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安全教育讲话

| 柳苑

自由是一个梦想,孕育在宽广的天空之中,为生命的真谛谱写出风云变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地安全教育讲话,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建筑工地安全教育讲话

建筑工地安全教育讲话(篇1)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会议,就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规范我县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进一步促进建筑业秩序健康发展。时至4月,新建项目即将开工建设,续建项目也将陆续复工,因此召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题会议显得十分必要,又极为迫切。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正视问题,深入查找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环节

近年,全县投入建设力度加大,为我县建筑业发展创造了难得的机遇和空间,建筑业发展迅速,全县建筑业整体建设水平较过去得到较大提升。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由于近几年建设量特别大,建设行为不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差问题仍然一定程度存在,亟待加强。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一)部分项目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不强,履职情况差。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淡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各自职责不明确,岗位人员缺岗和履职不力现象一定程度存在。

部分建设单位履职不能到位,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情况管理不严,建筑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建设单位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还时有发生,特别是个别建设工程,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不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极个别工程连最基本的质量安全监督手续都不办理,暴露的问题十分严重。

部分施工单位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有待健全,部分企业内部质量管理投入不足,质量管理体系难以正常运行,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质量安全要求不严,没有严格落实岗前培训制度,一线操作人员施工技术水平不高,技术力量薄弱,人员配备严重不足,甚至出现一个技术人员负责多个项目施工管理的情况;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未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部分建筑企业对进场材料、设施设备把关不严,建筑材料送检不及时及送检批次不够,有边用边检情况,没有严格执行复检制度,未按规定批次和数量见证送检;一些检验机构对进场材料、设施设备验收不规范,出具虚假检测报告,造成质量隐患,复检不合格材料后续技术处理不及时。

部分监理单位履职不能到位,总监巡查次数较少,甚至有些项目开工到竣工总监一次都没来过;监理企业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现场监理人员技术水平低,不能及时发现问题,监理企业人员普遍不足且流动性大,监理人员未熟练掌握标准规范;旁站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日志记录简单,不能真实反映施工质量情况;对施工单位质量问题整改督办不到位,对有关质量问题不能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个别项目存在质量通病,质量控制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砌体灰缝不均匀,砂浆强度低,钢筋混凝土有蜂窝麻面、露筋、涨膜现象,砂浆、混凝土配合比按照个人意愿随意调整,整体水泥地面起砂,起粉还有发生,拉结筋数量、间距、长度不符合规范,构造柱位移,外脚手架安装不规范,临时用电设置不到位等隐患较普遍。

(三)质量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一些监管部门和建筑业企业没有牢固树立以人为本、质量第一、安全发展的思想,不能正确处理加快工程建设与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之间的关系,片面追究经济指标和建设速度,对质量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部分参与工程建设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也没有把质量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责任意识不到位,侥幸心理非常严重,没有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忽略各项质量安全防范措施,工人安全无保障。部分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存在较大漏洞,对工程项目部缺乏有效的管理,检查制度不落实。个别企业只收管理费,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从不对项目进行检查,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二、进一步强化管理,全面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一)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1、明确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依据国家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

[20]124号)的规定,坚决落实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凡工程项目出现质量问题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终身责任和追究方式追究其责任。

2、强力推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自治区统一印制的制式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项目竣工后,按照《关于建设工程设置永久性标牌有关要求的通知》(新建建函〔20〕10号)规定,从发文之日强行推行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未设置永久性标牌的,一律不得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3、严格落实施工项目经理责任。依据《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建质[20]123号)的规定,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要求,各施工企业要切实落实好项目经理的质量安全责任,增强项目经理质量责任意识。

4、建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建设单位要建立五方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与施工资料一并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

5、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对检查中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责不到位的,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及时在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公布其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

(二)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1、准确认定各类违法行为。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118号)规定,准确认定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2、开展全面检查。组织对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违法发包行为,检查施工企业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检查施工企业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

3、严惩重罚各类违法行为。对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相应行政管理措施。

三、落实措施,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工作。

各施工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抓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严格执行各级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工作精神,与劳务用工签订用工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资标准、发放方式时间,及时足额发放,并在施工工地设置公示栏进行公示。施工单位要督促各劳务队伍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施工合同,及时拨付工程款,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辖区内建筑施工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经常性过问,发现拖欠要督促足额支付。严防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过激上访和群访事件发生。

同志们,在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县建设任务仍然较重,面临的安全形势比较严峻,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以务实作风抓好落实,落实措施,认真履职,强化管理,扎扎实实地做好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工作,维护建立建筑业市场良好秩序,推动我县建设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同时祝愿全县各位建筑业同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谢谢大家!

