毁损的中央物资,其补充、更新购置费由仓库负责。

第二十四条中央物资的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中央物资的验收,应当按照防汛抗旱物资验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中央物资的年储备管理费,按储备物资价值的百分之八计算。上年度物资储备管理费,在次年的第一季度,由财政部根据水利部报送的预算建议审核后拨付。

储备管理费的使用范围应在签订的合同中明确。

第二十七条各仓库要加强储备管理费的使用管理,专账收支,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在次年4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储备管理费使用情况和财务决算报水利部备案。

第二十八条水利部应在每年5月底前向财政部报送中央物资储备、调用、补充、更新情况及经费安排使用、结余情况。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中央物资储备、调用、补充、更新及经费管理工作,要自觉接受审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存在财政违法行为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20__年12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水利部颁发的《中央级防汛物资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夏天多雨防汛管理办法精选篇4

防汛工作事关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与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紧密相关。防汛抗洪责任重大,任何时间都不能心存侥幸,麻痹松懈,要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防汛工作责任制,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协调各方,共同努力,团结一致,战胜各种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为保证救援工作能够及时有效开展,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经济发展的顺利进行,结合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汛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值班联系组、后勤物资保障组、综合协调组、巡查抢险组。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农经办公室,郑会成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云、高凌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值班联系组,组长赵保其;后勤物资保障组,组长赵红伟;综合协调组,组长葛小军;巡查抢险组,组长李立峰。

1、指挥长职责

(1)统一指挥防汛抗洪、救灾工作,对防汛工作负总责。主持防汛会议,部署防汛检查工作。

(2)贯彻有关防汛方针政策、法规,全面安排部署辖区各项防汛工作。

(3)全面了解防汛工作的基本情况,随时掌握并研究防汛发展变化信息,根据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协调各有关部门的防汛工作。

(4)研究制定重大抗洪抢险救灾决策、方案,安排办事处与河流流经居委会制定防汛预案。

(5)遇有重大抗洪抢险救灾等事件要亲临现场指挥,调动所有地区人力、物力夺取抗洪救灾斗争的胜利。

(6)向上级报告本辖区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工作情况。

2、副指挥长职责

(1)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参加防汛抗洪、救灾工作,对本组防汛工作负责。参加防汛会议,研究部署防汛检查工作。

(2)贯彻有关防汛方针政策、法规,安排部署本组防汛工作。

(3)了解防汛工作的基本情况,随时掌握并研究防汛发展变化信息,根据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做好防汛工作。

(4)研究制定重大抗洪抢险救灾决策、方案。

(6)向指挥部报告本组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工作情况。

3、指挥部职责

(1)按照《抗洪法》关于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在上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制定各项防洪措施,指挥防洪抗洪工作,对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负责。

(2)认真贯彻防汛法规,执行上级防汛指令,全面部署防汛工作。

(3)组织开展防汛宣传、发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切实加强水患意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抓好队伍培训,筹足防汛抢险物资,消除河道行洪障碍,做好防洪工程除险加固及水毁工程恢复工作,把辖区内工防和人防措施在汛前落实到位。

(4)当发生较大洪水或出现工程重大险情时,要立即启动预案,指挥部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集中人力、物力全力做好查险和迁安救护工作,根据险情需要调动足够的抢险人员、物料,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程安全。

(5)洪灾发生后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工程恢复及维护灾后重建等工作。

二、具体工作

1、明确防汛抗洪责任,突出防洪重点,狠抓措施落实

(1)河道防汛

辖区所有居委会,特别是南北漭河两岸的白涧、泥河头、高庄、南潘、北潘、贾庄、东石、西石、宋庄、河西、河东、小韩村、甘河、大驿等居委会要及早组织人员,结合市防汛指挥部的要求,抓紧检查所辖地域河道,进行全面清理,保证5月25日前河道清理结束,并认真做好防汛前各种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好各项防汛责任制,严阵以待,确保河道安全渡汛。

(2)城镇防汛

各居委会、企业、处直各单位、建筑工地、天坛中心校要搞好排涝设施,提高排涝能力,遇超标准降雨和南、北漭河漫堤时,洪水要有出路,保证能源、交通、生活等重点设施的正常运行。各居委会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认真检查,疏通排水管道,对低凹地段要有防洪措施,妥善安置危房中人员,对危房要进行加固修复,暂时无法修复的要有防洪措施,积极妥善解决特困户的'防汛问题。各建筑工地要认真检查,确保排水畅通,对临时性建筑要进行加固,保证安全。天坛中心校要组织人员对各学校的校舍进行检查,清除危房安全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2、确保安全渡汛的主要措施和要求

(1)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

强化全社会的防洪意识,认真落实以行政一把手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每个单位都要成立相应防汛领导小组,建立防汛机构。哪个地方出了问题,由哪个地方的主要领导负责。要按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落实责任制,依法办事。

(2)加大防汛抗洪宣传力度

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等防洪法规和防汛抢险技术知识,切实提高全民的防汛抗洪意识,牢固树立水患意识,充分认识到防汛是一项经常性的任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认真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

