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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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怎么做?旅游是一种情绪消费,远离居住地的旅游愈发成为人们舒缓心境、重获力量的重要目的。旅游赋予身心新能力、新视角、新体会。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旅游景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篇1)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游客、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旅游景区文物、建筑等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旅游景区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旅游景区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使消防工作与景区建设相适应。

三、旅游景区应当根据景区建设的需要,成立安全防火委员会,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并在景区门口设立防火检查站,提示游客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景区。

四、旅游景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时,应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五、经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报原审核单位的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核准后方可变更。

六、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旅游景区的建筑工程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八、旅游景区应当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景区工作人员和景区讲解员在讲解时要随时提示游客严格遵守《消防法》,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景区,更不准在景区内用明火野炊。

九、旅游景区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十、旅游景区应当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记录,对发现的和公安消防机构提出的火灾隐患及时消除。

十一、旅游景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十二、旅游景区应当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三、在禁止烟火的地域,旅游景区应当设置“禁止烟火”的标志牌,对游客的吸烟、使用明火行为加以制止。

十四、发生火灾后,应当立即利用现有消防设施、器材,组织专职或义务消防队队员进行扑救,并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十五、在公安消防队赶到火场扑救火灾时,旅游景区应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火灾的扑救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篇2)

鉴于__景区的房屋密度高,街面狭小,交通不畅等实际情况,一直被定位为火灾易发区,为了确保__景区的消防安全并能在应急情况下协调一致,指挥有力,将人民群众的财产和人生安全损失降到最低的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 、 组织领导

1 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 设立若干应急小组

(1)疏散引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景区管理和配套员工

职责: 负责人员的疏散,稳定现场人员的思想情绪

(2)游客安抚组

组长: 副组长:

职责: 负责做好游客的安抚工作,配合疏散组的有序疏散,避免惊慌

(3)配套设施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配套公司员工

职责: 负责切断电源,关闭燃气管道阀门

(4)安全救护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景区安保员工

职责:负责伤员与财产的转移

(5)灭火战斗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消防队员

职责: 带领战斗队制定灭火战术并实施灭救火

(6)人力支援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人力资源部员工

职责: 组织与保障可调人员的充实

(7)车船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车船工

职责: 配合各组,车船保障人员和财产迅速转移

(8)宣传报导组

组长: 副组长:

职责: 现场资料保存,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口径统一,提出媒体应对方案。

(9):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职责:负责物资的供给,保险理赔协调

(10):善后处理组

组长: 副组长:

职责:负责现场后期工作布置,受伤人员护理及财产损失清点

二、可能引发事故的原因

1、线路故障、超负荷用电

2、炊事用具等操作不当

3、节日中燃放烟花爆竹

4、在不适当的地点使用明火

三、预防措施

1、配套分公司负责对景区的线路、电器、燃气设施定期检查和做好台帐,确保安全。

2、各酒店、民宿驻店经理、厨师长加强对辖区内厨房间设施的检查和厨师的督促。

3、景区消防队对易燃易爆物品负责监督与管理。

四、接警报处置程序

发现者应报119、110﹑景区应急电话清楚告知火灾的确切地点,迅速报告公司领导,立即启动本预案。

五、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公司领导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指挥灭火行动组灭火;初起火点发现的人员要沉着冷静就地取材用各种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六、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1、起火点有人员被困时,发现者应迅速报告安全救护组;并打开通道。疏散引导组进行有组织地疏散,如火势已蔓延,要稳住被困人员的情绪。

2、疏散引导组立即到达各指定位置,弄堂口,转弯口等,到达疏散集中地,要安慰、管理好人员。

七、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领导小组成员的通讯必须24小时保持通畅。

2、宣传报道组接警后,应迅速到达现场,了解相关情况报告公司领导,及时掌握网络信息,应实事求是做好正面报导,并保存资料。

3、安全救护组要就地对伤员展开救护,并迅速送伤员到医院救治。

八、现场保护和处理

1、火灾后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2、火灾发生后,人、财、物要及时到位,迅速传递有关信息,尽最大可能保证人员、财产安全,使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篇3)

鉴于__景区的房屋密度高,街面狭小,交通不畅等实际情况,一直被定位为火灾易发区,为了确保__景区的消防安全并能在应急情况下协调一致,指挥有力,将人民群众的财产和人生安全损失降到最低的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 、 组织领导

