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应急预案演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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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应急预案能够提供操作规范和应急指导,加强员工的火灾防控意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自救和互救能力,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火灾应急预案演练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火灾应急预案演练方案

火灾应急预案演练方案【篇1】

1、总则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联动、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跨区增援等社会整体资源优势,高效有序地做好灭火和抢险救灾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安消防队伍执勤战斗条令》、《天津市消防条例》和《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__〕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1.3.1 依据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规定,火灾事故一般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Ⅰ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Ⅱ级(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Ⅲ级(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Ⅳ级(一般)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1.3.2 事故等级确定。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火灾事故等级。

1.4 工作原则

(1)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灭火救援现场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采取科学、正确的措施,第一时间实施救人,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2)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各方灭火救援力量,负责火灾现场的具体处置工作。

(3)统一指挥,协同配合。专业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灭火救援行动。公安消防部门组织企业专职消防队积极协同作战,具有应急救援和保障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

(4)练战结合,注重实效。依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认真落实组织机构、人员编配、装备器材、物资供给、资金保障,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市应对火灾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需组织多部门共同应对的火灾事故。

2、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1.1 设立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和市公安消防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其分工如下:

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各项工作;受总指挥委托,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维护火灾事故现场的秩序稳定;负责组织指挥火灾事故现场排爆、案件侦破和消防设施遭受人为破坏、劫持人质等重大刑事案件及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承办市指挥部涉及公安工作的其他事项。

市公安消防局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日常工作和现场指挥部管理工作;受总指挥委托,负责市指挥部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1.2 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火灾事故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指挥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区县开展一般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工作等。

2.2 办事机构

2.2.1 市指挥部下设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局局长担任。

2.2.2 市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起草市指挥部有关文件,组织落实市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组织修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编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组织落实火灾事故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建设管理工作;研究确定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等级;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成员单位

市公安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调集属地直升飞机协同作战,调派属地公安分局警力维护现场秩序,实施治安管制;公安交管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警总队、属地公安分局进行现场秩序警戒,预防因救援事故引发的群体性骚乱事件;刑侦部门负责涉及火灾的刑事侦查工作;公安的网监部门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对于相关违法有害信息及时处置。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指挥部的命令,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将灭火应急物资调拨供应到位。

市商务委:负责市场监测,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储备,保市场供应,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市建设交通委:负责提供工程设备,组织专业施工人员,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有关建筑物、构筑物实施拆除或加固;部署自来水集团保证供水范围内的市政管网灭火供水压力,保证灭火用水;部署能源集团切断火场内部及周边区域燃气输送,抢修受损设备和管线,排除一切影响灭火战斗和给灭火人员带来危险的燃气泄漏隐患。

市市容园林委:根据需要提供洒水车等大型供水车辆,协助火场供水和现场洗消。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发布火灾事故信息,及时引导舆论;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和管理;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市安全监管局:参加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火灾救援协调、指导和善后评估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

市民政局:指导区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紧急避险、救助服务,依据有关规定为因火灾造成的无家可归人员安排临时食宿。调集殡葬车辆,转运火灾死亡人员尸体。

市交通港口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参与保障紧急、特种物资以及抢险救灾物资交通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做好应急通信的保障工作。

市环保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进行环境监测,协助检测有毒气体,提出预防次生灾害对策。

市气象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提供相关气象信息。

市水务局:根据现场灭火救援需要,视情排除道路积水。

市人力社保局:为火灾事故中参保伤亡人员落实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参保人员因火灾伤亡被认定为工伤的,及时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市电力公司: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供电、断电措施。

市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随时对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2.4 现场指挥部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火灾发生的区域、火灾事故类型和规模,组织参与灭火作战的有关人员组建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兼任现场总指挥;一般火灾事故由到场的公安消防队伍最高长官担任现场总指挥。主要职责是:

(1)了解现场情况,组织火情侦察和分析,制定总体作战方案,视情况设立作战指挥组、通信联络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必要时划分战斗段(区),分别组织实施灭火救援任务;