(3)组织好防汛抗洪抢险队伍

各居委会和厂矿企业,都要组织好抗洪抢险突击队。办事处武装部要组织好全处机动抢险队,作为抢险的主力。机动抢险队人数不得少于100人,对抢险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一旦出现险情,能及时赶赴抗洪前线,投入抗洪抢险战斗。

(4)落实好防汛物资和车辆

办事处在汛前备足物资,设专人管理,汛期24小时值班,接到指令能及时发出。防汛车辆由办公室负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并落实车型、车号、司机和联系人电话(具体名单附后)。

(5)抓紧清除河道阻水障碍

各单位对本辖区的河道阻水障碍(包括灌溉和排涝沟渠)要明确清障责任。尤其是西石、宋庄居委会漭河河段内的弃渣;部分河段内违章阻水片林,须及时清理。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并严格杜绝新的违章建筑和人为设障的出现。

三、认真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做到责任清楚,任务明确

1、南漭河天坛段防汛:南漭河由郑会成、李立峰、程宁负责。

2、北漭河天坛段防汛:北漭河由赵保其、葛小军、李艳负责。

3、王虎河防汛:王虎河由赵红伟、葛峻峰负责。

4、居委会防汛:按照包居分工,各居委会包居领导、包居干部负责本居委会防汛工作。其中各居委会辖区的企业由李立峰负责,建筑工地由赵红伟负责,学校由李艳与中心校校长负责。

4、后勤保障:后勤保障工作由赵红伟负责。

5、抗洪抢险:抗洪抢险工作由李立峰负责。

四、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

1、强化全社会防洪意识

各单位各部门在履行好防汛职责的同时,要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水患意识,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思想,积极主动地做好防汛工作。

2、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

要认真落实以行政一把手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包居领导、包居干部要针对本居委会情况协助居委会制定防汛制度,并对居委会防汛工作进行督查,做到责任清楚、任务明确。

3、严明纪律,依法防洪

防洪工作责任重大,各单位和有关人员要顾全大局、团结奋斗,严格遵守有关防汛法规,依法防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阻碍、威胁防汛指挥机构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对玩忽职守给国家或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惩处。对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4、做好值班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安排好防汛值班,设立防汛值班电话,24小时有专人值守。建立电话记录簿,汛情处理记录簿,各种记录要保存,最后整理归档。

夏天多雨防汛管理办法精选篇5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十六字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按照防洪除涝并重的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防汛工作精神,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做到早部署、早动手、早准备、早落实,有备无患,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扎扎实实搞好社区防汛工作,确保辖区安全度汛。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社区服务中心防汛工作,确保防汛工作的时效性,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心成立防汛工作指挥组。

指挥组全面负责社区防汛工作,各社居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防汛的日常监控,防范协调,排查和疏导,以及突发状况的应急措施的实施。

指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管理科,负责防汛组织、协调及督查工作,任办公室主任,为办公室成员。

省长城物业公司小区管理处主要负责、环东、白帝海棠小区内排水管网的清淤排查,同时做好汛期泵站的监管工作。辖区各物业公司要加强隐患排查处理,未雨绸缪,筹备沙袋等防汛物资,以备应急之需。

三、主要措施

(一)隐患排查

各社居委负责组织汛前、汛期的安全、监督、检查,协调辖区单位的防汛工作,做好防汛值班的具体安排。对本区域内的防汛设备和重点地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上报,确保汛期安全度汛。

(二)预警抢险

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险情,要仔细检查,及时处置;在汛期要加强巡视检查,一旦发现异常,及时作出预警并报告上级部门;对已经发生的险情,要立即组织人力、物力采取有效抢护措施,全力抢险,防止险情扩大;要妥善安排群众生活,搞好灾后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三)灾害统计

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洪涝灾害统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在灾害发生后要立即统计上报受灾情况,并及时上报灾情的发展变化情况。

四、具体要求

(一)辖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防汛工作当做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件大事抓实抓好。各单位一把手要对本辖区的防汛工作全面负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投入到位,要切实做好管辖区域内的防汛工作,在汛期到来之际,亲临一线指挥,确保安全度汛。

(二)各单位要强化责任,尽快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制定方案。要对防汛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将防汛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执行防汛责任追究制。

(三)要认真落实防汛值班制度,各单位安排汛期昼夜24小时值班并保证通讯畅通,各社区在做好值班的同时,要在重点地段重点区域安排人员值班。

(四)注意信息反馈,发现新情况和重要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有重大情况不报告,又不采取措施而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要广泛深入地进行防汛工作宣传和动员,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防汛意识。

(六)加强监督,严明防汛工作纪律。汛期当中,各单位要对上级的防汛指挥调度无条件执行。要严明纪律,严格制度,加强监督,加强检查。凡制度不健全,或工作人员中有消极懈怠、玩忽职守、擅离岗位或不听从统一调度造成损失的,要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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