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电子发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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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网络出现故障,无法在线开具发票时,可离线开具发票。 怎样写管理办法细则?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管理办法细则5篇,仅供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管理办法细则 篇1

__公司财务交互检查报告

为长效保证财务工作质量,加强财务监督检查,夯实会计基础工作,促进企业规范运作,根据《关于印发__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__[20__]30号)文件精神,以及公司财务交叉检查工作安排,__公司于20__年6月21日对__公司(以下简称:XY)进行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检查。

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文件精神,20__年6月,我公司成立了财务交互检查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张红

省公司财务主管:余青

成员:高红、张英

此次财务交互检查,主要对20__年和20__年1-5月份财务工作进行互查,通过检查相关文件以及文件的执行情况,翻阅凭证、现场询问、报表核对等方法进行。XY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

二、本次财务交互检查的具体情况

(一)会计机构

1、XY公司独立设置了财务部门,,目前该部门设财务主任1名、专业会计人员2名、出纳1名;制订了《财务部岗位分工表》。

2、财务人员调动,有工作交接表,签字齐全。

3、办公场所配备符合基础规范要求。

(二)、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1、全面预算管理内部分解执行情况:XY根据省公司下达的20__年各项预算指标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内部预算分解,年度预算落实到各部门。

2、财务管理制度:经与本公司财务沟通,XY公司按照省通服制订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内部未制订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会计基础工作方面:

通过对凭证的检查,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1、会计原始凭证不齐全,如20__年6月转账45#中,陕西昊晨建设公司的工程款9万元无风险管理部审计报告。 整改建议:根据省公司风险管理部要求,超5万元工程支出需要进行内部审计后方可列帐。会计人员对超5万元工程支出需提请省公司风险管理部进行内部审计后方可列帐。

2、外来原始凭证在编制完记账凭证后,未加盖证明已报销的印章。

整改建议:外来原始凭证在编制完记账凭证后,会计人

员应该在外来原始凭证上加盖证明已报销的印章,避免造成附件重复入账等问题。

3、20__年6月转账54#的原始凭证中,由“双生通鼎货运部”出具的金额为84870.00的发票中加盖的是财务专用章,未加盖发票专用章。

整改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发票管理办法》规定,自20__年2月1日起,除金融行业、正规邮政部门收据等特殊票据类型外,合法的发票上只能加盖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4、XY分公司在20__年1月27日(省公司发文号为__陕20__年16号文)由“__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更名为“__服务有限公司中捷科贸分公司”,而20__年6月转账47#、转账51#、转账52#、转账53#凭证附件中的发票抬头仍为原公司名。

整改建议:对外取得的发票,必须字迹清晰,其记录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对外取得发票的审核应该严格按规定执行。

5、银行调节表中存在的调节项无摘要和产生日期,20__年6月2833户银行对账单无银行业务专用章。

整改建议:银行调节表中的调节项应注明摘要和产生日期,银行对账单应附原件。

(四)成本费用方面

1、20__年6月银付27#、12月银付4#中招待费发票台

头为“陕西__贸易有限公司”应列支在存续账目,不应该列支X分公司。

整改建议:费用的列支应该尽量做到准确无误,保证账实相符。

(五)存货管理

严格执行存货管理制度,按规定计价,收发、请领手续齐全,财务部门定期与业务部门对账,对于盘亏盘盈及时按规定手续进行处理。

(六)资金管理办法

执行总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现金和各种存款及有价证券等按照会计制度认真核算,按期与银行对账相符,无悬账和不符情况,财务专用印鉴、钱、支票、账认真执行分管制度。

(七)收入管理方面

收入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会计核算要求正确核算,无不合理提前和滞后入账现象,无截留、挪用和私设小金库的现象。

(八)往来帐款管理与核算

内部交易内部往来核对一致并充分抵销,关联交易核对一致。

(九)固定资产管理

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新增固定资产正确计价,入账及时。后期折旧处理严谨合理,定期进行固定资产实物盘点,对于盘点结果按规定进行及时处理。

(十)税务管理

1、印花税计提错误。印花税率对物流、仓储收入印花税均按0.5‰计提,而仓储服务费印花税率为1‰。

整改建议:应按不同的税目正确计提税金。

(十一)档案管理

1、历年会计档案均在企业会计机构处保管。

整改建议:按照企业档案管理制度规定,企业档案管理部门应该定期接收会计档案,对封装整理完毕的会计档案进行统一编号,归档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保密。

