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制度2023年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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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的工作需要全员的共同努力,从自己做起,尽心尽力,这样安全工作才会有保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制度是怎么样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欢迎大家来阅读。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2023年最新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篇1)

1.为保证公司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各单位主管在员工进厂前一定要强调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3.未经允许严禁员工操作自己不熟悉或不属自己工作范围的机器设备。

4.严禁乱动电闸电线,工作时出现故障必须请电工修理,不得私自拆、卸、修理。

5.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6.不准穿拖鞋、裙子上班。

7.机器设备使用人员要注意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停机汇报有关领导或通知维修部门进行维修。

8.机电设备部门要经常到车间巡视,发现设备运转异常或漏电、漏水、漏气现象要及时进行维修、上报。

9.因违章操作造成的人身伤害,其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10.车床工、钻床工不准戴线手套、披长发工作。

11.机电维修人员在维修机械设备和电力设施时需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悬挂"禁止合闸""禁止开车"等警示标志。

12.每周由管理部、设备部不定时的抽查1-2次各车间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戴、违章操作、用电、消防设备安全等生产问题;每周日公司固定的组织所有管理人员对全公司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12.1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根据情况每项罚款5-20元,由管理部、设备部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汇总下发到相关部门,由部门在一个工作日落实到责任人上报管理部或设备部,由管理部张贴通告并上报财务。

12.2安全隐患需要限期整改的由管理部或设备部同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到相关部门限期整改,期限一到由职责部门进行复查,整改不合格或未整改的加倍罚款。

12.3根据存在的问题管理人员需负连带责任的,每项罚款5-10元。

1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篇2)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各级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严格考核和奖惩,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作业秩序,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最大限度的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3、职责

3.1 公司安全委员会为每个部门设定当年的安全指标;

3.2 安全环保质监部负责各部门上报事故的统计;

3.3 公司安全委员会根据公司发展适时提出安全激励措施;

3.4 各部门根据以下奖励细节,向公司提出奖励要求;重大奖励事项,由安全环保质监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3.5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本部门提出对有关人员的奖励建议,经领导批准后按规定执行;

3.6发生事故的部门,由公司根据本制度进行处罚,全公司范围内通报处罚结果。

4、具体奖励与处罚办法

4.1 奖励

4.1.1 对个人的奖励: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4.1.1.1 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和执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完成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成绩显著者;

4.1.1.2 积级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评审,确有较大价值并收到实效者;

4.1.1.3 查出或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火灾、爆炸、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等事故,成绩显著者;

4.1.1.4 及时制止或纠正了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重大事故者;

4.1.1.5 为改善劳动条件,发明或改进安全防护装置和职业卫生设施,效果显著者;

4.1.1.6 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及其它重大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4.1.1.7 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其他特殊贡献者的奖励由公司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

4.2 处罚

4.2.1 管理处罚

4.2.1.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扣罚该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当月奖金:

a.不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b.不按规定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c.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不进行职业安全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而投产使用的;

d.按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达不到合格标准的;

e.对有关组织或部门查出的重大隐患,拖延或拒不整改的;

f.不制定本部门的应急救援预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进行及时处理或隐瞒不报的; g.由于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

h.不参加安全例会,又不请假者。安全例会迟到者,扣安全责任奖50元/人。

4.2.1.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除其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当月安全责任奖的50%,扣除管理岗位其他责任人员当月安全责任奖:

a.不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或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导致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混乱;

b. 未按规定对新职工(包括外协人员、临时工、民工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c.对本单位的各种安全设备、设施的管理(包括建立台帐、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和检测检验不到位;

d.不按时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活动和应急预案演练,各种安全记录不齐全;

e.不按期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

f.各车间不按规定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会议内容记录不全的;

g.发现职工违章作业,不及时纠正制止的。

4.2.2 违规处罚

按照《劳动纪律管理条例 》和《安全责任考核奖惩细则执行》。

4.2.3 事故处罚

4.2.3.1 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扣除事故责任部门当月安全责任奖总额的10~20%;

4.2.3.2 当年累计发生三起以上轻伤事故的,从第三起事故起(含第三起),每发生一起扣罚事故责任单位当月安全奖总额的30~50%;

4.2.3.3 发生事故(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对事故责任单位扣罚当月安全责任奖总额15~25%;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事故责任单位扣罚当月安全责任奖,同时对瞒报、谎报或延期上报事故的责任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扣罚当月安全奖的300%;

4.2.3.4 发生责任事故每重伤1人,扣除责任部门当月安全责任奖总额的100~300%(注:上级的处罚单独执行)。

4.2.4 罚款处置

4.2.4.1 对扣罚工资的处罚,由人保部根据各职能部门提交的处罚通知办理;

4.2.4.2 其他罚款由各职能部门出据罚款单进行扣罚,罚金直接交财务管理部门,交款人要及时将交款凭证交相关职能部门备案。不按时交纳或拒交者,按有关规定从工资中扣除。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篇3)

一、村主任是本村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本村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并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村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督促检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分解安全生产考核目标,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负责检查并督促本村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实施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协调解决本地区的重、特大事故隐患。

五、本村辖区内发生重、特大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和调查处理。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篇4)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村(居)两委成员必须参加。根据需要,本村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安全生产例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政府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或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当前本村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分析工伤事故案例等。

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重要事必须形成纪要或决议并上报。

安全生产会议作出的决议和工作安排,由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抓落实,安全管理员具体督办、检查。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篇5)

安全生产检查必须坚持上下结合、自查与抽查、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原则,防止图形式,走过场。

本村安全生产领导组必须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对象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并要有检查记录。

国家规定的节日放假前,要组织进行安全大检查,特别是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存在隐患未整改的单位或部位、特种设备要加强监督,落实防范措施。

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敦促责任单位排除隐患;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协助责任单位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责任,明确整改时限;需要协调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发现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立敦促有关单位进行排除;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敦促单位立即暂行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并向镇安委会报告。

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整改要求抓紧整改;凡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而导致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篇6)

为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把一般事故控制在目标范围之内,加强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安全事故的管理和掌握,特制定本规定:

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向上级政府和安监部门报告,任何单位不得瞒报、谎报或故意拖延不报。

2、村接到辖区有关企业死亡、重伤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镇政府、乡安委办,并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理。

3、村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要按国家规定,统计好辖区内职工伤亡事故的统计工作,并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台账的登记。工伤死亡事故在1小时内,重大事故在2小时内迅速上报镇政府、镇安委办。轻伤事故要求在2天内报出。

4、事故发生后,村应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并做好事故处理中的有关协调工作。事故调查与处理程序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7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村要协同镇安委办对事故发生单位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监督落实。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篇7)

一、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主动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的意识和素质。

二、本村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及安全员要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觉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三、要经常性地敦促本辖区内的企业业主及从业人员,自觉参加厂部及上级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四、村安全生产领导组应运用各种形式,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村有线广播、宣传栏等进行宣传教育,特别是“安全生产月活动” “安康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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