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人员发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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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应当与受托 代开发票的单位签订协议,明确代开网络发票的种类、对象、内容和相关责任等内容。怎样写管理办法细则?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管理办法细则5篇,仅供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管理办法细则 篇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________县财政局__县财办[20__]50号文件,关于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公司于20__年5月14日召集财务部、审计部等相关人员召开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自查工作会议,传达《通知》精神,安排部署会计基础规范化自查工作,认真按照文件的要求,对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逐项落实自查自纠。现将我公司关于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自查的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本次会计基础工作的自查范围主要包括:

原始凭证的取得、审核;会计凭证的填制、审核、传递、保管;会计账薄的设置、登记、核对、结账;会计报表的编制、审核;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移交、销毁;会计岗位责任的划分;会计监督等。

二、我公司在抓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组织学习《会计法》,提高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素质。增强财会人员的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2.结合会计年检和职称考试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掌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各项要求,规范会计行为,做好会计基础工作。

3.加强会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调动会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依法做好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提高财务管理和监督的水平。

4.建立健全内部会计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制度和稽核制度。

三、通过认真开展自查,我公司财务工

作在基本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的同时,也存在着不足。

1. 会计凭证摘要内容填写太过简短,随意性较大。

2.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有待统一。

四、针对上述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每年组织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

2.加强会计凭证摘要的填写,做到填写内容简洁清楚。

3.加强原始凭证的管理,统一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和填制方法。

自查单位:__________

管理办法细则 篇2

按照省局关于货运发票检查工作的通知,根据我局票证管理的实际情况,结合税收执法检查,由分管领导__带队,__、__为组员的三人检查组,对20__年6至检查日止的货运发票的领用、填开、保管、缴库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票证管理规范情况

我局进一步加强货运票证管理,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落实,对货运发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严格执行《税收票证管理试行办法》;二是各类票证领发手续健全,坚持相互签字,明确各自的责任;三是税收票证使用中坚持税收票证使用“十不准”规定以及票证填用“四十字”方针:专票专用、顺序使用、一次复写、一票一户、一票一目、内容完整、填写无误、计算准确、章戳齐全、票面整洁。四是票证结报缴销时应遵循及时性、连续性、准确性三原则,并坚持“三核对”即核对缴销票证是否顺序连号、票款是否相符、未填票证是否与结存数一致。五是严格票证审核,每月对各所票证进行全面审核,按季对税收票证审核情况进行通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所对填票人员的结存票证,每季至少组织了一次全面的盘库和清点。六是票证帐簿设臵齐全。能严格地按照票证帐簿管理的要求,设立总帐和分户帐,票证的领用、填用、结存、缴销登记清晰、规范,而且在帐簿上均签名盖章,做到帐实相符。

二、货运发票开据的基本情况

运发票的领、用、存,是税收票证管理的一项日常工作,也是重要的一项工作。我局加强了这一方面的工作力度,依据地方税收票证管理的要求和规定,严格按照票证领、用、存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做到了:领取有计划、填用有手册、存放有地方的制度规定。在检查中未发现有长、短票的现象。

20__年6月至20__年12月,我局填用货运发票共__份。其中,作废__份;通用货运完税证__份,作废__份;作废率为__%。

20__年1月至20__年9月,填用货运发票共__份。其中,作废__份;通用货运完税证__份,作废__份;作废率为__%。

截止20__年9月共结存__份货运发票,__份货运完税证。

三、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部分问题

1、打印机故障,没有及时排除故障而造成不必要的废票。

2、发票系统故障,造成不必要废票。

3、填票人员不仔细造成不必要废票。

四、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尽快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整改:

1、要与信息中心及时交流排除计算机软、硬件故障。

2、继续组织填票人员业务素质,认真学习《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地方税收票证管理讲义》,把票证管理作为基层税收会计工作的重点,提高票证管理水平,扎实做好票证的领发、缴销、保管工作,督促税收票证的正确使用和确保票证安全。

3、加强监督,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填票质量,坚持票证审核制度并将审核结果和整改措施上报计财股。分管领导、纪检每季定期或不定期对专管员进行检查和盘库,对结果做好记录。

管理办法细则 篇3

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我公司对农产品销售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全面的自查,现自查工作结束,有关情况具体报告如下:

一、收购发票管理情况

我公司严格按照《__省国家税务局收购发票管理办法》管理好收购发票,做到凡是发生收购业务的均开具收购发票,没有用自制收购凭证代替。对收购发票仅限于本公司自己填开使用,没有转借、转让、买卖、dai开等情况。

二、销售农产品零税负的情况

我公司销售农产品出现零税负情况,主要是我公司销售农产品的附加值一般都较低,而在销售农产品过程中需要消耗电、包装物等,这些都是17%的抵扣税款,形成了低征高扣现象,以致出现销售农产品零税负情况。

