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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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租赁合同篇1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一、出租设备名称:

二、规格、型号:

三、数量:高度:

四、设备使用地点:名称:

五、租赁时间:年月日(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六、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塔吊的进出场安装费按18000.00元包干。(费用包括:检测费、地角螺栓、运输费、吊装、工资)。

2、塔吊租赁费按月计算,月租费为16500.00元包干。不足叁个月按叁个月计算,超出叁个月按日历天数计算,操作人员(司机)按1600.00元/月。以上费用均不含税金额。

3、机械按月办理结算单。每使用一个月后乙方应及时支付该月租金16500.00元给甲方,月清月结,租赁费支付不得拖欠,延期最多不超过五天。

4、因乙方原因造成一个月以上的停机,停机时间租金甲方按每月租赁费的60%收取滞停台班费,即9900.00元/月,固定设备中途不报停,竣工报停以双方认可的报告为依据,从乙方申请开工日直至报停日止。

5、设备退场前,乙方应付清所有款项。否则甲方可以拒绝停报或退场,并仍按正常租赁费用收取。

6、基础制作、异形附着及预埋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担。

七、租赁费日期计算方法:

甲方设备安装调试后,正常使用之日为设备租赁费起算起算日;乙方正式通知甲方设备停止使用,且满足拆除条件,均双方认可为终止日。

八、甲方责任:

1、甲方派有证操作人员操作设备,操作人员不得无故拒绝乙方使用要求。

2、塔吊每月不得低于28个工作日(每天工作24小时)。

3、操作指挥人员必须24小时待命作业,考虑24小时连续作业。为我公司司机的稳定,工作的灵活性,裁减人员只能考虑裁减指挥。

4、甲方负责提供机械基础图纸。

5、甲方及时负责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6、白天有效工作时间中小修超过4小时,则不收取当日租金;大修如果超过2天则扣除当月租金(主电机除外),但不负责间接损失。

7、甲方提供能正常通话的对讲机2台、吊盆3个、料斗2个、吊绳3付及配电箱至塔吊的电缆。

8、负责塔吊安拆方案编制工作及有关资料。

九、乙方责任:

1、负责配合甲方塔吊安装前的申请报告工作。

2、负责甲方操作人员食宿费用。

3、提供甲方进出场条件,如设备专线电源至机械底座,照明、道路平整畅通等所耗电费;并保证机械工作所需电压,因电压不稳导致烧坏电机,损失由乙方负责。

4、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纸,结合现场进行核算后方可施工,并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及竣工资料给甲方存档,由于建设方的图纸变更或施工原因造成不能用16T吊车正常装拆机械,所超出的费用承租方负责。

5、塔吊使用及停机期间,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机械及各附件的保卫工作。

6、乙方应负责附墙时搭设防护及上塔的安全通道。

7、顶升、附墙、维修保养应合理安排正常工作时间。

十、安全事故:

1、特别声明在塔吊安装前必须买好保险,否则一切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2、因甲方设备发现故障而不及时处理和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因乙方违章指挥作业或乙方委派的操作人员指挥失误及与机械操作无关人员等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事故,根据《合同法》规定协商解决。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十三、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未安地脚螺丝或20日内未安装塔吊,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机器租赁合同篇2

出租方:

签订地点:

承租方:

签订时间:_年_月_日

为确保设备租赁工作顺利进行,为承租单位提供良好的租赁服务,制订如下租赁条款,请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

电动磁力钻(WA-3500)、钢刀具(26__35)、发电机组(10KW)、发电机组(12KW)、电子经纬仪(DJD2C)、水准仪(DZS3-1)、标识尺。

二、租赁设备的单位、数量(台/套):

电动磁力钻(WA-3500)2台、钢刀具(26__35)2个、发电机组(10KW)1套、发电机组(12KW)1套、电子经纬仪(DJD2C)1台、水准仪(DZS3-1)1台、标识尺1套。

三、设备使用地点:(承租方工地)

四、租赁时间:

设备租期从设备进入合同约定的场地经承租单位验收合格后达到正常运行之日算起。拟定期限12个月。承租方如果停止或继续使用应提前15日通知出租方。

五、租赁方式:

1.采用月结算方式(日结算方式),价格为电动磁力钻(WA-3500)(5元/日)、钢刀具(26__35)(1元/日)、发电机组(10KW)(2元/日)、发电机组(12KW)(2元/日)、电子经纬仪(DJD2C)(3元/日)、水准仪(DZS3-1)(1元/日)、标识尺(1元/日)。以月结算方式租赁,平均每天工作时间至少不少于8小时;以日结算方式租赁,每天工作时间不应少于8小时。

2.租费计算从设备进场并提供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开始,到设备停租为止。组车和拆车应分别在4小时内完成。若超过4小时,在8小时以内的,每超过1小时,抵扣日租金的50%(月租金的折算成日租金),超过8小时以上的,每超过1小时,抵扣一天的日租金,如果组、拆时间超过24小时的,承租方有权退租,出租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按本合同9.2条的约定支付承租方相应的违约金。

3.无进出场费用。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在此条款后的空白处协商约定。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租赁价款的结算以承租方经授权的施工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设备使用任务单》为依据(任务单格式附后),其它设备签证单或本项目没有经书面授权备案的项目人员签字确认的任务单均不能做为结算依据。

2.若工程由于施工进度加快或出现设计变更,承租方提前完成租赁任务,其租赁费用应按实际租赁时间结算。

3.付款时间:承租方在出租方设备使用后每月25日结算一次,根据实际结算额支付租金80%,剩余款项设备出场后一年内付清,出租方开具正式发票。

七、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1.出租方应对设备质量负责,设备进厂时应确保性能良好和正常运行,其质量状况由承租单位进行验收认可。租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和机械故障由出租方负责,处理质量问题和机械故障期间承租单位不支付租赁费用,导致承租单位在租赁合同规定期间内不能正常使用设备而影响工程进度的,如超过一天以上的,出租方应承担因设备故障给承租方带来的相应损失,按照本合同9.2款计算违约金,违约金不足的按实际损失赔偿。超过三天以上设备仍不能正常运行的,承租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中止租赁合同。

2.出租方应对租赁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确保设备在安全状态下运行。并根据设备的操作要求,配置经岗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并有出租单位书面委派协议的专业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服从承租单位的指导调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操作规程,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保养,确保设备在租赁期内始终处于正常、安全的运行状态。

3.出租方在出租设备的同时至少配备两名机组人员,配备的机组人员与出租方具有合法劳动聘用关系,应积极配合承租方,服从承租方指挥人员的指挥,如因机组人员操作失误造成自伤的,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第三方或承租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坏的由出租方承担责任。

4.在租赁期间,由于出租方引起的安全、质量等问题,由出租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5.出租方承担出租设备所用的燃料及机械操作人员的工资、补贴等费用,如果出租方欠付上述费用,承租方为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可先行确认所欠数额,从出租方的租金中代扣支付。

6、出租方承担出租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在租赁期内的正常、安全运行。如果出租方不按时进行维修、保养,影响工程施工,承租方按照9.2收取赔偿。

7、出租方应确保设备在租赁期间不被查封和转让,如果出现被查封和转让的情况给承租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出租方承担,承租方享有留置优先受偿权。

8、出租方在租赁期满后应及时收回设备,若不及时收回,承租方可按租赁时的日租金标准按日收取管理费用,如果超过三个月出租方的设备仍未收回,承租方有权将设备拍卖,拍卖款可以抵缴设备保管费。

八、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1.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有调度权,并应保证安全使用设备,为其提供适宜的设备运行环境,如需夜间施工,必须做好照明工作。

2.承租方确保提供设备安全运行的环境和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

3.承租方负责水电费用,并为操作人员提供必要的休息场所。

4.承租方应在施工前做好技术交底工作,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承租方指挥失误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九、违约责任:

1.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时间租赁,若租期延长,承租方应提前通知出租方补签合同,否则应承担逾期的日租金的费用。

2.出租方机械设备必须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进场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否则承租方将按日租金的双倍计收逾期违约金。

3.在租赁期间因出租方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导致机械设备不能正常为承租方提供生产服务而使承租方蒙受损失的,出租方应按9.2款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出租方还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十、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租赁地或承租方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方

出租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承租方

承租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机器租赁合同篇3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租用乙方中联280旋挖机械设备一台,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时间: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施工地点:

____________。

三、设备清单:

中联280旋挖机主机一台,机锁杆一个,钻头护筒等附属配件详见清单。

四、租金结算方式:

1、甲方每月及时支付该机厂家还贷款_____万元,否则厂家停机与乙方无关。

2、甲方向乙方交纳租赁保证金_____元,该款自提机日前一次性缴清。

3、甲方在工程结款后需向乙方上交十一万/月的利润。

4、设备进场后若需添加工具由甲方自行安排。

五、有关约定:

1、甲方负责提供设备操作者,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作业,并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3、设备租赁期间,设备的燃油费、耗电费、维修费由甲方负责。

六、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为乙方设备的进场做好准备,提供必要的进场条件。

2、甲方必须有专人负责指导设备的施工产生,但不能违章指挥,若由甲方人员违规指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负责设备的安全工作,若由甲方保卫工作不到位造成设备及其零备件的丢失由甲方负责。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技术性能完好。

2、若乙方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积极配合组织人员进行抢修。若由此影响甲方施工三天以上的,经双方签认后,可免签当日台班费。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诸法律解决。

九、本合同经双手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器租赁合同篇4

承租人(甲方):(单位全称)

出租人(乙方):(单位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承租人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框架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就租用建筑起重机械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使用地点、项目名称和施工内容

使用地点:彭山区青龙开发区

项目名称:成都苏宁B2C自动分拣中心项目

第二条:租赁设备明细、租赁费用及支付

1、进出场费为正常安拆价,如甲方由于图纸更改或场地原因使安拆场地发生变化增加难度,则进出场费甲方应按实际增加费用进行追加。塔机一次性进出场地运输费、安装拆卸所用吊车费(25T及以下汽车吊费用)、安装拆除人工费、地脚螺栓等配件费和塔机检测费(包括塔机顶升至本次使用的最终高度后再次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费用)以包干方式计,由乙方包干使用。进出场费16000元/台,包干使用。

2、春节放假期间7天不计取租赁费。遇不可抗力引起设备停用闲置时,不收取租赁费。

3、计价方式:按月计算。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4、预计使用时间月,租赁费用总额约)。租赁费用结算以实际使用天数办理;办理流程:每月25日,乙方开据发票、在甲方公司办理付款手续。

5、支付方式:转帐支票或现金。

6、支付期限:进出场费在设备安装完毕,检测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全额16000元,机组人员工资由乙方发放;租赁费为次月付上月的75%不含人工工资其余25%在建筑起重机械拆除出场后办理租赁费用结算打欠条公司盖章;工程竣工后四个月内支付完剩余费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设备进场到安装完毕检测合格之日为安装期间,设备租赁费用计算从检测合格之日开始计算至报停日塔吊租赁不足四个月按四个月算。

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合同届满前15日内,续签合同。

租赁期满,甲方继续使用租赁机械,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设备租赁费用计算截止日期为设备停止使用之日。

如设备停止使用后不具备拆除条件,则从停止使用之日开始计取闲置费用,具备拆除条件后,不再计取闲置费用。

第四条:租赁机械交接与验收

1、乙方按甲方工程项目要求的时间完成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并通过第三方检测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并开始计算租赁费。甲方工程项目必须保证合理的安装条件。起重设备备案、安拆备案、使用备案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必须配合完成有关盖章用印手续。

2、甲方工程项目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要停止使用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尽快安排建筑起重机械的拆除工作,甲方必须保证合理的拆除条件。

