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安全的应急预案2023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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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火势大小确认矿内无法自己实施有效控制,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时,要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响应上级部门应急救援预案。当火场火势进一步蔓延扩大,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报告,请求增援。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火灾安全的应急预案2023最新,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火灾安全的应急预案2023最新

火灾安全的应急预案2023最新精选篇1

1、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及时有效的扑救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国家、酒店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让全体员工碰到火灾时忙而不乱,能各司其职。根据国家消防法规、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预案。

2、组织机构:

3、灭火原则:

(1)先救人后救火,尽量避免人员伤亡。

(2)首先疏散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避免火势扩大。

4、各岗位应急程序:

(1)火灾现场人员报警及灭火:

①火灾现场第一发现人发现烟火时,立即拨通酒店消防值班室电话(8719)向消防值班人员报告,并说明自己的姓名、职务、失火地点、火势大小。

②按响离自己最近的紧急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或排烟阀手动按钮)。

③用最近的灭火器材阻止火势蔓延。

(2)监控员:

①接到报警电话后,问明情况〈报警人姓名、职务、失火地点、火势大小、何种物质燃烧以及是否伤人〉,同时做好记录,并通知巡楼队员赶到现场。

②根据报警情况做出决定:确定火灾等级(一级或二级);

③接到报警信号(烟感报警信号、手动按钮报警信号)后,2秒钟内必须通知巡楼队员或最近场点值班队员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报警现场,对火警确认并反馈;同时在消防主机上进行消音处理,记录火警的组号和位号。

④如果得到的反馈是误报或假火警,应做好复位处理。

⑤如果得到的反馈是真实火警时,应在1秒钟内用对讲机或电话通知当值主管立即赶赴现场,同时用对讲机连续两遍呼叫各持对讲机岗位;并且要求大厅岗和通道岗做好车辆秩序的维护,以备消防车和救护车到来时保持电能;宿舍岗队员立即通知宿舍所有人不当班人员2分钟内赶到指令地点。其它岗位1分钟内必须赶到火灾现场。

⑥时刻注意火势情况,并把监控镜头调到事故区域并录像,记录:

1、火警的具体部位;

2、火警大小及严重性;

3、燃烧物质的种类;

4、伤亡损失;

5、到位人员;

6、处理过程等,以便事后以书面形式汇报。

⑦电话通知保安部主管(必须报告起火的时间、地点、火情大小、何种物质燃烧)。

⑧根据火势情况,确定火灾等级;如果是一级,电话通知酒店总经理,副总经理,并要求前台通知各部门经理、主管,做好客人的疏散和解释工作。

⑨启动消防广播,使用时吐词清楚,重复播放(尊敬的各位宾客,请不要惊慌,本酒店正处于紧急疏散状态,请您关好门窗,利用房内防毒面具或湿毛巾捂住口鼻,按安全指示方向或跟随服务员从楼梯口有秩序靠墙离开)。

(3)巡楼员:

①当接到监控员的通知后必须在2分钟内赶到准确的火警现场。

②赶到现场后立即查看,确认火警真假,如果是楼层应立即

消音再确认,发现是误报或假报应马上复位并通知监控中心,误报或假报的原因。

③确认为真火警应第一时间通知监控中心,并报告火灾的大小、何种物质燃烧,有无伤亡情况。

④火势小时应利用周边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⑤火势较大时应采取隔离周围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并会同前来的同事一起参与灭火工作,听从现场最高指挥者的指挥。

⑥事故后以书面形式把事情的详细经过向部门主管汇报。

(4)大厅岗:

①负责停车场和大门口秩序,做好车辆疏散指挥,保持消防车道畅通。

②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和大堂。

③为赶到的宿舍待命人员指引方向并报告火情。

④当消防车或急救车到来时,引导他们到达火灾现场并简单介绍火势和伤亡情况。

⑤时刻注意电台、报社记者的出现,当发现后应进行适度制止,并汇报上级,以便做出及时必要的安排。

⑥阻止已疏散到楼外的客人再回到楼里或企图进入房间拿东西。

(5)通道岗:

①负责维护通道周围车辆秩序,保持消防车道畅通。

②严格控制闲杂人员入内,防止不法分子乘机破坏或混水摸鱼。

③为疏散出来的客人指引方向,并协助房务部主管做好稳定客人情绪和安顿工作。

④阻止已疏散到楼外的客人再回到楼里或企图进入房间拿东西。

(6)保安部不当班人员:

①接到通知后应在2分钟内赶到监控中心前坪穿消防战斗服集合,听从管理人员安排。

②不当班主管到场清点人数、分派任务,按大厅岗指引的方向带领所有人员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现场进行灭火。

③如果是一级火灾,不当班人员服从主管或最高指挥者分配,赶赴火场进行戒备,并组织其它部门人员集结,准备适当器材组织客人进行疏散。

(7)保安部当值主管

①当接到火警报告后,应在2分钟内赶赴现场。

②组织当班队员利用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

③火势较大时,要沉着冷静,合理安排队员防止火势漫延,同时要求监控中心通知房务部电话通知各部门做好人员疏散准备。

④如总经理不在现场,而火情严重急需消防队救援时,指示监控中心向“119”台报警,并向随后赶到的上级领导报告情况和采取措施。

(8)前台:

①接到二级火灾报警通知后,应电话通知各部门经理、主管。

②如接到一级火灾通知后,除通知各部门经理、主管外,另需通知总经理、副总经理。

③当接到火灾通知后,值班接待员必须立即把最新入住的客人身份资料用打印机打出来,并将客人的登记卡收齐,并和客人身份资料一起带到客人集合地点,以备清点客人时使用。

④火情发生后,如果说有客人查问,表示关切,如无领导和总经理特殊指示,值班人应委婉做好解释。

⑤前台值班员必须掌握酒店领导号码,以便随时取得联系。

(9)工程部:

①值班人员接到报警电话后,应立即切断失火楼层上下三层的所有电源,停止二部客用电梯并保证电梯内无人。

②非当班人员应带齐所配工具立即赶到酒店前坪集结,向现场指挥人员靠拢,准备酒店全范围内的设备修复工作。

③派人监督机组和机组的运转情况,确保正压送风和排烟机工作正常,确保疏散途中安全。

④确保应急电源工作正常,使应急指挥灯发光,要派人带手电筒去各疏散楼梯检查。若发现应急灯损坏应及时更换。

⑤楼层空调系统要关闭,停止送排风。

⑥逐路切断电源,包括动力电源,只留应急供电线路。

⑦切断生活供水,但要保证自来水外线管供水正常,以确保消防供水。

⑧通知锅炉房切断蒸气和热水供应,但要注意锅炉的安全。

⑨切断煤气和柴油供应并做好防火工作,确保安全。

(10)房务部:

①向全体人员通告火情,调节控制好大厅以免造成混乱场面,指令前台接待准备回答客人的询问电话。

②指派专人组织客人疏散,让客人不要惊慌有秩序地疏散出去,到集合点集中。

③每楼层指派一到两名服务员带备用钥匙检查各房间及洗手间,确保无客人后,在门上标“v”符号表明此房间已无客人。

④房务部经理必须带上酒店手电以及房务部所用频道的对讲机。

⑤房务部主管负责客人疏散引导和安顿。

⑥房务部员工在疏散客人时要边疏散边喊话(请不要惊慌,跟我来)。

(11)餐饮部:

①餐厅经理向全体人员通告火情,调节控制好大厅和包厢以免造成混乱场面。

②指派专人组织客人以疏散,让客人不要惊慌有秩序地疏散出去,到集合点集中。

③派人对餐厅和每个包厢进行检查,看是否有未熄灭的蜡烛、固体酒精炉、烟头等物要将它们彻底熄灭。

④最后切断电源锁门离开。

(12)财务部:

①出纳人员要整理好钱物,把库房和抽屉锁好。

②所有人员把自己管理的文件和帐目整理好,安全地保存起来。

③电脑房要确保电脑资料的完整。

④检查办公室、垃圾筒等不要留下未熄灭的烟头。

⑤通知所有人员按顺序进行疏散,关闭电源后,锁门离开。

(13)人力资源部:

①锁好所有重要文件和人事档案。

②关闭办公室内所有电源开关。

(14)营销部:

①锁上所有重要的文件。

②切断办公室的电源。

③携带合同档案前往集合地点。

(15)员工厨房:

①员工厨房接到疏散的通知后,关闭各种电器、空调、及电源开关。

②熄灭厨房所有火种。

③疏散饭堂用餐员工全部离开后,随之离开。

5、疏散方法及注意事项

(1)疏散的唯一途径是消防楼梯。

(2)火灾情况下,所有的电梯自动锁在首层。切记:千万不能乘坐电梯疏散。

(3)一般情况下,要使用最近的楼梯疏散。如果某楼梯被烟雾封住时,尽可能使用其他楼梯疏散。因为疏散楼梯有正压送风和排烟功能,疏散时比较安全。

(4)进入疏散楼梯后,要沿着楼梯往下走。不要因为下面的烟雾大,而试图往上走。

(5)如果走廊里充满烟雾,要注意寻找紧急的指示灯,朝着指示灯的方向走,千万不能搞错方向。

(6)当直立行走困难时,应弯腰前进或跪在地下爬行。因为在底部保留着一部分新鲜的空气。

(7)其他各楼在一层有直接通到楼外的安全门,要记住到一层后应该要往楼外走,不要再沿楼梯走到地下室。

(8)疏散到楼外后,请到酒店前坪集合,不要随便离开。

6、疏散集合地点:酒店前坪空地。

(1)前台人员要携带住房登记表,对疏散出来的客人逐一进行清点,尤其是在前台上有登记的残疾客人,一个也不能漏掉。

(2)保安部要加强集合点周围的警卫工作,确保客人的财产安全,防止有人捣乱、进行破坏。

7、现场指挥者要求:

(1)由最早赶到现场的最高职务者担任灭火指挥员,灭火指挥员职务由高到低排列顺序为:总经理、执行总经理、保安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值班经理各部门经理、依次类推。

(2)总指挥者应携带可变的对讲机,根据火势的大小,火情性质进行分工,指挥各组进行灭火,控制火势,疏散人员,抢救物资,做好警卫警戒等。

(3)总指挥员如预料或确定火灾不能自行扑灭,应立即指示总机值班员向火警台“119”报警。

8、酒店其他人员:

(1)未接到撤退指令,不得离开各

自岗位。

(2)保持镇静,不得奔跑或有惊扰客人的任何举动。

(3)非必要不得使用酒店电话,以免干扰指挥灭火和疏散通知。

9、灭火战斗后工作:

(1)指挥员必须吩咐有关人员搞好现场警卫工作,保护好现场,防止死灰复燃及现场遭受破坏。

(2)保安部安排消防人员或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以及各项调查处理。

(3)各部门进行人员集结,清点部门人员有无缺少。

(4)各级领导迅速组织所属人员撤离现场。

10、要求:

(1)参加灭火人员要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奋不顾身的保护国家和酒店、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一切行动听指挥,做到令行禁止、雷厉风行、协调一致,严禁发生人为的技术规范伤害和伤亡。

(3)酒店全体员工要提高安全意识,熟悉此预案的赋予所任务和职责,打有准备之仗。

火灾安全的应急预案2023最新精选篇2

1.目的

火灾事故发生时,及时控制火情,减少共公财产的损失,减少人员的伤亡,做

到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消防应急方案.

2.范围

适用于锦城大厦、瑞达大厦

3.职责

办公室、保安部、负责实施灭

火预案全过程。

4.程序

4.1火灾报警程序

4.1.1当火灾发生后,着火层大厦员工及客户要及时按下楼层内红色消防手动报警按钮或拔打消防中控室电话。报警时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语言清晰,将火情发生的区域及报警人姓名、身份所在位置说出,并说明什么物质着火。

4.1.2消防火灾探测器报火警、水流指示器和压火开关报警。

4.2火灾确认火警报告程序

4.2.1当人工现场确认火灾事故发生后,中控人员要严格按《值班人员跑火警报告火警程序》执行操作。

4.3人员调动程序

4.3.1当保安部接到火警报告后,保安部经理、消防主管立即前往火场,组织灭火,现场最高领导为灭火现场临时指挥员。夜间发生火灾事故,值班人员为灭火总指挥员,保安警队队长为灭火现场临时指挥员,内保主管负责打开所有消防通道大门,并做好迎接消防车准备工作。

4.3.2当保安接到火警报告后,保安警队队长带领警队灭火组,前往火场,组织灭火。保安部警队副队长带领队员对大厦各出口加岗、警戒,无关人员只许出,不准进入大厦,对持物出入大厦人员进行严格检查。

4.3.3当火灾发生后,经理办公室通知各部门员工按指定位置到达现场待命,听从消防指挥中心发布命令。

4.4火灾扑救程序

4.4.1当保安部经理、消防主管赶到火场后,中控跑火警人员向保安部经理汇报火场情况,并快速回归消防中控室值机,保安部经理做为临时现场指挥员指挥灭火。

4.5使用灭火战术方法

4.5.1冷却灭火法,使用消火栓灭火。

4.5.2隔离灭火法,将易燃物与火源隔离。

4.5.3窒息灭火法,关闭门窗,用难燃材料压盖些较小面积的火源。

4.5.4抑制灭火法,使用“1211”灭火器及干粉灭火器,扑灭火源。

4.5.5由消防指挥中心,灭火总指挥根据火情发布命令,指定中控人员起动相应的消防设备,并根据大厦内人员疏散情况,确认全部人员疏散后,可迫降防火卷窗门,进行防火分区隔离。并把消防联动设备联动手动改为联动自动。

4.6组织疏散程序

4.6.1当火灾无法得到控制时,由灭火总指挥向消防中控人员发布火灾疏散命令,中控人员按到灭火总指挥的命令,正确操作设备开通火灾广播。疏散地点理工大厦操场。

4.7营救伤员,重要物资抢救程序

4.7.1各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后,立即进行重要物资疏散工作,保护重要文件,保护财务部现金、票据的安全,警队对财务室加岗保护。并负责抢救伤员,救护后的人员安置在大厦外部空旷处。

