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处理应急预案精选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消除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危害,保障在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食品安全处理应急预案精选,希望大家喜欢!
食品安全处理应急预案精选精选篇1
学校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是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学校常规管理中,加强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就是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当发生师生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责任事故时,能及时正确地应对,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切实保障全校师生教职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总指挥:张富强、祝华军、陈兴全当学校发生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指挥。一般情况下由第一总指挥张富强负责,如果第一总指挥不在校,则由第二总指挥祝华军负责;如果第一及第二总指挥都不在则由第三总指挥陈兴全负责。(三位总指挥不能都不在校)
(二)联络员:胡邦志、蒋智群胡邦志负责向区急救中心、区防疫站和区教育局联系。报告中毒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如果怀疑与投毒有关,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蒋智群负责通知班主任老师和家长。
(三)秩序维护:蔡德清、唐春、何玉清和值日教师。
1、保护事故现场,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饮用水、留样食品以及病人的呕吐物和大便立即封存,既为防疫站调查事故原因做准备,又避免传染和扩散。
2、疏散人群,为救护车进场做准备。
3、食物中毒发生后,应注意保持学校的稳定,要严格控制消息发布渠道,避免师生、家长不必要的恐慌。
(四)现场医护处理人员:张春蓉
1、当学校教师发现有师生因食品、饮用水中毒现象时,及时通知医护处理人员到场进行进一步的确认。
2、医护处理人员进行及时的医护处理后,视其中毒程度选择送往医院,并先由学校派人到医院守护病人。
①轻、中度中毒,及时将中毒的学生送通平卫生院救治。
②严重中毒,及时作现场医护处置或及时联系通平镇卫生院医生到现场作临时医护处置后,等待区防疫站或区急救中心的急救。(注: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
二、救护措施
1、值班人员或任课教师每天坚持晨检、课检,如果发现有食品中毒现象的师生,及时通知现场总指挥。
2、现场总指挥到场后,及时安排值班人员调查了解中毒范围和人数以及初步了解中毒原因,同时,及时通知联络小组、医护小组、秩序维护小组的相关人员到场,各施其职,实施救护工作。
3、医护小组及时了解中毒师生的中毒程度情况后首先对中毒感染者实施催吐,并及时作出送往急救地点或请医生临时医护急救等决策。
4、联络小组及时报告区防疫站、区教育局和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老师及学生家长。
三、常规管理
1、加强安全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通过集会、班队活动、晨会和板报、宣传画及手抄报、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教育。同时加强对学校食品销售人员的教育培训及管理,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不卖三无食品食品。
2、建立健全学生家庭联系的档案资料,以便在应急状态下使用。
3、建立学生到校情况报告制度,以便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
4、教会学生及学校食品销售人员正确识别食品的有关知识,如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商标等食品知识。
5、教育学生养成不乱吃零食的好习惯。不吃不卫生的食品,不吃过期的食品,不吃无生产日期、商标、厂家及保质期的食品等。
6、保持食品库房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7、学校食堂要按照食堂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食品试尝和留样制度8、建立健全门卫登记制度,严禁校外人员无故进入校内。
食品安全处理应急预案精选精选篇2
一、食品退市制度
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公司声誉,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一)若产品为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1、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2、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3、超过安全试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4、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5、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7、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8、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以为是该商品的;
9、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秴食品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二)本公司工作人员若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于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入册;
2、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以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对有害有毒、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4、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公司将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四)本公司工作人员应对本公司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市场。
(五)本公司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二、食品召回制度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召回,是指食品生产则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第二条本公司的食品召回事件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升级质检部门组织建立的食品召回专家委员会提供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技术支持。
第三条本公司将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档案和相关管理制度,准确记录并保存食品储运、销售以及产品标识等信息,保存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污染事故记录,以及食品危害纠纷信息等档案。
第四条本公司将向质监部门及时报告所有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信息,包括消费者投诉、食品安全危害事件等,不得隐瞒或虚报食品危害人体健康的事实。
第五条本公司将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调查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
(二)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做食品;
(三)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构成及比例;
(四)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con
第六条本公司将配合省质监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不以食品已通过任何符合性审查为由拒绝。
第七条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
第八条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级别分三级:
(一)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二)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食品召回的实施
第一条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的,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
第二条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当在1日内,二级召回应当在2日内,三级召回应当在3日内,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通知消费。
第三条向社会发布食品召回有关信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向省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
第四条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在3日内,二级召回应在5日内,三级召回应在7日内,公司通过所在地的市质监部门向省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
第五条食品召回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二)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三)食品安全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的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
(四)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
(五)召回的语气效果;
(六)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第六条自召回实施之日起,一级召回每3日,二级召回每7日,三级召回每15日,通过市质监部门向省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若召回计划有变更的,应在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中说明。
四、召回评估
第一条本公司将保存召回记录,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等。
第二条本公司将在食品召回时限满15日内,向省质监部门提交召回总结报告;责令召回的,报告国家质检总结。