三、总结

通过此次财务交互检查工作,可以对被检查公司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提高了财务工作质量,降低了外部审计的风险。

在此次财务交互检查工作过程中,我公司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总结,避免在日后工作中出现类似错误,同时,也对被检查单位在各项财务工作中较好的方面进行了学习和借鉴。

管理办法细则 篇2

一、新农合总体运行情况

自__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启动以来,通过完善组织机构,落实监管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农民参保情况较好。到目前为止,全市农医保参保人数为79.10万人,参保率81.6%。合计共补偿456957人次,其中住院补偿23981人次,补偿总额3110万元,门诊补偿432976人次,补偿金额443万元,基金滚存节余1205万元。市业管中心也在市社保局的领导下,狠抓审核、稽查、财务、档案管理等工作,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展总体顺利、基金运行安全、平稳;信息化方面,今年1月1日,我市开始实行新农合信息化系统运作。参保农民就诊时只要凭卡和本人有效证件就可在定点医院刷卡等,出院和门诊可当场结算报销,大大方便了群众报销,更能全程监管医院的用药和医疗服务的收费行为,使新农合基金的监管更有力。

二、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

为加强对新农合及各项基金的监管力度,市社保局认真执行《新农合基金财务制度》、《新农合基金会计制度》,完善基金审计、报销及现金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规范相关业务流程,依法进行基金财务管理和核算,将新农合基金纳入单独的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每月根据用款计划向财政提出申请,经财政审核后拨款支付。

三、新农合基金审计和监督情况

我局建立了较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新农合相关政策法规、业务流程、各定点医疗机构均次门诊费用、均次住院费用和实际补偿比等具体信息等通过市社会保障局网站、工作简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四、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情况

我局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考核标准》、《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日常监管。我市定点医疗机构运行总体比较规范,特别是实行医保卡信息化运行以来,对医院用药和医疗服务收费情况的监管更加全面,医保基金监管更加安全。我局工作小组在本次自查过程中,随机抽查了8家新农合医疗定点机构,总体情况较好,未出现违规操作套取基金等现象。

五、监管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

1、在检查中发现,市内定点医院结算清单一栏表中,有部分医院缺少院分管领导和经办机构领导签字。

2、一些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责任感不强。一些医院只要患者出示医保卡就可刷卡,没有认真核对患者身份;一些医院未按规定输入病人的病情诊断。

对此,我局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1、定点医院实行住院病人审核表制度。住院病人住院应由主管护士、主管医生、院分管领导和经办机构领导分别在各自的栏目中签字,一旦查处伪造住院病人或住院病人费用不真实的情况,将对签字的四位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

2、要求定点医院加强自查和业务技能培训。通过处理违规人员和提高经办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管理办法细则 篇3

一、 领导重视:

在20__年度中我单位在局长张作云的带领下,在本单位内积极的加强宣传教育,要求每个人都要充分的认识到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性,增强纳税意识,自觉的抵制发票犯罪行为,将检查工作纳入了日程,落实了责任人严格认真的进行自查。

二、 加强监督:

在平时的工作中尽量做的细,对所有发票都进行严格的检查,发现发票及时与当地税务机关联系,即使举报发票犯罪行为。

三、 严肃纪律:

严格按照财政局对发票使用的相关规定,在单位内采用财务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区财政局的要求,不使用发票报销费用,不序列支出情况即利用发票滥发职工福利,侵吞国家资产等违法犯罪行为不扣减单位经费预算。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今年9月以来,我局以积极主动、务实求真的态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现将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不妥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组建成立于1994年9月,内设16个职能处室,下辖2个直属局(涉外税收管理局和稽查局)和16个区地税局及其所属118个基层税务所,全市地税系统现有干部职工3200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2430人,所占比例为75%。

地税部门的主要职能是筹集财政收入、发挥税收杠杆作用调节经济结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我市地税工作呈现出以下特点:

——负责征收的税费种多达26个。主要承担国家规定的营业税等12个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务稽查任务,承担各级政府委托代征的社会保险费等14项规费的征收管理。

——全市地税系统人均服务对象近1250人。截止20__年10月,和地税部门征税征费有直接联系的人员近400万人。其中,纳入全市地税系统管理办理地税登记的纳税人31.2万户,纳入参保缴纳社保费人员达202万,纳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的人数达160万人。

——地税干部人均征收税费近1500万元。“__”期间,武汉地税收入的总量可达到1900亿元,年均增幅预计超过23%,高于同期经济发展速度,地税收入占全市地方财政收入55%,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0%以上。

