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票开具要求管理办法

| 文轩

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怎样写现行发票管理办法?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现行发票管理办法5篇,仅供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现行发票管理办法 篇1

一、目的:

此规定旨在对公司员工出差时的各种手续及有关出差费用给以明确,使其更加规范化。

二、适用范围:

此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的国内与国外出差。

三、出差分类:

(一)国内出差

规定中所指的国内出差是指按照公司指示,外出到国内指定地点进行相关工作、培训、会议、讲座、学习等。

1、国内出差的申请

员工出差前,应及时填写《出差申请单》(附件1),经相关领导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员工出差三天以内(含)由部门经理审批,三天以上由行政人事分管副总审批。经理级员工出差由行政人事分管副总审批。副总经理出差须向总经理进行汇报。员工出差完毕后,应及时到行政人事部确认考勤。

2、交通标准

根据职级不同,员工出差时选择不同的交通工具。

3、住宿标准

住宿费用的支付标准原则上应按《员工国内出差费用标准明细》(附件2)报销住宿费,但以下情况可以例外:与客户或较高级别标准的人员同行,或特殊情况下超出规定住宿标准时,写明理由并经分管领导签批后可以报销。

具体标准如下:

(1)副总经理及以上职级人员住宿标准:实报实销

(2)总经理助理及以下职级人员住宿标准:四星宾馆双人标准间

4、餐费标准

员工出差期间用餐自理,出差完毕后,行政人事部按照标准计发出差餐费。

具体标准如下:

(1)副总经理助理及以上职级人员餐费标准:实报实销

(2)总经理助理及以下职级人员餐费标准:100元/天

注:总经理助理以下职级员工的餐费补贴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出差申请单》在工资中直接进行计发。

5、特别说明:不同职级人员一同出差时,以职级较高人员标准为准。

(二)国外出差:国外出差标准另行规定。

四、附则:

此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相关规定相应废止。

现行发票管理办法 篇2

为加强本公司分析核算,规范财务制度及出差的使用原则,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本着“保证必须,勤俭节约”的指导思想,提高效率,控制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职责

1、各业务负责人对各项业务的合理性、可行性、部门费用控制负责。

2、财务部对各项费用票据的合法性以及费用的预算控制管理负责。

二、借款及报销原则

1、借款依据及还款时间要求

借款类型借款依据还款时间

投标保证金招投标邀请函招投标结束一个月内

履约保证金合同复印件合同规定期限

租房押金合同复印件合同规定期限

差旅费借款出差借款单出差结束后一个月内

其他借款合同复印件、单笔专项业务费用审批单及预算明细表等借款之日起一个月内

2、出差人员预借差旅费应保证专款专用,不得私自挪作它用。原则上部门经理以上一律不准预借差旅费。

3、其他借款支出,实行单笔总经理审批。

借款审批权限

序列业务审批人业务终审人财务终审人

销售(含销管)销售副总总经理财务经理

服务(含售前、实施、服务)服务副总

运营(含财务、人力行政、市场)总经理

各业务部业务部负责人

4、前款不清,后款不借。除未到期的保证金、押金外,如有未清帐借款,不得再进行下一笔借款,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审批。

5、财务部定期对业务借款进行清理,未按照规定时间还款的,对借款人按借款金额10%罚款。

6、报销时限

(1)差旅费报销时限为出差返回后两周内,不得逾期。如逾期报销,则按逾期10元/天扣减出差费用。

(2)交通及移动通讯费按季度报销,次季度的首月,必须将该季度的费用报销完毕,逾期不予报销。如:6月报销4—6月交通费及3—5月通讯费。

(3)招待费及会议费等报销时限为此项业务结束后两周内,不得逾期。并且报销时需相关业务负责总经理签字。

(4)所有报销单据,超过3个月期限,将不再予以报销,请务必及时报销。

三、差旅费报销标准

1、往返交通费

人员类别飞机火车轮船长途汽车

总经理经济舱实报经济舱实报

其他人员特批二等座、硬座、硬卧特批实报

(1)一般员工可乘坐火车硬卧及硬座、长途汽车、轮船三等舱。出差人员白天乘车超过12小时或晚上乘坐火车的,可购买同席硬卧车票,乘坐火车超过13过小时可乘坐飞机,但特殊情况下如需乘坐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飞机(仅限于经济舱),须事先经总经理审批同意。