(2)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指挥参战单位(含企业专职消防队)协同作战;

(3)根据现场救援的需要和情况变化,及时调集和适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可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4)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作出拆除或者破拆毗连(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决定;

(5)调动公安、交通、卫生、环保、通信等有关部门协助灭火救援;

(6)指挥各种车辆及设备有序停放,保障通往现场的主要道路畅通,保证各种救援车辆、人员通行;

(7)决定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2.5 技术专家组

技术专家组一般由公安消防队伍灭火救援专家和建筑、环保、化工、燃气、供电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确定技术专家组组长。技术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观察、搜集现场相关情况和信息,判断火灾事故发展趋势,配合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2)评估火灾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后果,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3)参与制定作战方案,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技术难题。

3、监测与预防

3.1 监测

3.1.1 各区县和有关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针对市内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建筑情况、使用性质、生产储存及其发生火灾后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对高层建筑类、地下建筑类、石油化工类、人员密集场所类、仓储类、重要机关和单位等类型建筑和单位,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建立全市重点单位的火险隐患、重大危险源数据综合分析、风险评估数据库,同时做好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信息接收、报告和统计分析等处理工作。

3.1.2 市公安消防局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信息监控工作;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信息经核实后,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3.2 预防

区县人民政府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深入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火灾隐患高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节庆活动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开展联合检查。推动指导辖区内行业、系统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导检查。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其他基层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全力消除火灾隐患。推动各部门、行业、系统开展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社会宣传活动,坚持搞好“流动宣传”、“户外阵地宣传”、“生命通道体验”等专项行动。丰富群众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火灾自救能力。

4、应急处置

4.1 先期处置

一旦发现火灾,火灾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及时组织力量扑救火灾;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的,该场所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邻近单位应当积极支援灭火救灾。市公安消防局接到报警后,迅速调集灭火救援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扑救。根据现场人员伤亡情况,调派市急救中心组织救护车辆和急救人员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救援需要,调派供水、电力、燃气、运输、气象、环保、通信等专业抢险和保障部门到场配合灭火救援工作。

4.2 指挥协调

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火灾救援工作;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事发地单位与区县人民政府的关系和调度各方救援资源等;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跨行政区划或全市性的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报请市人民政府协调处置。

4.3 应急响应

4.3.1 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级别,火灾事故响应分为4个级别,启动标准如下:

Ⅰ级响应:通常为火灾事故已经蔓延扩大,可能造成群死群伤、财产重大损失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事故,以及其他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天津市辖区内灭火救援力量(包括专职消防队)不足,需要其他省(区、市)公安消防队伍跨区域调集增援力量的火灾事故。

Ⅱ级响应:通常为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候机楼、影剧院、体育馆、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图书馆、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发生的火灾事故;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场所)发生的火灾或泄漏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火灾事故。

Ⅲ级响应:通常为党政机关、档案楼、电力调度楼、通信楼、广播电视楼、车站、码头、仓库(堆场)、财贸金融楼、高层和三级耐火等级以下的多层住宅、地下建筑、古建筑等发生的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的火灾事故;缺水地区发生的火灾事故,以及其他较大火灾事故。

Ⅳ级响应:通常为农村或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城市多层民用住宅及其他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场所)发生的初起火灾事故,以及报警中不能确定的其他一般火灾事故。

4.3.2 响应等级确定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响应等级。

4.3.3 响应启动与调整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严重程度,及时将信息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和区县人民政府。内容主要包括火灾接报警信息、气象信息、可能发生火灾的种类、各种灭火救援作战力量、全市重点火灾隐患单位、城市重大危险源等信息。

市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对响应级别进行调整。

4.3.4 响应措施

(1)市公安消防局立即调集灭火救援力量到场实施救援。根据火灾类型和规模,由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供水、供电、燃气、环保等相关部门到场协同作战。