4.8后期处理程序

4.8.1当灭火总指挥明确发出火情排除命令后,保安部立即做好火灾现场的警戒,保护现场不被破坏,利于火灾事故调查。工程部应尽快将有关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联动系统恢复正常,火灾事故后八小时之内消防主管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起火原因,提写火灾事故报告,如实反应情况并向大厦经理汇报。

火灾安全的应急预案2023最新精选篇3

为了加强防火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对各社区居民带来的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区稳定,制定本预案。

1、组织机构

各社区应急领导小组是社区火灾应急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决定和部署社区消防应急工作,小组组长为各社区居委会主任,成员由各社区工作人员组成。

2、预防预警

A社区内火灾事故应急小组对社区域内单位和社区居民设施设备及房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不定期排查,对消防管线、供水、消防栓、灭火器和逃生器材进行检查,做到详细登记。对潜在的火灾隐患要及时向社区内火灾事故应急小组报告。

B通过广播、宣传栏、入户等方式对社区内单位和社区居民宣传防火知识,提高社区居民在火灾发生时的自救能力。同时加强社区应急队伍的消防技能演练工作。

3、信息报送

社区居民以及辖区内有关人员对社区内发生火灾时,作为第一发现人要迅速拨打119电话进行救助,并及时报告社区应急小组,社区值班人员迅速报告给火灾应急小组组长,组长在10分钟内报告街应急办。

4、应急处置

社区火灾应急小组通知各成员迅速赶往火灾现场展开救援工作。

A掌握事故现场人员数,为现场施救和消防队提供依据;利用喇叭与被困者自救,切记慌乱,判断火势来源,采取与火源相反方向逃生,并对伤员做好安抚工作。

B应急队要第一时间开往现场,实施救援。根据火情,由火灾应急小组组长联系119和120,申请专业力量进行救助。

C社区卫生站负责对伤员进行初步救治,视情将伤员送医疗机构救治,向社区应急小组组长报告火灾造成的伤亡信息;协助社区居民现场救助;物业技术人员负责电源切断等技术类现场指导。

5、应急保障

A定期组织培训社区火灾应急小组傊和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模拟演练,锻炼队伍的实际处置能力和水平。

B根据社区实际,配备火灾应急所需的消防器材、车辆、急救药品和器械、紧急抢险物资和装备,并对应急物资和装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

C火灾发生时,社区应急避难场所要及时启动,并安排专人引导社区居民疏散到避难场所,合理安排避难场所的使用。

6、灾后恢复

火灾发生后,社区应急领导小组要制定社区居民生活保障措施,保证受灾居民基本的生活需求,需要上级支援的,有及时向上级申请。

火灾安全的应急预案2023最新精选篇4

为进一步增强和防范应对普速旅客列车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迅速、妥善的实施应急处置,保障旅客生命和财产安全,尽快恢复运输秩序,最大程度地减少不良影响和后果,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担当的直达特快、特快、快速及管内旅客列车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处置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集中指挥、快速反应、分工协作、减少危害、处置有效”的原则。以保障旅客生命和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确保普速旅客列车的运行安全有序。

三、处置基本要求

列车乘务组在应急处置小组的指挥下,按照各自的分工,齐心合力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列车遇突发紧急事件时,列车长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掌握情况,初步判断原因,制定有效处置措施,要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广播等方式,做好旅客安抚和解释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段派班室汇报列车情况和请求协助解决的问题,接受领导指示。遇紧急严重事件和事故要立即向段值班(乘务和统计科)报告。

四、应急处置小组与职责

(一)应急处置小组人员构成

组长:列车长

副组长:乘警长、车辆乘务长

成员:列车值班员、列车员、广播员、乘警、车辆乘务员、餐车长、行李员及其他人员

(二)应急处置小组的职责

1.应急小组负责现场领导,指挥全面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2.按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相关抢险救援工作,力争把损失降至最低。

3.做好稳定旅客情绪、维持车内秩序和安抚伤员的工作。

4.服从上级指示和命令,配合上级及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5.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根据情况及条件变化及时提出对预案的调整、修改和补充意见。

(三)应急处置小组成员职责

(1)列车长(主务):负责启动应急方案,指挥协调应急措施实施和应急小组的各项工作。负责向段、本局、所在局报告发生事故的概况(包括时间、地点、车次、旅客人数、人员车辆受损情况、所需物资等),同时与就近车站或当地政府取得联系,必要时请求救援。

(2)列车长:负责组织休班乘务员参加事故或灾害现场的抢险及处置工作,组织旅客紧急疏散、撤离,对旅客进行安抚和解释,同时参与事后的调查。

(3)乘警长(乘警):负责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线,维持治安秩序,防止不法分子趁机破坏车辆、盗窃抢劫,并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同时参与事后调查。

(4)车辆乘务长(员):负责车辆设备现场处理和技术支持,设置防护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车辆设备受损的评估和鉴定工作,参与事后的调查。

(5)餐车长:负责餐饮供应工作,在列车不能正常运行或长时间被困等情况下,启用备用餐料,必要时联系地方政府保证供应。

(6)行李员:坚守岗位,确保行包安全,负责列车首尾部的信息沟通。

(7)广播员:利用广播对旅客进行宣传解释,安抚稳定旅客情绪,必要时可在列车长领导下,组织旅客中的军人、武警、公安人员及党、团员协助抢险。

(8)列车员:坚守岗位,安抚旅客,维护车内秩序,照顾好重点旅客,全面做好车内旅客的服务工作。

(9)列车值班员:负责票据票款安全, 事故处理中的联络和信息沟通。

(10)其他人员: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随时听候应急处置小组的调动和安排。

五、普速旅客列车应急处置预案

(一)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应急处置

1.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时,第一发现人及时拨打“120”、“999”急救电话,同时拨打“110”“122”警务电话,迅速组织将伤者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2.列车长会同乘警迅速到达事故现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

3.列车长要立即向段值班室(乘务和统计科)及段领导报告,报告的内容为: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伤亡人员、简要经过和初步原因。

4.列车长立即对事故进行处置,记录事故现场原貌,搜寻和妥善保存重要痕迹、证言、证物,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为抢救伤员或恢复生产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好标记,并等待段及上级部门事故调查组的到达。

(二)列车上发生治安事件应急处置

1.在列车上发生治安事件时,列车长应会同乘警及时到达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了解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2.收集两份以上当事人和旅客旁证材料,并妥善保管证据和材料。

3.因治安事件造成旅客人身伤害时,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一式两份),乘警要在记录上签字,连同旅客车票、携带物品清单一起移交车站,同时拍发事故速报。

4.旅客伤害较重,必须停车送医院抢救时,列车长应按旅客疾病中途临时要点停车方案办理。

5.对于治安事件的当事人,列车乘警应根据治安管理条例移交站方公安部门处理。

(三)列车遇水害的应急处置

1.立即报告。遇水害发生线路中断,列车不能继续运行时,列车长必须迅速了解情况,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调度指挥机关及段值班室报告事故概况,主要内容包括:时间(月、日、时、分)、地点(线别、站名或区间、公里)、车内人员伤亡情况及线路损坏情况、事故概况及原因的初步判断等(详细情况另报),列车长应保持通讯畅通,做到即时即报。