第三条本公司将及时对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应当销毁的食品,及时予以销毁。
第四条对召回食品的后处理,本公司将保留详细记录,并向时质监部门报告,接受市质监部门监督。
食品安全处理应急预案精选精选篇3
为维护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有效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饮食服务正常秩序,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特制定《__学院学生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将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及学校大局放在首位,贯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落实“预防为主、规范处置”的方针,消除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尽一切努力保证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预防知识,提高全体员工的防护意识和处置水平。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发现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
(二)统一领导、依法管理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援工作依法开展。建立由饮食服务中心主任担任组长的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处置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督各食堂、班组落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各项措施,组织各食堂、食品流通单位每年进行一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
(四)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保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个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和处置。
三、领导机构
饮食服务中心成立学校食堂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饮食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饮食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办公室及直属人员、各食堂班长
四、应急处置预案
在第一时间予以控制和妥善处置,降低事故影响和损失,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患者进行救治、对造成中毒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排查食物中毒原因,并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故。具体应急措施如下:
员工立即向食品安全管理员或负责人报告,管理员或负责人要认真核实后,立即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告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中毒单位、地址、发生时间、中毒人数、可疑中毒食品、中毒主要症状,不得隐瞒、缓报和谎报。如果怀疑与投毒有关,还须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立即主动停止食品务经营活动,积极组织救助病患者,尽可能按照就近原则联系医疗单位进行救治。
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注意应急处置方式方法和维护稳定,避免引发群体性心因性反应。事故原因需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监督部门确认。
加强信息发布管理,统一信息发布口径,作好舆论引导,同时安抚好中毒患者,稳定患者情绪,避免引起社会恐慌、媒体不实炒作和造成执法应急管理资源浪费。
保护好现场,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予以有效保护。保管好可疑食品、饮水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场所以及对可能受污染的区域采取控制措施维持原有的经营状况;对剩余的食物予以暂时封存;将可疑食品及原料放入冷藏箱(柜)并交调查人员,禁止继续食用和擅自销毁,同时主动追回售出相关食品。
在食品安全监督部门专业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收集可疑食品及原料和中毒顾客的呕吐物、排泄物等;同时详细叙述中毒的情况;积极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待现场调查结束后,按照食品安全监督人员要求销毁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对现场和所有餐炊具进行彻底消毒。是否继续营业,听候食品安全监督部门的处理结果和通知。
食品安全处理应急预案精选精选篇4
1.目的
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规定出相应的措施,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的减少可能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食品安全事故。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紧急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分析和组织处理。
3.2公司食品安全小组负责识别潜在的紧急情况和事故,配合制定必要的紧急预案。在紧急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统筹和协调。
3.3销售科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产品召回的具体实施工作。
3.4生产科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出现事故后,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和食品安全小组进行原因的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涉及不安全产品和原料。
4.工作程序
4.1报告程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各部门应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并由公司统一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4.2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的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和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及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的控制情况等。
4.3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4.4总结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要封存暂扣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产品及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分析和调查。对确认属于污染的产品及其原料,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立即召回并销毁。
5、纠正与完善
如有事故发生,由质量科组织进行分析原因,编制质量事故调查报告,针对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如异常作业、操作人员缺乏培训等,由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交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确认后实施。
食品安全小组将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交事故发生部门备案一份,一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
事故发生后,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食品安全处理应急预案精选精选篇5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配送管理,确保饮食的安全卫生和营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秋冬季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教计〔20__〕2号)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配送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学校食品配送企业准入管理
国家新修订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协作,从严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责任。要严格把好学校食堂准入关,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食堂经营服务原则上不得对外承包,要自主经营。采取托管服务的学校食堂,须严格企业准入资格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竞争择优。中标单位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使用学校的场所和固定设备为学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部分不具备举办食堂条件的学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招投标,确定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餐饮配送企业服务。凡实行托管服务和餐饮配送等外包服务的学校,必须严格准入标准,签订规范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合理确定服务期限,对卫生、质量、价格、利益空间等载明实质性条款。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指导学校制定准入要求,并加强管理。
二、加强监督巡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点监管目标,加大指导和检查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制作、分餐配送全过程、全链条进行监管,确保各环节食品安全风险可控;对不符合餐饮许可条件的,要依法撤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对设施、条件等达不到要求的,要督促整改到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对配送食品的监督,一般应一个月一次进行评估和记录,及时了解食品口感、学生反映等,并将有关信息汇总反馈。
