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版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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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承担义务。怎样写房屋租赁合同?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房屋租赁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简版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1、与合同效力有关的几个概念。

(1)合同成立:合同经双方(或者多方,下同)签字或盖章后即可以成立。合同成立一般均代表合同生效,或者说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但个别情况下合同不一定生效。成立是一个时间点。

(2)合同生效: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产生法律效力,可获法律保护。生效也是一个时间点。

(3)合同有效:合同生效后,在履行过程中具有法律效力,可获法律保护。与生效不同,有效是一段期间。

(4)合同无效:合同从签订开始,或者从某一时间点开始,没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

(5)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在合理期间内满足生效条件后产生法律效力,否则属于无效合同。

(6)合同解除或撤销: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从解除或撤销之日起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合同当事人来说,合同成立、生效和有效是当事人追求、希望实现的目标。合同无效是合同当事人尽量需要避免的情况。合同解除或者撤销,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有些时候,合同解除或者撤销对当事人不利;但有些时候,合同解除或者撤销是对当事人有利的,这时就要合同当事人充分利用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权利,行使解除权或者撤销权;作为另一方当事人来讲,则应该充分考虑到合同解除或者撤销给自己带来的风险,并事先加以防范。

2、合同效力方面的法律风险防范。

(1)合同成立方面。

合同成立方面的法律风险我们提四点。

第一,主体合格。如果合同签订主体是公司,应当提供公司经过最新年检确认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在工商注册登记的机读基本资料。如果签订主体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该提供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如果签订主体是个人的,应该提供身份证,证实年满18周岁。

第二,双方当事人真实的签字盖章。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在合同上的盖章原则上应该是公司的公章,或者是公司的合同专用章,这都是可以的。但有些公司在合同上加盖公司的财务专用章,这就有问题了,严格来说在合同上加盖财务专用章,是不能代表公司意志的,因此这种情况要避免。如果合同的签订主体是个人的,则个人签字、加盖自己的私章也都是允许的。但这样由于个人签字、自己的私章没有在有关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过,难以事后辨别真伪,因此最好是请当事人来当面签字或者盖章,并在签订合同时对照对方的身份证、确认身份情况后再由其签字盖章为妥。当然身份证也有可能是假的。

第三,要经过合法授权。如果单位不是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必须提供由单位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在其中载明具有签订合同的明确授权。在实践情况中,可能签署合同的人除了法定代表人之外,还可能是经理、副经理甚至是部门经理、业务人员等,这些人的身份必须予以明确,并在签约时提供授权委托书。第四,如果要签订的合同金额巨大,或者签订的是重大的合同,那除了上面这些要注意的情况外,还必须收集对方当事人的公司章程、公司经过工商登记备案的公章样本、对方签署合同人员的签字盖章样本、对方的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决议等等法律文件,或者要求提供担保,以降低签订合同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

(2)合同生效方面。

生效方面我们提四点。

第一,口头合同是否有效力的问题。从合同法规定看,合同法是认可口头合同的效力的。双方即使没有书面的合同,但只要双方在实际履行合同,一方将房屋出租,另一方实际入住、使用该房屋,并按时交纳租金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从由于口头合同在很多具体问题方面不容易讲清楚,一方如果不予承认的,另一方很难主张权利,因此租赁合同应该尽量签署书面,避免口头合同。

第二,实际履行的合同的效力问题。这种情况主要体现在双方达成租赁房屋的一致意见,或者在租赁合同到期之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但仍然继续履行合同,出租人没有收回房屋,承租人也按期缴纳租金,双方维持现状的行为的效力问题。根据《合同法》第232条,这些情况属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继续履行,合同继续有效,但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承租人只要通知出租人解除即可;出租人要解除的,应当提前合理时间通知承租人,以便承租人及时寻找新的租赁场所。

第三,电子合同的效力问题。合同的形式除了书面和口头之外,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签订。这种情况现在也很多见,双方没有签署合同,但都可以提供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合同。合同法认可这种形式的效力,但是由于举证较为困难,电子邮件也有一定的形式要求才能够作为证据,因此建议双方在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达成合同一致意思后再补充签署书面合同为好。

第四,生效可以附条件。上面我们讲了,绝大部分合同都是双方签字盖章、合同成立之后就生效,但少部分合同中对合同的生效时间是附有条件的。比如,有些合同约定,承租人预付的三个月租金到账之后,合同才生效;还有些合同约定,合同在双方办理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之后才生效;甚至还有合同约定要等上级部门审批通过之后才生效等等。我们认为这些条件的约定并不是不可以,但是这些约定都拖延了合同顺利生效的时间,并产生了诸多不确定因素,而如果合同不能如期生效,浪费签约的人力物力时间不说,还给合同当事人带来了履约的风险,特别是开始准备履行合同或者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来说更加不利。因此特别约定生效条件要谨慎,法律法规有直接规定的除外。