2.组织抢救。当列车因水害造成脱线时,当班列车长应尽快组织全体乘务员、列车上医务工作者、军、警、干部(确认身份)组成抢救队,利用可以利用的一切手段抢救伤员,并动员旅客自救互救。组织疏导旅客撤离到安全地点,等待救援。

3.及时通告。当列车因水害造成列车滞留或退行时,及时向旅客说明列车中断运行的原因,并代表铁路向旅客致以歉意,告知救援马上赶到,稳定旅客情绪,确保旅客安全。

4.主动服务。列车乘务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加强对车厢的巡视,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稳定旅客情绪。主动了解旅客困难,尽力帮助解决,动员旅客带好小孩和看管好自己行李物品,维持车内良好的治安秩序。列车长应迅速查清乘务人员的安全状况,当班乘务员统计本车厢旅客伤亡情况,一并报列车长作为汇报之用。

5.协助防护。根据现场行车人员的要求,指派专人协助做好列车防护工作。

6.保护现场。由乘警负责,组织一定力量保护好现场。关键部位在有关部门人员未到达前,不得任意搬动。如必须移动时,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和简要说明,妥善保管。

7.保证供应。餐车长负责安排好旅客饮食和饮水供应。列车停留时间较长时,列车长要详细汇报车内饮水、食品、餐料、药品短缺情况,请求帮助解决,以满足旅客的基本需求。

8.拍发电报。遇重大或灾害性事故,发生人员伤亡,车辆大破不能继续运行时,要拍发事故速报,报告有关领导。当附近没有铁路电报、手机无信号时,可通过邮电局向上级领导汇报。

9.尽快开通。当灾害或险情排除后,开通线路时,除组织全部旅客上车、具备开车条件外,还应按照要求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车辆设备、线路等情况的检查。

10.按章处理。列车滞留期间,列车长要按章妥善做好旅客和行包的安排。旅客提出的要求,现行规章无明确规定时,如要求赔偿等,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必要时请到站协助解决。当列车因线路中断需要绕行时,列车长要组织好对旅客的宣传动员,组织好旅客的临时乘降。对需要返回发站的旅客按规定开具客运记录交滞留站。

(四)列车遇自然灾害中断行车的应急处置

1.因线路中断,造成列车不能继续运行时,列车长应迅速了解停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安排旅客和行李、包裹,组织列车乘务人员维护车内秩序,并迅速与就近车站联系,向事故发生局、客调及本段值班室、车队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2.列车长应做好旅客车票的签认工作,在旅客车票背面注明原因、日期、返回站,并加盖名章,作为旅客免费返回、办理退票、换车或延长有效期限的凭证。

3.列车不能在短时间内恢复运行时,列车长应做好旅客的安抚及服务工作,最大限度的解决旅客困难。必要时向地方政府报告,请求援助。

4.做好饮食供应工作,餐车长组织好餐饮和商品供应,并保证食品卫生质量。

5.如列车停在区间时,列车乘务员要锁闭车门,停止乘降,确保安全。

(五)列车发生晚点的应急处置

1.在遇到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非正常情况临时停车或晚点时,列车长要及时与当地铁路局客调和列车停留站站长取得联系,了解列车晚点原因等情况,报告车内情况(停车站或区间、时间、故障情况、晚点原因、旅客动向、车次、担当局、段、列车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和请求协助解决的问题,并及时向段值班室及有关领导汇报情况,同时组织乘务员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乘警应与列车长密切配合,经常巡视车厢,维持好车内治安秩序。

2.列车非正常情况下停车或晚点时,列车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旅客的服务及安抚工作。遇旅客询问时,应耐心细致解答,不得使用“不知道”、“没点”等不负责任言语或有不耐烦的表现。

3.列车晚点时向旅客通报。旅客列车晚点1小时以内,应根据实际情况,向旅客通报晚点时间。列车晚点30分钟的,列车长应代表铁路部门诚恳向旅客道歉。向旅客通报时,列车广播每次间隔不超过30分钟。

4.由于列车晚点严重,终到旅客在列车上不下车时,列车长应当立即通知车站客运值班员,并将情况报告段值班室、车队和有关领导说明时间、地点、晚点原因、不下车的旅客人数。要协助车站做好对旅客的下车劝说解释工作。

(六)列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1.列车发生传染性疾病时,列车长应指派专人利用乘务室或软席包厢将病人或疑似病人隔离,同时组织救治工作。

2.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车票信息等,控制病人原所在车厢旅客的流动。

3.迅速向前方站报告,同时向段值班室和车队汇报。

4.卫生防疫部门未到达前应封锁现场,对染疫人员和所携带物品进行隔离,对呕吐、排泄物进行控制,由卫生防疫部门消毒后再处理。

5.将病人交留验站,并将登记资料一并交卫生防疫部门,防疫站疫情值班电话:北京地区卫生防疫值班电话:23614(日),23357(夜、节假日);天津地区卫生防疫值班电话:81507(日),82247(夜、节假日),石家庄地区卫生防疫值班电话:24237(日),22347(夜、节假日)。同时要联系其到达站的卫生防疫部门,由到达站的卫生防疫部门按照规定处理。

6.对密切接触病人的乘务人员,卫生防疫部门负责对其下达医学观察通知。

7.根据病种情况,采取列车通风等防治措施,对病人污染的车厢、隔离场所及可能污染的范围进行消毒。列车到达目的地后,由所在地铁路卫生防疫部门对全列车进行消毒。

(七)列车突发人为破坏事件应急处置

发生暴力、有人扰乱破坏列车设备设施、劫持旅客、恐怖袭击、阻碍列车运行等情况时:

1.列车长会同乘警、检车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查明情况,确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处置。

2.乘警及应急小组根据事件情况,采取制止和控制不法分子的扰乱破坏行为。对伤亡人员积极组织施救,超出处置能力时,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请求援助。

3.遇列车被阻、被迫停滞在隧道、桥梁,或不法分子破坏列车设备时,应急小组人员应尽快将旅客疏散到安全区域,保护好旅客人身安全,尽量减少旅客财产和列车设备损失。

4.列车长及时了解和掌握事件全面情况,迅速向段乘务和统计科报告(夜间值班室),同时向路局客运处报告。

5.处置完毕后,主务列车长取消预案。对事件进行调查走访,搜集旁证,形成书面材料上报。

6.列车长尽快组织开车,恢复列车运行。

(八)列车遭遇石击的应急处置

1.列车长、乘警必须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旅客受伤情况,对受伤旅客积极组织救治。旅客如不能继续旅行,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有医疗条件车站治疗。同时检查并登记受伤旅客所持车票的票号、发到站、车次、有效期、是否加剪和随身携带品。

2.收集不少于两份同行人或见证人的证言和有关证据,保护好证据。收集证人、证言时,应记录旅客姓名、性别、年龄、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内容。证据应准确、真实,并能够证明事故的发生过程和原因。