(2)公司已经统一为员工购买商业意外保险,因此不再承担个人购买的意外保险费用。

(3)同一地区不同城市之间的往来,只能乘坐长途汽车或火车,严禁乘坐出租车,否则不予报销。

(4)外地交通费20元/天,不到20元,据实报销;超标,按20元/天报销,天数计算同补助天数。

2、住宿费

(1)住宿费用为标准间费用,同时出差的同性人员需同住一个标间,报销时应注明,如住宿费由一人报销,则需要另一人签字证明。但如果客户提供住宿,则不予报销住宿费用。

(2)住宿费用报销标准:济南、青岛、烟台住宿标准150元/天;省内其他城市住宿标准100元/天;省外(如:北京、上海等)住宿标准200元/天。若住宿超标,则超标金额自行承担。

(3)住宿发票必须真实并且带有当地税务或财政监制章(没有税务或财政监制章的住宿发票或收据无效)。无住宿费发票或发票与住宿地不符者,住宿费用自理,一律不予报销。

3、出差伙食补助

(1)出差伙食补助标准60元/天(试用期补助标准减半,30元/天),其中50元/天(试用期20元/天)的补助需自行找票。(此处补助标准60元/天,仅为举例用,各地出差补助标准,单独邮件发送)

票据要求:会议费、资料费、过路过桥费、汽油费、修理费、汽车、火车票、船票、机票(只限本公司员工)、图书费、印刷费、服务费(只限于IT服务业)、小额邮费,打车费、月票费、电话费(只限本公司员工)及定额电话费票据等,长条交通票每次报销补贴时只限用一张,此类票据不准连号(发票连号包括同一本上的发票),不得使用招待及礼品发票。并且发票必须是当年发票。

(2)参加会议、培训以及陪同客户参观出差不享受出差补助。

4、票据规范要求

原始票据必须是符合税务规定的正规发票,票据完整,内容填写清晰有序,具体要求如下:

(1)单位名称要填写“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机打发票单位名称手写无效,除非发票票面标示“除单位名称外手写无效”。

(2)金额的大小写要相符,字迹要清楚。

(3)日期填写完整,发票日期要与实际业务日期一致。

(4)开票方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必须是全章)。

(5)发票项目必须与业务相符,内容填写清晰有效;

(6)财务部有查验票据真伪的义务及权利,有权拒绝假伪票的报销。

(7)因个人原因丢失报销票据,不可用其他票据抵报,费用自行承担。

(8)外包付款取得发票为地税发票,如:实施、开发、服务。营业税改增值税地区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报销单据填写规范

(1)报销单据选择:参照网上报销系统(网址:__),交通、通讯记入日常费用,其他费用全部记入项目费用中。(除交通、通讯暂缓报销外,其余费用暂采用手工报销)

(2)报销粘贴顺序:自上而下,自右而左,按票据类别,实际票据与出差补助票据分别粘贴。报销清单列示在最后一页。

(3)大写数字提示: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

(4)报销单据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并且不得涂改、大小写金额填写一致、合计、部门、姓名、出差事由、日期、领款人均需填写、部门主管签字审核、补助填在其他格。

(5)如有替代发票情况,支出凭单上按自找发票填写报销内容,原始票据与替代票据分别粘贴,并在《礼品、车费报销清单》上列清真实业务情况。补贴请自行找票,所找发票不可是一本上票据或连号票据,否则将从报销单据上直接扣除此金额。