3、如果甲方停止设备使用后,通知乙方折除设备,或无法通知到乙方拆除设备,将从停止使用之日开始不再计取租赁费用和闲置费用。

第五条:租赁的建筑起重机械的设备管理

1、租赁的建筑起重机械由乙方负责操作和设备管理。建筑起重机械应当配备取得相应特种作业证(四川省建设厅颁发)的操作、指挥和安拆人员,并对设备及配置的机组人员进行日常检查和管理,确保设备在安全、正常技术状态下运行,对设备的安全使用负责。

2、因故障造成租赁机械无法正常运行时:一般故障乙方应在4小时内排除,大的故障(起升、回转、小车的大故障)不得超过12小时。如12小时内未能修复的,乙方免收维修期间的租赁费。但机械故障系因甲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甲方仍应支付修复停运期间的租金。每月每台塔机故障不得超过2次4小时以上,若超过2次以上,每次扣除一个台班,每月超过一次24小时以上故障的,每次扣除2个台班。

3、双方约定每月一次,每次4小时为机械正常维护保养时间,具体时间由甲方工程项目与乙方管理人员商定。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机械,要求乙方正确安全地操作和维护租赁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若因为乙方原因导致机械毁损灭失或者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3、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承租机械进出场作业、其他维护作业的协助和便利,按时接收或验收乙方交付的机械设备。

4、甲方应当为租赁机械提供安全作业环境,负责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保护设备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毁损灭失的,应赔偿乙方损失。

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租本合同名下机械,不得对租赁机械进行改装或增设他物。

6、配合乙方办理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备案和使用备案,完成有关盖章用印手续。

7、不得违章指挥建筑起重机械和机组人员,不得强令机组人员冒险作业。

8、承租人应当确保出租人塔机进出场三通一平,排除障碍,提供安装和拆卸的地理条件。

9、保证塔机供电电源安置在塔机基础附近三米内,专用配电应按用电规范要求配置,电压应保持在360-400之间。

10、塔机操作和指挥人员的工作量除白天外每人夜班不超过20点,超过由承租方付超时工资,每人每小时15元。

11、为机操工和指挥人员提供食宿环境。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2、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机械毁损灭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于塔机本身性能原因及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验收,并通过第三方检测,不得提供已经淘汰或报废的机械设备。乙方应提供塔机基础图并负责安装地脚螺栓的预埋工作,提供塔机使用的相关资质及装拆资格说明,并保证进场塔机使用年限均在4年以内(20__年08月01日后出厂的设备)。

4、乙方应向甲方当提供建筑起重机械的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产权备案证等资料,负责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备案和使用备案。(塔机驾驶室应加质量好的锁,加强管理)。

5、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出租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等必要的技术资料或技术说明;乙方应每月向甲方出具每台设备的自检记录;操作人员应按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维修保养记录。

6、乙方应当提供技术保障,承担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义务,并承担钢丝绳、滑轮、料斗(每台一个)、长短吊绳。吊绳三副以旧换新,丢失赔偿每副80元,塔吊上的绳卡、吊钩、吊环由出租方自备,场地上的绳卡、吊钩、吊环由承租方承担。

7、乙方指派的机组人员具有两年以上的操作经验,必须具有相应的上岗证(四川省建设厅颁发),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并应拒绝甲方提出的违章指挥。保证每班一个司机,两个指挥,否则将视具体情况扣除当班人员的工资及机械租赁费。

8、由于承租方工地供电电压的问题造成塔机不能正常工作,以及不按合同付租赁费出租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按正常租赁费收取。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单方解除合同,如给乙方造成损失,应向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2、甲方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机械的,致使租赁机械受到损失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租赁机械转租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改善或增设他物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及时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5、因甲方施工现场条件或施工更改等原因造成租赁机械进场后停工或停工后延迟出场,甲方应按租金(不含人工)的65%的金额向乙方支付闲置费用。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提供的机械设备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经甲方书面告之仍不能按时履行或提供的替代机械性能达不到甲方要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凡逾期满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在合同期间因乙方原因(包括机械设备原因和乙方指派的操作、维护人员的不当行为,但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的时间除外)导致机械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减相应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该机械日租金100%的违约金。

