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技术员工作手册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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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技术员工作手册内容有哪些?员工手册的制定要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条例,既然这样,那么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建筑技术员工作手册内容有哪些,供大家参考!

建筑技术员工作手册内容有哪些

建筑技术员工作手册内容有哪些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的全面管理,强化结构工程质量控制,根据GB50204-20_(20_年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实施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处于桩基及结构施工阶段的在建工程,在施工现场均必须按规定设置砼、砂浆试块的标准养护室。

第三条(管理部门)

建设部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养护室工作,市与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检查。

第四条(实施单位)

标准养护室由桩基和结构施工单位负责建立和管理,

建设、监理单位负责督促检查,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抽查。

第五条(标准养护室的.技术要求)

标准养护室的设置必须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房屋要求保温隔热,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确定标准养护室的面积,最小少于5平方米;

(二)配置冷暖空调、电热棒等恒温装置。

1、养护室的温度标准为20±2℃,相对湿度标准为95%以上,室内温湿度均匀性应满足上述要求;

2、室内应该设有试件放置架,试件放在架子上彼此间距至少保持10~20mm,试件表面应保持潮湿,并不得被水直接冲淋。标准养护期龄为28d。

3、无论采用哪种加湿装置,必须保证喷出的水是雾化状态,不能将水直接浇淋在试件上

(三)标准养护室中须配置温度计、湿度计,温、湿度应由专人每天记录二次(上、下午各一次),同时必须建立标准养护室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六条 (试块制作要求)

砂浆、砼试块应按规范标准制作,试块制作后应在终凝前用铁钉刻上

制作日期、工程部位、设计强度等,不允许试块在终凝后用毛笔等书写。

第七条(评选条件)

工程施工现场设置标准养护室作为本市文明工地及标准化工地评选的必备条件。

第八条(审批规定)

个别特殊工程不宜在施工现场设立标准养护室的,由施工企业向工程质量监督站提出书面申请,应经质量监督站批准。

第九条 (施行日期)

本规定于20_年9月1日起施行。

员工手册具有法律效力吗

员工手册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则具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这条规定确定了员工手册的制定或修改有效,确定了三条原则:

第一,需要通过民主程序制定;

第二,是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

第三,是已向劳动者公示。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制定或修改员工手册有效,取决于是否履行了上述程序,如履行了上述程序,员工手册有效。从法律意见上来讲,在这些程序中,没有明确规定员工是否签字,一般经过上述程序后,并没有规定员工必须签字。从实践操作角度讲,企业或公司最好让劳动者在员工手册上签字确认。企业在用工方面,在系统规范的制定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时,更应注意使其产生法律上意义。

什么情况下员工手册无效

违反我国法律规定时无效。如单位安排加班应无条件付出。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但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员工手册》公示风险的有效防范措施有哪些

中小企业为避免和防止《员工手册》的公示风险,必须采取有效措施。

1、要将《员工手册》公布在企业的会议室、办公大堂或公告栏内。

2、将《员工手册》公布在企业的内部网站上,每个员工皆可以通过公司网站进行查询、查看,或者将《员工手册》通过电子邮件,向每一名员工送达。

3、员工应聘入职时,公司将《员工手册》和劳动合同等一并交付给员工,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

4、员工应聘入职时,对员工进行任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对《员工手册》内容的培训。在培训时,应聘员工都要登记,要签到,培训结束时,对员工进行考试,答卷上要签自己的名字。

对《员工手册》公示的方式,有一定风险,这种做法事实上没有有效证据可以证明从何时开始的公示甚至是否进行过公示。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员工一否认,员工手册很可能面临无效的结局。

将《员工手册》公布在企业的内部网站上,可以节省劳动量,成本低廉,但是这种方式也具有法律上的风险。网络易于为人修,且不留痕迹,一旦员工否认,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有些企业不能使所有员工都上网。

第三种方法易于操作,效果好。这种方法能够证明员工已经收到《员工手册》,进而可推定其已经知悉员工手册内容(不论其事实上是否阅读),依照《员工手册》所做的决定显然对其有效。

第四种方法也是可行的。不但达到了公示目的,通过培训,也使员工加深了对员工手册内容的了解。弊端是成本较高。

员工手册修订工作流程要经过什么程序

(一)民主程序

1、将草拟的内容交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

2、让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提出方案和意见;

3、待方案和意见反馈到用人单位后,充分吸取意见和建议;

4、修订草案后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最终确定。

以上程序要有相应的会议纪要加以记录,形成两个会议纪要,一是征求意见的会议纪要,二是讨论确定的会议纪要,参会人员要在会议纪要中签字。

法律也没有规定开会一定要集中进行,在实务中是将会议纪要做好,再找相关人员签字。

而且请注意,法律规定是听取意见,并没有要求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同意,所以,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用人单位。法律强调的是要有这个程序。

(二)告知程序

1、对员工进行培训,在培训记录中签字确认;

2、员工在《入职登记表》中声明知晓规章制度;

3、给每位员工发放《员工手册》并确认签收;

4、在《劳动合同》中列明条款知晓规章制度。

以上方式选择一种即可,是最为保险的告知方式,切忌使用公告栏、网站、QQ群、微信群等告知方式。

一定要有告知程序,否则规章制度制定的再完美,没有证据证明告知了劳动者,在劳动者否认知晓的情形下,一切都是零。

(三)内容要合法合理

1、内容要具有合法性,不能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比如对婚姻、生育、民族、种族、宗教信仰等作出限制性规定。

2、内容要具有合理性,员工所犯过错与其所受惩罚程序要相匹配,比如在一般单位中规定吸烟一次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显然不具有合理性;但如果在易燃易爆的危化品单位,就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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