3.列车长迅速拍发事故速报,记录发生日期、时间、地点、车站、区间、里程、列车损毁状况、伤亡旅客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住址、票号、身份证号码、发到站、事故简况等情况。

(九)列车发生食物中毒应急处置

1.对病人进行医治抢救,听取医务人员的意见做好记录,编制客运记录,将旅客交前方停车站送医院抢救。

2.拍发事故速报,列车长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主送前方铁路局卫生防疫站,抄送路局客运处、卫生处。报告内容:旅客发病时间、地点、患者人数、餐饮食物名称,并要求派人处理。

3.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物、呕吐样品,停止销售可疑食物,追回售出的可疑食物,等待卫生监督人员查验。

4.调查发病原因,取证餐饮食物,收取发病人、周围旅客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证明材料。

(十)列车发生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1.应急处置方案

1.1本车乘务人员发现(接报)火情后,应立即持灭火器赶赴起火部位,安抚并组织旅客疏散,迅速灭火。

1.2相邻两侧车厢乘务员应迅速采取最快方式通知列车长、乘警和车辆乘务长。邻车列车员应立即协助将旅客向两侧车厢疏散,并将本车灭火器传至起火车厢。

1.3当班列车长、乘警和车辆乘务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列车长任总指挥,组织现场扑救。

1.3.1组织休班乘务员从列车两侧集中至起火车厢进行扑救。

1.3.2通知广播员用广播稳定旅客情绪,由当班列车员有序地将旅客引导至两侧车厢。

1.3.3根据火势作出是否进行列车分离的决定。

1.3.4当班乘警根据列车长的指挥,维护列车秩序,组织当班列车员封锁车厢,制止旅客因惊慌跳车或有人乘机捣乱。休班乘警在协助列车长组织灭火的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

1.3.5车辆乘务员参加灭火扑救,同时,设法保证非起火车厢的夜间照明。对发生在车厢板壁及车顶内的火灾,决定如何进行破拆。

当列车长做出列车分离的决定时,车辆乘务员应按分离顺序剪断折角塞门、钩提杆捆绑铁丝,分解连接电源线。

1.4运转车长在列车长指挥下,具体实施列车分离工作,其他人员密切配合,列车车辆分离顺序为:

1.4.1应选择安全、易于扑救的地点,尽量避开桥梁、隧道、长大坡道。

1.4.2按列车前进方向,先将起火车厢后部未被火势蔓延的车厢摘开,起火车厢与列车分离至少50米以上。

1.4.3摘下起火车厢再前行50米以上。

1.4.4列车车辆分离后,运转车长和司机按“技规”要求,做好前后防护,并采取防溜措施。

1.5列车长根据火灾处置情况,做出请求救援或立即开车的决定,并按规定向上级单位汇报。

2.应急处置程序

2.1立即停车。运行中乘务人员发现火情后应冷静判断,立即设法灭火,如发现火势较大,情况严重,不停车不能扑救时,乘务人员应立即拉紧急制动阀,将列车停在安全、易于扑救和疏散旅客的路段,不得停在桥梁、隧道、长大坡道,并及时向相临车厢的列车员通报火情,由相临车厢的列车员向列车长或乘警报告。

2.2疏散旅客。在列车长或乘警赶到现场之前,发生火情的车厢值班列车员和相临车厢的列车员在积极扑救火灾的同时,迅速将旅客疏散到安全地带。注意:列车停在复线时,应打开没有线路一侧的车门,并阻止旅客从有线路一侧的车门下车。

2.3迅速扑救。列车长和乘警接报火情后,应立即赶赴现场,通过列车广播通知全体乘务人员监守岗位,服从统一指挥,稳定旅客情绪,并组织、指挥列车全体人员按事先分工,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使用灭火器或其他适当方法有序扑救。集中供电列车空调发电车乘务员应迅速切断电源,启用临时备用电源。

2.4切断火源。停车后,运转车长要迅速指挥列车进行分解,检车乘务员要积极配合负责剪断折角塞门、钩提杆捆绑铁丝,将起火车厢与列车分离至少50米以外,以切断火源,防止火势蔓延。

2.5设置防护。列车分解后,运转车长要按照技规要求设置防护,对分解车辆做好防溜措施,防止扩大事故。

2.6报告救援。在疏散旅客,组织灭火的同时,列车长(或指派专人)、机车乘务员应尽快向行车调度报告事故情况。报告内容要简明扼要,包括:车次,时间、地点、火势、人员伤亡情况。调度部门视情况迅速向当地政府、公安消防部门请求支援。险情消除后应迅速组织开车。

2.7抢救伤员。在扑救火灾、疏散旅客的同时,要积极的抢救处置伤员。列车乘务员应发动和组织旅客开展自助自救活动。

2.8保护现场。在扑救火灾时,要注意保护好现场。乘警要采取多种措施维持秩序,视情况需要设置警戒区,灭火后禁止任何人进入保护区(对持机要证件,抢救机要文件的人员除外),不要擅自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对火灾痕迹和物证,应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护。列车乘务人员应积极协助乘警工作。

2.9协助查访。列车全体乘务人员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协助搞好现场调查,尽快查明事故原因。

2.10认真取证。乘警要及时了解事故详情,做好调查访问笔录,搜集相关证据,列车乘务人员要积极协助。

3.电气化区段火灾处置要点

3.1电气化区段列车发生火灾时应立即通知就近车站向列车调度员、电力调度员和接触网工区值班人员报告,并要求停电。在区间可通知运转车长或机车司机,用列车无线调度电话通知车站上报并要求停电。

3.2在扑救距离接触网不足4米燃着物时,用水和一般灭火器灭火必须停电;如使用沙土灭火时,距接触网在2米以上者,可在不停电情况下进行。

3.3车厢上部着火距接触网不足4米时,不得用水救火。救火者所站位置要距离导线2米以上。

(十一)广播车发生火情应急处置

1.发生初起火情时,广播员应迅速切断电源,同时迅速通知邻车列车员,并通知列车长带领应急小组人员前来救援。

2.广播设备引起火情时,迅速拉下电源线插销,用灭火器扑救。

3.电路故障引起火情时,迅速拉闸,切断电源,用灭火器扑救。

4.广播室内出现异味或烟及其它部位出现火情时,迅速拉闸,切断电源,查明火源,用灭火器扑救。

5.当火情无法控制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按列车火灾应急处理办法办理。

(十二)餐车发生火情的应急处置

1.餐车发生火情时,应立即判明火情的类别、部位、程度,及时采取正确的措施,确有必要时立即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

2.炉灶初期火情,立即使用灭火毯,封盖起火点。

3.电器、冰箱短路起火,立即关闭电源,用灭火器灭火。

4.餐厅内发生初起火情,立即疏散旅客,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5.烟囱、烟罩棚、排烟道发生火情,应立即使用灭火器扑救。

6.油锅着火,用石棉被盖住油锅、用锅盖盖住油锅或将切好的菜迅速放入锅内,千万不能用水灭火。

(十三)列车受阻不能运行的应急处置

1.有能力处理的情况下:

1.1停车后首先协助运转车长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并保持与上级的通讯联系。

1.2召开“三乘一体”会议,除坚守岗位的乘务员外,组织休班乘务员(或防洪抢险成员)进行障碍排除,必要时组织旅客(联防小组成员或身体强壮的旅客) 参加。

1.3如遇大树被大风刮倒,碰挂电线(高压线)时应先判断是否带电,要保持10米以外的距离,先通知有关单位断电后再进行处理。

1.4在尽快排除故障后,必须会同有关人员检查线路修复情况,以确保列车安全行驶。

1.5处理经过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详细汇报。

2.无能力处理情况下:

2.1停车后首先协助运转车长按规定做好列车的安全防护工作。

2.2按上级命令指示进行应急处理。

2.3情况查明后及时稳定旅客情绪,组织乘务员坚守岗位,保证列车安全,处于待命状态。

(十四)遇有车站发售重号票的应急处置

1.始发站,列车发现重号时,列车长应立即通知客运值班员或值班站长,请车站协助妥善处理。

2.途中,列车发现重号时,列车长应认真核对车票的日期、车次、车厢、有效期、发到站,确系重号时列车长应考虑给予适当安排。

3.在列车有能力的条件下,对重号旅客要进行适当安置。顺序是先重点,后一般,对重点旅客要给予重点照顾。

4.在列车无条件安排时,对持高等级列车变更低等级列车时,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旅客,作为旅客到站退还票价差额的依据。

5.拍发电报,主送:发售重号的车站,旅客到站。抄送:路局客运处、客调、客运段等。

(十五)发生交通路外伤亡事故的应急处置

1.遇列车发生交通路外伤亡事故时,在列车停稳后,列车长应会同乘警、司机、运转车长、车辆人员等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实施现场救治。

2.对伤员及重伤员进行初期抢救,组织人员将伤员抬上车,不要弃之不救。对已亡的人员要将尸体抬至道边、盖好,并留有标记。以便车站及相关人员找寻。

3.清理完毕,列车长会同有关人员确认旅客已上车、车辆、线路正常后应立即开车。

4.列车长应向运转车长、司机等收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区间、公里等,并将事故概况向本局客调、段值班室、车队汇报。

5.伤员上车后应进行妥善安排,并广播找寻医生进一步进行救治。

6.详细了解伤员身份、受伤状况、随身物品等情况,编写客运记录,交有能力的车站进一步救治和处理。

(十六)发生旅客急病或死亡的应急处置

1.列车长要积极组织救治,妥善安置。对发生急病的旅客如不能继续乘车,可根据旅客要求和实际情况认为必要时,填写客运记录及时移交车站继续抢救。

2.抢救病人的同时,要尽快了解旅客姓名、单位、地址、电话号码、同行人、联系人等信息,列车长和乘警要仔细了解旅客发病原因和过程,记录有关情况,做好随行人和周围旅客的旁证材料收集工作。

3.将病情严重的旅客移交车站时,应通过运转车长或用其他方式通知接收站提前做好准备。

4.旅客在列车上因病经抢救无效死亡时,列车长应向事故处理单位(站、段)填写客运记录,并拍发事故速报。会同乘警将尸体和死者遗物交给市、县所在车站或较大车站处理。

(十七)列车上少数民族旅客疾病死亡的应急处置

1.要按规定移交车站处理。

2.因少数民族习惯出现抵触不能按规定移交车站时,要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激化矛盾,对死者遗体要提前通知前方站采取冰冻、消毒等防疫措施。

3.尽可能安排该车厢其他旅客回避到其它车厢,对该车厢进行隔离

4.劝阻其他旅客不要对少数民族习惯进行指责或评论,以免扩大事态。

5.要及时向上级请示,听候指示。

(十八)遇有群体无票人员强行乘车的应急处置

1.遇有群体无票人员蓄意强行乘车时,列车乘务员要坚持验票上车制度,列车长立即通知车站,由车站组织力量采取措施,坚决将无票人员阻止在车下。

2.对凭短途车票强行越站乘车拒不补票的,列车要及时拍发电报通知前方站及公安所采取措施,由前方站组织足够的警力将无票人员尽快带下车。

3.要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发现无票人员闹事时,要立即向上级主管单位和公安机关报告,在问题未得到解决前,要以保证其他旅客安全为前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4.已造成严重后果时,要立即通知前方站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处置。

(十九)列车上发生旅客分娩的应急处置

1.旅客在列车上分娩时,列车员应及时汇报列车长,列车长会同乘警应立即赶到现场。

2.通过广播找大夫救治,并尽可能提供场所,为旅客创造好的条件。

3.向所在局客调汇报,听候指示。

4.列车长要做好向车站移交旅客的准备工作,编制客运记录向接收站移交。

(二十)列车发生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置

1.发生爆炸事故,列车在运行中,立即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组织旅客疏散,抢救受伤旅客。

2.排除爆炸物。如造成火灾时与司机、运转车长、检车员联系将列车解体防止火灾扩大。

3.保护现场。在公安及有关人员未到之前。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隔离爆炸车厢。

4.收集调查了解爆炸部位,车辆损坏情况、登记受伤人员(姓名、性别、年龄、伤势、车票发、到站)及物品。

5.及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汇报,听取指示。

6.列车编制“客运记录”,向接收站移交伤亡人员。

7.拍发事故速报。

8.伤亡不大时,应尽快开车。

(二十一)列车夜间运行中突然停电的应急处置

1.立即通知检车人员检查处理。

2.严禁明火照明。

3.维护车内秩序,加强治安管理。

4.乘务员坚守工作岗位,锁闭两端车门,加强车内巡视,防止发生意外。

5.如不能及时修复,报告客调,听候命令。

(二十二)列车上发现危险品的应急处置

1.列车长会同乘警立即赶赴现场,查明情况,保护现场,对围观旅客进行疏散。

2.将旅客姓名、单位、地址、车票发到站、票号、所带危险品名称、数量等进行登记。

3.编制客运记录,连同旅客一同交最近前方停车站处理。

4.发现化学危险品要查明品名、性质,采取妥善处置措施。危险品属于“三炮”(摔、拉、发令纸)不可倒置、脚踢、捣装、手捏,同时要立即浸水。属炸药、导火线之类由公安乘警按规定处理。

(二十三)列车变更到发线停车或无站台乘降的应急处置

1.列车进站前或已知列车在中间站变更到发线停车时,乘务员应认真进行车门了望,确认站台位置后方可组织旅客下车。

2.遇有施工等原因无站台停车或列车尾部未靠站台停车时,乘务员要先确认邻线是否有列车通过、是否有危及人身安全障碍物后,在有车站工作人员接车的一侧组织旅客下车,严禁背面开门下车。

3.乘务员打开车门后要先行下车立岗,组织旅客乘降,做好扶老携幼,保证旅客安全。

(二十四)列车发生旅客意外伤害的应急处置

1. 赶赴现场。列车长立即会同乘警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检查旅客伤害程度。

2. 现场救治。迅速利用广播寻找医生,采取积极的抢救措施。

3. 调查取证。根据了解的情况,收集旁证材料不少于两份(受害人、同行人、见证人),检查旅客所持车票 (票种、票号、发到站、车次、有效期,是否加剪 ) 及随身携带品,详细编制好记录;按要求收集好相关证据和材料。

