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防火安全计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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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防火安全计划方案怎么写?了安全教育的全员性,企业安全教育必须遵循全员原则。教育对象既包括企业的各级领导、企业的职工、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职工,还应当包括他们的家属等。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企业防火安全计划方案。

企业防火安全计划方案

企业防火安全计划方案精选篇1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为党的十八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有效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确保我县文化市场和系统内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平安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单位负责人和机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消防安全保卫战的组织协调、信息传递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兼任。

三、工作任务

(一)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持续深化“清剿火患”战役,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化火灾隐患治理。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公共文化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网吧、出版物经营场所、印刷企业和文物保护单位等场所开展全面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建筑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电气线路破损等火灾隐患。国庆期间以文物保护单位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十召开前夕和召开期间,重点对公共娱乐场所进行集中检查,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二)增强灭火救援能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组织娱乐场所、文物保护等单位开展消防疏散逃生演练工作;局属单位有独立楼院的必须组织消防安全演练,以提高火灾应急救援能力。

(三)深化消防宣传培训。各单位要以消防宣传“五进”为载体,组织实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宣传活动,组织消防志愿者开展社会消防宣传教育等志愿活动,在娱乐场所、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应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专门培训,提高经营者的自主消防管理能力。局属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9日27日至9月28日)。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实施阶段(9月29日至9月30日)。统筹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灭火救援演练等工作。各单位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落实各项工作。

(三)攻坚阶段(10月1日至党的十闭幕)。十开幕前,各单位要专题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总结阶段(党的十闭幕后5日内)。各单位对消防安全保卫战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局将通报各单位消防安全保卫战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党的十是我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举国关注,举世瞩目。各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十消防安保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作为十安全保卫的重要组成部分,周密部署,确保全胜。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把这次消防安全保卫战放在当前工作的首位,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切实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治理,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以及被公安消防部门依法查封、责令停产停业的文化经营场所,应予以取缔或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照。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及时制定周密、可行的工作方案,迅速落实到基层。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促检查;执法人员要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事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企业防火安全计划方案精选篇2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为党的十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在全县粮食行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活动,动员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严格管理教育,普遍提高广大粮食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止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粮食行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坚决确保全县粮食行业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死伤火灾事故。

二、重点内容

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是:

1.待报废、需大修等病险仓房(油罐)仍在存储粮油的行为;

2.擅自改变粮仓建筑结构以及立筒仓、浅圆仓进出仓工艺的行为;

3.直接利用包装仓储存散粮或超设计标高、超设计仓(罐)容存储粮油的行为;

4.未执行储粮化学药剂专仓储存,双人、双锁管理和使用规定的行为;

5.未执行粉尘爆炸作业环境有关机电设备配备和操作规定的行为;

6.未执行粮油进出仓作业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7.未执行烘干机等大型机电设备操作规程的行为;

8、未执行熏蒸作业、登高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操作规程的行为;

9.未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

10.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

11.未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资质和持证上岗规定以及用工未经安全培训的行为;

12.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操作规程不完善,现场管理混乱、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的行为:

13.未给职工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

1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行为;

15.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应急装备不落实的行为;

16.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行为。

另外,高度关注露天储粮设施、简易粮仓、油脂浸出车间的安全生产情况,要把上述设施和环节作为重大危险源管理,切实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以及储粮安全事故。

三、工作步骤

各单位要加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行动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的重要意义、目的和要求,积极参与各级政府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的优势,保证专项行动质量。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确保专项行动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的各项安排落到实处。专项行动和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从2012年6月开始,到党的十闭幕后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7月15日)。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开展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和措施。同时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本次排查出来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挂牌督办。要按照属地原则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县粮食局。县粮食局做好全社会粮食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工作。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7月16日-8月10日)。按照要求,县粮食局开展执法行动,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经营建设、全面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问题,要组织专门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突击集中整治治理,彻底消除隐患。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11日-9月30日)。县粮食局通过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粮食企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深入开展。县粮食局将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抽查工作,确保粮食行业“打非治违”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至十闭幕)。县粮食局要对“打非治违”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进行总结,巩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成果,并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防止出现因打击整治不到位而导致非法违法生产死灰复燃、违规违章行为重复出现的现象。

企业防火安全计划方案精选篇3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德化县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件精神,为提升我镇火灾防范和应急管理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加强城市消防公共基础建设,健全灭火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职能,持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消除火灾隐患,逐步建立城市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和城市抗御火灾的综合实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工作目标

到2015年,基本实现城市消防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镇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基本形成覆盖城市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进一步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消防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城市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逐步有效解决,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得到充分落实,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城市公共消防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组长由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镇分管企业领导、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为综治办、派出所、企业办、林业站、村镇站、国地资源所等各部门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综治办,主任由陈林晖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全镇的消防安全工作,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检查、指导、协调全镇的消防安全工作。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各辖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夯实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

一是落实消防规划的编制。村镇规划站要协助县消防大队完成德化县城区消防规划修编。同步修订消防专项规划,每年组织开展对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和落实情况的检查。