(2)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启动各自应急保障预案或行动方案,全力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灭火抢险、人员搜救、群众安置、交通管制、基础设施抢修等工作,形成应对事故的强大合力。

(3)公安交管、治安、刑侦等部门,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开展各项专业处置工作。各参战部门、各专业应急队伍要指定专人负责通信联络,确保指令畅通。

4.4 应急结束

4.4.1 火灾扑灭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并报市指挥部批准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应急结束指令。

4.4.2 火灾扑灭后,参战公安消防队伍应全面检查火场,清除残火。实时检测火场温度及周围的易燃易爆气体浓度,防止复燃或爆炸。恢复水源设施,向事故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交接。

4.4.3 公安消防部门应责成火灾发生单位或有关部门保护火灾现场,事故调查完结前,未经市指挥部同意,火灾发生单位不得擅自清理或破坏火灾事故现场。

4.5 信息发布

需由市指挥部发布的火灾事故信息,由市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市委宣传部研究拟定新闻报道的意见和口径,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发布。

火灾事故的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散布未经核实或者没有事实依据的火灾信息和传言。

5、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1.1 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要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并妥善安置灾民,保障基本生活条件。避难场所可以选择空旷地或临时借用有关办公场所、招待所及学校等场地。

5.1.2 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要根据灾害损失程度,依据职责明确灾民申请救济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救济工作迅速到位。组织协调社会、个人开展互助互济、捐款捐物活动,妥善安置灾民生活。社会救助活动由民政部门统一实施。对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的企业专职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

5.2 调查评估

5.2.1 火灾事故救援结束后,由市指挥部指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写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调查评估。

5.2.2 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各区县、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并在24小时内将火灾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指挥部。火灾事故报告应包括:

(1)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发生火灾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发生火灾事故的简要经过和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火灾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火灾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理的有关事宜;

(7)火灾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2.3 各单位根据实践经验,修订各自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找火灾事故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必要时继续进行环境监督与监测。

6、应急保障

6.1 应急力量保障

市公安局是消防总队的领导指挥机构,市公安消防局是灭火救援的主要力量,企业专职消防队是灭火救援的补充力量。

6.2 经费保障

处置火灾事故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和区县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保障。市财政局加强灭火救援资金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为参保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伤待遇等提供资金保障。

6.3 物资装备保障

灭火救援物资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片储备、分级管理和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区县公安消防支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储备一定数量的灭火救援物资。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通过灭火救援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快速、便捷、合理地调集灭火救援物资。

6.4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制定相应的预案,组织足够的医疗急救人员和设备及时到达灭火救援现场,对伤员开展现场急救和转运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救治伤员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医药、器材及资源情况。

6.5 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火场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火场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优先运输。

6.6 治安交通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对火灾事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灾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火灾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灭火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6.7 通信保障

发生火灾事故后,依托通信部门确保通信畅通。当发生大面积火灾或扑救时间较长、难度较大的火灾时,通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到现场协助组建应急通信网络,保障通信联络的畅通。

6.8 科技保障

建立区县灭火救援指挥系统,组成灭火技术专家组。建立人才和基础资料信息库,为灭火救援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

7.1 宣传与培训

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群众宣传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对策、处置知识和自救常识,有组织、有计划地为人民群众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担负火灾应急救援职责的各级领导和应急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系统的防火、灭火知识培训,了解和掌握灭火救援的工作原则、方法和程序。

7.2 应急演练

市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1次灭火救援演习,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演习方案应包括基本情况、火情设定、力量部署、扑救对策、注意事项等内容。

灭火救援演习结束后,对演习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总结演习的基本经验和教训,提出应急预案存在的缺陷和整改措施、应急设施的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演习总结报告和整改措施一并报送演习批准部门和预案管理部门。

8、附则

8.1 责任与奖惩

灭火救援战斗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对在灭火救援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灭火救援中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战机、救援不力而导致火灾扩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8.2 预案管理