4. 站车交接。编制客运记录,将受伤害人、随身携带品及清单、旁证材料一起,交三等及以上车站处理(在区间停车处理时为就近车站);特殊情况来不及编写记录时,必须在二日以内向接受处理站补交“记录”,旁证材料等。

5.对规分析。本着实事求是和“四不放过”原则,班组进行初步分析,判断原因,形成材料。

6.迅速汇报。要在2小时内将有关旅客人身伤害的基本情况上报路局调度所客调(路电:24814),同时上报所在车队队长。如发生多人伤亡时,应通报地方医院,请求协助抢救。拍发事故速报,事故速报内容:

6.1事故种类。

6.2发生日期、时间、车次。

6.3发生地点、车站、区间里程。

6.4伤亡旅客姓名、性别、国籍、民族、年龄、职业、单位、地址、车票种类、发到站、票号、身份证号码。

6.5事故及伤亡简况。

7.上报材料。列车终到北京后将事故相关材料上报车队。

7.1客运记录、事故速报。

7.2两份以上旅客旁证材料或乘警笔录,第三人伤害调解书。

7.3当班乘务员的事故发生处理经过书面材料。

7.4事故发生班组的事故经过、处理程序、事故分析、整改、考核书面材料。

(二十五)列车超员的应急处置

1.拍发速报。列车长在运输中如发现超过规定的超员率时,要及时拍发超员电报。

2.疏导旅客。广播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安全小分队下车厢做好车内旅客的疏导工作,做到不堵门、不堵通道、不堵风挡连接处,并保证车厢两侧各有一个车门能打开,确保旅客乘降并留有安全门。

3.安全行车。超员情况下发生弹簧压死绝对不能开车,经疏导恢复正常状态后,方可开车。

(二十六)电气化区段有人攀爬车顶或触电死亡的应急处置

1.电气化区段严禁任何人攀登车顶。如遇有人攀登车顶或车顶有人死亡时,应立即停车。

2.迅速与运转车长、司机和车站取得联系,请求接触网区段停电。

3.确认接触网无电后,立即令攀登人下来或将尸体抬下。

4.拍发事故速报。

(二十七)列车空调故障的应急处置

1.立即报告、抢修,乘务员发现空调故障后,应立即汇报列车长并通知车辆乘务员进行抢修,如短时间不能修复时,应及时向段值班室、车队汇报。

2.安抚旅客并解释道歉,如短时间不能修复时应尽量采取必要的降温措施,如开窗通风、提供凉扇、用凉水为旅客沾洗毛巾等。对重点旅客要进行妥善安置。

3.判明情况,当故障无法排除时,列车长会同车辆乘务长拍发电报或电话请求最近前方有能力的车辆段予以帮助解决。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旅客作为到站退还空调费的凭证。

4.空调故障或其它设备故障引发旅客不满和质疑时,列车长、乘务员要加强“首问首诉”负责制的落实,说明情况、耐心解释,不激化矛盾,要把维护行车秩序、旅客安全和现场稳定作为处理设备故障应急处置最大的原则。

(二十八)列车中途甩车的应急处置

1.拍发速报。记录日期、车次、甩车站、车厢号、甩下的车辆车种、车号、甩车原因。

2.因甩车产生的旅客变更席别或卧车旅客无法安排需退还票价时,应编制客运记录交旅客。

3.甩硬座车后因列车定员发生变化,可能遇较大超员时,列车长还应拍发超员电报,电告前方站需控制上车人数。

(二十九)行李车货物超载偏载应急处置

1.在车站发现行李车超载,弹簧压死时,行李员应向列车长汇报,并立即通知站方行装人员组织卸货。卸货至行李车标记载重量之内后,由列车车辆乘务人员对弹簧及钩差进行鉴定,确定符合列车运行条件,方可通知站方运转值班员组织开车。对卸下的货物与站方行李员办理交接,同时拍发行李车满载声明电报。

2.在车站发现行李车超载,弹簧尚未压死时,行李员应向列车长汇报,并立即通知站方行装人员组织卸货。卸货至行李车标记载重量之内,对卸下的货物与站方行李员办理交接,同时拍发行李车满载声明电报。

3.运行中发现行李车超载时,行李员应向列车长汇报,并通过运转车长通知列车运行前方停车站。列车到达前方停车站后及时组织卸货,对卸下的货物与站方行李员办理交接,同时拍发行李车满载声明电报。

4.在装车站发现行李车货物偏载时,行李员应立即向列车长汇报,同时严格要求站方组织行装人员对造成偏载的货物倒装。货物装载均衡后,方可通知站方运转值班员组织开车。开车后及时拍发行李车倒装货物的声明电报。

5.运行中发现行李车货物偏载时,行李员及时向列车长汇报。同时组织人员对造成偏载的货物倒装,直至货物码放符合规定的要求。

(三十)列车取暖锅炉干烧的应急处置

1.发现取暖锅炉干烧,乘务员应立即打开炉门,关闭灰门,减少通风,压火降温,禁止向锅炉内注冷水或用冷水浇炉体。待炉温下降后,再用循环水泵向炉内补水。

2.发现取暖锅炉干烧,炉体已经烧红,周围板壁烧焦的情况下,除采取上述办法处理外,乘务员应迅速用冷水涂周围板壁降温,禁止使用冷水泼烧红的炉体。

3.如果锅炉周围板壁烤焦燃烧,乘务员应迅速使用灭火器进行扑救。若形成大火并迅速蔓延,则立即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并通知列车长到场,由列车长启动火灾应急处置程序,实施灭火。

火灾安全的应急预案2023最新精选篇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及时、有效预防和处置本市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以下简称“油气管道突发事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陆上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规定的陆上石油(含原油、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本预案所称的管道突发事件,是指管道在运行、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等过程中,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

1.4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属地为主、多方联动,协同配合、高效处置。

1.5风险分析

石油、天然气属于危险化学品。管道输送的石油、天然气具有高压、易燃、易爆等特点。可能导致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的主要原因包括:

(1)管道本体:管道或者相关附属设施本体失效,发生泄漏、火灾、爆炸事故。

(2)人为损害:误操作,施工危害、占压、重载碾压管道,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或者盗窃管道,盗窃管道输送、存储、泄漏、排放的石油、天然气,以及恐怖袭击等行为,引发管道泄漏、火灾或爆炸等事故。

(3)自然灾害:地震、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以及洪水等造成管道泄漏、火灾或者爆炸事故。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是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市应急委决定和部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市应急办承担。

2.2工作机构

市油气管道保护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油气管道保护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导、监督各区、各部门和油气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的责任和义务,督促检查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配合区政府和市应急指挥机构进行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发展改革委作为市政府主管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的职能部门和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负责协调本市跨区油气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联合市安全监管局组织编制、修订市油气管道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指导油气管道企业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协助事发地所在区政府和油气管道企业制定应急处置有关技术方案,对区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进行协调和指导;协调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本市石油或天然气资源调度及供应安全。