建筑工地安全教育讲话(篇2)

尊敬的各位领导、员工同志们:

大家好!我是一名项目安全总监,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能够站在大家面前发表演讲,感到无比的兴奋与自豪。今天,我的演讲题目是“强化作风建设,确保施工安全”。

强化作风建设,我积极参加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按照作风建设年精神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我转变了工作作风,振奋了工作精神,刻苦勤奋、兢兢业业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促进项目施工顺利、平安进行,为局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作贡献。在强化作风建设中,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记自己的工作职责,激发调动工作积极性,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监管工作。凡是上级领导决策部署的事,我增强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紧迫感,做到坚决照办,全面落实,一定办好,促进项目施工又好又快发展。我具有勤业务实精神,增强岗位责任心,勇于承担责任,脚踏实地、勤奋努力工作,做到人在岗位一分钟,辛勤工作60秒,体现只争朝夕、争分夺秒的精神,干出优异工作成绩,努力实现安全监管工作的高效和完美。我具有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急工地施工之所急,想工地施工之所想,干工地施工之所为,以工地施工的需要作为自己的工作方向,以工地施工的安全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象“春蚕吐尽青丝,蜡烛化成灰烬”,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努力获得大家的满意。

确保施工安全,我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每个员工牢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吸取安全事故血的教训,把“安全生产是生产力,安全生产创造财富,安全生产是最大经济效益”的先进安全理念落实到现场施工中,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保安全”的思想氛围,确保施工安全。我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要求每个员工在施工过程中,全面落实安全制度,认真排查安全隐患,确认无安全隐患再投入施工;要不贪图爽快,不嫌麻烦罗嗦,不当违章操作的好汉和英雄,老老实实、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做到遵章操作、安全施工,切实维护国家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共建平安、和谐社会。

各位领导,员工同志们,当今是我们中建八局开拓创新,创造辉煌的新时期,我要牢记自己的庄严使命,承担自己的神圣职责,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以全新的面貌、全新的姿态,全新的步伐,投入到火热的祖国建设事业中,干出优异成绩,为中建八局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建筑工地安全教育讲话(篇3)

尊敬的各位领导和全体同仁:

大家好!

谢谢领导的栽培和同事们的厚爱而获此殊荣,在此表示由衷的感谢!

1、我是来自渭河家苑项目部的安全员,"无危则安,无缺则全,无危无缺,谓之安全",此乃安全的宗旨。回眸过去的一年,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的原则落到实处,确保了老邮电及渭河项目未出现安全事故;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以国家规范、行业标准为准绳,贯穿于资料整编及现场施工全过程安全管理中。

2、在资料整编过程中,切实遵守工程未动,方案(非工程用施工方案)先行的原则,结合工程周边的客观环境(如场地狭小、塔吊密集、东边毗邻地铁高压线、西边毗邻地铁涵洞的公用道路等)特点,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力求对实际操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并严格按照编制---技术总工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的程序,以审批后的方案作为有效文件使用,在监督实施过程中,同步搜集整理资料,将产生的痕迹做到文字与实物对应、行为与记载相符(确保不出现错别字);并依据过程痕迹进行评价,修订完善既有的方案,使其更全面详尽、更具备可行性,形成一个"制定方案---监督落实---痕迹轨迹---评价改进---完善修订方案"的良性循环。

3、在现场过程安全管理方面,以塔吊、外架、施工电梯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主要控制项目,辅以临电安全、消防、施工机具、文明施工等项目,以规范、行业标准为准则、以建设单位文件精神为核心,分清轻重缓急做到主次分明,勤检查勤巡视,针对现场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使整个现场的安全状况处于可控制状态。对于能够现场整改的安全隐患,监督当事人当即整改;根据现场情况,不能现场整改者,摒弃"以罚代管"简单粗暴的做法,下发整改通知单并注明未按"三定"完成整改者处以罚款,对其施加压力,消减对立情绪,以消除安全隐患为目的;并在整改过程中跟踪检查,做好事中控制,避免返工,事半功倍地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中;现场开具的罚款单(一式三份且须有副经理签字),均附有现场图片,有理有据,已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使安全检查目的最终得以实现,有效减少事故的发生频率和事故损失程度。