(6)出差补助每天按10元累计填写到“出差补助金额”中,其余填到“其他”列中。若无补助,则“天数”列不准填写。

(7)出差过程中发生的招待费等,应单独粘贴报销。

6、其他相关规定

(1)出差天数计算:自开始出差之工作日起到回公司工作之日,连续计算天数后减一。

(2)出差过程中涉及礼品、交际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如因业务需要确需发生此项费用,必须事先向尹总审批,并单独粘贴支出凭单报销。

(3)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因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4)出差中途除因病、遭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部门经理指示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公司不予报支差旅费,并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通报批语、扣发工资、直至辞退等处理。

(5)各部门经理和财务部有权对虚报嫌疑的报销申请提出质疑并查验原始单据,经查属实,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本次发生的所有出差费用;如果多次出现同类问题,财务部有权直接扣除相关报销款,并报公司总经理,公司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扣发工资、直至辞退等处理。

(6)票据超过三个月期限,视为自动放弃报销,公司不再给予报销。

(7)集团培训:先确认费用承担方。此费用如济南公司承担,则首先需__审批然后登陆如下网址:__填写申请(具体操作,请参照“机构(__)消费卡充值申请说明”文档),并经财务审批后,直接打印审批单自行去集团卡务中心办理入住或退卡手续即可。(卡务中心周六、周日不办公,消费卡用完后请自行到卡务中心退掉。)

(8)支持费用:报销时一并提供被支持方财务总监及总经理签字确认的《支持费用确认单》,并执行济南公司标准。(由于传真件无法长期保存,请自行复印)

集团支持本公司项目时,则首先需总经理审批,然后报财务经理审批即可,否则不予报销。

(9)新入职员工第一次报销时,务必提供报销卡号及具体开户行名称,如:622609531040__,招商银行__支行等。

本制度自公布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财务部。

现行发票管理办法 篇3

一、目的

为加强对市场人员费用管理力度,确保市人员更好开展工作,有效节约用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市场部及其它相关部门。

三、出差管理

1、员工因公出差,必须填写《出差报告》和《员工外勤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市场总监批准(可电话确认)。

2、员工出差结束三日内必须完成《出差报告》的《出差总结》部分。

四、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外出公干期间为完成预定任务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费用,具体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其他公务杂费等。

1、员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为火车、汽车、轮船等普及工具。

2、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选择飞机。

3、违反公司规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车票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

4、市场交通工具应使用公交车、中巴等,如因特殊情况,可以乘出租车,但需在票据上注明起始地点和原因。

5、员工出差期间,标准内住宿费用实报实销(但不包含酒店清单上所列私话、餐费、洗衣费等费用)。

6、员工外出期间产生的公务费,如邮电费、文件复印费、传真费等,实报实销。

7、办事处主任、部门经理的手机话费在公司报销标准内,扣除私人话费,实报实销。

五、备用金管理

1、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出差或业务活动可预先向公司借支备用金,借支额度根据实际城要确定,由总经理签批。

2、备用金借支后应及时冲帐,备用金占用时间应不超过15天,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冲帐,可书面申请,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延期,但最长不可超一个月。

3、对于长期占用备用金的,财务部将从员工的个人收入中扣减,直到完成冲销,在此之前不允许再借支备用金。

六、报销管理

1、驻外人员原则上每月报销一次,各办事处人员的报销票据由各事业部总监签字后交由出纳审核。

2、费用报销单应严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贴好,不符合标准,或填报单据不符、金额不符、重复报销,一律退回业务人员。

3、单据报销规定填写和粘贴方法:

差旅费报销单

a、填写内容按照《差旅费报销单》单上的要求填写。

b、粘贴注意事项:将各类车标按面额的大小分类粘贴,并在粘贴处注明各类面额票据的张数和总金额。

费用报销单

a、填写内容按单上的要求填写。费用一般是指销售人员在工作中所产生的办公、餐费等(不含差旅费)。

b、粘贴注意事项:原则上只报销发票,无发票,需事先向财务说明情况。或以其他票据充抵,但需要票据背面注明情况。

c、充抵票据与正式发票分别张贴。不能在一个报销单中报销。

此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

现行发票管理办法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参照中央、省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时间。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火车轮船