三、规范日常管理,落实学校管理主体责任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实行学校法人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学校要建立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工作的卫生安全与质量管理。对食品配送企业提供的产品,学校应当按照合同要求认真进行查验,发现存在问题的,要及时研究应对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学校。要完善校内民主监督机制,成立校膳管会,由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工会干部、教师代表等人员组成,行使对食堂及送餐的检查、监督、评议等职能。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设,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方案,并组织演练,确保安全。
四、加强监管信息通报和报告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食物中毒事故信息通报、报告制度,及时将学校食品配送单位经营许可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重要情况应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向当地政府或上级监管部门报告。要畅通社会投诉渠道,形成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关心与支持学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要重视和认真及时处理学生、家长及社会反映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
五、认真开展检查,及时做好整改
近期各地要组织开展一次学校食品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学校托管食堂、食品配送企业招标及合同签订备案情况、食品配送企业食品安全情况、学校平时监管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总结,并做好整改。同时要重视学校食堂建设,把学校食堂建设纳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建设工程,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要求,设置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配备相应的冷藏、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洗手等设备或设施,改善食堂卫生条件。对配送食品所需的器具、存放设施、保管场所一并纳入条件改善计划,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处理应急预案精选精选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提高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校园食堂食品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
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小组,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和领导。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副校长
成员:学校食堂负责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各班班主任、校医
(二)工作职责
1、组长: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食品事故发生;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等应急工作安排;
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在接到班主任、校医、食堂负责人等报告的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负责立即核实并向组长汇报,按规定向教育主管部门、卫生部门、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报告;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并做好家长情绪稳定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3、学校食堂负责人: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防范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向副组长报告发生在食堂管理范围内的疑似食品安全事故,配合做好病员救治、现场调查、封存、采样等相关工作;
4、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学校食堂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配合做好现场调查、封存、采样等相关工作;
5、各班班主任: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健康习惯,正确应对疑似食品安全事故;负责本班学生的晨、午检,询问并记录学生发热、腹泻、呕吐、头晕、头痛、面色异常等患病体征;负责向副组长报告本班学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配合做好病例筛查、患病学生救治、情绪安抚、心理疏导等工作;
6、校医:负责校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向副组长报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病例排查、病例救治等工作;
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各班班主任、校医要提高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敏锐性,对发现的可疑线索要立即调查核实并向副组长报告,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
(三)应急处置程序
同一班级有1名以上、同一年级有2名以上或全校有5名以上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班主任或校医等相关责任人应立即向副组长报告,副组长应迅速组织人员核实首发病例、典型症状等相关信息并向组长汇报,由组长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预案启动后,学校行政领导、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按以下程序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及时组织人员将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学生分散就近送医(禁止急救车直接到校接学生);安排人员守护,做好患者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配合医院、医务人员救治病人,做好呕吐物、血液、大小便等检材的采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个案调查,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问题;
2、指定人员对有共同就餐史的学生进行排查。采取分批分散方式,注意排查询问用语、方式,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造成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等严重后果;
3、副组长立即向地方政府及教育、卫生、餐饮服务监管等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人数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初步情况;如怀疑或者有人死亡,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4、开展心理疏导,稳定师生、从业人员的情绪,禁止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扩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5、指派专人保护食堂现场,禁止人员出入,保管好食品原辅料、留样样品及食堂监控视频资料,防止人为破坏;
6、将食堂从业人员召集到加工间外的指定地点等候;
7、配合做好现场调查、采样等工作,按照监管部门的指导,做好现场的后续处理;
8、安保人员做好外来人员出入登记、交通疏导、现场秩序维持等工作,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工作。
(四)后期处理
1、善后处理
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善后工作,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消除事故影响。
2、责任追究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工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责任人,配合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检察院、纪检监委等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总结报告
事故善后处置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由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小组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告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及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食品安全处理应急预案精选精选篇7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一般是指发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和重大食品污染事故。为了增强炊管人员的食品卫生与法律意识,强化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预防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维护顾客身体健康,以及此类突发事件发生后,能有效地采了取紧急措施并迅速进行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危害程度和降低损失,确保本店全体客人以及员工的身体健康,结合本本店的实际情况,制定饮食服务公司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处理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处理领导小组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应常抓不懈,建立领导机构,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理准备,组建饮食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陈春桃
成员:陈有明、高金连
二、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积极预防