1 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 设立若干应急小组

(1)疏散引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景区管理和配套员工

职责: 负责人员的疏散,稳定现场人员的思想情绪

(2)游客安抚组

组长: 副组长:

职责: 负责做好游客的安抚工作,配合疏散组的有序疏散,避免惊慌

(3)配套设施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配套公司员工

职责: 负责切断电源,关闭燃气管道阀门

(4)安全救护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景区安保员工

职责:负责伤员与财产的转移

(5)灭火战斗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消防队员

职责: 带领战斗队制定灭火战术并实施灭救火

(6)人力支援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人力资源部员工

职责: 组织与保障可调人员的充实

(7)车船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车船工

职责: 配合各组,车船保障人员和财产迅速转移

(8)宣传报导组

组长: 副组长:

职责: 现场资料保存,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口径统一,提出媒体应对方案。

(9):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职责:负责物资的供给,保险理赔协调

(10):善后处理组

组长: 副组长:

职责:负责现场后期工作布置,受伤人员护理及财产损失清点

二、可能引发事故的原因

1、线路故障、超负荷用电

2、炊事用具等操作不当

3、节日中燃放烟花爆竹

4、在不适当的地点使用明火

三、预防措施

1、配套分公司负责对景区的线路、电器、燃气设施定期检查和做好台帐,确保安全。

2、各酒店、民宿驻店经理、厨师长加强对辖区内厨房间设施的检查和厨师的督促。

3、景区消防队对易燃易爆物品负责监督与管理。

四、接警报处置程序

发现者应报119、110、景区应急电话清楚告知火灾的确切地点,迅速报告公司领导,立即启动本预案。

五、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公司领导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指挥灭火行动组灭火;初起火点发现的人员要沉着冷静就地取材用各种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六、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1、起火点有人员被困时,发现者应迅速报告安全救护组;并打开通道。疏散引导组进行有组织地疏散,如火势已蔓延,要稳住被困人员的情绪。

2、疏散引导组立即到达各指定位置,弄堂口,转弯口等,到达疏散集中地,要安慰、管理好人员。

七、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领导小组成员的通讯必须24小时保持通畅。

2、宣传报道组接警后,应迅速到达现场,了解相关情况报告公司领导,及时掌握网络信息,应实事求是做好正面报导,并保存资料。

3、安全救护组要就地对伤员展开救护,并迅速送伤员到医院救治。

八、现场保护和处理

1、火灾后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2、火灾发生后,人、财、物要及时到位,迅速传递有关信息,尽最大可能保证人员、财产安全,使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篇4)

为全面加强旅游安全监督管理,防范旅游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人身、财物安全,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旅游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旅游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旅游安全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责任”的原则,认真落实以防火、防盗、防灾害、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岗位责任制。要把“五一”、“十一”、“春节”黄金周和重大节庆期间的安全防范作为重点。积极主动地会同公安、消防、交通、卫生、防疫等部门对旅游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和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杜绝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内容与要求

二、旅游景区(点)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和实施管理规章制度、安全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充足的、有效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2、制定游览、游乐规则和游客须知,引导游客活动;设置旅游安全标志,提醒游客注意安全。

3、对全体员工进行旅游安全培训,特别是火警预演培训和机械险情排除培训,使员工具备基本的抢险救生知识,提高安全防护技能,熟练掌握有关紧急处理措施。

4、加强旅游安全检查,对惊险旅游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客运索道、缆车、大中型游乐设施,要加强监控,定期检查,严禁超负荷运行,在旅游黄金周来临之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种机械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5、凡遇恶劣天气和设备、设施机械故障时,须有应急应变措施,客运索道、缆车、大中型游乐设施停止运营,并对外公告,同时注意山顶岩石陨落,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旅行社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

1、必须按时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切实保障旅行社和游客的合法权益,在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同时,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2、制定和实施旅游活动中的旅游安全防范措施,旅游者的行李交接制度。

3、周密安排旅游团队的行程计划和路线,认真考虑可能影响旅游安全的诸多项目因素,制定并执行旅游者住宿就餐的规章制度。

4、选择具备经营资格且信誉好的汽车公司(车队)、技术性能合格、证照齐全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责任心强和技术过硬并且有旅游车辆驾驶员上岗证的司机运营旅游团队,严禁租用证照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社会闲散车辆和农用车辆运营旅游团队。