8.2.1 本预案由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2.2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制定本部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2.3 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及时组织修订预案。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论证、备案等各项程序。

8.2.4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火灾应急预案演练方案【篇2】

一、简介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提高公司各级工作人员对车辆火灾及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正确及时地处理这两类事故,尽可能地挽救受伤人员的生命,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总体预案》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车辆火灾及爆炸事故应急处置消防小组的主要职责

车辆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及时根据实际情况立即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处置预案,在现场组织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

1、公司要安排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

2、凡发生车辆火灾及爆炸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相应救援处置程序,立即开展救援工作;

3、凡在车辆火灾或爆炸事故应急救援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车辆火灾及爆炸事故应急处置队伍的组成和职责

根据车辆火灾及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车辆火灾及爆炸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事故施救组、伤员救治组、家属接待组、事故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工作小组。

四、《车辆火灾及爆炸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响应分级

1、《车辆火灾及爆炸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一级应急响应。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事故,公司启动《车辆火灾及爆炸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一级应急响应: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善后。

2、《车辆火灾及爆炸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二级应急响应。

发生死亡1人或群伤的事故,公司启动《车辆火灾及爆炸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二级应急响应:公司副经理必须亲赴现场处理善后。

3、《车辆火灾及爆炸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三级应急响应。

发生死亡1人以上的事故,公司启动《车辆火灾及爆炸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三级应急响应:公司总经理必须到场处理善后。

五、车辆火灾及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事故报告。如遇车辆爆炸事故,驾驶员、现场其他人员应沉着冷静,迅速拨打110、119、和120求援。并立即将事故的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牌照号、驾驶员姓名、事故简要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及潜在的危险等)报告公司、政府或派出所;事发地通讯不畅的,应及时拦截过往车辆、行人,或采取大声呼叫、发送求救信号等方式吸引注意,委托他人代为报告事故信息。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将事故基本情况报告公司领导。凡发生死亡或群伤事故,事故值班人员必须立即、交管处安全科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及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并在2小时内形成正式的事故快报。

情况紧急或者遇到无法立即联系公司时,事故现场驾驶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六、职责

1、负责对事故中人员、车辆施救及对事故现场物品的清理保管.

2、负责事故死伤人员的统计、身份核实和抢救治疗工作.

3、负责事故死伤人员家属的通知、接待和安抚慰问工作.

4、负责事故的统计报告、事故现场的勘察处理、事故原因的分析查找、死亡人员的尸体火化、重伤人员的伤情鉴定、死伤人员及车物损失的赔偿处理工作。七、车辆火灾及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爆炸时,现场人员应迅速查看有无再次事故的危险,

2、启动《车辆火灾及爆炸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公司在接到报案后,根据实际情况立即启动《车辆火灾及爆炸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根据预案启动的级别派工作人员到现场开展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赶到事发现场后,工作人员必须立即按各自在《车辆火灾及爆炸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中的分工开展救援和善后工作。当地政府和公安、交通等部门已经组织救援的,公司救援人员应服从当地救援组织的统一指挥。当地医疗条件有限,伤员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公司救援人员应征得当地事故处理组织的同意,迅速将伤员转入医疗条件好的医院救治。参加现场救援和善后处理的`负责人员应及时将现场救援和善后处理进展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以便开展相应的工作。

3、当地政府和公安、交通等部门已经组织救援的,公司救援人员应服从当地救援组织的统一指挥。当地医疗条件有限,伤员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公司救援人员应征得当地事故处理组织的同意,迅速将伤员转入医疗条件好的医院救治。参加现场救援和善后处理的负责人员每天应及时将现场救援和善后处理进展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以便开展相应的工作。

八、应急保障措施

1、信息保障。公司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事故发生后能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2、通讯保障。车辆火灾及爆炸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3、救援车辆保障。公司常备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车辆,另根据情况安排人员.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九、危险源辨识与控制方法介绍