今年以来,全市地税系统按照“依法治税、信息管税、服务兴税、人才强税和廉洁从税”的治税方略,积极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地税机关,实现工作责任化、管理信息化和考评标准化,打造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的新格局,取得了比较明显的工作成效,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市局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有两个区局分别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一个征收分局获得“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先进集体”荣誉,15个区局获得省级最佳文明单位或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二、主要做法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我局始终把政风行风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全局之中,置于突出位置,常抓不懈,将其作为促进和提高税收中心工作的强有力保障。特别是参加今年全市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以来,我们扎实将各项工作要求逐一落实到位,努力把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到位,既力求好的结果,更注重工作的每个环节。

(一)统一认识,行动迅速,在“早”字上做文章

市局党组始终认为,政风行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它和税收中心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为做好今年的行评工作,我局提前部署。一是早计划,在省局政风行风评议动员大会召开后的当天,我局立即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确定分工,明确责任,研究部署全局行风评议工作。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在研究制定行评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列出行评工作时间表,将行评工作细化到每一周、每一天,迅速启动工作程序。二是早动员。9月13日我局在全市参评的53家单位中率先召开了全市地税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会。9月20日前全系统16个区局、市局涉外局、稽查局和118个税务所均召开了动员会,通过层层动员,做到人人参与,在全系统上下形成了;行风评议是促进全面建设的推动力,是检验各项工作效果的试金石,是锻炼和提高地税队伍的一次大好机遇”的共识。三是早行动。市局和各区局两级单位及时制定和细化行评工作实施方案,在领导体制上,各单位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纪检监察部门专门抓,其它部门合力抓的组织领导体制;在工作制度上,制定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督促检查制度、考核评比制度和信息宣传制度等,确保行评工作协调顺畅。

(二)精心组织,督导问责,在“实”字上动真格

全市地税系统各单位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和各阶段计划,结合各自实际,精心组织,不走过场,不走形式。一是营造工作氛围。编印了《武汉市地税系统20__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宣传资料》分发人手一册,编发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专题简报共计295 期,仅市局就编发了44期。在内、外网上开辟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专栏,上传行评相关图文信息325条。在《长江日报》和《武汉晚报》刊载《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政风行风十项服务承诺》和《致全市纳税人的一封公开信》,各单位在办公场所悬挂行评宣传横幅208个,制作行评宣传栏105个。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市局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5次局务会、5次工作专班会议和4次各局纪检组长专题会议,对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同时,市局局领导和机关处室组成12个工作组深入16个办税服务厅和80个基层税务所对行评工作进行明察暗访25次。三是加大问责追究。我们要求,行评结果与单位评先和个人评优相挂钩,各单位在各区行评结果得分进不了前三名,年底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排名所在区最后三名的单位,市局要对“一把手”进行诫免谈话,其年度公务员考核将直接被评为“不称职”,同时取消该单位“五好班子”的评选资格。

(三)查找问题,征求意见,在“真”字上显诚意

全系统通过深入基层促查、开门纳谏助查、上门诚请帮查、部门之间互查等渠道,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

调查问卷和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一是依靠内力查问题。全系统按照此次行评工作六个方面的内容,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互相点”的方式,召开专题80次。结合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和明察暗访活动,全系统邀请特邀监察员组成专班分为19个督导组深入到16个办税服务厅、15个政务中心和89个基层税务所进行了45次暗访,共查找6大类问题107个,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100条。二是借助外力找问题。全系统先后召开了由人大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行评代表、新闻媒体、街道社区服务对象及纳税人代表等参加的不同层面座谈会61个,参加人次达898位,征询对地税部门行风建设等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436条;全系统市、区两级局领导带队走访市(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等领导66人次,汇报地税工作,请上级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走访财政局、审计局、国税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单位40个,增强了解与沟通。市局、区局和基层税务所三级联动,深入210561户企业开展上门服务,面对面宣传,发放政风行风建设问卷调查和征求意见表142028份。全系统着眼未评先改、立纠立改,针对收集梳理的问题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符合政策规定的立即改,不符合规定的做好宣传解释,做到件件回复并回访满意度,受到纳税人好评。行评期间,共对11322 人(次)回复整改情况,满意率达99.7 %。