5、组织登山、探险、航空、煤矿等特殊项目和组织学生、老年旅游及大型群体旅游活动时,必须事先制定周密的旅游安全保护和急救措施,对道路、项目和运载工具的安全情况进行细致考察。

6、导游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旅游安全常识,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拨打紧急救援电话。

(三)旅游星级饭店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

1、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依法严密做好消防、治安、卫生、防疫、防火工作。

2、按照有关要求配备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消防安全设施、闭路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

3、在服务区域内必须设置紧急情况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等设施,常年保持各安全道路的畅通。

4、客房必须配置紧急情况安全疏散示意图、安全管理事项的说明要求以及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等设施,保证入住宾馆的人身、财务安全。

5、餐厅、厨房、酒吧、咖啡厅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标准要求,严格消毒制度,保持清洁卫生,服务人员身体健康。严格采供货渠道,杜绝假冒伪劣、超期变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饮食产品流入饭店,禁止外来闲散人员进入食品库房和厨房,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四)旅游汽车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

1、各旅游汽车公司(车队)和配备旅游车辆的旅行社,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建立健全旅游客运车辆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车辆运营的安全防范制度。

2、建立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使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操作行驶,合理掌握车速,确保行车安全和乘客的人身安全。

3、严格禁止驾驶员在执行游客运营任务中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空挡滑行、违章行驶等违规行为。

4、制定并严格实施对旅游车辆的日常安全和检查制度,坚持出车前、行驶中和收车后的一日三查制度,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严禁旅游车辆带故障运行和报废车辆运营游客。

三、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

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公安、卫生、交通、旅游、保险等部门的应急救援电话和报告本单位负责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单位不得隐瞒、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不得在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逃匿。

市旅游局接到一般、重大、特大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人民政府、旅游局和有关部门。

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涉及的事故单位负责人和旅游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实施应急救援,并保护事故现场,相互密切配合,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在公安部门人员未进入事故现场前,如因抢救工作需移动物证时,应当做出标记,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整。

旅游伤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应当在及时组织救护的同时,检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姓名、性别、年龄、护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以及国内外的保险情况,并进行登记。对死亡的,应当注意保护好遇难者的遗憾、遗体。对事故现场的行李和物品,要认真清理和保护,逐项登记造册。

四、旅游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及主要内容:

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以电传或其它快捷方式报送有关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接待单位与事故有关的其它单位。

2、事故发生的主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及值班联系人员、电话、传真。

五、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应定期召开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分析、部署旅游安全工作,对会议确定的重大安全事项形成纪要。确保各项措施必须严格实施和进行检查,认真抓好落实,并将旅游安全实施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二)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应当同有关部门,在旅游旺季和“春节”、“五一”、“十一”假日旅游黄金周开始前,对各旅游企业单位的安全状况,特别是容易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单位及设施、设备、旅游经营场所、应急措施及应急准备等事项工作进行严格的督促检查,排查重大危险源,坚决防止群伤群亡事故的发生。

(三)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景区(点)组织的割裂大型旅游节庆等群体性活动,必须事先制定旅游安全保护方案及应急措施、紧急救援预案,对道路、活动场所、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细致考察和考核,严格实行监督检查,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四)旅游行业要继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把爱国卫生运动作为旅游行业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并纳入日常管理和工作范畴,一手抓旅游经济发展,一手抓环境卫生治理,主要领导负总责,主抓主管,实行目标责任制,划分卫生责任区,责任到人,有标准要求,有安排部署有督促检查,有具体工作落实,深入持久、扎实有效的继续把爱国卫生运动开展下去,真正树立起自治安全卫生旅游环境的新形象。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篇5)

1总则

1.1目和依据

1.1.1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得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旅游者生命安全,维护我省旅游形象,制定本预案。

1.1.2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4)《旅行社管理条例》

(5)《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6)《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7)《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8)《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9)《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条例》

1.2适用范围

1.2.1本预案适用于各市州处置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重大游客伤亡事件。

1.2.2突发公共事件范围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水旱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等。

(3)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重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事故。包括: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游客死亡事件,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突发事件。

1.3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

(2)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在本地区政府领导下,由本地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应急救援工作,运用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有关事件得救援报告时,要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报告,或边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2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2.1组织机构

省旅游局设立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地区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相关协调处理工作。

2.2工作职责

省旅游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监督我省旅游经营单位落实有关旅游突发事件预防措施;及时收集整理我省有关危及旅游者安全信息,适时向旅游企业和旅游者发出旅游警告或警示;我省发生突发事件时,在领导下,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者提供各种救援;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有关救援信息;处理其他相关事项。