对LNG危险源进行辨识就是对现场存在的各种危险和有害因素进行全面辨识,提前采取控制措施进行预控,并结合具体发生各类事故,不断优化和持续改进各项控制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以实现风险的可控、在控的目标,减少或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十、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与措施

1、为使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顺利进行,应加强日常性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公共聚集场所(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出入口有明显标志,消防通道及安全门不能锁闭,疏散路线有明显的引导图例。

3、火灾发生时,驾驶员、安全员与押运员应立即疏散周边人群及车辆。

4、疏散路线尽量简捷,就近安排,走道内应设疏散指示。

5、疏散引导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

十一、扑救一般初级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当火灾发生时要沉着冷静,采用适当的方法组织灭火、疏散。

2、对于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

3、对于不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先控制火势的蔓延,再开展全面扑救。

4、火灾扑救要服从火场临时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火灾应急预案演练方案【篇3】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火灾事故主要分为气体、液体、和固体可燃物火灾三种类型。在生产过程中,生产现场电气设备、员工宿舍、设备、材料放置区、电气焊作业区等均存在着或多或少的易燃、可燃物质。这些易燃、可燃物质遇到明火时,就有可能发生火灾事故,若有一处发生火灾,很有可能蔓延,就火灾的危害程度及危险性来说是非常大的,可能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火灾事故多发生于干燥、多风的春秋季节,但生产作业活动引发的火灾事故则没有明显的季节特征。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应急处置工作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认真落实各项应急救援措施,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确保应急救援人员安全施救;应急救援行动实行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协同作战、以公司自救为主,同时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小组组成。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现场应急指挥)、安环部、综合办公室、机电维修、各车间组成。

应急救援小组由公司各生产车间的应急救援人员组成。应急救援人员由各生产车间组建并管理。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为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成员:应急救援指挥部、安环部、综合办公室、生产技术部、1号车间、2号车间、3号车间、机电维修、仓库、质管部。

主要职责:负责领导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抢救和处置工作,决策有关重大应急事项,调集救援力量和物资,确保总体决策和救援方案的顺利实施,最大程度的减少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预防和控制次、衍生事故的发生,防止事故扩大。

3.2.1总指挥职责

(1)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请示并落实指令。

(2)审定并签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

(3)下达预警和预警解除指令。

(4)下达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

(5)审定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指导方案。

(6)统一协调应急资源。

3.2.2副总指挥职责

(1)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负责现场应急指挥作。

(2)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针对事态发展制定和调整现场应急抢险方案。

(3)负责整合调配现场应急资源。

(4)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和地方政府汇报应急处置情况。

(5)核实应急终止条件并向应急指挥部请示应急终止。

(6)负责现场应急工作总结。

3.2.3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主要职责:

(1)在生产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按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处

理抢险救援工作中的日常工作。

(2)了解掌握事故救援信息,及时向总经理和生产经理汇报,向下传达总指挥部的抢险救援指令。

(3)与上级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4)负责现场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医院工作。

(5)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的调配、补充及教育培训。

(6)负责事故受伤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

(7)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保证救援物资的及时供给。

(8)完成指挥部和上级交办的指令。

3.2.4综合办公室职责

(1)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的联系、协调工作。

(2)负责应急救援车辆的协调工作。

(3)在应急救援指挥部授权下,负责发布有关应急救援的信息。

(4)负责应急救援工作通讯联系移动电话的统计及更新,确保通信通畅

3.2.5机电维修职责

负责设备、设施应急救援及抢险抢修工作。

3.2.6生产车间职责

(1)负责先期的事故应急响应,并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

(3)负责本单位应急物资的准备以及事故先期应急力量的调动。

(4)在本预案启动后必须听从公司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命令。

(5)负责指派本单位人员参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参与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4、信息报告程序

4.1报警方式和程序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警系统为通过电话报警。当确认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现场任何人员应立即报警,在向安环部报告事故的同时,立即上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汇报事故情况,并立即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应急指挥部接报后确认符合应急预案启动条件时,总指挥下达指令,启动应急救预案,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报警注意事项:正确报告事故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地点部位、何种物质着火、火势情况,有无人员伤亡,报警人单位及联系电话和报警人姓名等。