(3)合同无效方面。我们提四点。

第一,《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况: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些内容比较复杂,大家在这里只要了解一下内容就可以。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租赁司法解释》)的规定。如该解释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因房屋属于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或者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而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的函复》的规定。这个规定讲,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消防验收不合格,是否应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问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房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应当认定租赁合同无效。这主要是指用于餐饮、娱乐、商业、办公等公共场所的租赁房屋,如果未办理过消防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有发生重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隐患,不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故此类租赁合同无效。如不属于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则不应当以该房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为由而认定合同无效。这个问题在签署租赁合同的时候,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第四,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最终被法院确认无效的,则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法院一般应予支持。按照法律规定,原本合同无效之后,双方当事人取得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但租赁合同比较特殊,承租人缴纳了租金后,实际使用了房屋,这部分利益无法返还给对方。因此采用“无效当有效处理”的原则,是法院从公平的角度出发,考虑到承租人实际使用了房屋,不支持合理使用费不太公平的角度来设定的。

(4)合同效力待定方面。这主要是集中在合同法第四十七、四十八、五十一条。主要规定是:未满18周岁的人签订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签订的合同,如果事后合理时间内获得监护人同意、被代理人授予代理权、财产所有权人处分财产授权的,合同有效。否则,合同无效。具体情况这里不多讲了。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

一:租赁场地的位置及用途

1、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_租赁给乙方经营。乙方经营期间更换经营类别,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2、菜市场营业时间为: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和租赁费缴纳

1、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租赁期内乙方共需向甲方缴纳场地租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摊位使用费、卫生费、水电费、工商、税收等一切相关费用)为元/年,支付方式为:先付费后使用。

3、本协议履行期届满之后,双方如有意延长租赁期限的,应在本协议期满前1个月重新签订新书面租赁协议书,同等条件下,以承租方优先为原则。

三: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必须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元。乙方应做到每日收市清场和日间清场工作,做到清场彻底,无经营用具和货物堆放、日间无摊位经营。如清场不彻底,甲方有权在保证金中扣除每次每例100元,直至扣完。协议期间,一旦保证金有减少,乙方应及时补足,若乙方无故补不足的,甲方有权收回场地。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按时向乙方提供协议约定的经营场地,保证乙方经营活动的开展。负责菜市场公共部分照明用电及用水。

2、建立健全的菜市场管理制度,做好菜市场日常规范化管理工作。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任何义务或者违反菜市场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已经告知乙方)的,在甲方劝阻之后仍屡教不改,累计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收回场地。

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承租期间必须合法经营。在经营期间,出现第三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损失或者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损失,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应独自承担民事责任。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电、煤气以及打架斗殴等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等),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等措施,若私拉乱接电线电器或者操作不当等引起火灾等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乙方只能在指定地点经营,不得在非指定区域摆摊设点,不得占用人行道、停车道和绿地摆放物品。

5、乙方应按规定的时间出市、收市。收市后应清理场地,不得在经营场地内堆放经营用品。

6、乙方应负责摊位的经营过程中的保洁,应自备垃圾容器,不得随意乱扔乱倒污物,垃圾污水要随产随清,严禁污水、污物乱倒、乱堆,收市后做到摊收场净。

7、乙方应主动维护菜市场治安秩序。不得在经营场地内寻衅滋事和从事违法活动或其他一切不文明行为;不得占用行车道、不损坏露天菜市场设施,若有损坏,应负责修缮或赔偿;不得在承租的场地内搞永久性建筑;不喧哗,不影响和妨碍临近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8、因创建或其他活动需要休市几天时,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租金不予退还。若因政策要求停办菜市场时,租金可按实际经营日进行结算。

9、甲方只负责出租场地,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转租

在经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场地转租经任何第三方。若出现擅自转租行为的,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场地,并没收保证金,剩余租金不予退还。经甲方同意之后,必须要到菜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转租手续,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在租赁期间内如乙方要求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并办理所有退场手续方可退场。

2、在租赁期内,若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元,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等)。

(1)不按时缴纳场地费用的

(2)违反工商、物价、税务、治安、卫生、消防、技监等法律法规,经警告后不纠正的

(3)因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被新闻媒体曝光影响甲方声誉的

(4)不妥善使用、维护公共设施或造成甲方严重财产损失的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经甲方警告,仍不纠正的;

(6)与顾客吵架或者打架,或者与其他承租户吵架打架,严重侮辱顾客行为影响甲方声誉的。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及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若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留存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租赁标的物

