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管理制度方案通用

| 宇春

员工在卖场内不允许出现恶性竞争,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累犯考虑开除,因服务态度恶劣引起顾客投诉的由当事人承担责任,如若累犯考虑开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员管理制度方案通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员管理制度方案通用

人员管理制度方案通用(篇1)

会馆保洁员岗位职责

1. 尽职尽责按照操作规程及保洁标准所要求做好本责任区工作;

2. 因任何原因离开工作岗位事先征得主管同意,如对上级做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应先完成再进行讨论;

3. 对客人遗忘物品妥善保管经确认交还客人或在前台登记;

4. 根据客流量多少随时做好保洁工作,并定时巡视重点区域;

5. 爱护保洁设备,定期保养,及时维修,延长使用寿命。

6. 积极参加卫生突击工作,如:会馆迎检、门前积雨、积雪的清扫突击工作。

7. 向客户宣传卫生常识,劝阻并制止不卫生,不文明的现象和行为。

8. 有义务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状况,在保洁过程中,如发现公共设施有损坏,应及时上报。

9. 清洁时,尽量回避客户,对客户提出的要求和建议尽量帮助解决或反馈主管领导。

保洁员管理制度

1、保洁员每天要在员工上班前提前到位,并抓紧时间做好日常保洁工作。按保洁内容及标准重点打扫门厅、会议室、走廊、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卫生,使保洁工作落到实处。

2、保洁员要严格按操作规范做好日常保洁、定期保洁工作(详见附表)。对门厅、会议室、走廊、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卫生要按保洁内容及标准进行清扫,做到随脏随扫、无污迹、无杂物等,保持环境清洁。保洁领班要严格按保洁内容和标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各楼层的垃圾筒、烟灰缸要及时打扫、清理,卫生间洗手池台面、镜子、地面、墙面等要及时擦拭,做到光亮、无水迹、无污迹、无杂物;垃圾袋和手纸篓要及时倾倒、更换;洗手液和手纸要随缺随补。

4、保洁员除日常保洁工作外,每周要对门厅、会议室、走廊、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一次清扫,重点是擦地面、擦窗台、窗户等。

5、保洁员要注意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白天视天气情况,尽量采用自然光,少开卫生间北侧的照明灯和走廊东、西侧的照明灯,为单位节约每一度电,节约每一滴水。保洁工作中要爱护使用水、电等设施,发现水、电、上下水管道等硬件设施有问题时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

6、按保洁内容及标准做好定期保洁工作。按操作规范和要求,擦拭窗、墙壁、地面清洗、打蜡、玻璃清洗、灯具除尘、垃圾筒清洗、电梯门、灯清洗、金属件清洗、上光等,认真做好保洁工作,使大楼有一个优美、卫生、清洁的办公环境。

人员管理制度方案通用(篇2)

为了加强对协勤人员的管理,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越权执法等各类影响公安形象的问题,经大队研究决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协勤人员工作职权

大队因工作需要招聘的临时工作人员,需填写《聘用协议书》,享受临时工待遇。

1、必须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在正式民警带领下维护交通和治安秩序,保证道路畅通。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用语文明规范。

3、协助正式民警检查、纠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各种违法行为。

二、协勤人员纪律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积极参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参加有关会议,保守公安秘密,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

2、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严格遵守大队管理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职尽责,恪尽职守,不弄虚作假,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

3、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政策,熟悉业务工作规范。工作时间不准嬉笑打闹,时刻保持举止端正。

4、做到语言文明,服务热情。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严禁刁难群众,严禁发生冷硬横推现象

5、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中规定的相关内容,工作时间严禁饮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参与赌博。

6、积极学习,提高自身素质,铭记自己是交警支队的一员,不作违法违纪的事,不作有损交警支队形象的事。

7、爱护公共财务,保管好协勤装备器材,并认真做好保养维护工作,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的状态,严禁发生责任事故。