4.2办公室电话︰QQ、QQ、

值班室电话︰东门值班室QQ、西门值班室7QQ

4.3对外求援联系方式

正确拨打“119”火警电话及“120”医疗急救电话。报警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单位名称、火灾情况、人员伤亡情况,报警人单位及联系电话和报警人姓名等。

5、应急处置

5.3.1判断火灾类型:

(1)固体着火,可使用消防器材进行灭火。

(2)液体着火,可使用消防器材灭火,也可使用沙土灭火。

(3)电气设备着火,必须先停电,再进行灭火。

5.3 .2抢救伤员:若事故现场有人员受伤,应急救援人员应佩戴好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迅速从事故现场将伤员抢救出来,之后进行救治。严禁救援人员在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施救,防止发生窒息事故,导致事故扩大。

5.3.3疏散人员:迅速按照疏散路线,组织火灾事故现场无关人员撤离现场。人员撤离现场后,立即清点人数,确定有无失踪人员,并将结果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

5.3.4组织灭火:火灾初期,应急救援人员应积极进行自救,使用各种灭火器材和灭火措施,尽最大能力在火灾初期扑灭火灾。在灭火的同时,可根据现场情况,设置隔离带或区域,防止火灾蔓延。当火灾事故有可能出现扩大、恶化苗头时,要及时拨打火警电话,请求社会支援。

5.3.5应急照明:触电事故导致现场停电时,应急救援现场应设置应急照明灯。

5.3.6设立警戒区:根据事故地点地形和气象等条件,在距离事故现场至少100米范围内实行全面戒严。画出警戒线,设立明显标志,禁止一切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

5.3.7应急结束:火灾事故现场得以控制,明火彻底扑灭,受伤人员得到有效救治,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要求,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为所有员工配备充足的劳动保护用品。主要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手套、安全带、防护眼镜、绝缘鞋等。

公司根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严格组织落实安全组织措施与安全技术措施,配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备抢险与抢修设备与器材,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以及固定消防设施等。抢险与抢修设备与器材包括:维修工具、绝缘工具、应急照明灯等。

火灾应急预案演练方案【篇4】

一、接警程序

1、南门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对公司辖区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24小时视频监控。

2、南门值班人员通过监控发现火情及接到火警电话后,应立即开启消防泵远程控制系统,并电话通知保卫部领导,节假日通知公司值班领导。

3、如有火灾发生,应根据火情,立即拨打“119”报告消防部门,并将信息反馈值班领导,同时进行灭火及疏散工作。

4、值班领导根据火灾情况,调集有关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预案。

二、应急疏散

1、为使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顺利进行,保卫部应加强日常性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公共聚集场所(职工食堂、宿舍)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出入口有明显标志,消防通道及安全门不能锁闭,疏散路线有明显的引导图例。

3、火灾发生时,保卫人员应迅速赶赴火场,指挥人群有组织地疏散。

三、一般火灾

1、当火灾发生时要沉着冷静,采用适当的方法组织灭火、疏散。

2、对于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

3、对于不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采取“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先控制火势的蔓延,再开展全面扑救,一举消灭。

4、火场如有人受到围困,要坚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全盘考虑。

5、火场扑救要采取“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6、火灾扑救要服从火场临时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当消防人员赶到后临时指挥员应将火灾现场情况报告消防人员,并服从消防人员统一指挥,配合消防队实施灭火、疏散工作。

7、火灾扑救完毕,保卫部门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落实“三不放过”原则,处理火灾事故。

四、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所有参加灭火与应急疏散工作的部门领导、工作人员应打开通信工具,确保通讯畅通。

2、仓储管理部通知值班电工在火场待命。

3、保卫人员在现场及时救治火场受伤人员,必要时与地方医院联系救治工作。

4、保卫人员对被抢救、转移的物资进行登记、保管,对火灾损失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登记。