4、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掌握理论基础,提高综合技术业务素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指示精神,以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改变工作方法,随身携带纸笔,以供随时记录,便于痕迹的提炼汇总;桌面上做好备忘录,带着目的去现场,以提高工作效率;深入现场直观地学习了解兄弟单位其工作方法和操作技巧,进行经验交流,取人之长补己之短。

5、继往开来,我将一如既往地抓好安全工作,不搞形式上的安全,而追求内容上的真实。杜绝事故隐患,从小事做起,点点滴滴汇集在一起,就能筑起安全大堤;摒弃情绪化的工作态度,对外协调多思考,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建设、监理单位的要求为宗旨,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本职工作,保持现场检查纠错与规章制度相吻合、资料整编与工程进度同步,最终确保本工程建设全程零事故的目标实现。

谢谢大家!

建筑工地安全教育讲话(篇4)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你们好!

有些建筑施工企业和专业(劳务)承包队伍,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淡薄,放松了安全管理,特别是在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在经济上和时间上不舍的投入,导致作业工人安全技术水平低下,特别是对新进场或转换工种的农民工没有接受过任何安全教育就直接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懂本工种操作规程,不掌握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这些人完全没有安全防护意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有的农民工上班没几天就死于工伤事故。由于以上这些现状的存在,导致建筑业企业伤亡事故时有发生。针对这些现状,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在这里谈谈我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教育的一些看法。

1依法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就是说在一切生产活动中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预防为主,是指在一切生产活动开始之前针对生产活动的特点,对生产要素采取科学管理手段和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和扩大,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建立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础上,这样才能使对工人进行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落到实处。《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建筑法》第4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为加强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设部印发了《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对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内容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同时各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执法,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别是对农民工的培训进行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才能确保建筑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效性,才能够实现安全生产。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的执行力度

2.1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制,明确安全教育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首先要明确施工现场各级教育培训的责任,确立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责任人,同时明确现场安全教育接受者的主体——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其次要加强对责任主体的监督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任人进行换岗或清退;第三要注意培养安全教育实施责任人的职业素养和责任感。

2.2建立健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明确安全教育内容、学时,加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在每一位新工人入场(或转换工种)后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中相关要求做好每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真正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2.3实行安全教育登记制度和考核制度,对每一位工人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卡,实施一人一卡制度,主要包括需要培训内容、学时、培训人、时间、地点以及考核成绩等。对每一位经过培训的工人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2.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制度,在安全生产措施费中将安全教育培训费单独列项,并对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张榜公布,做到专款专用,为安全教育培训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安全教育培训教材等培训费用的资金投入。

谢谢大家!

我的讲话完毕。

建筑工地安全教育讲话(篇5)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你们好!

安全生产教育的方式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安全会、安全会议、安全知识考核、安全技术交流、事故现场会、安全教育陈列室、安全卫生展览、安全教育电影、幻灯、宣传栏、警示牌、横幅标语、宣传画、安全操作规程牌等都是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的方法,以上教育方法可以分为课堂教育、现场观摩、影像教育、正反面对比教育、现场宣传教育五种类型。

在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中,我们要灵活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特别是要在加强施工管理人员在现场对工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等的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对工人进行现场对比教育,加深工人对教育内容的印象,提高工人对安全隐患危害性的认识,进而达到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最终实现安全生产。

目前,许多建筑企业安全教育工作往往忽视了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结果造成作业人员对施工现场、本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安全注意事项一知半解,达不到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导致工人由于安全生产技能、知识的贫乏而酿成事故。

安全培训教育的目标是使工人充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忙而不乱,最终达到“我懂安全、我要安全、从我做起、保证安全”的根本目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核十分重要,进场的每一位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后,严格执行考核上岗制度,根据工种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提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规范化施工、标准化作业,确保最终实现安全生产。

谢谢大家!

我的讲话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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