(四)分类整改,狠抓落实,在“改”字上下功夫

行风评议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抓整改,抓落实。据统计,行评工作开展以来,全系统共查找出问题323个,已经整改261个,制定时间表进行整改的62个。一是明确整改思路。我们将查找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制定了“个性问题针对改、共性问题集中改、交叉性问题协调改和综合性问题统筹改”的整改思路,积极完善整改方案,将整改时限分为限期整改、中期完善和长期抓好三种类型,其中限期整改的261个,中期完善的51个,需要长期抓好的11个。二是落实整改责任。坚持以让纳税人满意为宗旨,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整改时间细化到天,在强化服务意识和提高管理水平上动真格、出实招,边查边纠,边整边改,标本兼治,能立即改的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也设立了改正时限表,并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如针对东西湖区货运业纳税人反映的办税时间过长的问题,我局立即对此情况进行了分析和整改,在大厅内设置增设pos机,及时修订货运业代开票流程,使纳税人从需排三次队提高到“一窗式”受理,从需往返于地税机关与银行之间提高到仅需到地税机关“一站式”办理,从需可能耗时数小时乃至1天提高到仅需几分钟办理,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

(五)着眼长远,建章立制,在“建”字上促长效行评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通过听取意见、查找问题、加强整改来更好为纳税人服务。评议是手段,优化服务才是最终目的。围绕行风建设,优化纳税服务,我们着重建立健全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管理、推进工作的良好局面。一是健全纳税服务承诺制。我们将原有的八项服务承诺进行了深化和扩展,制定了包括包括导税指引服务、当日办证服务、现场办结服务、领导接待服务、纳税辅导服务、延时增时服务等事项在内的二十条服务承诺,并在报纸、杂志、电视和办税服务厅显示屏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建立绩效考核制。把行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制考核,纳入五好班子评比,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细化评分标准,将行风建设落到实处。三是建立回访监督制。通过主动与特邀监察员保持联系并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座谈会、多渠道经常征求社会意见、加强回访、测评满意度等,不断巩固行评成果,促进行风建设。

三、自查自纠的主要问题

对照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方案的总要求,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梳理归纳,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税法宣传方面

一是在宣传方式上,突击性宣传和集中性宣传多,日常性宣传和连续性宣传做得不够。二是宣传的针对性不强,没有充分满足不同层次纳税人的需求。三是对税收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不大,税法的警示性作用不够突出。

(二)纳税服务方面

一是少数人员服务意识不够强,服务态度不热情,被动服务多,主动服务少。二是因网络升级带来税收征管系统开票速度较慢,有时造成纳税人在大厅办税等候时间过长。网上申报功能不全,有的税种还需要到办税服务厅上门申报。三是个性化的纳税服务有待加强。

(三)税收征管方面

一是税源管理上还存在漏征漏管的现象,对非正常户的管理还不够到位。二是对使用发票的管理和行为做得不够到位,经营者变相不给发票或使用发票的现象在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较为突出。三是对部分高收入行业(个人)的个人所得税控管还没完全到位。

(四)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个别单位首问值班存在脱岗现象,少数干部着装不规范。二是少数干部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有待提高。三是极少数干部没有严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存在收人情税和关系税的现象。

四、整改情况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我局以改进工作为目的,以建章建制为保障,以创新举措为手段,既注重整改的长效,又注重长效的整改,力争把每个问题整改到位,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一) 税法宣传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千名税官到企业”活动,与210561户纳税人面对面宣传税法;向全市纳税人发放纳税服务联系卡266390张,有效解决纳税人多头跑、无处找和办税难的问题,让纳税人一卡在手,办税无忧。

二是市局和各区局成立纳税人学校17所,定期对纳税人开展新办户纳税辅导、专题税收宣传、热点问题答疑等活动,截止目前,共举办各类专题纳税辅导培训37场次,参训人数达3965人。借助新闻媒体,在武汉晚报《百姓问政》栏目专题推出老百姓关心的热点和难点税收政策解答,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好评。

三是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对247户纳税人907.12万元的欠税,进行了欠税公告和信息曝光。

四是整合内外网站资源,对税收政策进行梳理,及时更新上传内容。开设纳税人qq群,公示e—mail信箱,与纳税人实施互动交流,及时告知最新的税收政策,在线解答纳税人的各类办税难题。

(二)纳税服务方面反映问题的改情况

一是建立了导税服务制。我们在全省率先完成了16个区局的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对办税服务厅现有设施进行更新改造,设立专门的纳税服务引导员,对纳税人上门办税实施引导,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有的区局设立“人员去向牌”, 及时向纳税人告知人员外出去向、事由以及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方便纳税人办税。