鱼塘一处约5亩水面,四周有围墙,内有房屋______间,亭子______座,及园内道路和场地。位于南村民组。

二、于本合同签订之日

甲方将合同标的物交与乙方租赁使用,租期____年,自_____年_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合同价款

每年______元整,需于次年____月____日前交清上一年度的租赁费。

四、合同期间为租赁经营所发生的水、电、税费和其他行政或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合同期间发生的租赁前或租赁经营行为以外的税、费和其他行政或民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第三人为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与乙方纠纷所产生的处理费用或损失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第三人为不属于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原因的其他租赁经营行为与乙方纠纷所产生的处理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六、乙方的租赁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当的经营活动。

为正常经营所产生的相邻关系和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费用;为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所产生的相邻纠纷和与相关部门的交涉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七、乙方对租赁标的物有管理和使用权,但不得自行处分;将全部合同义务转与第三人前需经甲方同意;对租赁标的物作添加或改造前需经甲方书面认可。

租赁标的物中固定资产的修缮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八、重大违约情形

甲方:

1、不及时履行应尽的纠纷或问题的处理义务。

2、不及时履行修缮义务致乙方的经营活动受到障碍或损失。

3、不及时交接租赁标的物或答复乙方的请求。

乙方:

1、不及时交清租赁费。

2、破坏性使用租赁标的物或违法经营。

3、对租赁标的物擅自添加改造或转让第三人。

九、主要违约责任

1、解除合同。

2、支付价款、支付垫付的价款或费用、赔偿损失,具体的损失数额按票据、费用清单或收据、鉴定书确定。

3、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按当年欠缴租赁费或甲方按当年已接收租赁费的___%计算。

十、合同清算

1、本合同订立之日鱼塘内已存的鱼类按双方共同认可的价格计算,由乙方于合同生效日向甲方付款。

2、乙方对租赁标的物的任何添加改造均需事前以书面列清项目费用或价值的形式征得甲方的同意,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由甲方按照月均2%的折旧率向甲方付款,否则由乙方自行处置。

3、合同终止或解除时鱼塘内的存鱼由甲方按照双方认可的价格向乙方付款。

4、不可抗力情形下的财产或可得利益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

十一、合同终止时的___日之前,双方如均无明确的意思表示,则合同效力顺延___年;解除合同需提前___日通知对方。

十二、任何对本合同的补充或修改均需共同以书面形式认可;未尽事宜依据法律认定或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

兹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吊车,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吊车类型及数量:

_________;施工地点:_________;施工内容:_________;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租赁金和付款方式:

出租金:_________;合同总价:_________元整。

1、吨吊车工作台班单价_________元/台班,闲置台班单价_________元/台班;

2、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

3、每个台班为8小时,以驾驶员进出场时间为准。超过部分租金=累计超过作业时间/8小时×台班费。(以外出施工记录表为准)

4、吊车进场及退场经协商由按吊车的台班×2=台班支付费用。

5、对于价值超过_________元设备的吊装,吊车台班单价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一次付清,或乙方吊车到现场时,预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余款在吊车退场前结清。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作业_________原则。甲方需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

2、由于对施工场地地面和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吊装作业前,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乙方吊车机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由于指挥失误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4、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钢丝绳、吊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确保这次施工_________个台班,若实际台班超过_________个,按实际发生结算。

2、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承担全部责任。

3、按时支付出租费用。逾期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合同额×0、5%/天),承担违约责任。

4、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由甲方负责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严而造成的损坏,其损失由甲方负责。

5、必须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6、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证)、钢丝绳、枕木由甲方提供。

7、甲方无偿提供机组人员的住宿和就餐。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吊车操作人员必须服从工地领导的指挥,并遵守的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更换其他设备。

3、吊车所需液压油和润滑油等均由乙方供应。

4、如果未按时支付出租费用,乙方随时有权终止吊车出租。

5、具组装和分解吊车时,乙方派人指导。

6、500吨、200吨、130吨、80吨吊车垫腿板由乙方提供。

7、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车性能表一份。

(六)结算方法

1、合同生效后,支付租赁费_________元。

2、乙方吊车司机按日填写任务单,制定专人签证,作为结算原始凭据。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定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租赁合同的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甘河子镇乌齐路南侧八区二段租与乙方使用,面积31平米。

二、租赁期限为一年,出租方从20__年3月20日。

20__年3月20日,至三、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四、租金每年2000(贰仟元整),押金1000(壹仟元整)一次性付清全部租金。

五、如在租房期内有一方违约,需向对方付违约金1000元(壹仟元整)。

六、乙方在承租期间自行承担水、电、物业费、垃圾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77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