4、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和甲方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乙方和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有关部门报告裁定:甲乙双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不可抗力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向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为更好地履行本合同,双方特指定以下人员为履约联系人。

甲方项目经理:乙方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执行经理:刘富兵维修联系人:

联系电话:__联系电话:

现场设备管理:彭正明投诉联系人:

联系电话:___投诉电话: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7页,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签订地:

5、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器租赁合同篇5

出租方:

签订地点:

承租方:

签订时间:_年_月_日

为确保设备租赁工作顺利进行,为承租单位提供良好的租赁服务,制订如下租赁条款,请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

电动磁力钻(WA-3500)、钢刀具(26_35)、发电机组(10KW)、发电机组(12KW)、电子经纬仪(DJD2C)、水准仪(DZS3-1)、标识尺。

二、租赁设备的单位、数量(台/套):

电动磁力钻(WA-3500)2台、钢刀具(26_35)2个、发电机组(10KW)1套、发电机组(12KW)1套、电子经纬仪(DJD2C)1台、水准仪(DZS3-1)1台、标识尺1套。

三、设备使用地点:(承租方工地)

四、租赁时间:

设备租期从设备进入合同约定的场地经承租单位验收合格后达到正常运行之日算起。拟定期限12个月。承租方如果停止或继续使用应提前15日通知出租方。

五、租赁方式:

1.采用月结算方式(日结算方式),价格为电动磁力钻(WA-3500)(5元/日)、钢刀具(26_35)(1元/日)、发电机组(10KW)(2元/日)、发电机组(12KW)(2元/日)、电子经纬仪(DJD2C)(3元/日)、水准仪(DZS3-1)(1元/日)、标识尺(1元/日)。以月结算方式租赁,平均每天工作时间至少不少于8小时;以日结算方式租赁,每天工作时间不应少于8小时。

2.租费计算从设备进场并提供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开始,到设备停租为止。组车和拆车应分别在4小时内完成。若超过4小时,在8小时以内的,每超过1小时,抵扣日租金的50%(月租金的折算成日租金),超过8小时以上的,每超过1小时,抵扣一天的日租金,如果组、拆时间超过24小时的,承租方有权退租,出租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按本合同9.2条的约定支付承租方相应的违约金。

3.无进出场费用。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在此条款后的空白处协商约定。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租赁价款的结算以承租方经授权的施工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设备使用任务单》为依据(任务单格式附后),其它设备签证单或本项目没有经书面授权备案的项目人员签字确认的任务单均不能做为结算依据。

2.若工程由于施工进度加快或出现设计变更,承租方提前完成租赁任务,其租赁费用应按实际租赁时间结算。

3.付款时间:承租方在出租方设备使用后每月25日结算一次,根据实际结算额支付租金80%,剩余款项设备出场后一年内付清,出租方开具正式发票。

七、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1.出租方应对设备质量负责,设备进厂时应确保性能良好和正常运行,其质量状况由承租单位进行验收认可。租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和机械故障由出租方负责,处理质量问题和机械故障期间承租单位不支付租赁费用,导致承租单位在租赁合同规定期间内不能正常使用设备而影响工程进度的,如超过一天以上的,出租方应承担因设备故障给承租方带来的相应损失,按照本合同9.2款计算违约金,违约金不足的按实际损失赔偿。超过三天以上设备仍不能正常运行的,承租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中止租赁合同。

2.出租方应对租赁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确保设备在安全状态下运行。并根据设备的操作要求,配置经岗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并有出租单位书面委派协议的专业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服从承租单位的指导调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操作规程,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保养,确保设备在租赁期内始终处于正常、安全的运行状态。

3.出租方在出租设备的同时至少配备两名机组人员,配备的机组人员与出租方具有合法劳动聘用关系,应积极配合承租方,服从承租方指挥人员的指挥,如因机组人员操作失误造成自伤的,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第三方或承租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坏的由出租方承担责任。