三、需要整改情况

我公司员工文化不高,综合素质较低,在收购发票管理、税负计算等方面存在一些不够规范的地方。为此,我公司要加强对员工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的文化水平和业务素质,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提高收购发票管理、税负计算等方面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管理办法细则 篇4

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使企业各项管理形成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二、报销流程

整理原始凭证

(如发票、车票)

填写报销单

(院自制)→报销单有:

差旅费报销单、领款单、借款单等

审批签字

实物: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经办人、验收人三人签字、构成固定资产的要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登记、签字。

图书资料: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资料员、经办人三人签字

差旅: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经办人两人签字

其他: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经办人两人签字

财务处长审核

分管财务院长审批

出纳报销

三、办理报销手续

任何经费的报销必须由两人以上签字即经办人、审批人(由分管院长审批)等,涉及到实物(如办公用品、材料、元器件、配件、低值易耗品、耐用品、资料、设备等)需三人签字,即经办人、验收人和审批人。经办人、验收人需签在发票后面,若发票较多,审批人可只在报销单(汇总)上签字。图书资料费由图书馆负责人验收登记。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实物报销时需填制一式三联的固定资产卡片,一联交保管人,一联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一联交财务处。支出应严格控制,新增的临时工工资要经院长会议研究决定。

四、原始凭证(如发票)的有关要求

1、《会计法》规定: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2、《会计法》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错误的,应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3、发票应当具有税务监制章,出票单位公章,发票上的内容要真实、完整、填写清楚。例如开票日期、购物名称、单价、数量等,购货单位及个人栏内,除出差住宿发票填写个人姓名外,其余报销发票均应写“台州科技职业学院”。购物名称不要笼统填写(“礼品”、“办公品”、“食品”、“文具”、“日用品”等字样);购物品较多,发票无法一一写明,可附电脑小票或购物清单,清单应加盖出票单位公章。

4、发票上的任何一栏内容均不能任意涂改,若有错误,应要求开票部门重开或在发票上更正;更正过的发票应在更正处加盖开票单位印章,发票大小写金额应一致;金额有差错,不得更改,必须重新开具发票。

五、差旅费报销规定

1、出差要经批准。出差要事先填写出差单,出差回来后凭出差单报销差旅费。若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出差手续,事后及时补办。凡省内因公出差三天以内由处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院长审批即可,处室负责人出差由分管院长审批,院级领导由院长审批。三天以上的除了办理上述手续后尚需院长审批;凡到省外因公出差经分管院长同意后由院长审批。任何人员因公出国需由党委会研究同意。

2、出差人员的差旅费严格按照规定报销,住宿费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台州市三区内出差,院级领导有特殊情况可乘坐出租车,其他教职工一般情况乘坐公共汽车,确因工作需要,非得乘坐出租车的,要事先征求分管院长同意后方可乘坐。台州市三区内一般不报销住宿费,如确需住宿的,限报/夜。若未留宿的人员,其往返车费按实报销。

管理办法细则 篇5

为了更好地调动业务人员的极积性.保证公司出差人员在外工作与生活的基本需要,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根据目前运行中存在的实际情况.特作部份适当调整,修定本办法.从频布之日起生效.原规定同时废止

一、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

1、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差旅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原则。

2、开支范围:包括出差地点的市内交通费、住宿费用、伙食费用、电话费用及其他零星费用开支.实行包干制

3、执行标准:

(1)十堰市内及城区以及周边五县一市销售出差补助15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2)十堰市区以外城市18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3)上海、广东、北京地区销售补助23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4)公司报销异地往返火车票、长途客车票,并以车票时间计算实际出差补助天数。

(5)招待客户招待费用5个人以上不能超过500元,5人以下不能超过300元。特殊客户需报董事长事前批准方可超标.不能先斩后奏

二、办理程序及报销办法

1、省内(不含十堰城区)、省外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差旅费(备用金)借款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预计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及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差旅费借款。

2、财务审核人员根据签有领导审批意见的差旅费报销单,附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报销差旅费。

3、凡与原出差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4、出差返回公司应在三天内报账,超过三天报销差费,每超过一天考核一天补助,一星期以上,不予报销,后果自负。

5、出差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公司领导特批),对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的责任。

6、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7、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绕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绕行期间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

三、其他规定

1、十堰市内经营、或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业务招待费,应事先经部长同意,并由公司领导签署核准金额意见,方可执行。财务部依据报销程序(原始单据注明:单位名称及准确的日期、金额)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票、住宿、招待费等费用票据作为核销费用的依据。

3、随公司领导一同出差人员费用由公司领导统一到财务核销。

4、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实行包干办法。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标准予以补助。

5、出差人员预借差旅费最高限额20__元/次。

6、售后服务出差补助比照上述标准同级执行(发生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用应计入销售计价当中)。

四、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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