二是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镇城市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要协调相关部门对城市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进行配备,将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的建设、维护、管理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三是加强城市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建设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应急响应的指挥体系,加强对火灾等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预案编制,定期组织综合演练。要加大对救援力量、战勤保障和灭火救援物资储备等建设的投入,提升应急救援综合保障能力。

(二)整治城市重点消防安全问题

一是调整完善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火灾重点危险源,要限期搬迁;对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要责令停止使用。在制定近期建设规划、旧城改造计划时,要优先安排棚户区、“城中村”、木屋毗连区等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拆迁、改造。

二是大力整治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企业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要开展对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公众聚集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行为、有问责,督促整改建筑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电气线路破损和“三合一”和“多合一”等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并形成长效机制。安监办要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及时检查、维修、更换损坏的燃气管理、仪表、阀门、报警装置等部件,并在管道总阀门处设置醒目标识。

三是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镇村镇站要协助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工地检查整治,督促落实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生产和使用),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责任,指导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严厉打击不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建筑施工企业无资质施工,以及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加大对施工现场特别是作业区、生活区及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严禁将工地活动板房出租作为店铺营业;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严肃查处电工、焊工、机械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违规操作;将建筑外墙改造纳入监管范围,禁止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填缝剂和保温装饰材料;检查安全网、外脚手架、垫板等设施的防火性能,消除安全网等设施及建筑施工材料现场堆放存在的安全隐患。派出所要定期组织检查、督促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按照规定配置临时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枪水带,设置消防车通道。

四是开展危险化学品的检查整治。镇企业办、安监办协助要负有危险化学品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开展检查,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对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安全设施和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要责令改正;对易燃易爆场所设置位置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要责令限期改造、搬迁,并报上级有关部门督促落实。

五是消除影响灭火救援的障碍。各相关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协助执法部门对建筑周边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违法搭盖的建(构)筑物依法予以拆除,改造建筑周边影响灭火救援的架空电力设施。

(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管理人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业主多、产权分散,消防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的高层公共建筑,存在火灾隐患难以整改的,各村(社区)要协助协调建筑各产权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明确整改责任,确保安全。

二是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要设立1名专职消防安全员,负责“四个能力”建设的培训、督促和检查;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疏散引导人员,定期组织开展演练;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识,定期对消防设施、电气线路进行全面检测。

三是落实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对工程项目总负责,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施工单位应对消防施工质量负责,落实施工现场特别是明火作业的消防安全措施;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

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要制定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派出所要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推动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消防志愿宣传服务活动。综治办、司法所等部门和单位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普法工作内容。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要在小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社区内每栋楼房均应设置一名消防宣传员。

(五)强化城市公共消防安全监管

一是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政府负责制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工作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等范畴,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和考评纳入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单列考评范畴。

二是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指导辖区内单位(场所)建立并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社区居委会要组建志愿消防者队伍,组织居民签订防火公约,经常性地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各村(社区)要结合省农村、城市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建设考评细则(附件3)做好各项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建设工作。

三是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按照现行事权划分原则,在其法定职责范围内强化职能监督。村镇规划站要加强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及时上报制止。工商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关于市场主体登记前置审批的,加强登记审查,坚持先证后照。文化部门依法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以及被消防大队依法查封、责令停产停业的公共娱乐场所,上报上级予以取缔或吊销文化经营行政许可证照。安监办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学校、医院、金融系统、商场、酒店、高层建筑及办公场所等人口密集场所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承担职责,同时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火灾致灾因素。

(六)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部门单位联合执法机制。各相关部门单位在重大节日、活动期间要组织开展联合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监督检查并及时汇总通报检查情况,对重大火灾隐患、违法违章等消防安全问题,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要建立火灾防控信息通报机制,并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

二是建立督办责任追究机制。对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效能办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认真履行职责,实施跟踪督办,对重特大火灾事故进行责任调查,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企业防火安全计划方案精选篇4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社会火灾防控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__市龙马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__市龙马潭区社区消防工作职责》(x龙消委〔2017〕x号)、《龙马潭区建立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机制的意见》(x龙消委〔2017〕__号)、《2017年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方案》(x龙消委〔2017〕x号)要求,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消防安全工作管理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骆春燕任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曾和国任副组长;各社区,街道各部门,相关单位第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安办。

二、工作目标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社会火灾防控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红星街道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各社区要严格按照《__市龙马潭区社区消防工作职责》(泸龙消委〔2017〕5号)要求,落实工作职责,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居委会消防工作指导、保障、培训。街道各部门、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红星街道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的紧急通知》(泸龙红府〔2017〕7号)要求,落实各自职责,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各社区居委会要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在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等场所,对居民开展经常性地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利用电子显示屏、小广播将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知识进行滚动播放;每半年组织所属社区开展宣传培训和演练各不少于一次,社区督促居民小组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培训或演练活动,确保居民牢记消防安全知识,使居民基本掌握防火灭火技能,一旦发生火灾能快速反应。