春桃鱼店坚持“规范管理,科学配餐,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重视食品卫生安全的防控工作,做到食品卫生安全无小事,始终把食品卫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保障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卫生“五·四”制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搞好食品卫
生知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本店服务员卫生法制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二)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设立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机构,组织炊管人员认真学习并督促落实。
(三)后厨、餐厅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1、保持后厨、餐厅环境整洁,确保后厨、餐厅无积水、无油垢,无杂物、无卫生死角;及时清运垃圾,严禁食堂、餐厅存放生活垃圾和杂物。
2、后厨、餐厅的设施设备布置应当合理,设立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卫生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进餐场所。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以及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存放废物的设施和设备。
3、制售冷荤、面点必须设独立的卤菜间、面点加工间,加工制作程序严格做到“六专”,即专用操作间、专人制作、专用不锈钢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消毒设施、专用洗手设施。
4、餐具用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设立固定的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分类标记。
5、未经消毒的餐具(用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6、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餐具严格做到“一清、二洗、三刷、四消毒、五保洁”,所有餐具(用具)当餐消毒,做到“一用一消毒”,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分类存放保洁柜,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用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具(用具)贮存柜上设明显标记,餐具(用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7、后厨进餐场所设置供用餐者洗手、的自来水装置。
8、保持后厨、餐厅内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
(四)餐饮物资采购、验收、运输、贮存的卫生要求
1、严把餐饮物资采购关,物资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伙食物资,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实行定点、定人、定品种、定品牌采购,以保证其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执行伙食物资索证制度,主要索取产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产品销售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资质证件。
2、禁止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禁止采购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严格执行伙食物资验收制度,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不收“三无”物资(即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家);不收证件不全的物资(即无产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质证件)。
4、伙食物资及食品的运输工具、盛装容器做到专用,并经常清洗消毒,定专人负责,保持卫生。
5、设立独立的食品贮存场所、设施和设备,保持食品贮存场所清洁卫生,应有良好的通风、灭蝇、灭鼠等设备设施。
6、食品贮存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保存食品的设备(如冷库、冰箱)必须贴有明显标志,将生食品、熟食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感染。
7、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易挥发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五)食品粗加工、精加工及销售的卫生要求
1、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用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分开存放、一用一洗,保持清洁。
2、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严格做到分开清洗,分开切配,分开加工;加工场所按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顺序加工制作,并实行分开存放,以避免交叉污染;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70°C)。
3、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应当在高于60°C或低于10°C的条件下存放。
4、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六)后厨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后厨从业人员(后厨厨师、餐厅服务员、物资采购员、仓库保管员、食品操作员等)每年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均需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后厨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否则调离本工作岗位。
3、后厨从业人员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剪指甲;勤洗澡、洗手;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上岗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咽。
(七)加强后厨、餐厅等单位的安全保卫
1、后厨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生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食品加工操作间(如红案、白案操作间、切
配间、蒸饭间及粗加、精加工间)和食品原料存放间(如仓库、冷库、物资加工场所)等后厨的重要部位,落实免费汤等免费品种的保护措施,谨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落实安全值班措施,坚持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八)检查与监督
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与质量管理部门及人员,经常深入食堂一线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重点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重大食品污染事故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指导,并作好检查记录。
三、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和重大食品污染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或疑似突发事件后,应采取下列紧急措施:
(一)启动饮食卫生突发事件预防及处理的组织机构
1、一旦出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落实各项工作的责任人,进行明确分工。
①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总指导、总协调负责人:陈春桃
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校区负责人:陈有明
③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时报告、信息及时反馈负责人:高金连
④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具体落实、执行应急处理措施负责人:高金连
2、建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值班制度,设突发事件报告或投拆电话;尤其在多发季节,节假日期间,要重点落实,以保证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发生后能迅速报告和及时处理。
(二)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机关报告
1、发生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的医疗单位、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拨打电话120向当地医院求援,协助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救治中毒或疑似中毒病人.
2、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尚未到达之前,应保护事故现场,并停用食物、出售等一切经营活动;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便于卫生局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取证和分析。
(三)配合卫生局展开调查
1、主动配合区卫生局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落实卫生局的具体要求并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2、配合区卫生局详细调查:中毒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包括就诊人数、住院人数、危重病人及死亡人数)、中毒发展趋势及采取的紧急措施;污染食品种类、可疑污
染物、污染程度、食品加工设备和场所、食品有效地点、食品运输工具及车辆等等。
3、加工配送人员整理记录和调查相关材料后及时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责任追究
建立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麻痹大意,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和食品污染事故发生的责任人,以及对隐瞒实情不及时上报,导致事态扩大的责任人,将按《工作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处罚。对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重大食品污染事故,情节特别严重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当事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