火灾应急预案演练方案【篇5】

1、编织目的

为防止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出现火灾情况下做出快速、正确的反应,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内有效地扑灭火灾、抢救伤员、疏散伤员和物资,把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2、消防设施配置

公司现有消防栓4个、干粉灭火器45个,按规定定期检测检修。

办公楼:消防栓2个、干粉灭火器4个

宿舍楼:消防栓2个、干粉灭火器4个

车间:灭火器30个

仓库:灭火器7个

3、危险性分析

电池行业人员密集,电器线路复杂,易燃易爆物品多,一旦出现火源易蔓延引起火灾早成群死群伤。

电池厂库房内的电池的原料可燃易爆且数量多,各种电池的燃烧速度要比普通材料燃烧速度快得多。同时,由于电池短路有可能发生火灾和爆炸。车间生产线员工必须对电池要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

火灾因素识别:电器开关、用电线路;电池短路;白电油的使用。

4、应急组织机构及与职责

设立事故现场指挥组、通信联络组、火灾扑救组、人员抢救组、物资疏散组、后勤保障组、警戒组。

(1)现场指挥组:

组长:

现场指挥:

主要职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对企业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消防知识;对消防设备和设施及时进行监测和更新,保障处于有效使用状态;当接到火灾报警后,迅速通知各组负责人,到现场按自身任务迅速施救;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2)通信联络组:

负责人:

主要职责:在指挥组领导下,负责与消防、医院、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联系,确保通信畅通、派专人在路口迎接消防等车辆。

(3)人员抢救组:

负责人:

主要职责:对火场内被困人员实施解救或送至医院,听从指挥人员调动,不得擅自进入火区。

(4)火灾扑救组:

负责人:

主要职责:在指挥组的统一领导下,利用单位内所有的灭火设施灭火。

(5)物资疏散组:

负责人:

主要职责:对火灾现场或有可能受到火灾威胁的火灾现场周围的危险品、价值较高的贵重物品进行抢救疏散。

(6)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有关灭火、抢救物资的保障,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接待,以及灭火相关工作,如保护现场,接等有关人员,协助火灾前期调查等。

(7)警戒组:

主要职责:负责在火灾发生第一时间迅速指示无关人员撤出火灾现场。

注:公司安全通道有两个,车间后门一个、和前台前门。

5、应急响应

(1)第一发现火情人员或得知火情的值班人立即报119和迅速组织灭火让火灾消灭于萌芽状态之中。

报警要求:说明失火的具体的地址、失火的位置、单位名称、失火物品名称、火势大小、火灾现场有无危险品、报警人姓名、报警所使用的电话号码。

(2)现场值班员或负责人将火情通知指挥组总指挥(或其它负责人),迅速在指定位置集合,听从统一安排部署。

(3)各组成员由本组负责人通知,按部署迅速展开行动。

所有应急人员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到现场。在应急抢险过程中,本着“救人先于救火”的原则进行。参与抢救的人员要勇敢、机智、沉着,做到紧张有序,一切行动听指挥,有问题要及时上报指挥组。

本方案一经实施,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演练,使每一个人熟知自己的任务。如人员、电话等其它情况有变,要及时对原方案进行修改。

6、预案管理

6.1 培训

(1)根据受训人员和工作岗位的不同,选择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

(2)培训内容: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与意识;如何正确处理各种事故;自救与互救能力;各种救援器材和工具使用知识;与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工作岗位存在哪些危险隐患;防护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简单防护用具;紧急状态下如何行动。

6.2 演习

行政部按照假设的事故情景,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实际演练,将演练方案及经过记录在案

7、预案修订与完善

(1)为了能把新技术和新方法运用到应急救援中去,以及对不断变化的具体情况保持一致,预案应进行及时更新,必要时重新编写。

(2)对危险源和新增装置、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更新。

(3)在实践和演习中提高水平,对预案进一步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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