(不包括旅游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正副厅级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高等学校教授,科研单位研究员,医疗卫生单位主任医师,文化艺术单位艺术一级人员;职务工资在五级(含五级)以上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艺术二级人员,以及相当以上技术职务人员;县处级。软席

(软座、软卧)二等舱普通舱

(经济舱)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硬席

(硬座、硬卧)

三等舱普通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二)出差人员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乘坐飞机。

(三)正副厅级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二等舱。

第七条乘坐火车,连续乘车6小时以上(含6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符合乘坐火车卧席条件的人员改乘座席的,按照硬座票价的80%计发补助费。软卧改乘硬卧,不再给予补助。

第八条为降低单位派车出差成本、节约开支,鼓励更多机关工作人员乘座公共交通工具(不含出租小汽车)出差,对符合派车出差的人员,改乘公共交通工具到省内其他市州(含成都)和本市各县区出差的,按所乘公共交通工具票面价格的80%给予补助。

第九条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1份),凭据报销。出差人员前往专线客车车站的交通费用,在公杂费定额包干范围之内。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条市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出差人员必须到定点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收费标准凭据报销。

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住宿标准:副厅级及以上人员住单间,县处级及以下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县处级及以下出差人员为单数,或异性人员出差的,可以单人住宿一个标准间,单位财务部门应根据出差的人数和性别的实际情况,予以报销。

第十一条因特殊情况未到定点饭店住宿的,或出差到没有定点饭店的地方,住宿费在限额内凭据报销。厅级每人每天400元,县处级每人每天300元,县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200元。

第十二条市级各单位及出差人员可登录网址查询全国各地定点饭店名单及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不实行定点住宿。其住宿及住宿标准比照第十、十一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每人每天50元,在本市各县区内每人每天30元。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在包干标准以内凭据报销。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接待费开支。

第五章公杂费

第十六条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用于出差地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每人每天40元(其中:交通费20元,通讯费20元),在本市内各县区(不含市城区)每人每天20元(其中:交通费10元,通讯费10元)。

第十七条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不补助交通费。

第六章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主持召开会议单位按会议费开支规定统一开支,不再报销差旅费。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小型调查研究会等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十九条到基层单位实习、工作锻炼(含下派任职)、支援工作以及参加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在途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只发给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补助10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

到省级部门上挂工作,在途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在上挂单位工作期间发给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20元,公杂费减半,不报销住宿费。

经单位领导批准,到市外参加各种业务培训、集中学习(不包括取得文凭或职称的学习),连续学习20天(含20天)以上的,在途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学习期间发给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20元,公杂费减半,住宿费凭据报销。连续学习20天以内的,按照差旅费管理开支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到本市城区内(具体范围指东至大石、西至袁家坝、南至界牌、北至工农)的其他单位联系工作,不论时间长短,一律不发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七章调动、搬迁的差旅费

第二十条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差旅费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按每人每公里1元凭据报销,超过部份自理。

以上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一条与工作人员同住的家属(父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调动,其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及行李、家具托运费等,由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被调动人员调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

被调动人员的同住家属,应与被调动人员同行,按时不能同行的,经调入单位同意,可暂留原地。其以后迁移时的差旅费,以及被调动人员的非同住家属,经批准迁到被调动人员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差旅费,均回被调动人员的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二条职工搬迁家属路费,按照有关规定,并经组织批准,将原未随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业人员)及其同住亲属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按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报销差旅费。

第二十三条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费按照解放军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由所在部队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单位的差旅费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份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的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游览。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和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六条长途连续乘坐火车的,必须全程不买卧铺票,才能按全程硬座票价的80%发给补助费。

在职因公伤残人员出差乘坐火车,符合乘坐卧铺条件,而未买卧铺票,按规定已享受火车票价格优待的,仍按硬座整票票价的80%计发补助费。

第二十七条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二十八条市级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单位的出差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执行当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元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广财行〔1996〕231号)以及其他相关补助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广元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现行发票管理办法 篇5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78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