二是建立了领导值班制。各局办税大厅每天固定一名局领导值班,及时受理纳税人投诉,第一时间协调解决办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是建立了上门服务制。在市政府和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多方筹措资金400余万元购买了17台流动纳税服务车在全省地税系统率先为纳税人开展“五送”服务,即送发票服务、送办税服务、送政策服务、送宣传服务和送维权服务。在全市各区街道设立纳税服务站91个,将服务从办税厅延伸到了纳税人面前,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税。

四是针对因税收征管系统全省升级改造带来的纳税申报暂时性不便,我们一方面将此情况在各大厅向纳税人进行耐心解释,取得他们的谅解,另一方面也积极向省局反映,加快系统完善的步伐,争取在最短的时间予以解决。

(三)税收征管方面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清理漏征漏管户专项行动。自今年3月起,全市地税系统累计出动检查人数13833人(次),清查路段1014条,楼宇304栋,园区121个,市场152个,查补税款1344万元。

二是加强发票用假行为的专项综合整治。发票的现象管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税务部门主要负责发票用假行为的整治。我们积极与公安、国税、城管等部门多次联合开展打击发票和整治街头散发名片行动。《湖北日报》、《长江日报》、《武汉晚报》等在汉新闻媒体进行了系列宣传报道,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特别是今年10月,联合整治工作组共出动人员414人次,捣毁发票小型印制窝点1个,储藏窝点1个,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8名,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名,治安拘留13名,收缴发票名片7205张和大量发票。

三是积极推行发票管理新模式。目前已在全市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及酒店业的1__户纳税人中推行网络发票,杜绝这些行业发票开具中的“大头小尾”现象,有效杜绝偷税行为;下步将重点在餐饮业推行税控收款机,有效防止不开发票和少给发票的行为。

四是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管理。针对高收入行业的个人所得税控管,我局采取为纳税人建档的办法,要求每个单位对其员工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进行明细

申报,实施个人收入信息比对。截止10月底,全市已纳入全员全额管理的纳税人达160万人,个人所得税入库41.0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15亿元,增长21.1%。年收入12万元个税自行申报达34267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020人,补税3222.6万元。

五是创新社会综合治税方式。创出了独具武汉特色的零散税收征收模式,积极向市政府建言,催生了《武汉市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实施意见》的出台,形成了“抓大、控中、协小”的税收管理模式,得到了国家总局和省局的好评。

六是巩固“阳光办税”模式,进一步细化了定税标准,实行电脑定税,在全市所有市场对所有个体纳税户集中公示税额,让纳税人缴公平税和明白税。

(四)队伍建设方面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社会监督常态化。我们对市局聘请的60名特邀监察员制发了专门的《明察暗访证》,请他们定期对全系统进行暗访,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同时,我们还在今年邀请市统计局城调队对各局征收大厅进行了暗访,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市进行了通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将廉政建设体系化。在去年“查找风险点 建立安全区”活动的基础上,我们今年结合岗位廉政教育活动,通过“梳理岗位职责、排查岗位风险、建立长效机制”,围绕“征、管、查、减、免、罚、人、财、物、清、销、欠”十二大节点中易发腐败的部位,“查风险、知风险、不冒险、求保险”,用制度堵塞漏洞,用机制化解风险。截止目前,共完善各类管理制度14个,制定防范措施 226条。此项工作得到了省纪委领导的高度肯定,在全省推广我局的做法,并获得了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我局还被省纪委确定为全省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联系点。

三是地税文化建设渗透化。创办了《江城税月》杂志、开办了地税大讲坛、邀请名家为纳税人和税务干部作专题讲座,成立了书画、摄影协会,开展了精神文明创建、积极培植、挖掘先进典型,在全系统弘扬 “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做事文化。

四是干部素质达标化。在全系统举办了征收服务、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税收统计、机关综合、计算机等六大类基本知识的全员培训,开展了基本素质达标全员考试,对考试不

合格的人员扣发绩效考核奖,待岗学习。

五、下步工作打算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来,有力地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完成,成效明显。一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围绕支持服务两型社会、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战略,采取“特事特办”和“一事一议”的方式,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和调整了一批促进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的地方税收管理办法,出台了《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二十条意见》,集中解决了一批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纳税问题,为1650户纳税人减免地方税费 2.3亿元,协调国库和财政依政策退还 11户纳税人各项税费6320万元,积极为纳税人减负。二是对地方财力的贡献度进一步提高。今年前10个月,组织入库各项收入456亿元,同比增收81.3亿元,增长21.7%,在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62 %。预计全年完成各项收入564亿元;三是税收征纳关系进一步融洽,纳税人涉税投诉比去年同期下降5%;四是队伍纪律作风进一步转变,截止目前,今年全系统无一人受党纪和法纪处分,实现了“零发案”。