3预警发布

3.1建立健全旅游行业警告、警示通报机制。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部门提供重大突发事件预告信息,以及本地区有关涉及旅游安全实际情况,适时通过媒体发布本地区相关旅游警告、警示,并及时将情况逐级上报。

3.2省旅游局根据有关部门提供情况和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供资料,适时向全省发出相关旅游警告或者禁止令。

4救援机制

4.1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及响应

4.1.1突发公共事件按旅游者伤亡程度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一般(Ⅲ级)三级。

(1)重大(Ⅰ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10人以上重伤或5人以上死亡,或一次造成50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造成5人以上中毒死亡。

(2)较大(Ⅱ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5至9人重伤或1至4人死亡,或一次造成20至49人严重食物中毒且有1至4人死亡。

(3)一般(Ⅲ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1至4人重伤,或一次造成1至1 9人严重食物中毒。

4.1.2分级响应

(1)当发生重大(I级)突发事件时,省旅游局启动应急预案,在领导下,进行具体响应,参与和协调相关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2)发生较大(Ⅱ级)以下突发事件由所在地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启动相应旅游应急预案,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4.2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2.1当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影响到旅游团队人身安全时,随团导游人员在与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援同时,应立即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情况。

4.2.2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旅游团队、旅游景区(点)等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报告后,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为旅游团队提供紧急救援,并立即将情况报告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时,及时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情况,配合处理有关事宜。

4.2.3省旅游局在接到相关报告后,要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国家旅游局;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3.1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1)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现疑似重大传染病疫情时,随团导游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服从卫生防疫部门作出安排。同时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供团队详细情况。

(2)旅游团队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疫情报告后,要积极主动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旅游团队住宿旅游饭店消毒防疫工作,以及游客安抚、宣传工作。如果卫生防疫部门作出就地隔离观察决定后,旅游团队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安排好旅游者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时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情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组团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3)经卫生防疫部门正式确诊为传染病病例后,旅游团队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消毒防疫工作,并监督相关旅游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消毒防疫措施;同时向团队需经过地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应防疫措施。

(4)发生疫情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疫情确诊报告后,要立即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省旅游局接到报告后,应按照团队行程路线,在本省范围内督促该团队所经过地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相关消毒防疫工作。同时,及时上报国家旅游局。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并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3.2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1)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随团导游人员应立即与卫生医疗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助,同时向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2)事发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协助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认真检查团队用餐场所,找出毒源,采取相应措施。

(3)事发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向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应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并积极协助处理有关事宜。省旅游局在接到相关报告后,要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及时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4.1当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旅游者伤亡事件时,除积极采取救援外,要注意核查伤亡人员团队名称、国籍、性别、护照号码以及在国内外保险情况,由我局及时通知港澳台地区急救组织或有关国家急救组织,请求配合处理有关救援事项。

4.4.2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时,由活动主办部门按照活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人群,提供救援,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件有关情况。

4.5国(境)外发生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在组织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中发生突发事件时,旅行社领队要及时向所属旅行社报告,同时报告我国驻所在国或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并通过所在国家或地区接待社或旅游机构等相关组织进行救援,要接受我国驻所在国或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领导和帮助,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6分级制定应急预案

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制定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救援预案,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统一应急救援预案,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完整、健全旅游救援体系,并进行必要实际演练。要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修改完善本级应急救援预案,努力提高其科学性、实用性。

4.7公布应急救援联络方式

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旅游救援电话,或共享有关部门救援电话,并保证24小时畅通。

4.8新闻发布

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工作实行审核制。重大突发事件报道要经国家旅游局或我省审核同意后,由地方统一发布;重大以下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5信息报告

5.1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和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5.2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一般(Ⅲ级)以上突发事件报告后,要立即向当地和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5.3省旅游局在接到报告后,对较大(Ⅱ级)和重大(Ⅰ级)突发事件,在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家旅游局,并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做出完整书面报告。

5.4对于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省旅游局接到报告后除按规定上报外,同时督促全省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旅游团队餐饮场所检查,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应急保障和演练

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围绕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培训和演习,做到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和程序,了解有关应急支援力量、医疗救治、工程抢险等相关知识,保持信息畅通,保证各级响应相互衔接与协调。要主动做好公众旅游安全知识、救助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旅游全行业与旅游者预防和处置旅游突发事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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