派出所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纳入社区警务室工作职责;社区民警要指导社区、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应每半年组织所辖区的场所尤其是“九小场所”全员开展不少一次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街道各部门要督促行业(领域)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演练,各行业(领域)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确保每个企业单位员工都会操作灭火器材,会扑救起初火灾,并熟悉本单位灭火逃生预案。同时,企业要做好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要在企业生产、经营、办公所在地营造消防安全文化氛围。

街道安办要积极配合上级各部门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并督促街道其他部门落实消防等安全监管工作,利用街道信息平台向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提示信息。

(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一是专项行动时间:从即日起至冬防专项活动结束,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各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是专项行动重点:1. 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2. 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消火栓、灭火器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3. 电器产品、燃气设备安装、使用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4. 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新员工上岗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5. 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6.社区微型消防站是否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及运行情况。已建立微型消防站的企业是否按照要求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及运行情况。

三是专项行动要求:1.加大检查力度,不定时开展夜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检查。2.重点突出对物业小区、散旧楼栋小区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摸排。3.强化部门联合检查,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开展对本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行为联合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坚决依法查处。

(四)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各社区、相关单位要根据实际及时修订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二是制订消防安全演练计划,各社区、相关单位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对人员密集场所和易发消防安全事故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联合上级部门、社区、企业单位以初期火灾扑救、自救、人员疏散、伤员抢救、物资抢救等项目的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安全应急救援能力、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三是快速反应,联动应急。一旦发生事故,值班人员按要求立即收集上报信息并通知供气、供电、供水等相关企业;各社区、街道干部要主动作为,主动了解情况,主动联络相关部门,确保应急救援处置有序。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街道纪工委将对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暗查暗访、督查督办,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各企业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值班值守。各社区、街道全体干部要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时刻待命。街道、各社区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值守,按照值班工作要求报告值班情况。因脱岗、未到岗造成值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将一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顶格处罚,追究责任。

企业防火安全计划方案精选篇5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三合一”(住宿、生产经营、储存为一体)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现场会议精神,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全国“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现场会议要求,在全镇已部署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堵疏结合、以疏为主”的工作思路,强力整治现有“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建立防范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长效机制,积极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目标

1、各类“三合一”场所数量彻底澄清

2、设置员工宿舍的公共娱乐场所和工业“三合一”场所全部消除

3、留宿人员的商业店铺和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基本实现住宿与生产、经营部分的有效隔离

4、区域性“三合一”场所纳入城乡改造和村庄整治工作整体规划,火灾防控措施得到落实

5、“三合一”场所亡人火灾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三、整治重点

1.将员工宿舍设置在车间或仓库内的工业“三合一”场所。

2.设置在住宅或出租房屋内,集住宿、生产于一体的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

3.从事歌舞、网吧等经营活动,且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的公共娱乐场所。

4.从事餐饮、维修、销售等经营活动,且留宿从业人员的商业店铺。

5.矿山和石板材加工企业以及连片生产、经营和住宿的区域性“三合一”场所。

四、整治措施

集中整治工作依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安部的《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__)》行业标准,采取以下整治措施:

1.凡在厂房和仓库、商场(市场)、地下建筑内的“三合一”场所,必须责令限期搬出住宿人员;逾期不改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2.在公共娱乐场所内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的,公安派出所要责令立即清理留宿人员,拆除住宿设施;拒不改正的,依法从重处罚,并对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

3.对集住宿、生产于一体的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住宿部分要与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并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或辅助疏散设施;确无法分隔的,必须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

4.对集经营、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要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宜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并在住宿与经营部分之间设置防火门等防火分隔物,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的地方,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

5.对在人员住宿部分的外窗或阳台上设置金属栅栏的,要责令限期拆除;确需设置时,应设置易于从内部开启的装置,并配备灭火和逃生自救器材。?

6.对违法违章搭建或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形成的“三合一”场所,国土资源、规划、城管等部门要依法予以查处,并限期拆除违章建筑。

7.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在“三合一”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工商部门要予以取缔;已取得营业执照但经整改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8.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且无条件改造的“三合一”场所,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并采取断水、停电、查封、关闭、暂扣许可证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关停到位。

五、整治方法

1.划片排查。以村为基本单元,组织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等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式排查。

2.分类指导。对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公安派出所要按照消防监督分级管理的要求,区分情况,提出火灾隐患整改意见,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3.逐级承诺。各“三合一”场所要就自身消防安全主动向辖区公安派出所或消防部门作出承诺;村要向镇递交承诺书,确保排查、整治到位、不留死角。

4.加强督查。镇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定期对辖区内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抽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

六、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10月21日至10月26日)。镇安全委员会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省“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动员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2.排查整改阶段(10月27日至11月15日)。要组织公安、安全办、国土资源、建管、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集中整治措施要求,对“三合一”场所进行监督排查。并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整治。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有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并督促整改到位;对确实难以整改的单位,要报请上级政府协调解决。

3.总结验收阶段(10月15日至11月30日)。要认真总结本地“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经验,剖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订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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