通过行评工作,不仅使地税部门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迈出新的一步,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地税征管工作再上新的台阶。总结前段的工作经验,下步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新的努力:

(一)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要求,我们将在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探索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一是细化责任明晰的领导机制。充分利用垂直管理的体制优势,落实层级责任,进一步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的政风行风建设垂直领导机制。二是落实常抓不懈教育机制。结合新的形势和队伍中出现的新问题,与时俱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更新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把廉政教育融入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去。三是强化整改落实的工作机制。对目前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今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实施台账式管理,滚动式监督,要求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结果反馈到位,做到整改不得力不松手,整改不完毕不放手。

(二)始终坚持突出重点、创新手段,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监督体系

我局将采取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创新监督手段和方式,全面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政风行风情况监督。一是加强行政督察。修订《全市地税系统兼职纪检监察员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巡视制度,开展纪律作风和效能督察。实行暗访常态化,不分时段、不打招呼,对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行暗访督察。二是实施电子监察。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风险预警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征收、管理、稽查等业务工作的实时监察和预警纠错。三是完善社会监督。制定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全方位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的依据、程序、标准和结果。探索实施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制度,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

(三)始终坚持从严治队、严格管理,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我局将以狠抓队伍纪律作风为突破口,坚持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促进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地税队伍。一是立规矩,做到有章可循。从日常工作规范严起,立规矩,明纪律,做到项项工作有标准,方方面面有章法,言行举止有规范。严格考勤,杜绝迟到早退;严格抽查,杜绝串岗聊天;严肃纪律,杜绝“吃、拿、卡、要、报”。二是抓整顿,集中整治突出问题。每年定期开展以整顿纪律作风、窗口服务质量和规范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实行领导分片包干,机关跟踪督办

管理办法细则 篇4

一、差旅原则

1.全体职工员工必须服从上级及本单位外差工作安排,单位同意后方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差旅费用报销。

3.凡因公务、学习、培训、会务等出差必须填写派差审批单,报分管院长、院长批准后方可离院。

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限额凭票据报销,住宿费限额凭票据报销。

5.因公出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必须完成相关工作,否则不予报销。

二、差旅报销标准

1.所有差旅报销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2.交通费一律据实限额报销(到省外出差需乘坐火车的,根据文件要求予以报销)。

3、中途伙食补助:乡级到村级出差的,补助伙食补助10元/每天;到县级出差的,补助伙食补助30元/每天;到市级及以上地区出差的,补助伙食补助100元/每天(对提供食宿的只补助会议两头两天的伙食补助)。

4、市内交通费:县内出差(往返)20元/每人每天,省内交通费40元20元/每人每天;省外交通费80/每人每天。

5.职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不按人头重复计算。

6.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一切由个人自理。

7.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走亲访友而开支的,一切由个人自理。

8.所有外出学习凭上级文件通知,并报院长审批后方可外出。只报销文件通知的金额,一切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9.到平凉市以外参加长期会议或被学校委派长期学习培训的人员与会或培训期间按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10.因职务评聘、学历培训、个人考证等为目的的各类学习培训外出,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

11.出差回后一周内报销,出差时需携带公务员卡,每次填一张差旅单,经院长签字后报销。

12.自带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交通费,没有经过院长同意的,安全自己负责。

13.因特殊情况租用交通工具的参照租用车辆规定执行。

14.职工乘坐单位租用车辆的,不再单独报销个人任何交通费。

三、住宿费报销标准

1、县级(四类地区、三类地区)出差、学习、培训、会务一天内能来回的不报销住宿费,因连续多天确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额每天28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2.市级(二类地区)按最高限额每天31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3.省级(一类地区)按最高限额每天33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四、报销程序:

由出差人填好差旅报销单,粘贴好票据及文件通知,由分管领导签字后,再由校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五、说明:

1、制定本制度是为以后有制度可依,公正、公开、公平。

2、本院差旅费报销只为本院教职工服务。

3、此制度从20__年1月1日执行。

管理办法细则 篇5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要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二、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

三、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四、差旅费按业务需要按岗位职务分成如下几个方案

1、享受总经理以上待遇的人员,差旅费实报实销。

2、享受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门负责人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员宿费上限80元/日,另伙食补助30元/天。交通费以经主管领导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

4、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主管领导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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