8、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做与自己岗位无关的事,严禁非驾驶人员驾驶警用车辆。

9、严格请销假制度。

三、着装

1、按照《协勤人员服装配发规定》为协勤人员配发协勤服。

2、协勤人员工作时间按规定着协勤服,严禁协勤人员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严禁佩戴各类警用标志。严禁非工作时间穿着协勤服装。

3、协勤人员辞职或被辞退时,应先向大队上缴配发的协勤证、号和服装、装备后,方可办理辞职、辞退手续。

四、违规人员责任追究

协勤人员有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立即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员管理制度方案通用(篇3)

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实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每名从业人员至少配备2套工作服。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处理食物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生食物后;

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六、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九、所有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

十、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十一、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人员管理制度方案通用(篇4)

一、目 的:

围绕以企业效益为根本,运用规范销售运作系统加强销售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到工作规范化、清晰化和科学化。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销售人员的业务水准、打造一支忠诚敬业、团结向上的精英团队。现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及目前公司的销售运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销售人员除遵守公司人事管理规定外,需遵守本规定各项条款。

二、销售人员职责 岗位:营销总监

营销总监是实现本岗位管辖范围内职能的第一责任人。是管辖范围内销售管理制度、方案执行、目标、政策的制订者、实现者。其核心职责是:

1、 全面负责销售部的工作,拓展市场、组织、策划销售方案。管理并带领销售团队。

2、 根据公司全年工作计划,布置年度工作任务,分解至各区域并制定部门工作计划。

3、 负责督促、检查并指导各区域市场销售人员的工作,落实工作进度。

4、 负责销售工作中各区域市场提交的各种促销、推广方案的审核,并适时向总经理汇报工作情况。

5、 负责销售工作中发生的各种费用、票据的审核工作,协助财务部和总经理合理做好内部控制。

6、 根据客户的销量、资信等情况和公司授予各业务人员的账额等权限,制定客户等级评定标准。

7、 根据客户的等级,确定客户的账期、账额,保障‘应收账款’回收安全。

8、 负责建立、建全‘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制度,根据财务部传送的‘应收账款催收单’督促各区域负责人及时催收账款,强化货款催收管理工作。

9、 制定业绩考核措施,建立建全奖励、激励制度,能够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力。并充分调动销售人员的工作热情。

10、制定并部署售后服务的工作流程,及时督促、指导解决客户投诉等问题。

11、审核各种销售合同。督促物流、储运和供货管理落实情况。

12、做好市场调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掌握市场动态。总结经验,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工作方案。

13、洞察市场及团队中的工作问题,完善工作作风,具有创新意识,不断创造工作业绩。

14、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人员管理制度方案通用(篇5)

为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规范员工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切实维护我企业员工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是企业免费发给员工个人保管使用的公共财物,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危害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主要依据《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__版),《标准》未列入的工种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参照本单位同类工种相似条件发放。

三、劳动防护用品中的服装(含工作棉衣)款式,必须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为主,做到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工作服的面料以全棉材料为主(特殊作业的例外)。

四、对于从事多种作业的员工,应当按其主要作业工种发给劳动防护用品,如果发给的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作业时不能适用的由部门提出申请,可借用其所需要的防护用品。

五、凡员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手续改发现行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原工种的劳防用品发放使用时间相应延长)。

六、员工因某种原因离开原生产岗位不从事生产工作,在六个月以上,其防护用品应按实际离开时间相应延长使用期限或停发。

七、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防尘(毒)口罩等特殊防护用品,必须建立定期品质检查制度,不合格和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

八、特殊防护用品的购置,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计划,被购置的物品必须符合《职业危害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具有合格检验证书。

九、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人员,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十、凡领用绝缘防护用品及工具的部门或个人,在重新更换领取时,必须实行以旧换新的制度,以保证人身安全。不属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或个人,需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防用品时,必须提出申请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一、其他方面的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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