4.在租赁期间,由于出租方引起的安全、质量等问题,由出租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5.出租方承担出租设备所用的燃料及机械操作人员的工资、补贴等费用,如果出租方欠付上述费用,承租方为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可先行确认所欠数额,从出租方的租金中代扣支付。

6、出租方承担出租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在租赁期内的正常、安全运行。如果出租方不按时进行维修、保养,影响工程施工,承租方按照9.2收取赔偿。

7、出租方应确保设备在租赁期间不被查封和转让,如果出现被查封和转让的情况给承租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出租方承担,承租方享有留置优先受偿权。

8、出租方在租赁期满后应及时收回设备,若不及时收回,承租方可按租赁时的日租金标准按日收取管理费用,如果超过三个月出租方的设备仍未收回,承租方有权将设备拍卖,拍卖款可以抵缴设备保管费。

八、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1.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有调度权,并应保证安全使用设备,为其提供适宜的设备运行环境,如需夜间施工,必须做好照明工作。

2.承租方确保提供设备安全运行的环境和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

3.承租方负责水电费用,并为操作人员提供必要的休息场所。

4.承租方应在施工前做好技术交底工作,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承租方指挥失误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九、违约责任:

1.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时间租赁,若租期延长,承租方应提前通知出租方补签合同,否则应承担逾期的日租金的费用。

2.出租方机械设备必须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进场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否则承租方将按日租金的双倍计收逾期违约金。

3.在租赁期间因出租方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导致机械设备不能正常为承租方提供生产服务而使承租方蒙受损失的,出租方应按9.2款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出租方还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十、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租赁地或承租方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方

出租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承租方

承租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机器租赁合同篇6

承租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调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将机械出租给甲方,具体情况如下:

使用工地名称:使用工地地址: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工程完工。

第三条:_____租金的计算和支付:______月租金(机械设备带配备人员)人民币______元/______月。支付方式按业主认可工程量付款后按80%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_____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所列的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乙方所有,甲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如乙方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甲方同意,但应告知甲方所有权转移情况。

2、租赁期间,乙方随机人员必须保管好设备,如有丢失零配件和人为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3、设备租赁期间,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社会因素影响对设备造成损失的,不属违约行为,双方均不追究责任。

第五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进场时必须保证机械的完好,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

3、乙方必须配备能够熟练操作持证上岗的人员,保证混凝土满足要求。

4、如因乙方操作人员导致混凝土不能够满足要求,进而影响梁的质量,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每月有2天的设备维修时间,需与甲方提前沟通。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呈请法院判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的有效期:_____从合同签订,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至双方将所有费用结清,支付完毕,设备拆除退场至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机器租赁合同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甲方)

根据《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清单:

二、租赁期限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上述设备的租赁服务。租期为__天,租金为___元/套/天。合计____(人民币)

2.乙方决定租赁设备后,应在取出设备前支付与押金相同的设备款项。当乙方归还设备时,乙方应向甲方全额支付租金,同时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3.租赁物交付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出租人应在合同签订地将租赁物移交给承租人,承租人应进行现场实物验收。承租人签署本合同,以表明租赁物业已被接受。

三、注意事项

1.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租或退租;乙方不得擅自拆卸和改装设备,必须正确使用,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未能与甲方签订续租合同,承租方应在_____________归还租赁机器。为了续租,双方需要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合同逾期后,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设备并收取必要的逾期费用。

四.补充规定

1.经济补偿

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租赁机器损坏的,按照下列条款进行赔偿

(1)壳牌:赔偿人民币___影响外观的损害赔偿__元;

(2)镜头/显示屏:划痕不影响___元的使用;影响按市场价格补偿使用的;

(3)灯泡/主板损坏:_____(按实际市场价赔偿)

(4)其他配件:无法修复的,按市场价补偿;

2.本合同未尽事宜,需要补充的,双方协商制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无约定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准。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240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