2.3应急联动机构

市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作为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2.4指挥机构

一旦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视情成立市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对本市特别重大和重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指挥。总指挥由市领导确定,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市卫生计生委、市质量技监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水务局、市民政局、市政府新闻办、市气象局、市通信管理局、上海海事局、上海保监局、上海机场集团、事发地所在区政府、油气管道企业等部门和单位的领导担任。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影响可增减成员,开设位置根据应急处置需要选定,具体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承担。

2.5专家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局等部门组建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由相关专家提供对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处置的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必要时,成立专家组参与事故调查。

3监测预警

3.1预防监测

油气管道企业要建立健全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制,对石油天然气管道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和信息分析,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或者其他灾害的信息,要及时向市相关部门、单位和所在地的区政府报告。

市相关部门、单位和各区政府要健全油气管道突发事件信息监测体系,完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报告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加强信息的综合分析与评估,提高相关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重大节假日、灾害性天气等特殊时段要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应急联动中心、市安全监管局等单位,根据监测信息的分析情况,做好对事件产生的原因、不利因素及发展趋势进行预先判断和把握,为下一步采取预防性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3.2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危害程度等因素,本市油气管道突发事件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依次采用蓝色(一般)、黄色(较重)、橙色(严重)和红色(特别严重)表示。

(1)蓝色预警:石油天然气管道本体受到一定损坏或者相关自然灾害管理部门发布预警信号,经研判,可能发生一定影响的管道泄漏事件。

(2)黄色预警:石油天然气管道本体受到较严重损坏或者相关自然灾害管理部门发布预警信号,经研判,可能发生较大影响的管道泄漏或火灾事件。

(3)橙色预警:石油天然气管道本体受到严重损坏或者相关自然灾害管理部门发布预警信号,经研判,可能发生严重影响的管道泄漏、火灾事件。

(4)红色预警:石油天然气管道本体受到极其严重损坏或者相关自然灾害管理部门发布预警信号,经研判,可能发生特别严重影响的管道泄漏、火灾或爆炸事件。

3.3预警发布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油气管道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依托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政务微博、微信、手机短信、智能终端、电子显示屏等,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发布。预警级别可根据需要作出调整。重要的预警信息发布后,要及时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备案。

3.4预警响应

进入预警期后,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联动中心、事发地所在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视情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

(1)准备或者直接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降低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2)加强油气管道实时监控,及时发布最新动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及时组织对油气管道情况的分析评估,预测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事件级别;

(4)必要时,向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公众发布警告和劝告,以及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指导建议。同时,做好相关区域内人员疏散撤离准备;

(5)组织对重点部位的防控,限制使用易受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组织有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6)调集、筹措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及设备;

(7)根据需要,对有关油气管道及附属设施采取临时性工程措施;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性措施。

3.5预警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后,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油气管道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发布单位应当及时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与通报

4.1.1一旦发生油气管道突发事件,有关单位、社区和市民要及时拨打“110”或者“119”报告,也可向事发地所在区政府、油气管道企业、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机构报告。

4.1.2事发地所在区政府、油气管道企业、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机构接报油气管道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报告市应急联动中心。

4.1.3相关部门和单位接报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后,应当及时相互通报。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半小时内口头、1小时内书面,将相关情况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特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或者特殊情况发生后,必须立即报告。

4.1.4一旦出现事故影响范围超出本市行政辖区的态势,应当依托与毗邻省市的信息通报协调机制,由市有关部门及时向毗邻省市相关主管部门通报。

4.2分级响应

4.2.1本市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当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在重要地段和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以及涉外、敏感的事件,应当适当提高应急响应等级。

4.2.2发生一般、较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分别启动Ⅳ级、Ⅲ级应急响应,市应急联动中心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市发展改革委协同事发地所在区政府、油气管道企业等组织开展突发事件救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

4.2.3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分别启动Ⅱ级、Ⅰ级应急响应。市政府视情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指挥本市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统一实施应急处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即调动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及时赶到事发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全力实施应急处置。

4.3先期处置

4.3.1根据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实际处置需要,由事发地所在区政府、油气管道企业和有关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长一般由事发地所在区政府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部在判定事故性质、特点、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的基础上,组织有关应急力量实施即时处置,开展自救互救,防止事态扩大。

4.3.2市应急联动中心要立即指挥调度消防、卫生等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抢险救援,实施先期处置,采取必要措施,营救遇险人员,控制并消除危险状态,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市发展改革委和相关联动单位要立即赶赴现场,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和处置要求,快速、高效地开展联动处置。处置过程中,要实时掌握现场动态信息,并进行综合研判及上报。

4.4专业处置

除《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措施外,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还应当根据油气管道特性及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

4.4.1油气管道泄漏事故

由公安、消防、安全监管、发展改革、环保、卫生计生等部门协同实施处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现场实施紧急封闭、封锁,实行交通管制,迅速疏散撤离人群,实施紧急避险,转送受伤人员;

(2)立即排除现场火种,视风向、风速、水流、地形、地下空间和设施、周边环境以及油气泄漏量、扩散方向等因素,检测并估算警戒、隔离和防备距离,协助有关区政府开展人员疏散撤离工作;

(3)配合管道专业救援队伍封堵漏点,清除泄漏的石油,完成损毁管道抢修。

4.4.2油气管道火灾爆炸事故

由公安、消防、安全监管、发展改革、环保、卫生计生等部门协同实施处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现场实施紧急封闭、封锁,实行交通管制,迅速疏散撤离人群,实施紧急避险,转送受伤人员,划定可能受火灾、爆炸影响的区域范围;

(2)根据原油、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和天然气的不同特性,正确选择扑救路线、方法,控制火势蔓延,防止事态扩大或者发生次生灾害;

(3)配合管道专业救援队伍抢修损毁的管道,清除现场残余油品。

4.5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重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经现场检测、评估、鉴定和专家论证,确定事故已经得到控制的,由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较大、一般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终止,由事发地所在区政府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决定。

4.6信息发布

4.6.1一般或者较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4.6.2重大或者特别重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按照本市信息发布工作有关规定执行,由市发展改革委提供发布口径,市政府新闻办予以配合。

5后期处置

5.1善后工作

油气管道企业、事发地所在区政府和发展改革、交通、公安、卫生计生、民政、环保等部门要及时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治、救济救助、家属安抚、交通恢复、污染物清理等善后工作。油气管道企业要在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指导下,抓紧进行设施设备修复和现场清理,尽快恢复油气管道输送功能,保障正常生产生活需要。

5.2保险理赔

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受灾人员和受灾财产的保险理赔工作。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快速查勘并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5.3调查与评估

由市安全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会同事发地所在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评估,并形成书面调查评估报告。

6应急保障

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通信、队伍、交通、治安、医疗、经费、物资、技术等保障,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7预案管理

7.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7.2预案修订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报请市油气管道保护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评估、修订本预案。

7.3预案报备

市安委办负责将本预案报国务院安委办备案。

本预案定位为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是本市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对的行动依据。各区政府和本市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制订相关配套实施方案,并抄送市安委办和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7.4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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